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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节

    小子,不是很厉害吗?
    关键时刻,你他妈在哪呢?
    以为靠着见义勇为英雄的光环就能取代老子,差得远呢。
    陈龙腹诽。
    沈浩则无视陈龙的挑衅眼神,自斟自饮,悠然洒脱,惹上狠人尤不自知的傻逼,入不了他法眼。
    “你俩怎么不喝酒?”
    “我们要为卓小姐的安全负责,得时刻保持清醒。”
    坐在沈浩对面的黑衣酷男,面无表情回应沈浩,吃东西时的坐姿,仍然板正、挺拔,这是职业军人才有的习惯。
    “是该时刻保持清醒,你们这次的任务,不会轻松。”剥开龙虾的沈浩冲两人意味深长笑了笑。
    俩平头酷男皱眉对视。
    “你的意思……有意外发生?”刚才回应沈浩的汉子,忍不住问沈浩。
    沈浩笑道:“我的直觉告诉我,酒店门口遇到的青年,不是个能忍气吞声的主儿,你俩最好多加小心。”
    一直沉默的冷酷汉子皱眉凝视沈浩,缓缓道:“这个,不用你操心,该怎么做,我们心里有数。”
    走过枪林弹雨的军中高手,都有一颗骄傲的心,不愿被说教,沈浩暗暗唏嘘,不再多言,低头吃虾。
    享用过丰盛的海鲜大餐,百余人又去了曼城最华丽的人妖秀场看表演,直至深夜才返回酒店。
    红灯区……没人去,不是不想,是不好意思。
    饰演男三号的沈浩属于剧组主创人员之一,单独住一个房间,洗了热水澡,躺在舒适大床上,正要关灯睡觉,手机震颤,卓玲发来一条短信:因为种种原因,我只能假装不认识你,请别介意。
    沈浩轻笑,并非沾沾自喜,天后发这条短信,纯粹为了维护彼此的合作关系,在意的是他的才华,不是人。
    明白,晚安。
    沈浩如此回复,惜字如金。
    住在楼上行政套房里的卓玲,瞅着手机屏幕显示的四个字,微微蹙眉,熟人里,沈浩是唯一一个对她不动心的男人。
    ………………………
    天光大亮。
    剧组的人登车出发。
    一辆越野车远远的跟着车队,行驶五个多小时,进入t国最北部的山区,道路崎岖,豪华大巴无法前行,好在能走水路,众人换乘游船,由t国军方四艘武装快艇保护,继续向北深入。
    湄公河。
    亚洲第四长河。
    却被称为最凶险的水路。
    尤其位于三国交界这段流域,缅北反政府武装、毒贩、专门劫船勒索财物的犯罪分子,时常出没。
    “我们已经进入金三角。”
    站在船头凭栏眺望的张中元,一句话激发众人的好奇心,一个个东张西望,只觉得山林茂密,风景秀美,没感觉到有啥凶险。
    “大家放心,我们t国这一侧,相当安全,缅北反政府武装、毒贩,是不敢轻易越境的。”随船的t国军官自信满满。
    人们纷纷点头,丝毫不怀疑军官的话。
    来了这么多大腕、名人,t国政府肯定得慎之又慎,没啥好担心的,剧组大多数人这么想。
    沈浩来之前,上网看了许多资料,这个世界的金三角依然存在实力较强的军阀,譬如毒王坤桑,养着一万多人,有坦克、有武装直升飞机、有大炮。
    这片穷山恶水,不只出刁民,还藏龙卧虎。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沈浩无法预料,但根据以往的经验,他出现在哪里,哪里就不会安宁。
    想到这茬儿,沈浩自嘲一笑。
    游船逆流而上,用时四十分钟,到达目的地,一座不小的村寨。
    比剧组大部队早到五天的外景小组,租下整个村寨,并进行一系列改造,未来俩月,这座村寨,周边的丛林,三十公里外的小镇,以及湄公河,都会被取景。
    剧组工作人员开始从船上卸下各种设备,演员们则布置自己住的地方,多亏村寨经过改造,不然没谁愿意住。
    沈浩的房间,在一栋小木楼的二楼,有床、蚊帐、电风扇、一桌一椅,对这牲口而言,足矣。
    第五百四十三章 暗夜危机
    大富大贵之前,沈浩吃过的苦,没人能想象到,金三角这种生存环境,顶多让那些娇贵的女艺人叫苦不迭。
    床单、枕头都是新的,至于被子,这里又闷又热,用不着,屋子打扫的很干净,不用沈浩再收拾。
    “蜈……蜈蚣!”
    隔壁传出女人的惊叫声。
    沈浩乐了,东南亚深山老林里,小小蜈蚣算什么,毒蛇、毒虫多的是,如果连蜈蚣都怕,恐怕这俩月,天天得提心吊胆。
    剧组工作人员着急忙慌跑上木楼,帮忙驱赶蜈蚣。
    整个下午,类似情况接二连三,剧组所有人,忙的焦头烂额,勉强赶在日落时安顿好,并在村寨周围撒下雄黄。
    炊烟袅袅,饭香弥漫。
    村寨中央的空地,燃起篝火。
    这一刻,人们的心终于静下来,不再抱怨,不再苦恼,既来之,则安之,那些想凭张导这部片子提升知名度或一鸣惊人的演员,开始憧憬美好未来。
    一个排的t国边防军在紧挨村寨的树林中,搭起十多顶军用帐篷,使剧组的人倍感踏实,围着篝高谈阔论。
    “开饭了,过来盛饭吧!”
    负责剧组饮食的人扯开嗓子喊,剧组“炊事班”成员,手艺不错,虽然几个菜都是按脸盆的量做出来的,但仍令人食指大动。
    围上来的男女,拿起不锈钢餐盘,挑选自己喜欢吃的菜,主食是米饭,t国的大米也很香。
    原本担心吃不好的人,这下放心了,剧组的伙食,无可挑剔。
    明星们不用自己去盛饭,有助理代劳,一个个坐在带靠背的简易马扎上,扇着扇子,悠然畅聊。
    沈浩走出小屋,凭栏凝望,不禁被这和谐景象感染,轻声呢喃:“孤村落日残霞,轻烟老树黄鹂,一点飞鸿影下,青山绿水,白草红叶黄花。”
    “呦,沈大才子吟诗呢!”住沈浩隔壁的女演员李双红娇笑着嚷嚷,聚在空地上的男女为此侧目。
    “小沈确实是才子,歌写的好,也能吟诗作赋。”端着餐盘坐到卓玲身侧的张中元大声称赞沈浩。
    这个世界的华夏,由于唐宋的缺失,少了许多文人墨客,可是近现代,人们对古诗词的研究热度远胜沈浩所熟悉的那个世界。
    吟诗作赋的高手,同样可以在文坛立足,获得大众的景仰、崇拜,成为大师,不过,剧组大多数人,没把沈浩这方面的才华当回事儿,洋溢在脸上的笑,多多少少带着调侃意味儿。
    “文武双全,厉害,再来吟一首诗,声大点,好好震撼我们一下。”陈龙阴阳怪气,皮笑肉不笑。
    武行的人跟着起哄,催促沈浩,想让沈浩出丑或下不来台。
    “我哪是什么才子……”沈浩自嘲一笑,缓缓走下木楼。
    “别谦虚啊,你网上名气那么大,那么多粉丝夸你是英雄才子,总得露两手吧,不然大家会觉得你徒有虚名。”陈龙话里带刺。
    “来一首!”
    “来一首!”
    “鼓掌!”
    武行的人先鼓掌,带动其他人,最后连张中元卓玲都笑着拍手,陈龙暗暗得意,等着瞧沈浩丢人现眼。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眼下这种环境、氛围,不太适合吟古诗词,而沈浩富有磁性的声音,却扣人心弦,毫无违和感。
    在场的男女从中感受到难以言喻的豪迈洒脱,回味无穷,沈浩收声,站在他们面前时,他们犹在恍惚。
    “大气磅礴……牛!”
    张中元的御用编剧,在文坛有些知名度的吴涛,无比兴奋,搜肠刮肚竟想不出有哪首古诗词能与沈浩的《临江仙》媲美。
    众人陆续回过神,或诧异,或情不自禁点头,卓玲动容凝视沈浩,心中的震撼,尽显无遗。
    哪怕不懂诗词的人,也感觉出沈浩文采斐然。
    陈龙,武行的人,面面相觑,原本要逼沈浩出丑,结果却给沈浩狠狠装逼的机会,要多郁闷,有多郁闷。
    “小沈,你要是在国内长大,早已经名动天下了。”张大导演一本正经感叹,显然被沈浩的才气折服。
    “您别这么夸我,我呢,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沈浩这话隐含的意思,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我也喜欢古诗词,就你刚才创作这首,没有哪位前人的作品能媲美。”吴涛说着话冲沈浩竖起大拇指。
    “咱们边吃边聊……”
    张中元一语惊醒梦中人,人们这才想起吃饭这件事,几分钟后,几十号主创人员围着篝火。
    沈浩被张中元拉到身侧落座。
    坐在张中元另一侧的卓玲,向前欠身,跟沈浩打招呼,毕竟两人中间只隔着张中元,继续视而不见,反倒会令旁人胡思乱想。
    陈龙又嫉又恨,脸色阴沉的吓人。
    “这里没电视,也上不了网,咱们得搞点娱乐活动,会唱歌的,唱歌,会跳舞的,跳舞,怎么样?”张中元大声提议。
    “好!”
    数十人异口同声。
    几个跑龙套的新人最为积极,或唱歌,或跳舞,一个接一个卖力表现,想赢得张中元的好感。
    一小伙表演完一段街舞,张中元起身,笑道:“咱们得有个顺序,这样吧,从我开始,顺时针,挨个来。”
    张大导演以身作则,众人兴奋不已,再次扯开嗓子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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