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房里的灯大约是用了许多年了,散着昏黄的光,还围着一群飞蛾。
毛珍红着眼睛点点头,低沉的嗯了一声,就自顾的洗漱了。
江娜洗好袜子,等着毛珍结伴回宿舍,就听到林雯正在捣鼓录音机。
要说林雯这个人也是怪,她好像天生就对江娜的东西特别感兴趣一样,江娜也不明白她是怎么一回事,仿佛有病一样。
江娜有的东西,她好像执拗一般的也要拥有。
二婶给江娜送的那个收录机,比一般的录音机多了一个收音机的功能,江娜特别喜欢在早上或者晚上开小声听一会英语频道。
因为江娜的态度强硬,那个收录机最终没有给林雯,然而林雯现在拨弄的那个收录机,竟然是跟江娜的一模一样。
她刚开始也像江娜一样,听听外语频道,听听英语磁带,毕竟她本身的外语就极差,这几天不晓得从哪弄了一盘磁带,听起了流行歌曲。
“……爱意若是没有回响,世界与我有何干,原来仍然是你,叫我永不断自强,如晨光......”
江娜压抑住十分的好奇,才没有往林雯的方向扭头。
淡定的将东西摆放好,毛珍就披了外套,“江娜,走吧。”
江娜也随手捞了一件外套,两人默默的走过走廊,楼梯,才来到了操场边。
操场边有一群男同学在打球,看到两人走过,此起彼伏的响起了口哨声。
毛珍是没有心情,江娜则回想着那句歌词,两人各有心事。
本来江娜是准备向毛珍坦承下自己的事情,然后希望能勾出毛珍的只字片语,然后好去进一步的安抚她。
但听了那首歌之后,她心绪一直难以平复,便也同样沉默的称了半斤瓜子,又拿了一块普通的洗衣皂,两人才一起准备穿过操场返回宿舍楼。
这个时候上大学的,家庭条件都不错,不然早就读了中专毕业就去上班了。
赵平之今年十九岁,他穿着汗衫眼看着那个圆脸的女孩眼看着就要走过去,下意识的丢了球,那球弹弹跳跳的正好停在两人的面前。
他笑了,你看多巧,这球都知道给他创造机会。
他朝着身旁不停吹口哨的同学得意的笑笑,就往前奔去。
这是个绝佳的搭讪的机会。
然后他跑了几步,就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圆脸的女孩子,将球半抛起,一脚踢了过去,那球就越过他的头顶,嗖的一声飞了过去。
他呆住了,口哨声也停了,一群男同学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矮个子的女孩子,踢完球,拉着高个的女孩子,迅速的跑开了。
他呆在原地楞了半天,许久嘴角微微的勾起,看着人都跑远了,才返回了球场。
毛珍心砰砰砰的跳着,被江娜扯着一口气上了四楼,两人看着对方弯腰大口呼气,然后看着对方,爆笑起来。
经历了这么一场事情,连跑丢的瓜子和肥皂都忘了,两人牵手走进410的门,相视一笑。
因为这样一件小秘密,两人便成了好朋友。
一起结伴洗漱,上课,去食堂,去图书馆。
第三天,赵平之拎着手里的袋子,站在教室门前,一米八的个子,一身帅气的牛仔服,优秀的五官,含笑的唇角,无一不彰显着他的优越感。
他一进班级,就吸引了众多的目光。
女生纷纷交头接耳,更有甚的羞红脸,这是谁啊,还拎着礼物呢?
男生纷纷的起哄,哟,又是追女孩子的,就不知道追的是谁了?
于是众目期盼之下,赵平之望着第一排那个低头看书的江娜,这是唯一的一个不抬头看热闹的女生。
他背靠在讲台的讲桌,伸出手指敲了敲江娜的桌子。
江娜抬头,他低头,两人的距离瞬间拉近,赵平之笑了,有意思。
江娜却猛地后仰,躲他如同洪水猛兽一样。
赵平之的笑僵在脸上,他原本以为可以看得到娇羞的表情,然而并没有。
他将手里的袋子放在江娜的课桌上,“这位同学,那天晚上你忘记将东西拿走了,我特意来给你送来。”
他这一番话说的极其暧昧,周围响起了一片唏嘘的声音。
虽然大学里谈恋爱的比比皆是,但大都私下的,将事情挑到明面上来说的却是少之又少。
江娜哪里听不出来他的意思,她不想与金叶洲之外的男生有任何的私交,自然就不喜欢这种暧昧的话语。
飞快的道:“多谢同学了,我那天和毛珍遇到了一条狗,跑的太急了,将东西丢了,本以为找不到了,没想到同学的作风竟然如此高风亮节,同学你是那班的?我好给你写一封感谢信号召大家都向你学习拾金不昧啊。”
本来一屋子酸溜溜的女生,听到这里恍然大悟,原来这人竟然是拾金不昧啊。
第二十六章 那本书
一时间他不上不下的尴尬了起来。
这个时候,后面一个男声突兀的响起来:“平之,你这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啊!”
人是社会动物,本来沉寂的气氛,被这吆喝声给点燃了。
男生女生纷纷哄笑了起来:“对啊,得让广播员给赵平之广播广播啊。”
“那不若让江同学写一封表扬信,我现在拿走也好炫耀炫耀?”
四舍五入,表扬信,就算亲笔信,拿回去收藏也是一桩美事啊!
第29章
同类推荐:
梵行、
穿书之欲欲仙途(NP)、
女配她只想上床(快穿)、
顶级暴徒、
碎玉成欢(np)、
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H]、
[快穿]与魔女的交易、
穿越到里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