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黎像小孩子似的追问,“怎么样?”
严森摇头,“不怎么样。”
秦黎脸一下子垮了下来,不甘心地问,“为什么?哪里不好?”
严森道,“你只是把杂草翻出来,却没有去除,等一下雨,会再次生根发芽。”
秦黎,“那我该怎么办?”
严森,“一根一根地拔除,一点点根茎都不能剩下。”
秦黎叫道,“不是吧!”
严森耸肩。
秦黎笑道,“你耍我吧?”
严森连看都懒得看她。
秦黎收起笑容,不死心地问,“真的要一根根拔除?”
严森嗯了一声。
这一地的草,数以千计,等她拔完估计头发也掉光了,秦黎觉得世界末日也不过如此了。
秦黎喝了水,又跑回去干活,既然没有别的办法,那就只好蹲在地上,一棵一棵的拔草去根。你看人灰姑娘啊,还有一群动物帮忙,那她呢?
好吧,为了能吃上家乡的菜,忍了。
秦黎在心里重复唱着劳动最光荣,当唱到第三遍的时候,托马斯来了。只见他顶着一个鸡窝头从屋子里探出脑袋,冲着秦黎喊,“黎,今天中午吃什么?”
秦黎踢了一脚地上的杂草,没好气地回答,“吃个屁。我哪有时间做饭。”
托马斯问,“你在干嘛?”
秦黎,“我在给你挖棺材坑……”
托马斯无语地缩回头,一脸迷惑,这是怎么了,一大中午就跟吃了火药一样。
严森道,“休息一会来吃饭吧!”
秦黎赌气,“不吃,今天我不拔完草,我就不吃。”
严森心想,幸好只有8x2米大,要是再大一点,估计就真是棺材坑了,活活饿死的!
平时都是秦黎做饭,今天没人开火,只能吃面包。
严森进来的时候,托马斯也在给自己弄吃的,他用胳膊撞了一下严森,问,“她怎么了?受啥刺激了?”
严森摇头,表示不知。
托马斯,“希望她只是三分钟热度,不然我们只能每天啃面包了。”
严森不解,“她来之前,不也是每天吃面包?”
托马斯,“从前没吃过好东西,不知道美味,也就不会向往。现在吃了她做的菜,你再让我吃面包土豆,我就想吐。”
严森,“你还是不是德国人?”
换句话说,哪个德国人不是吃面土豆长大的。
托马斯不害羞地道,“要是天天有中餐吃,我宁愿去当中国人。”
严森,“要是在打仗年间,你就是汉奸。”
托马斯哼了一声,“你高尚,那你天天吃面包好了。”
说完就遛了。
严森给自己做了个三明治,犹豫了一秒钟,也给秦黎做了一份。
不好吃,但至少能填饱肚子。他想。
拿着两个三明治,他走去花园,把秦黎拉到树荫下,将三明治塞给她,简而言之地道,“吃。”
劳动了一上午,秦黎肚子确实也饿了,接过面包一连咬了好几口。
“谁做的三明治?”
见她皱眉,严森眼睛也不眨一下地撒谎,“托马斯。”
秦黎,“难怪这么难吃。”
严森干咳一声。
秦黎道,“等地挖好,就能撒籽了吗?”
严森,“撒籽前先要灌溉,把地浇透了才能下籽。”
秦黎问,“怎么灌溉?”
严森,“等天下雨。”
秦黎,“那要是不下雨呢?”
严森耸肩,“那就没办法了。”
怎么会没办法?秦黎总觉得严森在耍自己,可见他脸上表情挺严肃的,一时半会儿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头。
严森几口吃完面包,起身拍了拍她的肩膀,一本正经地道,“你可以求雨。”
求雨?怎么求?
严森就在她二丈和尚摸不到头脑之际,走远了。
秦黎坐在地上,正在想怎么拔草灌溉更有效一点,这时,一只绿莹莹的蟋蟀从她眼前跳过。
记得小时候,爸爸最喜欢逗蛐蛐,还经常带她去田里抓蟋蟀,回家油炸爆炒。那个味道啊……一级棒。
可惜后来,农田都被政府盖大楼了,在高楼大厦里,别说蛐蛐,连小强都见不太到了。
秦黎四处看看,大概是春季来了,天气放暖了,蚱蜢也多了。
秦黎一时兴起,扑了几只,可能是因为这里生态环境好,平时没人抓它们,所以这些小家伙动作特迟缓,几乎是一扑一个准。
秦黎将瓶子里的水倒光,然后把抓到的蚱蜢扔进去,准备晚上来一顿炸蟋蟀料理。
第三十四章
严森刚到家门口, 就听到托马斯杀猪似的尖叫声传来,他以为出啥大事了, 急忙三步并作两步地走了进去。
看见他来, 托马斯像猴子似的又蹦又跳地窜了过来,一把拽住严森, 打死不肯放, 那表情就像亲眼见证了外星人袭击地球。
严森被他抓疼了,一根根扳开他的手指, 喝道,“你干嘛”
托马斯一手捂着嘴, 一手指着秦黎, 上下抖动, 道,“她,她, 她……”
严森见他语不成句,干脆撇下他, 自己走过去去看个究竟。
秦黎站在厨房边,不知道在炸什么,味道还挺香。薛定谔就趴在旁边, 时不时地用爪子去挠秦黎,要到了吃的就舔舔她,要不到就喵喵乱叫。
这一人一猫的背影,柔和了下午的阳光, 很是温馨。
听到脚步声,秦黎转头一看,原来是严森,就主动打了个招呼,“回来啦。”
严森上下打量了一遍,没有缺胳膊少腿,这好好的,托马斯又哪根神经搭错了乱咋呼?
他问,“杂草都拔完了吗?”
现在是下午3点,算算时间就算没拔完,也该差不多了。谁知,秦黎摇了摇头,“没有。我下午没干活。”
严森疑惑地看了她一眼。
秦黎随意地指了指盘子,道,“给你们做了一盘小吃。快去洗手,过来尝尝。”
严森洗完手,还没走出厕所,就已经听到托马斯的声音传来。
“别试,千万别试,不然后悔一辈子。”
听他这么说,严森就更好奇了,究竟是什么东西,能让他吃了后悔一辈子?
秦黎瞪了托马斯一眼,道,“滚一边去。再鬼哭狼嚎,以后就就别蹭我的饭吃。”
这一招果然有效,托马斯被她这么一喝,顿时蒙了,咬着手绢去一边站着。
秦黎将新一轮炸好的食物从油里捞出来,放在盘子里,对严森道,“吃吧!”
严森低头看了一眼,只见这玩意被炸得金黄色,看上去很脆,闻上去超级香,因为外面裹了一层调料,一时半会也看不出是什么。
秦黎推了一下他的手,道,“吃啊,又没有毒。”
说着,她不管他吃不吃,自己就先往嘴里扔了一个。咯嘣咯嘣,脆得诱人。
严森有些迟疑,但还是捏了一个扔进嘴里,咔嚓一口,果真是外焦里嫩,又脆又香,比薯片可要好吃一百倍。于是,他又往嘴里扔了一个进去。
秦黎微微扬起笑容,这才是真男人!
托马斯觉得不可思议,问,“难道你不觉得恶心吗?”
严森,“恶心什么?”
托马斯不答反问,“你知道这是什么?”
严森,“是蛐蛐,还是蝉?”
他一脸淡定的样子反倒让秦黎惊讶了,回答道,“是蛐蛐。”
托马斯夸张地指着他大叫,“你知道还吃!多恶心,恶心死啦啦啦!”
说完,他嫌弃地看着秦黎道,“你们中国人还有什么是不吃的吗?”
秦黎道,“没有。没准哪天就把你给吃了。不知道是炖,还是炸着好吃。”
秦黎这一句话成功将托马斯给吓到了,他立即捂着嘴,不敢再瞎bb。
严森压了压嘴巴,看着秦黎慢条斯理地道,“你们中国人是天才,我这辈子看到无数只蟋蟀,从没想到还能吃。”
也不知他这句话是真心称赞,还是反讽,总之,秦黎被他说得有些不好意思,不由解释道,“我爸妈那年代遇上自然灾害,肉和菜都不够吃,所以只能抓点昆虫打打牙祭。小时候,没什么娱乐,就去田野里抓蛐蛐玩。”
托马斯内心还沉醉在无比的震撼中,听她这么说,便问,“这么多昆虫,那你们为什么只吃蟋蟀?”
秦黎半是开玩笑得道,“因为蟋蟀长得最帅!”
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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