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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 第103节

    “是张警官啊。”李母挣扎着想要起身,静丫头快走了几步,“您别动,不光是我来了,简律师和罗律师也来了。”
    “出了什么事吗?”李母的眼中满是希冀地看着我们。
    “有了点新发现。”我点头,“不过,要用李晓明点东西。”
    “啥?我这就去给你们找。”李母站起身,却抚着头摇晃了一下。
    “阿姨,您别动了,我去给简律师他们找。”王帆连忙道。
    “我们要带走李晓明的电脑做个检查。”静丫头说,“另外,王帆,你们有个同学叫李杰,这个人,你们熟悉吗?”
    “李杰?认识啊。”王帆点了点头,“听说他也被那所学校录取了。”说到这,王帆不屑地笑了一下,“要不是我和晓明出了这事,哪轮得到他啊。”
    “你们最近有过联系吗?”
    “没有。”王帆摇了摇头,“我们关系本来就不是太好。”
    “李杰,是不是一个矮胖矮胖的小孩儿?”李母突然问。
    “对。”
    “他昨天还来过。”
    “来过你这?”我愣了一下,“他来这干嘛?”
    “那孩子说跟我们家晓明考上了同一所大学,来问晓明什么时候走,想一起去报道。那孩子,看着挺好。”
    听李母这么说,老罗和静丫头冷笑了一声,这种事,在电话里就能说清,为什么还特意来跑一趟呢?
    “他还说什么了吗?”我问。
    李母摇了摇头,“听说晓明被抓了之后,他问晓明会被判多久,还安慰我,未成年应该不会被判刑。简律师,我儿子……”
    “快了,用不了几天,李晓明就能回家了。”我微微一笑,李杰来找李晓明,其实就是想知道李晓明会不会逃脱法律的制裁吧。
    “哎,那我谢谢你们了。”李母的眼中骤然充满了生机,她伸手掏出几张钞票,“王帆,去市场再买点菜,简律师,中午你们就在这吃吧。”
    “不了。”我连连摆手,“时间太紧,等李晓明回家,咱们再一起吃饭吧。”
    “那丫头那边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我看了一眼表,难掩焦急,离开庭只有一个小时了,法庭已经开始安检。昨天静丫头抱着电脑回了省厅,可到现在,我们还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嗯,这丫头真会踩点。”老罗突然眼睛一亮,道。
    他话音未落,刺耳的刹车声和焦糊的味道几乎不分先后地刺激着我的耳朵和鼻子,一辆警车在法院门前停了下来,静丫头推
    开车门跳了出来,怀里抱着厚厚的一摞卷宗,车门也顾不上关,就向我们跑了过来。
    “幸不辱命!”静丫头把那一摞卷宗塞进老罗的怀里,喘息着说道。
    静丫头从网监部门“请”来了一名高手,对李晓明的电脑进行了最细致的检查,这位高手只用了三个小时就确定了李晓明的电脑曾遭到入侵,分解的数据包显示,被盗资料里包括了王帆的用户名和密码。
    同时,这台电脑还被人种下了木马病毒,通过远程控制,种下木马的人可以操作这台电脑肆意去做他想做的事情。
    但种下木马的这个人手段并不高明,甚至略显粗糙,虽然有擦除痕迹的举动,可清理的却并不彻底。网监的高手毫不费力地就查到了入侵的源头——一家网吧。
    静丫头立即安排警力调取了网吧的监控录像,在李晓明的电脑被入侵的时段内,网监高手锁定的那台主机前,坐着一个高中生模样的人,经王帆辨认,此人正是李杰。
    这份关键的证据终于让李晓明还没等接受审判就被无罪释放。
    李杰归案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甚至主动承认了大批考生志愿被修改也是他所为,就是想让这场闹剧看起来更像是系统的原因。
    “如果被认定是系统故障,那李晓明就不用承担责任了,他一样能上大学。我想针对的其实就是王帆一个人。他没钱,家庭出身也不好,凭什么他那
    样的都能上大学,我就不能呢?!”
    他面容扭曲,狰狞。
    “如果警察认为是人为的,而且就是李晓明所为呢?你没打算再做点什么?”
    “还能做啥?”李杰不屑地撇了撇嘴,“算他倒霉呗。谁叫他成天跟王帆那种人混在一起,真给我们丢脸。”
    李杰不知道,人的出身只是决定了他的起点,而终点,是要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下去,走出来的。
    就像他和王帆,和李晓明,他们的起点固然不同,然而在经过了又一年的磨砺之后,王帆和李晓明却还是考入了同一所大学,同一个专业,如今,王帆已经成了李晓明的顶头上司。
    可李杰却只能背着污名混迹于世,自暴自弃后,惨死于一场街头斗殴。
    第006章 复仇使徒
    我可以计算天体运行的轨道,却无法计算人性的疯狂。
    ——牛顿
    1
    2016年注定要在中国的司法改革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越来越多、愈演愈烈的校园暴力让人们的目光聚焦到了这个培养祖国未来接班人的净土上,然而,大家却惊恐地发现,净土早已不净。
    你长得漂亮我要打你,你学习好我要打你,你抢了我的朋友我要打你,你中午吃的比我好我要打你,你上课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我也要打你……就像那句“你怎么不戴帽子”,校园暴力仅仅需要一个借口,这个借口是否蹩脚并不在施暴者的考虑范围之内。
    相比于成年人之间的暴力行为,这些人下手更狠,更不计后果,社会影响更加恶劣。甚至“炫暴”都成为了一种时尚,施暴者热衷于将施暴过程拍摄视频上传网络,借此获得被关注的莫名满足感。
    而后果,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存在,往往只是被教育几句了事,却能收获一群人的敬畏和惧怕。
    一句“他还是孩子”不知成了多少人的挡箭牌。
    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被这种氛围感染,走上了一条阴暗晦涩的路却沾沾自喜。
    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开始呼吁修改法律条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于1979年颁布的首部《刑法》中出现,
    如今已经过去了近40年,这条法律条文却从来没有动过。而世界各国早已相应降低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
    英国法律就规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可以到10岁,该国司法部认为,10岁的儿童已经完全有能力区分淘气行为和犯罪;而在美国,自上世纪80年代之后,各州普遍降低了“刑责年龄”,甚至法庭上出现过10岁的少年犯。
    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之下,2016年的两会上,民进中央提交了《关于遏制校园暴力伤害事件的提案》,认为法制不健全,青少年校园暴力犯罪成本低是校园暴力频发的首要原因,建议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
    这条提案引起了代表们的热烈讨论,修改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正式列入了中国司法改革的日程。
    消息传到我耳中的时候,已经是四月份了,天气渐暖,大片大片的郁金香竞相开放,吐露芬芳,行走其中,让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
    然而这样的机会对于我来说却是无比的奢侈,这时候的我就连走几步路都会气喘如牛,上个厕所都会被大夫提醒不要过于用力以免猝死。稍远一点的地方我只能坐到轮椅上,让林菲推着我过去。
    此时的我就像中国男子足球国家队,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这并没有让我有任何的伤感,反而有一点急不可耐。终于要解脱了,终于要和那两个家伙重聚了,终于可以当面问
    问他们,当年说好一起到白头,为什么你们俩却偷偷焗了油,还是一次使用终生受益的那种。
    “简大哥,晚上不做饭了,叫外卖吧,披萨行不行?”林菲闷闷地道。
    “你怎么了?”我看着林菲,她的情绪明显有些低落。
    “没什么。”林菲摇头,低着头摆弄着手机,“我身体不太舒服。”
    “不会是亲戚来了吧?那你可得注意点,多喝点热水,别碰凉的。”我随口道,随即意识到了什么,“不对啊,不是前两天刚走吗?”
    “妇女之友,你要不要那么啰嗦啊?”林菲啪地一下把手机扣在了床上,一脸不善地看着我。
    我明智地闭上了嘴。
    林菲重新拿起手机,低头摆弄着,过了一会儿,她突然叹了口气,似是在自言自语,“这提案要是再早几年的话,我现在也不至于这样吧。”
    我一惊,霎时间明白了,痛苦的记忆不止我一个人有,林菲不也有那段她不愿去回忆的往事吗?
    她是施暴者,可同样,她也是那场闹剧里的受害者。刘颖的纵身一跃,让一段隐藏在光明下的黑暗无所遁形,她用生命唤醒着人们的良知,也葬送了林菲的前程。
    一时间,我竟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么多年,守着这么一个没前途的律所,辛苦你了。”我由衷地道。
    林菲的身子僵了一下,手指滑动屏幕的频率明显加快,“说那些干嘛,你和罗大哥给了我一口饭吃
    ,给了我一份还不错的工作,我挺知足了。再说,这法律也不是给我一个人的,那么多人都没有犯错,我却走错了路,说来说去,这事还不是怪我自己?”她抛下手机,站起身,用力伸了个懒腰,“简大哥,你说我将来努努力,去当律师好不好?”
    “那敢情好,你赶紧去考,考下来,我就把律所转给你。”
    “我才不要呢。”林菲撇了撇嘴,“替罗大哥收拾你这个烂摊子就够我受了,你还想让我给你擦屁股?门都没有!”
    她头摇得像拨浪鼓,“我要自己去开山立派,做回我自己,完成我哥哥的梦想。嘿嘿,没准到时候你和罗大哥的律所就砸在我手里呢。”
    “你哥哥?”我愣了一下,“咱们这么多年了,我怎么没听说过你还有个哥哥?”
    “咱俩还没熟到我家里有什么人你都知道吧?”林菲夸张地笑了一下,换了个话题,“简大哥,你说说,你有没有给未成年人辩护过啊?”
    “有啊!”我肯定地点了点头,“不过,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又不给我做饭吃。”
    “小气。”林菲嘴一撇,“今晚包饺子,行了吧?”
    “嗯,这个可以有。”我眼前一亮,“饺子就酒,越吃越有。”
    “你整理故事,我去准备材料,等我回来,咱俩一边包饺子,你一边讲。”林菲起身,套了件外套,“酒就没有了,除非你学老毛子,偷医院的酒精喝。作死
    的事,我向来不会阻拦的。”
    我笑了一下,躺好,脑子里浮现的却是老罗一身是血,仓皇逃窜的场面。
    2008年9月14日,星期日,晴,无风,微冷。
    忌烟酒。
    黄历上当然不可能有这句话。
    不过如果时间能够倒流,人真的能够回到过去的话,老罗一定会告诉那时候的自己,在2008年9月14日这一天一定要忌烟酒,至少不要到那个名为“魏三超市”的地方去买烟。
    那天早上,老罗要和我去外地办点事,临出发前,老罗却发现烟盒空了。他顺手在路边停好车,径直走向了一家叫魏三的超市。
    我没有去,就在车上微闭着眼睛,补充睡眠,为了准备今天要用的材料,我们俩昨天在办公室忙了一宿。
    大概过了两三分钟,一声满是恐惧的尖叫让我睡意全无,我推开车门下了车,寻找着叫声的来源,一道人影却从魏三超市里连滚带爬地冲了出来。
    那人的动作颇为滑稽,他手脚并用冲向门边,却脚下一滑摔倒在地,顾不上起身,就那么四肢着地地跑了出来,嘴里发出嗬嗬的声音,脸上眼中满是恐惧。
    他看了我一眼,摇摇晃晃地向我跑了过来,脚步却始终不稳,每走几步就要摔一个跟头。
    是老罗。
    我快步迎了上去,这才注意到,老罗的身上脸上手上鞋上,到处都是深红色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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