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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白富美在文工团当台柱[双重生] 第55节

    冷家人除了冷霄,身手都不太行,就没人和冷霄同去。但冷家人不去,冷霄也不缺人陪。昨天那批看鱼肉眼馋的人,真的有不少决定要请假跟冷霄进山。
    他们都好久没敞开吃肉了。如今有厉害的人带着,大家哪会错过搞肉的好机会?
    怕冷霄嫌弃他们拖后腿,不带他们,众人对冷霄笑的一脸憨厚老实。
    “冷团长,俺们到时候肯定都听你指挥,不会乱来,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是的,我们就是去给你打下手的。到时候搬搬抬抬的活我们来,冷团长你就负责安心打猎就行。”
    “对,对,对,恁们肯定好好干!”
    ……
    冷霄知道田娇今天要过来收拾屋子,为了早点打猎回来给田娇帮忙。有人要跟着他进山,冷霄也没拒绝。
    虽然人多不方便用空间,但有精神力扫描,也够用了。有人帮冷霄扛猎物、打杂,冷霄也能多打些东西,早点回来。
    “行,想去的都上车,咱们出发。”冷霄点头。
    “好嘞。”众人欢天喜地的回答。
    为了能多装猎物,大家开了三辆军卡过来。如此冷霄前边开着军用吉普在前边开路,他的战友们开着军卡跟随,四辆大车,一字排开,气势汹汹的上路。
    附近的山里,最近这一年多经常有人进去找吃的,已经没啥猎物了。
    冷霄本事大,是奔着大猎物去的,这附近的小山、小树林他就没有停留。冷霄的目标是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
    原始森林很少有人踏足,这里的猎物肯定有不少。虽然老天爷不下雨,原始森林也旱死了不少的植物,饿死了一批动物。但这里剩下的,肯定也比别处多。
    到了目的地,冷霄留下两个人看车,就带着剩下的人,带好装备,直接进了林子。
    森林的外围多是小动物,兔子和野鸡虽然肉少,但那也是肉。冷霄地上捡了一把石子,能用石子打死的,他一个都不放过。
    跟着冷霄来的人,双眼放光的跟在冷霄身后捡猎物。整个人激动的不行。
    有人看冷霄一个石子一只野鸡,轻松的不行,就地上抓了一把石子,也想试试。结果十次能中一次,都是他们运气好。
    如此效率低下,大家再看看好像野鸡、野兔收割机的冷霄,全都默默的扔了石子,只专心跟着冷霄打杂。
    比不了,比不了。他们这些凡人,还是好好的跟着阎王爷吃肉吧!
    越往里走,碰见的猎物越多。等走到一定深度,冷霄他们终于碰见了野猪、野山羊、野生的傻狍子还有野生的熊瞎子。
    看着这些大猎物,跟着冷霄过来的人,越发的兴奋啦。
    肉,肉,肉!
    这里好多好多的肉呀!
    在众人对肉流口水的同时,那些饿的不行,看着比往年瘦弱不少的野猪、熊瞎子等凶猛野兽,奔着人就冲了过来,要想吃人。
    好饿,好饿,好饿呀!
    终于来了食物,它们要吃饭!
    饥荒年,动物和人一样,都是饥一顿饱一顿,常常吃不饱饭的。熊瞎子、獠牙野猪等又比较凶猛,碰见冷霄他们,它们就一点儿不怕的冲了过来,准备饱餐一顿。
    结果狭路相逢,冷霄胜!
    别管是饿红眼睛,战斗力飙升的野猪;还是本就武力值惊人的熊瞎子,到了冷霄面前,都不够冷霄一个回合打的。
    有枪在手,冷霄就是收割生命的死神。
    任何被冷霄盯上的猎物,最终都难逃一死。除了特别瘦弱,被冷霄嫌弃放过的,冷霄遇上的大猎物全都一枪毙命。
    这时候的人还没有保护野生动物的概念,大家一年没好好吃肉,见到冷霄这么能,大家就都非常的兴奋。
    啊啊啊………肉,肉,这里肉全是肉!
    吸溜,吸溜。众人馋的对猎物流口水。
    果然,跟着冷霄出来是对的!跟着冷霄有肉吃!嗷……以后有机会他们还来!
    不用冷霄吩咐,冷霄的战友在冷霄打死猎物后,就会自发的过去收拾。
    有冷霄在,大家也不怕血腥味会引来大家伙。大家伙过来更好,到时候有危险的,肯定不是他们。嘿嘿~冷霄的战友们幸福的微笑。
    本来他们想直接剥皮放血,把猎物全都收拾好的。但血和动作内脏也是好东西,这么扔了实在可惜。左右他们的车够大,大家想了想,最后决定把猎物整个拉回去。
    血肠好吃,辣椒炒肥肠也超香,吸溜,吸溜,众人一边扛猎物一边想着把肉变成菜,直咽口水。
    如果能再配二两小酒,玛德,这是神仙来了也不换的好日子!
    看着一个接一个倒下的大家伙。大家都干劲十足。跟着冷霄来的士兵,忙的脚不沾地,幸福的冒泡,冷霄这个主力军也不含糊。
    打猎的同时,精神力扫描到野山参、野灵芝等珍贵药材,冷霄也会不客气的全都收进空间里。有一个医术精湛母亲,冷霄从小耳濡目染,就认识不少的中草药。
    虽然冷霄不是医生,但医学知识他知道的也不少。除了珍贵的中草药,‘看’到漂亮的野生兰花、野生玫瑰花、野生菊花,冷霄也会‘挖’出来,全都放进空间里,送给田娇。
    知道田娇爱吃水果,碰见熟透的野生红樱桃、野生紫葡萄、野生红苹果、还有野生大西瓜等等,冷霄也会顺手收进空间。
    这个田娇喜欢,收了。那个田娇喜欢,要了。只要田娇可能会喜欢的东西,冷霄见到就都不会放过。
    收获的感觉太好,冷霄知道田娇有点爱囤货。为了多给田娇找些好东西,冷霄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原始森林的深处。
    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真的到处都是宝藏。冷霄只在这里转了一圈,田娇的空间里,就多了那么一大堆的宝贝和好吃的。
    感觉田娇未来一年内都不需要买水果,又灭了一窝野猪,收了若干珍贵药材后,冷霄终于意犹未尽的收手,准备回家。
    差不多啦。他的娇娇还在家里等他呢。他得见好就收。可持续发展才是硬道理。等下次的,这次的东西吃完了,下次他再来!
    回程的路上,冷霄习惯性的用精神力到处扫描,收割着他能看得上眼的好东西。
    结果,收着,收着,冷霄在某个隐蔽的山洞里,看到了一台保存的很好的电台。
    藏在这种不能见人的地方,还保存的这么好的电台,肯定不是我军的!
    在自己的地盘,我军哪用这样偷偷摸摸?
    这肯定是敌人用来传递消息的!
    这东西,前世今生,冷霄都处理过不少。见到这玩意,冷霄抓间谍的雷达瞬间启动。
    呵,看这电台的款式,它应该是小鬼子留下的东西。中夏国人和小鬼子就是天敌。
    见到这东西,冷霄也不悠哉悠哉的寻宝了,他直接肃穆的,直奔那个电台而去。
    呵呵,打猎暂停,小鬼子必须死!
    今天跟着冷霄出来的,都是现役军官。他们虽然人品不一定都好,但他们都绝对爱国。冷霄不怕他们泄露消息,就带着他们一起去找电台。有时候打草惊蛇,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敌人藏的太好,不做点什么,让他露出马脚,冷霄他们怎么抓人?
    跟着冷霄出来的士兵,果然和冷霄想的一样,同样对小鬼子恨之入骨。一见到这个电台,所有还沉浸在喜悦中的士兵,全都收起吃肉的吃心眼,露出了杀气腾腾的模样。
    小鬼子啊。呵呵。杀!
    建国这么久了,居然还有小鬼子的势力,潜伏在青市?!这不能够!这次他们势必要把这股势力连根拔起!让鬼子们有来无回!
    冷霄是大家的主心骨,碰见这种大事,大家下意识的站在冷霄身后,听冷霄的指挥。众人的军事素养让冷霄满意。让大家伪装成野兽打架,破坏了这个山洞后,冷霄又安排人,把他们来时的痕迹都清理掉。确保敌人会把电台的失踪怪到野兽头上,冷霄才带着几个高手,上前去处理那个电台。
    很好,这是一个待机中的无线电电台。看着它这个崭新、还不缺能量的样子。看来是有人会来这里,定期给它做保养!
    想到不久前,有人用这个电台,往外边传递过消息,冷霄冷冰冰的笑了。
    很好,这人的死期到了!
    留着五个人在这里守株待兔,冷霄带着这个电台,满脸严肃的回了军区。
    碰见小鬼子就够让人生气的了。小鬼子还赶在冷霄着急结婚的时候给他添堵。冷霄就更气。本来在婚前,冷霄想专心准备婚礼,不搞事业的。结果碰见这个气人的电台,冷霄就决定出手了。
    把车交给别人开,冷霄坐到后坐上,开始用精神力破解电台。冷霄本就是这方面的专家,有精神力帮他,他就更加如虎添翼。
    没等回军区,这个电台什么情况冷霄就全搞清楚了。原来它就是上辈子那个,让王承志离开田娇的诱因。
    上辈子这个电台,最终也暴露了。只是相比这辈子被冷霄发现,上辈子它是被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猎户发现的。
    那猎户是被熊瞎子追着逃命逃到这里的。他不认识这电台是干嘛的。但这东西被藏的这么好,一看就很值钱。猎户日子过的难,他就把这个电台背了出去,卖到了黑市。
    黑市里识货的人就多了。
    爱国的想把它献给国家。心里有鬼想毁了它,保护那个鬼。最终各方势力一顿乱斗,这玩意儿被送到军方手里的时候,就已经半报废了。那时候冷霄的眼睛还没好。这事他就没有参与。那时候参与破解电台的人是王承志。
    王承志的个人能力还是很强的。他如果是个只会溜须拍马的废物,他也坐不到今天的位置。上辈子他来军区的时候,正好赶上冷霄养伤,没有冷霄压着,王承志出的风头就更大。
    首先,他的来历不简单。其次,他拿下了仙女田娇。最后,他打遍军区无敌手。王承志一时风头无两,就很受重视。
    王承志最后也不负众望,真的从这个报废的电台里,获得了一些有用信息,上边因此就更加重视他。
    小鬼子贼心不死,要灭我中夏。中夏国自然不会这么算了。他们往我方派间谍,收集我方情报,并时不时搞事情,挑动民众的情绪,制造恐慌,制造骚乱。我方就准备以牙还牙,也往那边派间谍,去他们那里搞事情。
    王承志是破解电台的人,有了这个间谍任务,上边首先就想到了他。
    王承志实力不错,年纪大心智成熟,上有老下有小有很多牵挂,并且忠心爱国,很难背叛,他就是个不错的潜伏者人选。
    当时,上边还挑了一些备选,然后开始秘密的找他们谈话。
    这种任务,必须得任务者自愿才行。不然任务者心有不甘,到了那边天高皇帝远的,很容易坏事。
    组织上把这个任务的风险,跟他们讲的清清楚楚,并让他们自己选择,要不要当这种无名英雄。王承志最后的选择,大家都知道了。他选择离开田娇,去博一个更广阔的未来。
    军方保密工作做的到位。上辈子王承志回国之前,冷霄就也不知道王承志是假死。等王承志回来,冷霄才通过他,反推出当年的事实。这个电台是王承志离开的关键,冷霄就记得特别清楚。
    那时候为了挖王承志的卷宗,冷霄没少废心思。这会看着这个改变田娇命运的电台,冷霄笑的就更冷了!
    很好,王承志这辈子可以提前离开了。
    呵呵。
    同为男人,王承志那点私心,冷霄清楚的很。当年田娇在军区也是这样受欢迎的。虽然上辈子田娇没捐家产,但军区的男兵,也都知道田娇是白富美。
    那时候,追田娇的人,虽然没现在多。但也不少。
    王承志不像冷霄,能压得住所有人。王承志在军区,是有些势均力敌的对手的。那些人嫉妒他得到了田娇,自然会跟他别苗头,说酸话。
    冷霄实力这么强,在他发飙之前,大家说他都说的那么过分。王承志处处不如冷霄,大家讲究起他来,自然更加不知收敛。
    王承志不像冷霄,听了这种话就还回去。他是会记在心里,并默默冷落田娇的。
    不想被人说他吃软饭、没出息,也想像田娇证明他不差,王承志最终选择离开田娇,去外边闯荡,那真是再正常不过。
    田娇是一个爱上一个人,就一心一意不容易变心的女人。王承志在田娇最爱他的时候离开,他就有把握田娇会等他回来。
    事实也确实如此。
    在王承志死而复生之前,田娇确实把他当白月光,打算爱他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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