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说了,我们来不仅要帮助破案,也要帮助审查证据。我说,案件不要我们破,但是证据还是需要我们来审查的!别闲着。
哈哈,证据确凿!陈支队信心满满地说,这块硬盘里有案件的全部现场资料。天色不早了,你们赶紧回去休息吧,等明天破案信息到了以后,你们再慢慢审查证据也不迟啊。
2.
夜猫子的春天就是这样。
困了一下午的我,此时精神抖擞。我把硬盘里的资料拷贝进了我的电脑,慢慢地看了起来。
同室的林涛则一会儿趴在地板上做平板支撑、仰卧起坐,一会儿到卫生间镜子前面观察自己的体形和肌肉线条,然后悻悻地过来抱怨自己随着年龄的增长,马甲线已经开始不明显了。
我对林涛的折腾视而不见,全心投入到观看案件资料中去。
报案人是青乡河的清淤工人,他在早晨的工作中,划船驶到青乡河的一段偏僻之处时,发现岸上有些异样。
工人就势停船靠岸,想看个仔细。这一看不要紧,把工人吓得差点儿从船上掉了下去。在靠河边有十米左右的岸上,俯卧着一具女尸,全裸,尸体下方有一大摊血迹,已经渗入了松软的河床泥土,于是工人赶紧摸出了手机报警。
因为这里是一处极为偏僻的地方,青乡河在这里绕过一座小山包,而小山包则成了这一片河床的天然屏障,所以算是青乡市中罕见的人迹罕至的地方。加之清淤工人是在河面上发现异样,然后报警的,所以这里没有其他人先于警察到达现场围观,于是有了得天独厚的现场保护条件。
出警民警的执法记录仪清楚地记载了民警处警的全过程。两名民警接报警后,抵达现场初查情况,在远处即看到了女尸,于是直接在外围拉起了警戒带。此时报警人还在河面上的船里,民警在通知技术部门勘查现场之后,让报警人绕过警戒带登陆接受了询问。
死者的三轮车停在距离草垛一公里开外的公路路边,并无异样。
技术部门抵达现场之后,打开了勘查通道。现场是松软的河床泥土,可以说是保留痕迹物证的绝佳地面。痕迹检验部门在现场提取到了两双鞋的鞋印,以及一个人的赤足迹。经过后期对这些痕迹的技术处理,判断其中一双鞋属于死者的鞋,而这双鞋就留在尸体附近;赤足迹经过纹理比对也确证是死者所留。那么,剩下的一双鞋印,自然就是犯罪分子所留了。
这是一双三十九码的板鞋鞋印,有一定程度的磨损。如果能找得到这双鞋,甚至可以做同一认定。
因为现场的照片还比较凌乱,所以我没能在大脑里形成一个完整的现场状况。但是可以明确的是,死者把衣服脱在了旁边的一处草垛上,然后赤足走到旁边。这个过程,都有板鞋伴随,板鞋印在衣服旁边有转圈和踱步的现象。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赤足印和板鞋印在尸体附近发生了交错,应该是犯罪分子和受害人在这里发生了争执和打斗。然后受害人中刀倒地死亡,犯罪分子选择了从原路折返,离开了现场。
放衣服的草垛上,还有一张湿巾,很新鲜。技术部门对其进行了细目拍照,并且予以提取。就是在这张湿巾上,技术部门提取到了死者的dna,以及另一名男子的精斑。也正是依据这个精斑,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郑三。
经过前期调查,死者叫作张兰芬,四十五岁,个体三轮车非法营运户。她有一个懦弱的丈夫,平时在工地打工,还有一个患孤独症的儿子。张兰芬性格粗犷,经常欺负自己的丈夫。而且,她在外面的姘头数以十计。几乎是认识的人,对她有兴趣的人,不论老少,不论身份,与她都可以有染。
对张兰芬的尸体检验很简单,因为死者尸体上没有明显的损伤,只有颈部一处刺创,直接刺破了颈动脉,可以说是一刀致命。这倒很符合激情杀人的特征。死者的死亡时间是昨天夜里十一点左右,应该正是她在非法营运的工作时间。
郑三是一个光棍,独居,平时他们都在郑三家里苟合,为什么这一次要选这么一个荒郊野外?我说。
林涛正在做俯卧撑,费劲地说:追求刺激,不很正常吗?
如果是在这里苟合,为什么现场没有臀印?我翻着照片,现场除了尸体俯卧的位置无法确定地面原始状况,其他的部位都仅仅是足迹。
这取决于姿势。林涛笑着说。
如果在草垛这里苟合的话,草垛这里留下的赤足印实在太少了。我说,如果是在尸体的位置苟合的话,是不是离衣服远了?离衣服远不要紧,关键是有两人dna的湿巾离得远了。
尸体和草垛多远?林涛问。
不知道,方位图照得不好,看不出来。我说。
说不定很近呢?随手就扔那儿了。林涛说。
我若有所悟地点点头,说:如果不能寻找到凶手作案时穿的鞋,那么dna证据就是孤证,是不能完整构成证据链的。
你最近是被错案报道搞害怕了吧?林涛说,如果今晚审讯下来,有了口供,或者有了鞋子,就不再是孤证了吧。
我点了点头,暗自祈祷案件可以进展顺利。
如果是强奸案件,死者体内没发现郑三以外的其他人的dna吧?林涛补充道,而且死者身上又没有约束伤和威逼伤。
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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