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程春望是先和于佩打招呼,于佩一个小小实习律师,名气没王展延大,怎么对方看起来这么重视?
难不成程春望真这么好脾气,连实习律师也看重?
方朝祥心里纳闷。
忍不住又抬头打量于佩几眼。
瞧见程春望竟然是在于佩身边落座,方朝祥心里的怪异感更甚。
目光在于佩那张出色的面庞上扫过几眼之后,方朝祥找出了答案。
是了,在职场中女性的外貌是相当大的优势。
大老板通常都玩得花,更喜欢具有长相优势的女律师也不足为奇。
看来刚才他的话也不全然是对,女人不适合做律师,漂亮的女人可以。
方朝祥几乎要把内心的想法写在脸上,对面的于佩瞧着他的神情,已经将他心里的想法猜个七七八八,面色沉下来,如寒冰散发着冷气。
一旁的王展延感受到她的情绪,准备拿过资料。
于佩按住他的手,冷冷说:“我来。”
王展延立即松开了手。
得,这事他不适合插手。
将资料全部堆放到于佩面前,准备将这场谈话的主动权交给于佩之后,王展延默默朝对面的方朝祥投去同情的一瞥。
这人做什么不好,非得来得罪于佩。
回想到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自己被于佩怼到说不出话的场景,王展延心里莫名有几分愉悦。
得,接下来可能没他什么事情了。
谈话开始,于佩先发言。
她望着坐在对面、一脸不耐烦的张志华,“张先生,请问当时程先生购买你的房产时,你是不是没有提前告诉程先生,你的房子已经办过抵押?”
不等张志华回答,一旁的方朝祥先出声:“抱歉,我的委托人明确地和程先生商议过,这件事上并没有隐瞒。”
于佩回头看向程春望,“程先生,张先生说他提前告知过你,有这回事吗?”
程春望摇头,“没有。”
得到回复,于佩直直看向对面的张志华:“张先生,我的委托人说并没有这回事,在购买你的房产之前,你并没有提前将此事告诉他。”
不等张志华作答,一旁的方朝祥又要出声,于佩冷眼甩过去,一口回绝:“我没问你,方律师。”
方朝祥被呛了一下,脸色也冷下来,“于律师,我想你应该清楚,作为被委托的律师,有权利替委托人回答问题。”
于佩回望他一眼,一本正经:“你的确有这个权利,我也有不听的权利,我只想听张先生的回答。”
“可是我的委托人并不想回答。”方朝祥面无表情地说。
这两人一来一回,一口一个“先生”,一口一个“律师”,听得原本心情不佳的张志华心里愈发烦躁。
要不要这么正式?
上庭的时候再打官腔成不成?
这会儿搞这么正经做什么?
听得人心里烦!
张志华没好气地瞪了两人一眼,“得得得,别扯那么多,事情大家都清楚,我就想知道今天过来是谈什么?”
于佩接话:“张先生,你所说的大家都清楚的事情,是指你没有提前告知我的当事人房子已经被抵押的事实是吗?”
张志华烦了。
“我说你这个人怎么听不懂人说话?对,没错,我是没告诉他,这不就是今天过来调解的本意吗?所以现在你们是打算怎么办?房子现在被查封了,你们想要我帮忙提供什么材料找回房子,我可以帮忙,你们要是想让我退钱,那没有,我现在负资产,打官司的钱都是借的,没钱吐给你们。”
听到自己想听的内容,于佩没再纠缠。
转过身去问程春望,“程先生,你是想要回房子,还是想要回钱?”
程春望毫不犹豫:“钱。”
“这房子惹了官司,不吉利,我重新去买一套。”
做生意的信风水这一套,觉得这房子摊上官司,会影响财运,宁可重新去买一套,也不愿意再讨回。
“好。”于佩应了一声,开始收拾资料。
这举动把对面的人看懵了。
张志华满脸疑惑,方朝祥也同样以困惑的目光看向于佩,“谈完了?”
于佩将没有用上的资料整理一下,说:“张先生不想掏出钱,我的当事人程先生想要回钱,那咱们之间也没什么好谈的,庭上见吧。”
这话算是撕破脸皮,杜绝谈下去的可能。
好不容易来一趟,没想到话不投机,几句话就结束了,张志华气得满脸通红。
看也不看会议室里面的人一眼,甩开椅子,转身就走。
把所有人都抛在身后。
包括他聘请的律师方朝祥。
相比于被冷落的方朝祥,于佩与王展延的待遇要好得多,程春望正打算邀请他们共进晚餐。
三人说说笑笑,一副极其融洽的模样,衬得旁边方朝祥愈发寂寥。
等三人依次走出会议室,落在最后的方朝祥上前一步,拦住于佩去路。
他皮笑肉不笑地开口:“于律师,不知道你在国外哪所学校毕业?”
从刚才的表现来看,于佩似乎不像是新人。
一个实习律师,哪有这样的气场以及反应能力和他辨得一来一回。
想当初他做实习律师的时候,只会跟在教引身后象征性地补充两句,那时候哪里有这样的胆量去和业内前辈叫板?
于佩这样的举动,要么是学校背景给了她底气,要么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他倒要看看,于佩是从哪个学校出来的人。
于佩瞥他一眼,只说:“没在国内读。”
这话原本不会引出太大的歧义,奈何方朝祥压根没往另一方面想,他大概如论如何也不会想到面前这个女人国外留过学。
听到这样的回答,以为于佩是半路出家的野路子,方朝祥心里腾升一股优越感。
难怪嘛,对方这样鲁莽的举动,原来是不了解行情,从别的行业转行过来。
他居高临下看了一眼面前的人,“国家法律还是不太健全啊,现在什么人都能来掺和一脚?我刚才的话也没说错,你的确就该好好待在家里,打官司对你来说还太勉强了,这案子你一定会输。”
“是么?”
于佩脚步一顿,抱臂望着面前异常自信的某人,淡淡道:“我怎么觉得输的人会是你?”
第63章 初心 感受一下差距
几天后, 于佩与王展延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一同出庭。
案子审判很快,不用一个上午的时间, 判决当庭宣判,被告张志华应退还原告程春望全部款项,总计65万元。
如此顺利的原因, 是于佩拿出了关键性证据, 一支录音笔。
证据确凿, 对方无可反驳,的确存在事先隐瞒抵押的情况。
出庭之后,最高兴的不是打赢官司的于佩和王展延,也不是当事人程春望, 而是一直关注整个案子进展的李勤年。
这次的案子解决得干净利落又高效, 回去的路上, 李勤年对于佩赞不绝口, 尤其是她那支巴掌大的录音笔。
作为律师所的小老板,李勤年杨是不会把一些小工具放在眼里的。
录音的工具他见过不少, 目前最先进的也就是微型录音机,巴掌大小, 但有点厚度,里面塞得下一只磁带。
至于于佩手中的薄薄一支录音笔, 他还真没见过。
他敢笃定, 这玩意儿国内没得卖。
不然他不可能没听过。
回到律师所后,于佩在庭上出席的录音笔立即成为律师所里所有人重点关注的对象。
大家将于佩团团围住, 尽情观赏从来没见过的如此小巧的录音笔, 忍不住发出一阵阵轻叹。
“天呐, 这录音笔真小, 就算揣在口袋里,也不会被人发现吧?”
“我还没瞧见过这个样式的录音笔呢,看来是咱们落后了,这么一对比,录音机太笨重了。”
“于律师,这是你在国外买的吧?多少钱啊?国内估计都买不到。”
……
关于价格的问题,于佩没有回答。
她没吝啬,直接将录音笔递给大家观详。
在一片惊叹声中,终于有人问出来专业相关的问题:“可是,录音的内容,可以当成证据吗?没经人同意录下的内容,是不是无法成为证据?”
问话的人是实习律师袁梦霞。
于佩抬眸轻轻看她一眼,满律师所的人都沉浸在观赏从未见过的新型录音笔,只有小袁同学关注案子的实情。
于佩有点欣慰。
走到袁梦霞身边,笑着道:“当然可以,合法取得就行。”
她没有偷偷在张志华家里或者办公地方放置录音笔,她是光明正大放置在方朝祥安排的会议室。且谈话内容与案件相关,不涉及个人隐私。
总之,法庭采用了。
那就说明有可取之处。
袁梦霞的这一问,让律师所里其他同事反应过来。
这么一个好用的工具,谁不想用?
从美利坚回来的大佬原配[年代] 第1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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