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展也只能想想罢了,这不是他们佣兵的生活。他们这类人,就算金盆洗了手,也不能在同一个地方呆过长时间。得不停转换安全屋。
要知道,凡是被他们干掉的任务目标,都是大有来头的。不是巨枭就是某国重要人物。他们一旦报复起来,绝对是致命的!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很可能暴露身份,给自己以及身边人带来不必要的危险!
第二天吃晚早餐后,苏晶晶就笑眯眯地递了一套衣服给他。“现在穿上吧,呆会儿还要见孙神医呢。”
在她眼里,刘展是个不喜欢打扮自己的人。其实这家伙穿好点的衣服还是蛮帅气的。非得穿那些土不拉几的衣服!
尤其是第一次见他,简直就是民工加难民的形象!还差点怂恿秦舒开了他呢。要不是他在机场露了一手,帮她打跑了黑豹那伙混子,早就想法子弄走他了!
那次,实实在在把她给震住了。刘展的狠辣身手,尤其是让黑豹又恨又惧的样子,实实在在地震住了她。虽然没跟黑豹打过交道,但她也明白黑豹的难缠。没想到,竟然被刘展轻易收拾了!这也是为啥,秦舒总是找不到刘展身上的刺儿。因为苏晶晶压根就不想赶这刘展走。
“我的?”刘展稍微犹豫了会儿就接过苏晶晶手里的衣服。
“这是上次逛超市的时候给你买的,应该合身吧。”
“哦。谢谢你啦,原来你心里惦记着我。”刘展“嘿嘿”一笑,走向自己房间去了。
啥叫惦记着你?苏晶晶嘴里喃喃着,小脸却微微一红。回头四顾,貌似没人发现,她这才好了点。
要是给秦舒发觉了,非把她羞死不可。竟然给男人买衣服。她可是躲着秦舒买下这套帅气的西衣。前几天就想给刘展穿上的,就是鼓不起勇气,貌似要犯啥错误似的。今天好不容易才找到这借口叫他穿上。
刘展整天穿着保安制服,叫他出去买衣服,也只会买最普通的地摊货。当然,这也是刘展的习惯,为了不被人注意,往往要穿最普通的衣服。这可不是拍电影,尤其是在衣着上,要是穿得太帅气了,分分钟钟被人认出,从而影响了执行任务!一旦任务失败,很有可能意味儿一个佣兵的职业生涯的终结,同时也是生命的终结。
作为一个顶级佣兵,执行的任务往往都是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的那种。失败的后果,只有死路一条。
不管咋样,刘展都穿了苏晶晶特意给他准备的衣服。对着镜子看了看,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呀。这衣服穿在身上,果然效果就是杠杠的!
出来之后,还把秦舒看得出了神。真想不到平常不太起眼的刘展,竟然也有这么帅气的一面!
“这是谁给你买的衣服?”秦舒咂了咂嘴巴,上上下下打量着刘展问道。在她印象里,刘展每天都穿着保安制服。虽说这制服也算不错,但毕竟是普通员工的制服,说不上高档,体现不了刘展的帅气!估摸着这套衣服得好几千块,不象刘展的风格。
“咋样,帅气吧?”刘展呵呵地笑着。
“哼,臭美。”秦舒埋汰了几句,然后走出别墅大门。但不知为啥,她心里总是想着刘展这身衣服的事儿。不会是晶晶姐给他买的吧?但晶晶姐可是她的同盟,咋能身着刘展这家伙呢?苏晶晶一直低着头走在她身边,装出一付正常的样子。
心里不停强调,这只是为了工作,只是为了工作!相当于给他发了一套制服罢了。这么一想,苏晶晶心里顿时好了些,脸色也好了些。
“咳咳,走吧。先送秦总到公司,然后跟我去神医那儿学习!”
“好。”刘展回头瞥了苏晶晶一眼,眼神里充满了笑容。要是这娘们儿真当自己女朋友,也是不错的选择。过惯了刀口舔血的生活,换换口味儿,未尝不是一种享受!
不知为啥,前一阵子还着急回去的他,竟然对这儿产生了点留恋的意思。在他佣兵生涯里面,可是为数不多的。他想去的地方并不多,除了兵营之外,就是那个收留他的孤儿院。
抽着烟,不时利用车内的观后镜,看看后座的苏晶晶。或许是这种看得着却吃不着的感觉更让人过瘾吧。如果这娘们儿不是任务目标的话,刘展早就下手了。她就就是个耐看型,越看越是觉得不错。
“喂,你看够了没?”苏晶晶感觉车内气氛太过压抑,于是横了这家伙一眼。
“嗨,没看够,永远都看不够。”刘展撇了撇嘴,脸上全是得意的笑容,眼睛还一个劲儿往她身上瞧去,“别忘了,你现在可是我的正牌女朋友呢。看你是最正常不过的。”
“咳咳!”苏晶晶气得小脸紧绷,过了好一会儿才算均过气来,“别忘自己的身份,你可是秦老爷子请来的保镖!”
“嗯嗯,明白,你是大小姐,我只是个地位低微的下人哈。”刘展毫不在意地笑了笑,然后弹了下身上的衣服,“这衣服得好几千吧,咋穿上去有点做新郎官的感觉呢?”
苏晶晶差点没晕倒!这家伙真是越说越没谱。还是少跟他说吧,要不然真被他给气死了。
其实,她心里只是把刘展当作朋友看。当是有点好感的那一种。但离情人还远着呢。毕竟她心里有梦想,不但要帮助秦舒振兴金晶,还得帮她们苏家重新站起来呢。这么重的担子全压在她一个弱女子身上,哪有空谈情说爱的。
就她这身材,这样貌,追求她的人都好几个排了。不要说平常的帅哥,就是富二代里比较出名的都不乏其人。
只是她把感情排在了最后一位。身为省城世家出身的她,当然明白感情是靠不住的。除了能勉强维持关系网之外,它是很脆弱的存在。当一个女人指望着感情,能给她带来事业上的成就时,也注定了这个女人的失败!
要不是因为孙大神医,非得看刘展的面子不可,她才不会承认这个女朋友呢。不过,一想起自己就是这家伙的女朋友了,苏晶晶的小脸又是微微一红。
这可不是过家家,是有孙神医作证的。要是哪个大嘴巴宣扬出去,她的名洁也就毁了。
孙神医传授的大部分是他这几年来的行医经验。从浅入深,刘展慢慢地对这家伙产生了尊敬之心。看来,这家伙并不象之前想象的那般不堪。虽然有点呆板,但也算是有过人之处了。尤其是对药学的理解上,算是有过人之处。
刘展本来是被苏晶晶强逼来的,向孙神医学习,完全就是为了应付。毕竟他只是佣兵,他可不想改行当医生。要说为了钱,只要他洗手不干了,端士银行里就有他好几个亿的存款。吃喝几辈子都花不完!
把凶存进端士银行,既是为了自身安全,也是为了组织安全。现在网络四通八达的,一个不小心就会被人顺藤摸瓜找到老窝。把钱打进端士银行,再洗几遍钱,才能算是安全。
“唉,你也算是不错了的。只是没有半点医学根基。”孙神医望着刘展轻轻叹了口气。要是刘展稍微有点医学常识,只要几个月时间,他就有把握调教出一个优秀的弟子来。现在啥都得从最基础的部分讲起,累得他不要不要的。
毕竟中医博大精深,每一个步骤都不能错。一旦出点小错误,那乐子就大了!轻则医疗事故,重则伤人性命。
要说刘展对于认穴识穴绝对不没问题,比孙神医牛壁多了,但对于认药识药这一方面,刘展还处在比较幼稚的阶段。除了一些基础药物,其他的都要根据图谱慢慢寻找。
只是中药是很复杂的成份,每一份药混在一块儿,都会起到不同效果。有些中药则很难辨别,因为它们长得实在太象了。只能通过产地来划分药品类型。还有些中药,几乎已经绝迹,很难寻觅。
比如五加皮与香加皮,长得差不多,很容易混淆,五加皮,临床上常用于治疗风寒湿痹、关节酸痛、四肢痉挛、腰膝酸软和体虚乏力。而香加皮,临床上常用于治疗心力衰竭,风湿性关节炎、心慌、气短和下肢水肿等症。两药作用完全不同,不可相互替用。
要是用错了,影响疗效不说,还有可能造成医疗事故。
刘展边听边记,对于相类似的药品,却完全不同功效的药物进行了区分。幸好,以前给牛局配的药,都是直接从药店里买的,品质有保证药效也有保证。要是自己动手配制,很有可能就会搞错。中药相类似的实在太多了。
除五加彼与香加皮之外,还有好几十种。比如番木鳖与马钱子,长象不说,这番木鳖还含有毒素。要是用错了,还真有可能出人命。
“有没有识辨的医书,我想拿回去认真看看。”刘展貌似对识药辨药来了兴趣。尤其在孙神医生动的讲解之下。
“这个,暂时没有。”孙神医有些尴尬。他这些中医知识都是家族里代代相传的。从来不写在书上,那样容易被外人学了去。要不是,打定主意收刘展的话,他肯定不会传授这些医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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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章 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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