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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4节

    池塘边最合适的自然是葡萄和猕猴桃。
    而且这边还搭了架子,以前可能种过其它藤蔓植物,现在已经看不到了。
    叶纤红准备在南边种几棵葡萄,对面种几颗猕猴桃,到时可以坐在这边趁凉。
    池塘边一般比较凉爽,只要除了蚊虫就行。
    忽然想到空间的灵草里,有一种可以驱虫的,到时可以在院子种几株。
    水蜜桃开花时,比较好看,所以准备在院子里种上一大片,明年春天可以赏花。
    枇杷树不起眼,花也不好看,只须种在角角落落就行,安静地当个配角。
    杨梅树可以种在后院,果子成实时,味道其实不错。
    樱桃成熟后,红艳艳的非常漂亮,可以种在路两旁。
    荔枝、龙眼等热带果树,这边随便种两颗就行。
    如果长势太好,被人看到后,就会觉得怪异。
    大致安排好这些,开始和胡向阳挖坑。
    等这些安排好,到时再慢慢调整。
    这跟新房子直接安排不同,老房子有了原先的布局,她只能因势引导,做些改变。
    主要格局不能动,否则就不伦不类了。
    一直忙到傍晚,三人关门离开这边,去胡爸胡妈那边,准备跟他们一起吃晚饭。
    两人已经知道他们过来了,所以做了一桌子等他们过来。
    吃饭的时候,胡向阳说起今天过来的原因,把胡爸胡妈都惊到了。
    卫家林家真是大手笔啊!居然送了小红这么一套大宅子。
    她是胡家的媳妇,儿子也跟着享福了。
    “爸,妈,等那边搞好后,你们也搬去那边住吧。”叶纤红主动说道。“向阳跟你们一直聚少离多,等他到这边工作,一家人就可以团聚了。”
    可惜自家的爸妈在乡下生活惯了,否则的话,也搬来这边,那才是真正的团圆。
    “这个合适吗?”胡爸爸犹豫地问了一句。
    那边的房子虽然归儿媳妇了,但是几个大人物会过来住,他们住进去,会不会碍手碍脚?
    “当然合适。”叶纤红肯定地回答。“既然房子送我了,那我们才是主人,他们是客人,哪里有主人住着不合适的——”
    当天晚上,胡向阳和叶纤红回不远处的自家院子里住,安安自然也跟着他们过去。
    等到他们俩睡着,叶纤红悄悄爬起来,身体一纵,已出了屋子,住那套大宅子跑去。
    白天挖好坑了,早点把花草和果树种好,这种大热天,如果几天没种,土晒干了,就种不好东西。
    现在对空间的掌控,已经越发顺手了,所以把几米长的藤本蔷薇移出后,一点都不难。
    把它放进坑里,填上泥土,长长的藤蔓则盘上围墙,不到一分钟,就种好一颗。
    来到下一个坑里,继续种上,很快围墙上爬满了藤本蔷薇。
    今天虽然没有月亮,在她的精神力观察下,依然能看出它们的美。
    拿出水壶,加了灵液后,给它们浇透水,这样才算完成。
    又去把果树种上,这比种蔷薇更容易。
    同样浇好水,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明天准备回虞城,开学前再过来,到时它们应该已经长势很好了,别人看到了,也不会怀疑。
    叶纤红悄悄地回到家里,没有惊动胡向阳,继续睡去。
    第二天早上,去胡爸胡妈那里吃了早饭,跟他们告别后,三人一起回虞城。
    叶知书见他们回来,连忙向他们打听那边房子的情况。
    虽然她一开始说不要房子,但是真的归女儿了,她还是非常好奇。
    以前看古装电影,特别是红楼梦,见识过那么大的宅子。
    没想到女儿也有机会住进去,肯定得好好打听一下。
    安安抢过话头,把那边的情形一五一十地说了。
    原本他不是抢姐姐话的人,但是那边的房子对他的刺激太大了,回来的路上,两人又闭口不谈这个,把他憋得够呛。
    “哦。”听了儿子的描述,她大概有了一个印象。“什么时候我和你爸也过去看看,到时带上拍立得,照一些相片回来,给亲戚们也看看——”
    夫妻俩不是爱炫耀的人,但是这件事不同,她觉得有必要让大家知道,女儿现在住在什么样的地方?
    叶纤红知道妈妈的性格,自然由着她。
    只不过那边的宅子,并没有爸妈想得那么夸张。
    前世有人研究过红楼梦,说贾府的面积有八百多亩。
    自己这边只有八亩,所以真的没必要说出去。
    林樾回到京城后,把这件事跟老爷子汇报了。
    “你是说真的?”林老爷子站起来激动地嚷道。
    年纪大了,对健康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卫老头有了这样的变化,居然没告诉自己,太过份了。
    想归想,心里其实明白。
    大家虽然是最好的盟友,毕竟不是一家人,他能碰到这样的好事,是卫家的机遇,他没有资格怪他什么。
    他能在这个时候,透露一些消息,已经不容易了。
    “是的,爸。”林樾肯定地回答。“卫伯伯现在头发都黑了许多,脸上的老人斑也看不到了,皮肤白里透红,看起来像是六十多岁的人,都不像这个年纪的人——”
    见父亲撑在书桌上的手,不停地抖着,心里就有些难过。
    据保健医生说,手控制不住地颤抖,是因为脑动脉硬化,属于老年病,已经没办法根治。
    就连手上的皮肤,也长满皱纹,加上密密麻麻的老人斑,跟卫老完全不是一个层次。
    这也是他当机立断的原因。
    如果用一套大宅子的代价,换来父亲健康的身体,那林家就大赚特赚了。
    如果能像卫老一样,让父亲也年轻十几岁,那林家就算倾家荡产,也愿意这样交换。
    只要父亲能活着,自己未来的可能性才更高,到了那时,林家还缺这点钱吗?
    “看来那个小姑娘,是个了不得的人。”林老爷子慢慢坐下去,心情忽然平静下来。
    他们这一代人,大多经历过战争的洗礼,也知道世界上有一些特殊人物的存在。
    只要能跟他们搭上关系,那家族的未来,就无可限量。
    卫家已经走在林家的前面,林家也不能落后。
    对儿子的能力,他非常有信心。
    既然如此,林卫两家,更应该紧密合作,为将来早做打算。
    “是的。”林樾回答道。“我记得振华上一次工作变动,卫伯伯拖着病体,亲自去安排,谁都说他这次回不来了。没想到后来一直很健康,当时我就觉得奇怪,没想到是因为认识了小红——”
    从叶纤红家回来后,他边联系余杭这边,边调查卫家这几年的变化。
    发现卫家父子,都经历过一次生死危机,最后都转危为安。
    都是去了虞城后,才恢复了。
    是什么原因,已经不用再问了,肯定是小红出手了。
    第十七章赶到余杭
    “这样的话,单靠一套宅子还不够。”林老爷子皱起了眉头。“把秉毅调去余杭,跟胡向阳近一点,争取打进他们的圈子。”
    老一辈就这样了,但是林家还有后代,要为他们打算。
    特别是卫家似乎疏忽了这一步,那林家就走在他们前面。
    从性格方面来说,卫老属于虎将,以前打仗很拼,是个大将型领导。
    而林老却属于儒将,每次打仗前,都会运筹帷幄,料敌先机。
    虽然外面名声不显,但是军队内部,名气却不比卫老小。
    这时候布局未来,考虑得也更加远。
    “好。”林樾连忙应道。“我明天就安排。”
    这一点,父亲确实比任何人都强,能在最细微的地方,提前下子。
    等过一段时间,才能看出这子的微处。
    如果能跟胡向阳夫妻成为好朋友,那林家至少还可以兴旺几十年。
    第二天早上,林秉毅的工作调动通知,就送下去了。
    林秉毅提前获得大伯林樾耳提授命,也知道这件事非同小可,乖乖地去了。
    林樾对他的态度非常满意。
    第三代的孩子里,林秉毅最聪明懂事,又有眼力,不像其它人,多多少少有了些纨绔习性。
    出生在林家这样的家族,有时候很难避免这些问题。
    想来卫家也差不多,总有一些不肖子弟。
    不过林家也好,卫家也好,会把主要精力,放在接班人的培养人。
    其它人只能简单放养,能取得多大成就,得看他们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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