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泽拖着红薯往回走,河边的湿沙地上,五六条巴掌大的鱼甩着尾巴扑腾着,鲜活得很。
魏霆均已经扔掉鱼叉,赤着手站在河中,紧盯着水面。孟泽正要叫人,就见他猛地一弯腰,双手如闪电般扎入水中,再起身时,手上就多了一尾奋力挣扎的鱼。
“好身手!”孟泽赞了一句。
魏霆均笑了笑,将鱼抛上岸来。
“再抓两条,晚上回去吃!”孟泽吩咐着。
魏霆均点点头,继续转身抓鱼。
孟泽蹲下,徒手挖了一个火坑。因为靠近河岸,泥土里水分重,坑挖了没一会儿,就有水渗出来。孟泽去河边捡了一些碎石,铺在坑底,又去林子里挖了几把泥土,压在石子上。
做好这一切,孟泽把收集到的枯叶和细树枝堆在坑底,开始烧火。
等草木灰足够多,坑底也变得干燥的时候,孟泽挑了两颗红薯,埋进火堆里。
魏霆均提了鱼上来,看到这一地的红薯和红薯藤,问道:“这是什么?”
“好吃的东西,在那边挖的。”孟泽随意往林子里一指。
魏霆均往孟泽指的方向看了一眼,又回头看了看脚边比拳头还大的红薯,沉默了一阵。
他不知道孟泽是从哪儿弄来的,至少刚才他指的那片地方是绝对没有这种东西的。
这片林子他熟得很,哪儿长了什么,不说清楚十分,至少也知道个七八分。可是,来去无数回,他从来没见过这种会结果的藤。
再有一点,在树荫繁密光照不足的林子里,一根藤能长这么多果实,果实还这么大个,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明知道对方是在撒谎,而且还撒得理直气壮,魏霆均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眼前这个人,懂得的东西太多了,这远远不是一个从未出过村子的人应该有的见识。
他到底是谁呢?又来自哪里?
魏霆均很想弄清楚,但他也知道,就算问了,对方也不一定会如实回答。
但现在,对方明目张胆地把破绽露出来,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是试探?还是信任?
魏霆均估量了一下,不管是哪种,对他而言都是好事。这人是他认定的媳妇,他愿意接纳他的一切,就算是试探,他也应该如其所愿。
想通了这一点,魏霆均也不再计较这东西的来源,“我来收拾鱼,你想吃几条?”
孟泽心下一松,笑道:“你两条,我两条,剩下的拿回家晚上吃。不用担心吃不饱,还有红薯呢!”
“原来这东西叫红薯,一根藤上能结这么多,这可是好东西。”虽然还未尝到味道,但他下意识地觉得,只要能吃,这种东西对庄户人家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补充粮食的来源。
孟泽惊讶他的敏锐,笑着解释道:“确实是好东西,也不难种。把藤分段切下来,等它发根,再移栽到土里就行了。”
“这时候还能种么?”
“这个时候有点儿晚了,不过也可以种着试试看!”
魏霆均见他对播种方式和种植时间这么了解,再次确认了心中的猜测,这肯定不是山里的东西。
可是对方两手空空,又是从哪儿把东西弄出来的呢?
他想不出来,对方这样子,也明显不打算说,魏霆均索性顺其自然。
鱼很快就烤好了,只抹了一点盐,吃起来却很美味,唯一的毛病,就是细刺多了一点。
吃完鱼,孟泽扒开火堆,开始吃烤红薯。
不得不说,空间里种的东西,品质确实好。红薯软糯可口,因为是烤的,带着一股焦香。
魏霆均吃完一个,意犹未尽。
“这真是好东西!”他赞叹着。
“确实!”孟泽说着,继续跟自己手上的红薯奋斗。
魏霆均复杂地打量了他一眼,终于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以后这样宝贝的东西,不要随随便便在外人面前拿出来!”
“这我知道!”孟泽笑着应允。
第25章 被媳妇鄙视了,肿么破?
吃完午饭,趁着休息的间隙,魏霆均去林子里打猎,回来时手里拎着两只野鸡,一只兔子。
孟泽看见兔子隆起的腹部,随口问道:“这兔子怀孕了,身上没几两肉,怎么把它也抓来了?”
“自己撞上来的,它的左后腿折了,活不了多久。”
孟泽凑过去看了看,确实是这样。
不过,怀孕的兔子可卖不了什么钱,倒不如先养着。兔子繁殖能力强,一般长到四个月就性成熟了,可以交配怀孕,再生小兔子。
想到这里,孟泽指着盛红薯的背篓说,“放这里吧,让它吃点红薯叶,等回去再找个笼子安置它。”
魏霆均一听,问道:“你会养么?”
“差不多吧!”孟泽含糊说道,“应该不难养,兔子胆子小,只要不吓着它,按时给它吃的,就没那么容易死!”
还有一点,孟泽没有说出来,他有空间水,这水有灵气,对人体有滋养作用,对兔子也一样。养殖期间,喂一两次这样的水,就不用担心兔子会得病。
他敢养,是因为他有神器,可别人就不行了。
这时候的人,最重视的是种田,偶尔养七八只鸡,就算是很了不得的事情了。至于养兔子、养羊、养鸭子之类,更是想都不敢想。
这也不怪人们见识狭窄,田里出产的稻谷是全家人的口粮,需要精心侍弄,不然就得挨饿。再说,不是人们不愿意多养鸡鸭之类的动物,而是养多了,一旦发起瘟病来,无药可医,心血全部付诸东流。
以上种种,才使得没有人去想,也没有人敢尝试。毕竟普通的庄稼户底子薄,架不住这样一番折腾。
俩人收拾东西,准备下山。
此番上山,孟泽主要是为了熟悉环境,路上看到不错的山货,他仅是顺手做了标记,并没有把这些东西收起来。毕竟,一边上山一边采山货,然后又背着下山,这也太傻帽了点。
莽山山体巨大,最高峰耸入云霄,足有四五千米,孟泽和魏霆均俩个,从早晨一直走到中午,不过才走了一千多米。
就是这一千多米的山路上,孟泽发现了不少好东西。
最多的,当然是蘑菇,前些天刚下来雨,蘑菇一丛一丛地冒了出来。因为山体落差大,蘑菇的种类很丰富。
看的多了,孟泽也就挑剔起来,除了花菇和牛肝菌类,其他的一律不要。牛肝菌现吃,花菇晒干,方便日后做菜随时取用。而意外得到的鸡枞,用油和着香辛料一起炒,放到罐子里储存,早上吃面条时放几筷子,便是无上的美味。
这世上,吃食少,冬天尤甚,所以要早作准备。
除了蘑菇,第二多的便是各种浆果和野果。有山楂、五味子、猕猴桃、野葡萄、毛栗子等等。浆果汁多皮薄,摘回来也只会压坏,孟泽只能就地品尝。
魏霆均起初还劝他不要乱吃,可一不留神,孟泽就把浆果往嘴里塞,他阻止都来不及。眼见着尝了不下十来种,也没出什么事儿,魏霆均也就无可奈何地放手了。
尝完浆果,孟泽动手摘山楂和毛栗子。毛栗子扎人的很,这项工作自然由魏霆均接手。
等收拾完,背篓已经冒顶了。毛栗子放在最下,铺了树叶之后,上面放山楂,山楂上是各种蘑菇。
“太可惜了,还有好多东西没装上!”孟泽有点遗憾,他标记好的药材一棵都没弄呢。
“这儿少有人来,先放着,下次我替你带回去!”魏霆均安慰道。
孟泽点头,心下却想,等哪天独自上山,这些东西有多少他就能收多少。
俩人携手下山,经过一边松栎林的时候,孟泽一缕清淡的香气。
找了半天,才在一丛野草中发现了正在开花的蕙兰。
“这可是好东西,快,把它挖出来!”
魏霆均蹲下,碰了碰叶片,疑惑地问道:“是兰花么?”
“是!”孟泽高兴地说道,“这是蕙兰,香气浓郁,很难得遇见的。只好好好培育,不愁卖不出好价钱!”
无论是前世还是现在,文人对兰花的喜爱和追捧从未变过,越稀有的兰花,价格越高。孟泽也没想到,居然会遇到这么稀有的兰花。
得意之余,他拍着魏霆均的肩,“你打猎赚的都是辛苦钱,我这才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魏霆均一噎,不会赚钱,被媳妇鄙视了,这可肿么破?
第26章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上山一趟,满载而归,这本是件乐事。
可魏氏却一直拉长着脸,今中午的饭又是她做的,老太太觉得不合口味,说了几句,气得她肝儿疼。
她可是尚书家的小姐,学的是琴棋书画和管理后院,哪会什么厨艺。魏家落魄至今,她也是从什么都不会到如今能整治出一桌菜来,虽然味道差了点,但也是一番心意。
这老虔婆不但不领情,反而挑三拣四的,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样的光景!
她心里恼得很,却也不能朝老太太发火,只能将气撒在孟泽身上。
打从一开始,她就不喜欢这个儿媳,当然也从未将对方当儿媳看,权当是花钱买了个免费佣人。可也不知儿子吃了什么药,才进门一两天,心就偏到对方身上去了,处处和自己这个当娘的作对。
想到这里,魏氏气得吐血,算命的说得对,这孩子生来就是同她作对的。
魏氏越想,心里越不平,看到俩人携手归来,顿时无名火起。
“一天天的不着家,像个什么样子!”
魏霆均皱着眉头,回道:“这不回来了么?”
魏氏恨恨道:“还知道回来,怕是心野了,不想回了。一天天撺掇着出门,也不知道怀的什么心思?”
魏霆均见她越讲越歪,也不理睬,拉着孟泽往后院走。
魏氏气了个倒仰,声音尖锐:“孽子!你这个孽子!”
外头一番闹腾,魏老太太拄着拐杖从房里出来,“这又是在闹什么?”
魏氏拿起手帕拭泪,“娘,媳妇我无能,管不住他们了,家里事多,他俩不想着帮衬帮衬,一门心思偷懒耍滑!我说了几句,还被甩脸子。”
魏老太太不高兴了,数落魏霆均,“你都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像个小子一样不懂事!往日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么,连长辈都忤逆上了!”
魏霆均无奈,“我们上山去打猎了,这背篓都还没放下呢!”
魏氏喊道:“打的什么猎,为着这么点不值钱的东西,值得你在山上费一天时间。”
“其实今日主要是捡山货,我没去过深山,霆均主要是陪我,打猎是其次。”孟泽说完,也不给魏氏插话的机会,从背篓里拿出那丛蕙兰,捧到老太太面前。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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