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为什么?”谢旻韫问。
成默放下杯子,笑了一下,“大概是因为一直在流浪的缘故吧。一个居无定所的人,不喜欢旅行那不是再正常不过?”
谢旻韫沉默了一会,站了起来,她随手拿起挂在椅背上的大衣和围巾,“我想和你再出去看看极光?”
成默端起热巧克力像是喝酒一般一饮而尽,随后放下杯子,跟在谢旻韫的身后向着门口走。
谢旻韫拉开门,风声一下就大了起来。呼啸的冷风扬起了她的头发,白色的雪花劈头盖脸的打了过来,她穿上大衣,围上围巾,踩着松软的雪,一脚深、一脚浅的向着星球糖的方向走了过去。
成默没有踩着谢旻韫的脚印向前走,他在她留下的那一串脚印旁边,又留下了新的足迹。
“你记得我们从圣诞村出发,为了追极光一直开着车朝莱门河公园,每天看极光预报,就想着应该往哪里开,才能看到极光。”
“当然记得。大概那是我最轻松的一次旅行,不用考虑往哪里走,不用考虑乘坐什么交通工具,也不用考虑睡在哪里……”
谢旻韫停下了脚步,回头敲了下成默的头,又顺手将自己的毛线帽子戴在了他的头上,没好气的说:“你当然不用考虑啦!都是我做的路线规划,都是我在开车,都是我定的酒店!你知道不知道天天开车好累的呀!”
“我也不是不帮忙,开车我不会。其他的事情,你都说你已经做好计划了,我干嘛还多此一举?”
“你就不能和我讨论?然后给我一点参考意见?”
“我这不是随便你往哪里走吗?我不提意见是不想扫你的兴。”
“扫什么兴?”
“要按照我的意见,看不看的到极光无所谓……”
“喂?是你说要带我看极光的!”
“意思到了就行。这就跟结婚也不一定非要买钻戒一样啊。”
“好!那你也不能想和我聊几句就聊几句,不想聊了,就看书睡觉!就让我一个人干开车。还有,我看到风景好的地方,说要下去拍照片,你记得你跟我怎么说的?”谢旻韫有些生气的说,“你说外面冷,你就不下去了。”
“有什么不对吗?我又不想拍照。”
“你就不能帮我去拍吗?”
“你不是有自拍杆?”
“自拍杆和人能一样吗?而且你就不能陪我?”
“那你说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要我陪?”
“真是要被你气死了!”
“其实我当时以为……我们还多的是机会来。”
谢旻韫又不说话了,低着头站到了星球糖旁边的雪人前面,她弯腰,点了一下它那根红彤彤的胡萝卜鼻子,轻声说:“真是个笨蛋。”她又点了下雪人的额头,小声问,“可你偶尔聪明那么一下,又怪可爱的。”
成默情不自禁的微笑了一下,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人还会用“可爱”来形容他,除了谢旻韫。
“我一直都想问你……”谢旻韫凝视着成默,“你当时是怎么想到的啊?”
“这要从我小时候说起。我小时候不能和其他的小朋友一样出去玩,所以我爸爸给我买了望远镜,还给我手工打造了一个台子。那时我才四岁,他也没觉得我会多沉迷于看星星这样无聊的事,可我完全被迷住了,只要天气晴好,就会吵着让爸爸把我的小台子搬到天台上,用目镜看星星。从那以后我对天文学一往情深,大概和霍金一样,因为身体受到了限制,与人类的沟通也产生了一些问题,才会对遥远的事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我读了许多天文学方面的书籍,知道了恒星、行星、星团、黑洞和光速。我才知道我们竟然生活在一颗星星上面,好神奇啊。那个时候我好想能够飞到天空,飞到宇宙,俯瞰这颗我们生活的蓝色星球……我在梦中梦到过,就是那种透过巨大的圆形舷窗,外面是太阳能板和粗犷的机械臂,下方是星星点点的宇宙和这样一颗……”成默抬头看向了那颗直径六米的星球糖,它悬浮在孤独的风中,在蓝黑色的夜幕下,电机运转发出的滋滋声,像是在接收遥远时空传过来的电报,那是关于地球、关于银河、关于宇宙的畅想,“蓝色的,绚丽的,像是糖果一样的星球。”
“真好。”
成默看向了专注凝视着他的谢旻韫,“什么真好?”
谢旻韫扭开了头,又把快要停止旋转的星球糖拨快乐一些,“我小时候也是个怪小孩,不喜欢流行音乐喜欢古典音乐、不喜欢漫画喜欢油画、不喜欢电视电影喜欢看看纪录片。不喜欢裙子喜欢牛仔裤,还喜欢那种印的有物理笑话的t恤……我小时候的梦想就是成武世界闻名的科学家、第一个登上火星的女人、华夏的卡尔·萨根。”
“你目标真远大。”成默说,“我就想过将来能不能当个图书馆管理员混口饭吃。顺便写点什么科幻小说什么的……”
“你也喜欢科幻小说?”
“你不会今天才知道吧?”
“我一直以为你是那种很讨厌幻想的人,只爱看那种严肃的科学读物。”
“我觉得你才是这样的人。瞧你刚才说的那些爱好,不正好符合渴望成为科学家的女人的刻板印象?”
“是吧?”谢旻韫冷笑,“你的刻板印象是从谁身上发现的啊?”
成默假装没有听懂谢旻韫的讽刺,“说到科幻小说,我看过《银河帝国》、《银河系漫游指南》、《三体》……我还是《科幻世界》的忠实读者……”他面不改色的问,“你最喜欢那部科幻小说?”
“你最喜欢那部?”谢旻韫没有穷追猛打,而是反问。
“来猜一下?”
“《三体》?”
“不,我不喜欢刘慈欣的残酷设定,也讨厌人们像是复读机一样重复那句‘不要回答、不要回答、不要回答’。我希望打开电报,是一封‘瓶中信’,上面写着无聊的问候,又或者微不足道的心事,表明外星人也和人类一样孤独……”成默说。
“没看出来你还是这种多愁善感的人。”
“也不是多愁善感,就是坏事做多了,所以不爱看那种黑深残又厚重的小说了。”
“所以你喜欢的是《银河系漫游指南》?”
成默笑了一下,“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儿童科幻小说,上面写的是一个小男孩的太空历险记,他有一个叫做‘星球侠’的机器人玩具,能变身成一艘太空船,带着他遨游太空。我真是羡慕极了,经常望着星空幻想,要是我也有这么个机器人玩具就好了。随着我逐渐长大,逐渐变得现实,我的梦想就变成只要能离星空更近一点就好了,从属于我的一颗图书馆卫星,到属于我的一座山,再到只要一间顶楼……”
“你真矛盾,说自己不喜欢旅行,偏偏梦想又是有一艘能带着你遨游宇宙的太空船。”
“不一样。如果我有那么一艘太空船,那么它就是我的家。带着家到处旅行,想停就停,想走就走,那种感觉还蛮好的。”
“是蛮好的。”谢旻韫认真的说,“那现在该你猜我最喜欢那部科幻小说,猜不对的话,可是有惩罚的!”
“什么惩罚?”成默问。
“你先猜。”谢旻韫说,“三次机会。”
成默思考了一下说:“《海伯利安》?”
“我很喜欢《海伯利安》,但并不是最喜欢,我没有你想的那么文艺。”
“《太空神曲》?”
“我也没有你想的那么……”谢旻韫的手在空气中划了三个圈,“……崇高……”她放下手,微笑,“我其实也是个挺无聊的人。”
“啊~”成默问,“那如果让你向太空中扔一个漂流瓶,你会在字条上写什么?”
“我会写一些乱七八糟的碎碎念,写我开心的时候,得到了一颗好大的棒棒糖,一颗应该是全世界上最大一颗棒棒糖。写我不开心的时候,就会想起那颗棒棒糖,好甜,好甜,我怎么也忘不掉……”
成默缄默了一会,“是吗?”
谢旻韫一步一步,踩出了深深浅浅的坑,走到了星球糖边,她抬起手轻轻的拨动了一下它,那蓝色糖果开始悠悠的旋转,就像是一颗真正的星星,“对我来说,它就像是……屹立在海面上发光的浮标,旋照着灯光的灯塔,每当我想要流泪的时候,我就会闭上眼睛,黑暗降临的那一瞬,我就仿佛从深海中浮了出来,抬头就能看到它,漂亮极了,然后我就没那么想哭了。”
成默注视着缓慢旋转着的巨大糖果,看到了在它的背后,像是墨水染蓝的纸张般的天幕之上,丝绸般的极光在寂静的风中狂舞。
“可当时我从天梯爬了上来,推开门就看到了它,我当时眼泪一下就掉了下来。我知道不真实,可我又以为,时间流逝,岁月老去,还是会有某些东西,某些情感,停留在它应该所在的位置。你可以把它当做记号,只要一回头,就能找到它。我看到了那辆越野车摇摇晃晃的在原野上奔驰,绯红的霞光照在你的脸上,我就在你旁边,我好开心。我回过头,爸爸妈妈也坐在车的后座,一切我失去的东西又都回到了我的身边……”谢旻韫看向了成默,“你能明白吗?”
“我明白。”他说,“我当然明白。”
“我开心了一会,又变得异常害怕,害怕一切都只是场梦。我想,我该怎么办。我害怕一醒来一切都不复存在,这一切实在是太完美了,太幸福了,我不敢大声喧哗,我小心翼翼,就是……害怕被命运之神发现,然后就无聊的随手将它打破了。我看着自己和你,看着后视镜里的爸爸妈妈,胆战心惊极了……”谢旻韫的声音在冰刃般的寒风中颤抖,像是黑暗中独自一人时的自我剖白,也像是回望命运凝结时的反复叹咏。
“别害怕。”成默也害怕,也惶恐,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哪个世界,哪个时空,他也不知道记忆中的经历是否是真实的,是已经成为历史,还是循环往复的幻觉,但不管怎么样,即使这是个充满了危险和不确定的迷宫,他也不认为有什么不好,因为他能确定眼前的这个女孩是真实的,无比真实。于是他做了决定,义无反顾的走到了谢旻韫的身边,握住了她的手,“那就不要醒来好了。”
谢旻韫泪眼婆娑,“我甚至不能确定现在是不是梦。”
成默笑了一下,“我也不确定。”他拉着她向着雪山的方向走,“但不妨碍我们继续做梦。”
第四十三章 世纪婚礼(10)
爱德华·罗桐柴尔德一丝不苟的坐在沙发上,盯着大荧幕。包围着新埃菲尔铁塔的粉色礼盒上,那块横过盒子中线的巨大卡地亚红气球手表三针合一,以肃穆的姿态走到了六点。
旷远又轻盈的钟声响起。
镜头拉远,法兰西第一理事加布里埃尔·博尔内大声宣布:“现在我正式宣布,跨年晚会暨法兰西皇帝拿破仑七世和雅典娜皇后的婚礼晚会正式开始!而在0点,我们将准时揭开新埃菲尔铁塔的帷幕,让全世界见证最伟大的爱情!”
塞纳河两岸的激光灯疯狂晃动,在横跨塞纳河的舞台上投射下绚丽的色彩。正中央的舞台渐渐升起,震天撼地的音浪中,来自亚美利加的歌手the weeknd顶着标志性的盆栽头,缓缓的出现。
近景、中景、远景依次浮现,先切到了达官贵人才能进入的最佳观景坐席,镜头一一给了那些全球知名人物特写,上至各国领袖,下至商界名流,除了星门和太极龙的神将还未曾到场,其他有名有姓的全都一网打尽。然后是镜头快速滑过新埃菲尔铁塔下和位于战神广场上,买票进入的观众人群,接着拉高将灯火通明的塞纳河两岸以及周围楼宇上密密麻麻的观众也纳入了镜头,再接着是拥挤在巴黎大街小巷,无论在巴黎的哪个位置,都能看到包裹着巴黎铁塔那无与伦比的三百三十米高四面屏幕。当最后镜头切换到了拿破仑七世和七号时,所有的人都high了起来,整个巴黎都变成了欢乐的海洋。
“刘玉到巴黎了吗?”爱德华·罗桐柴尔德问。
“已经到了。”站在旁边已经晋升为黑石集团总裁的纳森勾着脑袋轻声回答,“第十一神将现在正在欧宇总部,现在正和约书亚少爷,还有拿破仑七世的真身会晤,他们都在等您。”
爱德华·罗桐柴尔德点了点头。
“问题在于……”纳森压低了声音,“第十一神将真的值得信任吗?”
爱德华·罗桐柴尔德淡淡的说:“任何人都不能相信。”
“那为什么您还要去?”纳森忍不住说,“第十一神将都告诉了您,路西法的终极杀招能够通过载体直接击杀本体,为什么您还要冒这个险?”
“纳森,对于我们来说,输或者赢都不重要。坐在餐桌上,而不是被写着菜单上,这很重要。”爱德华·罗桐柴尔德意味深长的说,“我不在乎谁统治世界,我只在乎全新的货币系统中,我们处在什么位置。目前来说,只有少数人能理解这个系统,能够理解的人要么对这个系统所产生的利润感兴趣,要么就是非常依赖这个系统的施舍。另一方面绝大多数人的智力,不足以理解基于这个系统衍生出来的资本所带来的巨大优势,他们只能接受剥削且毫无怨言。我们应该有自信,前面那部分能够理解的人群需要我们,这个复杂的系统我们掌控运作了上千年,只要这些人不反对我们,我们就可以继续安坐我们的生态位上。”
纳森到抽了一口凉气,“您的意思是,出卖拿破仑七世和刘玉,转而和白秀秀、路西法合作也可以?”
爱德华·罗桐柴尔德面无表情的说:“给白秀秀打个电话。告诉她我会和刘玉、拿破仑在巴黎会面的消息。”
……
“是我,尼尔森。”约翰·克里斯·摩根摸了摸卤蛋一样的光头,微笑,“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您……”本纳·尼尔森滚动了一下喉咙,左顾右盼了一下问,“您……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当然是为了把你从邪恶的蜥蜴人团伙里拯救出来。”约翰·克里斯·摩根耸了耸肩膀,“我们可都是路西法大人的忠实拥趸。”
“您不要开玩笑了。”本纳·尼尔森苦笑,“我知道您和路西法……大人有过节。”
“过节?”约翰·克里斯·摩根一脸惊讶,“那一定是你误会了什么,尼尔森,如果要问这个世界上谁是路西法大人最忠实的粉丝,那一定是我!你知道吗?‘撒旦降临’就是我和拿破仑七世、撒仂玛、阿卡尔·恰武什奥卢还有西园寺红丸一手建立的。”
听到这个惊人的秘闻,本纳·尼尔森到抽了一口凉气,他表情快速变幻了几下,最终留在上面的还是一抹难以掩饰的兴奋,“我可不相信您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救我这样的小人物,您就直说吧,需要我做什么?”
约翰·克里斯·摩根揽住了本纳·尼尔森的肩膀,嬉皮笑脸的说:“继续直播,还有……把我拯救你的经过再拍一遍,记得拍酷一点,刚才的过程实在是太轻松了,没有什么卖点,还得重新设计两句台词,表现我对路西法大人是如何的热爱,如何的崇拜……”他咳嗽了一声,改成了阴阳怪气的中文,“比如:就算被世俗排挤我也愿为路西法大人坠入深渊!还有:世界上最烈的酒不过是路西法大人的喜酒,我们终究比不过路夫人的一句我愿意,我们输了,输的很彻底……”
本纳·尼尔森的脸都皱成了一团,“不是,第二句是不是有点不对?”
“你听的懂?”
本纳·尼尔森用字正腔圆的东北话唱道:“剑,怒斩白头雕。山,豪迈冲云霄。火,翻腾在燃烧。海,掀起万丈涛。刀山火海你独闯,万箭齐发孤身挡……”
约翰·克里斯·摩根也跟着唱了起来,越唱越激昂,“鲜血随风在流淌,一剑斩断天神榜。踏n海,破万军。驱拿皇,鬼神泣。斩大帝,灭天逆。孤身扛起新势力,喊魔王的这么多,除我路西法,谁敢称,是大哥……”
唱完之后两人会心一笑,然后击掌。
约翰·克里斯·摩根意犹未尽的说道:“就这个,到时候来一段!”
本纳·尼尔森嘿嘿一笑,“重拍不过是小问题。”踌躇了一下,他又低声问,“您是打算站到太极龙那边了吗?”
反叛的大魔王 第11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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