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来的顺利让我松懈,今日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无疑为我打了个醒儿。不管方才这剑是冲着我,抑或是冲着阿邵,都只能说明一点:我们的行踪已经暴露了。
二当家走上前去,拔出了嵌在树上入木三分的那支箭,端详了片刻后竟皱了眉。
还不待他们表态,不知从何处冒出了几个黑衣人,刀剑齐上,朝我们的马车砍了过来。其中一名黑衣人身上背着弓箭,不难猜出他方才在暗处放冷箭的人。
这些人既是冲着我和阿邵来的,就该与那三个劫匪无关,可那黑衣人见人就杀,他们三个也没能幸免。
刀光剑影中,我躲在马车内,车墙并不厚,而那些黑衣人大多武艺高强,手劲极好,才一小会儿,马车便破败不堪。
里头自然不能再呆着。
阿邵将我从马车中拉出来时,气息并不稳。他将我护在身边,应付砍向我们的刀剑之余不忘问我:“满儿,你还好吧?”
“我没事儿。”他手中的马鞭缠住了一名黑衣人的刀,刀啷当一声落地后,我咽了咽口水,又见又人举剑朝他刺来,情急之下大呼了一声,“小心右侧。”
阿邵脸色一沉,鞭子缠上了那人的颈部,不知用了多大的力,竟硬生生扭断了那人的脖子。
那人面色狰狞,眼睛睁得老大,最终倒地不起。
得到他手中的剑后,阿邵自然而然丢掉了马鞭,较之鞭,他更擅长用剑。我的手紧紧拽着他的衣角,不敢离开一步,他尽力护着我,但势单力薄,体力也渐渐有些跟不上。
这让我心头忧虑感一波胜过一波。
较之我们的狼狈,那三个劫匪应付起那些黑衣人倒显得游刃有余。我暗骂自己傻,居然没早发现他们不是寻常人。
若非武艺傍身,在这样的冬日穿得那么少,牙齿能不打颤?
少年极为聒噪,将其中一个黑衣人揍得极惨烈,还不忘跟两位当家哭诉:“当家的,我头一回跟你们下来打劫呢,这人还没打劫成功,今儿就要被别人给打劫了!这要是传了出去,以后咱们还怎么在江湖上混啊?”
二当家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他这才消声。我见这情形,忍不住噗嗤一笑,连有人举着刀砍我都没去注意。
阿邵拉着我后退了一把,那刀没砍中我,却割破了我颈部的冬衣,陈旧的棉花从冒了出来,颜色暗黄,很不好看。我来不及去顾虑这些,阿邵一剑割破了那黑衣人的脖子,血朝着我们的方向喷射过来,溅满了我的脸和衣裳,那种恶心腥红的味道扑鼻而来,我猛地又想起了那些无辜的村人。
他们死时,也是这样的气味。
腥,让人作呕。
那群黑衣人虽死了一半,却仍有五六个,且武功都不弱,阿邵早已体力不支,再这么持续战斗下去,吃亏的只有我们。他避开了前面那人的攻击,却躲不开后面那人的,眼见那人就要伤到他,我情急之下扑向他。
还以为这次不死即伤,谁知道那意想中的疼痛感并未到来,我睁开眼,见那蒙着面的二当家不知何时窜到了我身边,替我挡开了那一攻势。
我松了口气,“多谢好汉相救。”
二当家还没说话,前头的少年恶狠狠的瞪我,他道:“我们当家的才不是救你,是救猎物!”
猎物也好,什么都罢,那二当家救了我确实既定的事实。
我并未多想什么,看着阿邵努力撑着身体对抗那些黑衣人的情形,忽然有些心酸。他要护我周全,自然没一个人时那么灵巧,简单来说,是我拖累了他。
若不是我,他定早已脱身。
阿邵拼着最后的力气杀了一个黑衣人后,体力不支,剑刺入地中才勉强支撑住身体。
幸运的是,那三个劫匪武功不弱,有他们三人的相助,这些黑衣人渐渐落到了下风。他们一落下风,便伺机逃离,但那三个劫匪却打上了瘾,怎么也不愿放他们离开。
他们三人团团围住了余下的几名黑衣人,少年笑得肆意,道:“老大,不如咱们把他们绑回去,下个软筋散什么的,好好折磨折磨吧?这些个不要脸的,竟然想抢我邕州第一美少年的猎物,真真天理难容!”
我听了苦笑不得,也不知那两位当家藏在面巾下的脸是否有嘴角抽搐?
“你想的美,咱们山寨现在入不敷出,哪来的闲粮养这么几个米虫?”大当家本是不赞同的,想了想又道:“不过……把他们送到王厨子那,把肉割下来炒上那么几大碗也不错,咱们好久没闻到肉味了!”
被围住的黑衣人纷纷脸色大变。
连我听了,都忍不住作恶。
人肉吃起来的感觉,我不敢想象……
二当家将染满鲜血的剑往身上擦了擦,擦亮的剑身在日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折射出阴森的光芒。他慢条斯理的开了口:“咱们虽是土匪,可也不能这么残忍不是?”
他一副话未说完的模样,我看向他,好奇他接下来要说些什么。
屏息期待了片刻,他才说道:“我瞧着他们身上都是汗臭,这肉肯定也不好吃。不如软筋散和化功散双管齐下,严刑逼供一番,然后卖入畅春园吧!”
少年闻言拍手笑道:“这主意好,卖了他们换了银子,就可以买肉吃了!”
我不知畅春园是什么地方,看向阿邵,阿邵面色不变,道:“那是倌官馆。”
我这才恍然大悟。
那几个黑衣人一脸菜色,下一瞬纷纷倒地。
我尚未搞清楚状况,便听那二当家颇为遗憾的感慨道:“才这样就服毒自杀了?当真可惜!”
少年上去掀开了他们的面纱,见那几人模样长得都不错,捶胸顿足道:“当家的,这算不算到嘴的肉飞了?”
“不是还有俩肥羊吗?”二当家回头瞥了我一眼,我僵在原地,他慢悠悠的走到我面前蹲下,视线死死的擒着我,那双眸子漆黑幽暗,清冷中带着寒意,着实不像是寻常的土匪强盗。
虽被蒙去了一半的脸,却隐约让我觉得熟悉。
阿邵将我紧紧护在身后,拿着剑的手看似平稳,实则有些力不从心。
“我方才看到你身上有金子,交出来便饶你不死!”二当家抬手毫不费力的推开了阿邵的剑尖,以迅不急耳的速度伸手点了阿邵身上的穴道,任凭他拼尽全力,也无法冲开那穴道。
阿邵一阵怒极攻心,竟呕了口血,软软的倒了下去。我坐在地上,用力将阿邵扶起,让他的身子靠着我的。
少年冲了过来,兴冲冲的问:“金子?金子在哪?”
我险些跟阿邵一样吐血——
那金子被我藏在胸前的兜中,冬衣这么厚,怎么就那么轻易就让他瞧去了?难不成他还有火眼金睛?
看着他们那身染鲜血却云淡风轻的模样,再看了昏迷的阿邵一眼,我别无选择的身手去掏怀中的金子。
边掏,边心疼不已。
都给了他们,往后我与阿邵二人怕是要喝西北风了。
正这么想着,那二当家忽然一把钳住我掏兜子的那只手,让我浑身一僵。他一直盯着我的胸口瞧,我以为是衣裳破了,下意识伸手去捂。
手捂上胸口时,碰触到了平日藏得很严实的玉佩,我低了头,脸色大变。
方才衣裳被黑衣人割破,我一时不查,竟让平日贴身戴着的玉佩露了出来。这玉佩看起来朴质,却也值些钱,若是这些人想要我的玉佩,又当如何是好?
不,决不能把玉佩给他们!
我脸色忽青忽白,装成一副害怕的模样。
还不待我想到法子,蹲在我面前的二当家忽然伸手点了我的昏睡穴,我只觉得浑身一麻,便陷入了黑暗中……
作者有话要说: ╮(╯▽╰)╭吐槽之后,电信终于放过我了,终于可以上网了。
霸王可耻嗷嗷嗷,乃们想知道明儿啥时候更新么,不霸王我就告诉你们╮(╯▽╰)╭
☆、【第十四章】
这一觉睡得着实不好,只觉得像被什么东西碾过一般,浑身酸痛。
醒来时,我是身处在一间木屋中,屋子虽然简陋,四周的木板却钉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外头的冷风丝毫灌不进来。
屋内只有一张床,离床不远的地方有张木桌并几张椅子,桌上放了茶水。
伸手摸了摸胸口,玉佩仍安安稳稳的挂在我的胸口,这个认知让我松了口气。我舔了舔嘴唇,起身上前倒了杯水,也顾不得那水是否干净,一口气喝了个精光。喝了水后,我的脑子稍微清明了些,脸色却不由得又变了!
这儿只有我一个人,那,阿邵呢?
阿邵在哪?
我丢下手中的陶杯,朝门口冲去,就在这时,门外有人推门而入,我险些撞上那厚实的门板。
进门的是一个约莫十四五岁的少年,正是早前拦路的那三个劫匪之一。他手上的托盘中放着一碗清粥,见我醒了,忙端出笑脸,和颜悦色道:“这位姐姐,你醒的正好,吃点东西吧!”
眼前的少年模样俊秀,身上穿着一件蓝色布衣,衣服上还有几处补丁,衣裳虽破旧却比早前我所见到的那袭破烂要好上许多。还不待我说话,他便笑眯眯的绕过我进了屋,将手中的东西放下。
“你们是什么人?这儿是哪?为何要把我们抓到这儿来?阿邵呢?”我防备的盯着他。
“姐姐,你怎么能连我们黑风寨都不知道?咱们黑风寨啊,那说起来可就历史悠久了,具体的嘛,还得去问大当家的——”少年夸张的用双手比划了下,“对了姐姐,我叫郝心,因为我有一颗善良的心,不忍心见你们在荒郊野外喂狼,所以你们就被带回黑风寨啦!至于阿邵,我不知道阿邵是谁,但是昨天跟你在一起的那男的,在柴房养伤呢!”
黑风寨?
我扯了扯嘴角,“昨日分明是你们二当家点了我的穴道我才昏睡过去的!”
“姐姐你真厉害,居然知道是我们二当家点了你的睡穴!”少年咋呼道:“是啦,还是我们二当家抱你回山寨的。”
我脑海中浮出那张被黑布蒙去一半的脸,微微蹙眉,末了瞪了少年一眼,“带我去见阿邵——就是和我一道被你们带回来的那个男人。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郝心,姐姐,我叫郝心。大当家说等你醒了先让你把粥喝了,然后带你去见他,可没说要带你去见那男人。”郝心指了指桌上那碗几乎见不到米粒的粥,我欲抓住他的手,却被他灵巧的躲开,他笑眯眯说道:“姐姐,当家的吩咐了,你要是不把粥喝了,就不能带你去见他们!”
郝?怎得这么巧,我到邕州之后要寻的那个人也姓郝……我勉强一笑,虚弱道:“多谢,可我这会儿吃不下东西。”
“姐姐放心,那男人死不了。”郝心以为我是在担心阿邵的安危,好声好气的安慰我,“姐姐,这可是我们黑风寨最好的米熬成的。”说罢盯着那碗粥舔了舔舌头,满脸嘴馋。
“你想吃吗?”我笑得真诚无害。
郝心摇头,“这是给姐姐准备的,我不能吃。”
我哄道:“哪有我这客人吃的好,却让你这主人饿肚子的理?我并不那么饿,你喝一半我喝一半,如何?”
郝心不疑有他,几番挣扎后终被诱惑,不客气的端起那碗粥咕噜咕噜喝掉了一半,粥是糙米熬成的,说不上好喝,他却像在吃什么山珍海味那般,喝完之后拿着袖子抹着嘴角,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我一个人在小村过活时,日子过得极为清苦,平日能吃上红薯与苦菜便算得上是好的,别说米粥,连瞧见个米粒都觉得那是稀罕物。乱世生存不易,他恐怕许久不曾喝过米粥了吧?
放心的将剩下的半碗粥一口气灌入喉中时,我竟起了愧疚之心。
离开小村后,与我来往的人多数是像裴毅那样对我别有所图的狡诈之辈,故而养出了如今这小心翼翼的性子,我虚伪应对这些人,时常以在言语上哄骗过他们为豪。
可如今,我却哄骗起一个半大的孩子。
只不过……这样的事我既做了一次,又何妨做第二次?郝心天真单纯,在我一番梨花带雨的说辞之下,终是心软,在去见山寨当家之前,先带我去见了阿邵。
阿邵其实就在我隔壁的木屋中,而非郝心说的那样被丢在柴房。他尚在昏迷中,双眼紧闭着,面色苍白无血色。
在没见着他前,我本以为见他无恙后能够心安,可这会见了,却只觉得心头愈发难受的慌。
“姐姐不必担心,陈大夫说他死不了,他就死不了!前阵子我捡回来的大黄狗原本都快死了,陈大夫只往它身上扎了几针,就给医好了。”郝心走上来伸手戳了戳阿邵的脸,认真安慰我:“陈大夫是我们山寨的大夫,医术很高明的。”
他的话让我哭笑不得。
若阿邵知道被与一只大黄狗相提并论,又该是何等表情?
见阿邵之前,我与郝心说只要见上阿邵一面,便随他去见大当家。我虽会哄骗郝心,却不会在这事儿食言。
这些人若想杀我,那我与阿邵早就活不成了。既然他们意不在杀我,那我也无须去害怕什么,只不过这会儿的座上宾没准就是下一瞬的阶下囚,人在屋檐下要适当低头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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