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立在她面前,立在她和恶龙之间,和恶龙对峙。
恶龙凶狠地伏在那里,呼吸粗重,不时喷出几许骇人的火焰。
但没有再向她冲来。
少顷,他静静地转过身,伸臂护着她,向洞穴深处走去,又很绅士地并没有碰到她分毫。
即便知道这是做梦,她依旧心跳加速。
她木讷地跟着他走,思绪飘到白天,忽而发痴地后悔,自己怎么没有往旁边靠上一寸,与他触碰。
脚下的荆棘丛慢慢消失,洞穴变得干净空荡。但谢青知道,等这个洞穴走到尽头,就又是一片新的古老树林与荆棘,荆棘那端是一个新的恶龙洞穴。
她曾惊恐与这样的循环往复,后来心理医生告诉她,这是她潜意识里对人生的具象化定义投射到梦中。
她便释然了——人生起起落落,谁的人生不是在斩杀一条又一条恶龙?
可又走了一段,她看到了洞口处的光束。
从未出现过的画面令她诧异,她哑然盯着,挪不开视线。
是的,金色的、明亮的、梦幻的,像童话世界里特有的美好光芒,忽而投进她的视野之中。
“陆……”她怔怔地想喊他,又蓦地噎住。
她讶异地看到洞口处出现一只漂亮的鹿,只是光影,就像《哈利·波特》电影里的守护神卫,但依旧不难分辨出漂亮雄壮的身体线条。
她呆呆地遥望,它也静静地看着她。
在不知何时响起的《鹿 be free》的曲调中,安然对视。
之前每一场类似的梦,她都是突然惊醒的。
或在斩杀恶龙的刹那,或在走出洞穴的瞬间。
但这一回,她没有注意到自己究竟是在哪个时刻醒来。
梦境祥和,她醒来时也很平静。懒洋洋地翻身,对上从窗外投进来的晨曦微光。
如果站在理智的角度,她应该不会觉得当下的心绪是件好事,因为她并不知道该怎样处理这样的动心,又因工作关系要时常和陆诚见面,她连接下来该如何应对都想不清。
但在这样怦然心动的瞬间,谁还能维持理智呢?这种情绪本身就全无理智可言,没有道理可讲。
也正因此,才显得格外美妙。
于是一整个早上,谢青都好开心啊。
因为起得比平常早了一点,她没有匆匆忙忙地去便利店买早餐,而是叫了一份比较讲究的外卖早点。
吃着奶黄包,她觉得真好吃;喝一口南瓜粥,觉得粥也香甜。
金黄色粥色又让她想到梦里光芒的颜色,她的心情更好了一点。
再想到一会儿能见到他,她又觉得好开心啊。
这种开心是什么样的呢?大约就像雨后推开窗户,深吸一口泥土的清香。
没有狂喜,但心旷神怡。
这份心旷神怡一直持续到谢青走进诚书文化的办公区,她是哼着曲子进去的。
陆诚正好在格子间的过道里和员工说话,他手支着桌子,弯腰看屏幕上的文件。听到声音他抬了下头,正看到她轻快的身形。
她没注意到他,开开心心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他心下好笑了会儿,低下头继续谈工作,谈完,也向她的办公室走去。
敲门声响起,谢青抬头,他正推门进来。
她满心清清爽爽的快乐、幻想能见到他而生的快乐,在真正看到他的这一刹那,烟消云散。
取而代之的是满心的无措、心虚,和窘迫。
“咳……”下意识地咳嗽,她将目光微微放低,避免和他对视,“陆总,有事么?”
“看你心情不错,什么事这么高兴?”他探究地睇视她。
“……没什么。”谢青喉咙里莫名梗住,梗得她又一声咳嗽,搪塞说,“前几天卡文,早上突然把思路理顺了。”
“哦。”陆诚了然点头,“第三册是不是也快完稿了?”
“对,马上大结局。”谢青定住心神跟他聊工作,“还能出版么?”
“能。”他说,“不出就是绮文违约。”
绮文现在可没力气承担更多违约了,所以最多就是不提供什么宣传,和第二册的情况差不多。
他自顾自地又笑道:“第二册卖得也还不错,不在乎他们宣不宣传。”
他边说边走到她桌边,话音落实一定睛,看到她正定定地望着他。
眸光清亮,看得他微滞,疑惑:“……怎么了?”
“嗯?没有。”她旋即收回目光,第三次轻咳,肃然看向面前的稿子,“没事的话,我写稿了。”
“好的……”陆诚觉出一点奇怪,又说不清,同样清了下嗓子,“那不打扰你了。”
陆诚离开,关好门,谢青的额头重重砸在桌面上。
撞疼了,又吸着凉气直起身揉揉。
他突然进来,她没能做到完美应对或许正常,但她做得也太糟糕。
——她至少可以说点别的,跟他多聊一会儿天,为什么就这样把他“请”走了?
谢青生闷气,又不能把人拽回来,只得一喟,定住心神好好写稿。
十二月末,北京气温早已跌破零度,簌簌寒风里,好像整个城市都被冻住。
不过,室内其实还是很暖和的,大多数地方都有统一供暖,没有统一供暖的地方也有相应的自供暖设施。
这样的时候,从外面进屋,捧一杯热腾腾的饮品,边暖手边喝,最惬意不过。
法院的判决书便在这样的时候送到了谢青手里,让严冬又多了一抹暖意。
判决书很长,公文用语罗列在一起,读起来晦涩难懂。别说谢青,就是常和合同打交道的陆诚都读得很慢。
判决中认定了录音证据及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和证明力,又根据证据判定“被告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原告基于对被告的信任而做出错误判断,与被告签订合同”。
因此,法院对“原告主张其受到被告欺诈而签订合同的事实主张予以采信”。
后面一段,同样是公文用语句句罗列,但谢青看得热血沸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原告因受被告欺诈而违背真实意思与被告签订的出版合同,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故原告要求撤销合同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合同撤销,《青珠录》的版权拿回来了。
再往后,是关于谢青索赔的具体判决。
张觅雅拟定的索赔额是将近一百万,不过就连她自己也说,赔这么高基本不可能。
他们尽可能地提交了各个网站上关于《青珠录》的销量数据,最后法院判定绮文出版赔偿十万。
不多,但也比她本身拿到的出版稿费高了。
除此之外,胜诉引起的连锁反应更令人痛快。
合同“撤销”相当于这份合同从一开始就没签过,在售的实体书要都要召回、销毁。
至于绮文已经倒手卖出去的影视版权,自然也都无效。但买方无辜,向绮文追责是必然的,绮文出版面临巨额违约金。
谢青这才恍悟,原来陆诚那天跟白琼说的话真不是在唬人,也完全没有夸大事实。
她也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问陆诚,怎么和白琼联系上的?
陆诚悠闲地倚在办公椅里:“我们最近和绮文合作了很多本书。”
谢青点点头,这个她知道。
差不多就是在她第一次把证据交给张觅雅之后,诚书文化与绮文的合作出版项目突然多了起来,就连原本要直接交给自己线下出版线的书,都匀了一部分出去。
“就是为了能正常接触到你的编辑,又不打草惊蛇。”他道。
她说她觉得那位编辑还有情怀,让他动了这个念头。
他知道在这个圈子里情怀意味着什么。虽然现下情怀好像越来越不值钱,但对搞文学的人来说,情怀还是和魔咒一样。
很多作者可以为了情怀放弃日进斗金的热题材,把冷文坚持到底;很多编辑也可以为了情怀日日熬夜,就为了做出一本让自己满意的书。
有些版权方因为有钱,玩得更大一些,会斥巨资将喜欢的作者的版权全数买下,只为保证每一部作品都可以被好好开发。
是以他觉得可以赌一把,那位编辑残存的情怀,或许可以让她站出来为有才华的作者说句话。
但是直接去和绮文打听这位编辑是谁、联系方式是什么,又太容易引起怀疑了——这怎么问?他凭什么打听关于《青珠录》的事情?
所以,他和绮文展开了一系列合作。
编辑部的编辑总归是有限的,他提议拼成系列带动销量,又会造成多部图书同时上市。
这样一来,书必定会分到不同的编辑手里。
只要数量够多,就能很快覆盖到所有编辑。
诚书文化便顺理成章地和绮文出版负责小说的各个编辑都有了合作,能够直接面对面交流了,闲聊时聊到以前都做过什么书,也不奇怪。
白琼这条线是这样搭上的,但当时他也只是有个想法,并不觉得一定会用上。
毕竟,如果可以直接胜诉,他也不想把事情闹到这么大。
不过这样也有好处。白琼的履历很漂亮,做过很多本成功出版书,可以看得出,她对出版确实是认真的。
这样的人,不留在绮文也好。
陆诚让她去了诚书文化旗下负责出版的诚阅坊,交给她一个编辑组。
另外,还出面替她支付了绮文追究下来的违约金。
一百五十万,陆诚和谢青各出了一半。
两个人都想全出来着,但谢青说:“官司是我的官司。”陆诚说:“人是我找的人。”争执不下好几天。
如果再不定下各出一半的解决办法,可能会陷入冷战。
圣诞节前,白琼到诚阅坊入职,写了一封长邮件向谢青表达谢意,说了很多有的没的。
第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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