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几年的心情真的是大起大落,现在回头看去,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
厂里的工作、卧床的妻子,襁褓的孙子......
真难熬啊,他差一点就熬不住了。
可是没有办法,他得站起来。
不能眼睁睁看着二儿子夫妻担起不属于他们的责任...
不能因为知道有人托底就装作万事大吉,更不能随便宁事息人仗着是长辈眼盲心瞎。
“五六年你们大伯母带着文西回来了。”
大儿媳说是带文西回来看看,但他也能猜到几分,想必是听说了这边的情况,特意回来的。
毕竟要只是看看,哪能一待就是一年?
都是至诚至善的孩子,帮着他们夫妻一起把苦日子熬了过来。
【那是一九五七年,他四十七岁】
大儿媳改嫁后,闻西就过上了钟家和东北轮换待的日子。
约莫是钟家八九个月,东北三四个月。
这孩子乐此不彼,没有半点儿不乐意,两边的关系都处得贼好。
尤其是钟家这边,明明年龄还要小些,可偏巧成了一堆孩子的领头人。
其中就有东堂哥和未来的妹夫贺石头。
再加上还有一群跟在哥哥屁股后面呲哇乱叫的崽子,真是难得热闹。
他和妻子看在眼里,不约而同想起了还年轻时,他们也是这么笑着,看着尚未长成的孩子。
“给他们换个字吧。”夜半时分,妻子的声音有些突兀。
“换什么?”
“‘文’,‘文学’的‘文’。”
“好。”他懂了妻子的未尽言。
以儿为荣,更盼儿安;不后悔送儿远征,却希望儿的儿从文。
后来儿孙问起为什么要改名,他总是笑着说,希望家里能出个读书人,把这钟家发展成书香门第。
也差不多就是这时候,李家和王家搬了进来。
那个时候讲究,再加上住房紧张,他和家里人商量以后,就做了表率,愿意将自家院子空几间屋子出来给职工及其家属住。
人家都是他精心挑选的,先是李王于三家,过了一年老童来了,在之后是陈家,这也是当年大院的六户了。
【那是一九六零年,他五十岁】
小孩子无忧无虑得长大,他们还不能太过透彻理解某些事的含义。
但是大人懂。
他也开始失眠,愈发频繁想起那些已经不在的人。
祖母、二哥、母亲、父亲、大姐、长子、幺儿......
人到中年,他体会到了所有的失去,千百般种苦他尝了十之八九。
每到这时候,只有确定老妻还在身边才能安心。
老妻大约也是如此,她握紧自己的手,一遍遍不厌其烦说,以后都是好日子。
他恍惚想起十七岁那年,他站在岳父岳母面前郑重承诺会让老妻过一辈子好日子。
这样的一生真的算好日子吗?
或许是,他们没有食不果腹,没有衣不蔽体;他们也没有脸红争吵,没有欺骗背叛。
但或许也不是,他们没教好女儿,他们接连丧子......
所以他们过得究竟算不算好日子?
这个问题,他始终没能问出口。
但老妻闭眼的那一刻,他似乎想通了一切。
携手相伴走过四十年,从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开始,纷纷扰扰早已经融进在四十年的柴米油盐中。
谈何算不算?细究不过徒增困扰。
毕竟十七岁那年,两人在双方父母的见证下红着脸点头,红线的两端早已把他们紧紧缠绕。
【那是一九六七年,他五十七岁】
“这几十年就这么过去了,现在是你们的时代喽。”
七十年代,孙辈也长成了。
文东进了厂,娶妻生子,如同大多数人一样。
但那大果子,他喜欢得不行,当然要是这孩子学习再努力一点就更好了。
文西终究是走上了父辈的老路,他不愿,但很骄傲。
骄傲他的意志,骄傲他的热血,骄傲他是钟家的孩子。
文婷嫁在了大院儿里,于家小子也是他看着长大的,是个好孩子。
按部就班,顺顺利利的人生。
文敏好好长大,吃得饱穿得暖,老二一家待她如亲子。
性子厉害,但其实最是心软。
吃了下乡的苦,可这孩子难得通透坚韧,走出了她自己的光辉路。
文姝最是嘴甜,他和老妻总是忍不住多塞几颗糖。
耳根子也软,早早就被人哄回了家。
所幸贺家那孩子也是好的,这对小夫妻就像是当年的他和老妻,定能相濡以沫走完一生。
但苦难就别找他们了,单幸福就好。
文南放在了自己的户口本下,是老二家养大的孩子。
他和老妻曾无数次想过让这孩子改口,但终究是自私了,他们想给小儿子留个后。
至于那不知所踪的小儿媳,老妻抱着小文南,告诉他,妈妈去陪爸爸了。
文北是这一代最小的孩子,性子跟小孙女一样,冲动且天真,不知好心办了多少坏事。
这孩子也是最馋的一个,尤其是那红虾酥,二十多岁的人还吃不腻。
也不知道自己有生之年能不能看见这孩子成个家。
那一帧帧、一幕幕,犹如滚轮在他的脑海反复上演。
他这一生呦,经历了太多事儿,遇见了太多人,也送走了太多人,本以为余下的岁月只能自己咀嚼,没想到倒是有机会能和后辈讲一讲曾经的波澜壮阔。
老爷子喝了一口小孙子添的热茶,笑着看向小书然:“然然还有什么想听的?”
“还想听以后。”
七岁的孩子似懂非懂,但她记得二姨的故事里的最后,总会有那么一句:他和她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所以她想听听太爷爷的以后。
“以后啊。”老爷子片刻愣神,然后笑了。
“以后怎么样太爷爷不知道。因为太爷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你妈妈他们的时代,再之后就是你的时代了。”
历史的车轮滚滚,载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前进前进,向前进。
也载着他,走向归途,去见故去多时的旧人。
【那是一九九一年,他八十一岁】
第247章 番外二:关于红娟
她越来越不愿意动了,只喜欢坐在院子里那把小闺女特意找人做的藤椅上晒太阳,没多久就能睡着。
养了七八年的大黄狗隔一会儿就要汪汪叫几声,像是生怕她醒不过来。
不过今天倒是难得精神,晒着太阳也不犯困,瞧着身边已经长成大姑娘的外孙女,她笑着开口:“然然看什么呢?”
听见姥姥的声音,贺书然晃了晃手里的书:“二姨写的自传,写得可好了!”
“是嘛,有写我吗?”
“有啊,就属您和我妈被提到的次数最多。”贺书然搬着板凳坐到姥姥脚边,笑着道,“您给我讲讲您的事儿,我给您读怎么样?”
“行啊,姥姥给咱们然然讲故事。”
这得好好想想,要从什么时候开始讲......
上个世纪三十年代,距离皇城根儿一天路程的林家村多了个女娃。
比起林家父母的失望,隔了一堵墙的林家老太太稀罕孙女,手一挥抱到自己身边养,还特意找了村里学问高的老先生给起个寓意好的名字:
林红娟。
老太太不识字,但一听觉得是个好名字,毕竟在那一群丫和妮里面,可不要太骄傲。
农村的女孩儿不值钱,还没懂事的时候就得帮着家里干活,要是孩子多的人家,更得照顾下面的弟妹。
她也因为有老太太的偏爱,过得比同龄的女孩儿好了不知多少。
老太太是真疼这个大孙女,不仅晚上睡觉要搂在怀里,走哪儿也都要带着,见人就说这是她家大孙女,叫红娟。
等到长大了一些,爹妈动了心思,想把大闺女要回来,多少能帮着干点儿活,再不济可以照顾下面的弟妹。
谁知刚起一个话头,老太太就怒了。
刚出生那会儿嫌弃是个闺女不愿意养,隔了一堵墙都没来看过几眼,现在想要回去,当她死了吗?
胡同人家 第1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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