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错过的爱情重要,还是亲情重要?
霍孟勉垂下眼眸,说:“等你处理好你母亲那边,我就去找她,让她把女儿嫁给你。阿绥,我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么多了。”
爱情炙热如火,燃烧了他前半生所有的精力。
所以此去经年,他丧失了所有的爱,包括对自己亲生儿子的爱。
时过境迁,他满头白发,再无任何奢望。唯一的希冀,便是希望膝下的两个孩子都能好好的。
“花朝是个好孩子,我也是真的喜欢她,你如果真的想娶她,”霍孟勉有些说不下去了,喉咙梗住,颤抖着声音说,“对她好一点,她也不容易。”
霍绥闻言,垂下眸,唇角却微微往上勾起。
他答:“会的。”
·
霍绥离开霍宅之后便开车回到公寓。
打开门,没看到坐在沙发上低头看书的苏花朝,甚至连沙发边的地灯都是暗着的,室内安静无声,他蹙了蹙眉,往二人的房间里走去,打开房门,空空荡荡,唯有清冷月光落满地。
霍绥抿了抿唇,退出房间,正好傅遇的房门打开。
傅遇手里拿着杯子,见到了霍绥之后往他身后扫了几眼,没见到苏花朝,诧异:“阿姐呢?”
霍绥:“她没有回来?”
“没。”
霍绥看了眼腕表,将近十点了,她不该还没回来。霍绥拿出手机给苏花朝打电话,刚开始是没人接,后来便是直接挂断了。
霍绥心里陡生一种不好的预感,手里的手机又响了两下,他打开,是苏花朝发来的短信。
“我有点事,今晚晚点回家。”
霍绥捏着手机,他其实很想问到底是什么事,让她连接他电话的时间都没有,他心里总有种预感,总觉得发生了什么事,不在他的掌控之中。
傅遇去厨房倒了杯水,回来,看到霍绥直立在客厅中央。
没有开灯,室内只有走廊处的壁灯亮着。
傅遇径直的穿过他,回到房间。砰的一声合上了房门。
现在客厅里,只剩下霍绥一人。他的表情晦涩,意味不明,眯着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但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阴冷的气息。
似是比窗外的暴风雪还要蚀骨。
好久,他捏着手机,坐在沙发上。
他没有给苏花朝再发短信,只是安静的坐在苏花朝常坐的位置上,一言不发的等着苏花朝回来。
窗外的风雪很大,刮的枝桠摇曳,在漆黑深夜里愈发阴森。雪势越来越大,天像是破了个口子一般,下的没完没了。
一年比一年冷。
他就在这深沉夜色中悄然入睡。
·
莫绍棠坐在手术室外面的椅子上,远远的,从不远处传来脚步声。他顺着声音抬头看去,看到来人,没有一丝的惊讶。他似乎向来都是宁静的,没有一丝的其他情绪。
勾了勾唇,脸上没有丝毫笑意和她打招呼:“来了。”
苏花朝的脸色不太好看,别扭的应了声。
她在他边上坐下。
抬头,正对上亮着的“手术中”这三个字。犹豫了好久,苏花朝问他:“怎么就手术了?”
“今晚应酬,我去了趟洗手间,回来的时候就看到爸他喝了点酒。”说着,莫绍棠轻嗤了声,“身体不好,还不知道照顾自己。”
苏花朝想起短信里的内容,纠结好久,咬牙问他:“胃癌……是早期还是晚期?”
“晚期。”莫绍棠捏了下太阳穴,从胸腔中吐出一口浊气,说:“他一直没说,也怪我,总是忙着工作,没注意到他身体的变化。我也是今年才知道的。”
“哦。”
“他回来就是想看看你,没别的想法。”
“嗯。”
“他也没想过因为这个病拖累你。”
“嗯。”苏花朝双眼发涩。
“他在国外常和我说,你是个很好的孩子,只是你俩没有缘分,父女之间的缘分,少了些。”
苏花朝微仰着头,没说话。
“他这人好强,好面子,进手术台之前还拉着我的手,说千万别让你知道这件事。”
苏花朝觉得医院的灯光可真刺眼,刺的她双眼都发酸发涩,眼前一片雾蒙蒙的,忍不住,想落泪。
“他没有结婚,在国外一直是单身。我是他领养的,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苏花朝猜到了。
“他的手机桌面是你的照片,他每年都会回国待几天,就是为了看你几眼,但是霍绥不同意,说你现在的生活很好,让他别去打扰你。”
苏花朝的睫毛颤动。
“他就真的只是远远的看你。”
“苏花朝。”
“他或许也有做错过,但在他心里,始终有你。”
莫绍棠一字一句,用着最普通的语气说,仿佛在谈论今天天气如何一般,但字字戳心,字字伤情。
苏花朝的脸上,陡然滑了一滴泪下来。
一定是因为医院的灯光太亮,室外的风雪太大,她今天穿的衣服太少,要不然,她才不会……软弱的流下眼泪。
她说:“何必呢?”
“是啊,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莫绍棠自嘲般,“可是没有当初。”
苏花朝扯了下嘴角,轻声问:“手术要多久?”
“不清楚。”
“嗯。”说完以后,她也没动身子,双手插在兜里,安静而又无声的坐在位置上,等着紧闭着的门随时打开。
过了很久,手术室的门终于打开,苏花朝坐在一侧,看到苏启正苍白着脸躺在手术推车上,他闭着眼,睡颜安详。身边的莫绍棠起身问医生具体的情况,而苏花朝只是安静的、安静的看着渐渐远离的苏启正。
等到他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之后,莫绍棠走过来,说:“医生说手术挺成功的,他大概要睡一会儿,你要不先回去吧。”
苏花朝说:“他回来,什么都没有带吗?”
莫绍棠被她突如其来的问题给问愣了一下,接着,立马回道:“带了一箱东西,就在家里的书房,我带你去看看吧。”
她扭头回来,轻点了下头,“嗯。”
等到了公寓,莫绍棠开着家门,问她:“不先回去吗?他或许,在等你回家。”
苏花朝摇了摇头,说不了。
她跟在莫绍棠的身后进了家,接着,走进书房。
书房收拾的干净、整洁,书柜里摆放着各种商业书籍,中文的、英文的、法文的,苏花朝粗粗扫了一眼,视线,最后停留在一处。
在窗台边的角落处,有一堆的jelly cat,灰色的、红色的、粉色的、白色的,大号、中号、小号,各式各样,数十只兔子。
那是贯穿苏花朝童年回忆的唯一一样东西,在锦市那个小小的县城里,苏花朝唯一的玩偶,就是苏启正托大学同学从新加坡带回来的邦尼兔了。她每天都带着兔子,连睡觉都和它一道,爱不释手。
苏花朝走进那堆兔子,缓缓、缓缓的低下身子。
他还记得她曾经的喜好,时刻都记得,没有忘记……
苏花朝想,够了。
真的足够了。
至少证明,他的心里,是真的有她的。
够了……
莫绍棠在身后悄悄的关上了门,书房里的啜泣声低而轻,像是只猫一样低声轻鸣。不像上次在走道里见到的那样,哭的撕心裂肺,这次的哭,是小心翼翼的,是寂静而又无声的。
是命运的悄无声息,将她推到了这一步。
能哭,总还是好的。
情绪,能表达,就不差。
第49章
苏花朝坐在地毯上, 柔软的羊毛地毯带着炙热高温,烤的她浑身冒汗。
窗外太阳升起,溶溶日光映在她的肩头, 室内暖气裹挟着她的全身发肤, 室内温暖而又舒服。
昨晚淅淅沥沥的一场大雪,漫天覆盖, 今早醒来,却又是阳光充裕的一天。
瓦楞上的积雪在熹微晨光中渐渐消融, 树桠上的积雪被呼啸风声一笔带过, 水泥地面已经干净的焕然一新, 在雨雪的冲刷后,仿佛能映照出碧蓝天空。
苏花朝扯了扯邦尼兔的耳朵,心境也愈发清晰。
她推开门, 迎面正对上莫绍棠。
他穿着灰色的家居服,在流理台前慢条斯理的坐着早餐,空气里有着奶油的味道,发酵的牛奶香, 烤面包香,还有煎荷包蛋香。
和对门那人一样。她想。
但她不喜欢这些。
她喜欢吃小馄饨、油条、豆浆、馒头。
第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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