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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官人,你没事吧

    呼天宝一出手,身上筋骨齐鸣,手臂粗壮得就象常人大腿一般。
    腰间阔剑斩落,挟着狂风。
    这一剑如果落下,李万很可能连人带甲被挥为两半。
    不过,其他人却没有什么阻拦的意思。
    在军中上下有别,顶撞上司那是最傻的行为。
    李万此时心里悲愤,口不择言,但也不是被原谅的理由。
    萧南低头正在沉思,就见到剑光如同匹练般斩向李万,他突然笑了“三品炼骨大成,就这水平,也敢嚣张?”
    嗖
    一直提在手中的金枪如同长龙一般刺出。
    空气中响起一声龙吟虎啸,杀气如海浪一般冲天而起。
    呼天宝的剑光刚要斩到李万身上,眼中凶光还未收敛,就感觉身体一冷,手臂剧震。
    长刀喀啦从中断为两截,金芒闪了闪,一点寒光已经直指咽喉,腥气扑鼻而来。
    他喉咙一痛。
    心道完了。
    “枪下留人。”
    王贵喝道,腰间雁翎刀刚刚出鞘,却已来不及救援。
    “大哥”
    呼天庆惊呼一声,长刀在手,却是不敢上前,投鼠忌器。
    萧南单手执枪,半握枪身,枪刃直指呼天宝的咽喉。
    只是入肉三分,刺破皮肉,却没有真个捅下去。
    “杨将军,呼将军也是一时口快,并无恶意,你又何必如此激烈呢?”王贵连忙打圆场。
    旁边的董先身为副将,也笑着走了出来“误会,误会,眼看着大战将起,咱们却不能同室操戈”
    “董先!”萧南眸光一闪,历史上这家伙,也是出卖岳飞的重要人物。与王贵、王俊等人作伪证,证明岳飞有着谋反的心思。
    其中还有一个极重要的人物,那就是牛皋。
    岳飞死后,他混得很好,这位牛将军与董先是最好的朋友,同样喜欢酒肉美色。
    当然,在这个年代,有些行为不能算是背叛,可以说是忠君。
    因为君要臣死,那自然有着大义名份。
    只要朝廷旨意下来,又有几人能够坚持住跟岳飞一起安然赴死呢。
    背叛了,那就是不义。
    不背叛,就是反朝廷,那是不忠。
    所以,这是两难的事情。
    萧南对这些人没什么好感和恶感,他只是不允许有人伤到自己身边的人,更不允许破坏自己的计划。
    从这么一刻起,他心里隐隐有了谋算。
    若是想要做出点什么,想要改变原有的轨迹,获得更大的收益。
    以杨再兴以前的身份和地位,显然不足为恃。
    在历史上,这位猛将兄名气是很大了,武力也高得没边,但是,他的地位太低。
    盗匪出身,又杀了岳飞唯一的亲弟弟,这种人在岳家军呆了八年还没死,已经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情了。
    想要当大官,领大军,显然是妄想。
    就算岳飞愿意,其他人也不放心的。
    从众人的态度之中,萧南也明白了,猛将兄为什么每战当先,悍不畏死。
    因为,他干的就是这种活,冲阵再冲阵。
    不管面对的敌人是谁,惟一做法就是一往无前。
    这已经是他的标签了。
    到了后来,杨再兴也不再去多想,他只想融入这个集体之中,能够光宗耀祖。
    或者说,能够驱除金虏
    杀了完颜宗弼,就是他生存的意义。
    这其中,其实另有隐情。
    萧南一边默默的理顺着记忆,清楚自己的处境以及往日经历。立刻就明白,有些事情恐怕得变上一变。
    “这次就饶你狗命,我杀不得完颜宗弼,还杀不了你呼天宝不成,最好别惹我。”
    咣
    萧南收枪在手,枪刃有如蛇信一般,就没入掌心,他反手一拍,枪尾重重矗在大厅青石地面之上,入石盈尺。
    整个城主府都微微震了震。
    灰尘淅淅索索落了下来。
    呼天宝连退几步,惊魂未定,再不敢多言,心里却全是疑惑,印象中的杨再兴虽然厉害,自己也能过上十几招不败的,怎么会一枪都挡不住呢,刚刚大意了。
    看着萧南眼中腥红血光,厅中众人全都眼神一滞。
    他们隐隐感觉到,眼前的这个杨再兴,与以往大不一样了,似乎多了一种霸道之气。
    那是不管不顾,敢把老天都捅穿的蛮横狂野。
    这样的人是不能招惹的,你就算用出什么计策和大义拿住他,也可能会被反噬一口,入骨三分。
    有念及此,董先抢先说道“不管如何,杨将军都是杀了金兵两个万户长,那连儿悖野我也认得,头颅都已经被拿来了。总管大人,如此功绩不能不赏啊。”
    “对,那就赏黄金千两,丝绸十匹等一下,再取一套上好的文房四宝来,再兴你家孩儿如今也到了启蒙的时候了,就让他习点诗文认字吧。”王贵哈哈笑道“这段时间,你就在家里好好养伤,别挂念战事。金兵穷途末路,等元帅大军一到,直捣黄龙指日可待,没什么可担心的。”
    “对对,杨兄弟你好好养伤,这次真的好险呐!”
    董先等将领齐齐上前来劝说。
    “谢总管大人。”萧南拱手行礼,满脸高兴的模样。
    心里却是十分清楚。
    这其实是明赏暗贬了。
    说来说去,还是不想升自己的官。
    宁愿赏一些钱财,让自己放假休养,都不愿意补足自己损耗的兵马。
    这其中的深意,萧南想不太明白,也不愿意去多想。
    有黄金丝绸,还正中了他的下怀。
    这时候,最紧要的还是调理身心,把精神和肉身统一起来,让实力更进一步。
    他发现,刚刚这一会,或许已经改变了某些命运轨迹。
    与周小恪说的相似,他的精神之中突兀的多出了一团紫芒
    淡淡的紫色光辉映照灵台,令得心灵活泼灵动,显形境界的精神力在缓缓扩张凝聚,这是又进步了。
    更值得欣喜的是,他的肉身被这股紫意侵染,生机更显健旺,伤处也微微发痒,是在生肌愈合。
    “还插着很多箭呢。”萧南心里打着盘算,当下应诺下来,离开中军治所,牵着马往记忆中杨家临时住宅行去。
    这些年,家眷随军,走到哪带到哪,是岳家军民间武装的常态。
    萧南常年累月身处军中,自然也是如此。
    看到青灰色瓦片连绵的屋舍,他差点走错了方向。
    默默的算计了好一会,才找对自己的家
    那是一处古色古香的院落,门前几棵垂柳,一汪池塘。
    池塘水满,微风轻拂泛起道道波纹,倒也多了几分静美。
    记忆中这是颖昌城一处富户人家,岳家大军入城,抢夺来的。
    虽然说了饿死不打掳,冻死不拆屋,但是,这政策也只是对待平民百姓。
    对于某些为富不仁,甘做金国顺民的大官和大商人,那自然是毫不留情,使劲刮油。
    不然,你以为李万手里捧着的金子和丝绸是哪里来的。
    金国入侵不久,靖康之耻宛如昨日,这个时候逗留在金国境内大发横财的,全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等到数十年之后,一代两代人过去,那时候不管是女真人,还是汉人,早就忘了侵略和被侵略的敌意,全成了金国人,倒也谈不上汉奸不汉奸了。
    雨后斜阳,照在院中,一片详和。
    一个四五岁小孩正在跑来跑去,手里握着一柄木剑,叫着冲啊杀啊之类的话,正在追打一只老母鸡。
    唬得母鸡咯咯乱叫,飞来跳去的。
    黄纸窗棂被打开,一张清秀的女人俏脸探出头来,怒道“继周,不要调皮啊,小心你爹来揍你。”
    女人身着灰色布衣,头上扎着罗帕,眉如远山,眼如春水,容颜极美。
    她看起来年纪不小了,约摸有二十七八的年纪,正是熟透的季节。
    可是,她的身形却是无比单薄,雪白的手臂上面,甚至能看到青色血管。
    这也可以理解。
    跟着杨再兴这么一个打仗疯子四处迁移,没享受到什么好日子,反而天天担惊受怕的,想要心宽体胖都不可能。
    萧南站在门前,看着眼前的小孩和女人,感觉到心脏处轰轰跳动的热血奔神虽然沉静,血脉却在欢呼,心里知道这应该就是猛将兄的家人了。
    “官人”
    女人正在训斥小孩,眼波流转处,就见到院门口站着的高大人影。她叫了一声,眼泪水就流了下来。
    噼里啪啦的,窗户扉页乱晃着,脚步声从远及近,就奔了出来。
    “官人,你,你没事吧?”奔到近前,女人停下脚步,想扑入怀中又不敢。
    看着萧南身上的箭支和满身血迹,紧紧捂着胸口,差点就没晕倒。
    不远处的小孩也停下了玩闹,愣愣转过头来,脸上全是惊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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