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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假日最后一天晚上,他的名字真在手机屏幕上闪烁时,她却不敢接通,像拿到试卷发现划错重点的学生般,大脑空白得一如拔掉天线的电视,沙沙地播放着。
    林初戈在公寓里对着手机发愣时,莫行尧正坐在车里,唇间衔着半截烟,耳听着铃声,手把玩着戒指盒,打开,关闭,打开,关闭,机械地重复。
    她会将钻戒还给他,在意料之中,却没想到在她眼里,他与别的男人并无区别。
    尖厉平稳的“啪啪”声里,他听见电子女音说“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偏过头遥望住宅区七楼右数第二扇窗,有灯。
    再次拨打,占线。
    咚的一声,戒指盒生生跌落在座椅下,他俯身捡起,拇指撬开玫红盒子,钻戒纹丝不动嵌在盒内。
    路灯忽然一闪,灯光变得晦暝昏暗,行人的影子被无限拉长,摇摇曳曳宛若蜡烛的火苗。
    等待几分钟,他又一次拨了她的号码。
    “莫总,请问您有什么事?”她语气冷冰冰的,不输给电子音。
    “之前为什么不接电话?”他倚着椅背,垂直向上抛着戒指盒,方方正正的盒子升至车厢的最高点,再稳稳回到他掌心。
    “没听到。”
    “刚才是谁打的电话?”
    电话另一端的林初戈原想说陈之兆,没来由的烦躁令她改口:“与莫总无关吧。您找我有什么事?”
    莫行尧直截了当地挂断电话。
    的确,他与其他男人一样,一厢情愿地献殷勤,挖空心思讨她欢心,可她却像弹簧一样缩了回去。每一次都是她先招惹他,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刻推开他。
    扬手将钻戒盒扔到副驾驶座上,他转动方向盘,汽车疾速拐出小区,风驰电掣地开向弥赛亚俱乐部。
    弥赛亚俱乐部是城里顶有名的私人会所,建在城郊,坐落在最繁华的商业区与最金贵的私人住宅区的交界处,远远望过去,玉砌雕阑的建筑仿佛是一只醉卧于闹市的白虎。
    莫行尧将车随便一停,慢悠悠地踏上迂长的白石台阶。
    两个门卫直挺挺地立在赭色铜门两边,认出他是俱乐部的常客,连出示贵宾卡一项也免去了,抬手弯腰,毕恭毕敬地做了个“请”的姿势。
    地面铺的黑金砂大理石上浮现出朦胧的身影,枝形吊灯仿若开在天花板上的庞大的牡丹花,灯枝一如花蕊,水滴形尖端闪耀着一线金光,莫行尧垂下眼帘,移步踱进角落的电梯。
    电梯在十一楼停下,梯门缓缓打开,一帧一帧现出雪白墙上的巨幅画作,画中的女人身躯肥硕,赤条条的,正在穿黑色丝袜。
    认出是杜尚的《穿黑袜的*》,莫行尧牵了牵嘴角:“陆老板,好品味。”
    陆江引以手臂为枕头,慵懒地躺在棕色沙发上,没搭理他的讽刺,扯着嗓子让站在暗处的侍者拿酒来。
    他对面坐着一男一女,男人是周远宁,正襟危坐的女人则是他的妹妹,周方予。
    莫行尧客气地同周家兄妹打了声招呼,便在赤金色单人沙发坐下。
    弥赛亚俱乐部的侍者皆穿着白衬衫黑西裤,脖子上系着黑领结,一位中等身量的侍者将红木推车推过来,便轻手轻脚地回到暗处。
    陆江引站起身,从推车上的梨形冰桶中拿出一瓶红酒,食指敲一敲瓶身,说:“02年的拉图,周总莫总有没有兴趣来一杯?”
    周远宁温和地笑:“待会还要开车,这杯酒无福消受。”
    莫行尧闭目养神,没出声。
    陆江引拿起两只郁金香杯,各倒了三分之一杯的红酒,端给莫行尧一杯后,又递给他一封大红烫金邀请函。
    “定中百年校庆寄来的。”只解释一句,陆江引向着周方予扬了扬下巴,“周主编,人我给你喊来了,剩下的自己看着办。”
    周方予乖巧地笑了笑,伸长脖子凑到莫行尧面前,圆亮乌黑的眼睛死死看住男人的脸,眼光炙热却诡异。
    莫行尧视她为一只景泰蓝花瓶,任由她打量,一边饮酒,一边阅览邀请函上密密麻麻细小的字体。
    “行尧哥——”
    “等等!”陆江引满身鸡皮疙瘩,扫一眼神色不变的周远宁,“周大小姐,不说我,你连你哥哥都是直呼其名,却叫莫行尧‘哥’?”
    周方予娇滴滴地说:“初戈姐的男人——”
    “原来是沾了林初戈的光。”陆江引顿时笑开花。
    一而再再而三被打断,周方予警告地瞪向陆江引,后者笑得瘫倒在沙发上,完全没空跟她打眉毛官司。
    她扬起明媚的笑容,看向莫行尧:“行尧哥不愧是初戈姐的男人,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气质儒雅帅得不像人,其他男人只配给你提鞋,全宇宙只有你配得上她!”
    洋洋洒洒称赞了一通,周方予猛地握住莫行尧的手,有如基督教徒祈祷般,恳请道:“请你答应《花间集》的专访,杂志销量每况愈下,像你这么优秀的男人一定能拯救——”
    “周主编,”酒杯被她撞倒,红酒泼得满手都是,莫行尧后仰靠着沙发背,抽出水墨色口袋巾擦拭着两手,“你的初戈姐没告诉你,我回绝了贵社的专访?”
    他蔑视的举动叫周主编当即变脸:“莫行尧,你傲个屁,再有能耐不也被初戈姐甩了,给你点好脸色,你就拿鼻孔看人?!你在资本主义待得好好的,回来干嘛……”
    坐壁观望的两个男人,一个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个心知妹妹的嘴如同豌豆射手,一张开,言语炮弹就射个没完。
    周远宁连忙捂住她的口鼻,歉然地说:“莫总,抱歉,她脾气不太好,希望你别介意。”顿了顿,“陆少,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回去了。”
    莫行尧大度地点点头,说了句“慢走”。
    周大小姐却没骂过瘾,模糊的呜呜声不断从周远宁右手的指缝中泻出。周远宁好看的眉毛拧成一个结,连拉带拽将她拖进电梯。
    “笑够了?”莫行尧凉凉地看着陆江引,“有什么好笑的。”
    陆江引揉着酸麻的下巴颏,笑道:“你的忍耐力天下第一,被林初戈训练出来的?”
    莫行尧避而不答,只问:“温泉票是你给她的?”
    “没给她。”陆江引摇晃着酒杯,酒香扑鼻,紫红色液体在杯中荡起层层涟漪,“给了人民公仆方同志。”
    “别再做这种事。”莫行尧将空酒杯放在玻璃茶几上,迈步踱向电梯,“好酒,多谢款待。”
    ☆、第14章 窈窕淑女(2)
    “站在门前做什么?”林初戈问。
    张助理小脸通红,吞吞吐吐道:“……易时传媒的周主编来了,她、她……”
    易时的周主编脾气坏性子蛮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温吞的张助理断然招架不住,估摸着周大小姐没预约就擅自闯进她的办公室。
    林初戈安抚地拍拍助理的肩膀:“我知道了,你去忙吧。”
    张助理低着头移步回到办公桌前,林初戈不大放心地看她一眼,才开门进去。
    桃木办公桌后宽大的老板椅上坐着一个女人,穿一件红裙,那眉眼红唇鲜艳夺目胜似杜鹃,却毫无大家闺秀的样子,脱了鞋盘腿而坐,东摸摸西瞧瞧,听见动静,周方予赶忙挪动娇贵的臀部,穿上高跟鞋从转椅上跳下来。
    周方予笑容满面:“初戈姐,你这转椅坐着也太舒服了。”
    “周远宁连一把转椅也买不起,让周大小姐整日坐冷板凳?”林初戈放下手中的黑色提包,矮身在椅子坐下,修长的手指有频率地敲击着桌面,“方予,说吧,什么事?”
    她本姓方,熟知她家事的人都喊她方予,比如林初戈,比如堂姐方苓。别人都说她周方予是混世魔王,却不知道她极其惧怕林初戈,说不出缘由。
    望着年长自己两岁的女人,周方予艰难地吐出几个字:“……莫总专访的事。”
    林初戈笑微微:“岱城好男人千千万,为什么你的眼睛只看着他一个人?”
    “这话要换我问你吧。”周方予记恨着前一晚的事,撇撇嘴道,“莫行尧有什么好的。”
    林初戈但笑不语。
    她眼睛生得黑长明亮,仿佛盛着两汪春水,滴溜溜地转,鼻子纤瘦高挺,薄唇上点了一抹淡红,轮廓秀气,五官拼凑在一起却别有一种韵致,渗入骨的娇媚。
    周方予不由自主地向前走几步,握着她的右手抱怨道:“初戈姐,你不知道,城里相貌稍微端正点的基本采访完了,剩下的都是些歪瓜裂枣,肥得流油的老男人谁要看?”
    林初戈说:“他不答应,你找我也没用。”
    “莫行尧同不同意,不都是你一句话的事。”
    “方予,你太看得起我了。”
    周方予只当她不愿出面帮自己,似真似假威胁道:“你不帮我,我就去勾引莫行尧。”
    “你去啊。”林初戈毫不在意,“若成功上垒,记得向我传授经验。”
    周方予哽了半晌,难以置信地问:“你不介意?”
    林初戈轻嗤:“我都勾引不了他,更别说你。”
    轻蔑的语气令周大小姐的自尊心略受损,但听见关键词,马上把自尊和正事抛之脑后,猥琐地挤挤眉:“怎么个勾引法?一丝不挂地在他面前晃来晃去?装醉钻进他被窝里?还是穿情趣内衣——”
    “无可奉告。”林初戈重重甩开她的手,朗声提议道,“周远宁长得也不丑,还有易时少东家这一层身份,你可以去做你哥的专访。”
    周方予张了张嘴,话还没吐出,又听她说:“即使你哥不愿意出卖色相,也可以找其他人。杂志改版也好,压缩纸张成本也好,寻找财大气粗的广告商也好,都是你们杂志社的事。万事都要你这个主编亲力亲为,底下的人都是吃干饭的?”
    语毕,林初戈强行将周主编“请”出办公室。
    两周后,最新一期的《花间集》发售,专访对象是一位大学老师。
    林初戈将杂志扔到办公桌上,拿起手机给周主编发送一则短信:“你看,没有莫行尧这本杂志也一样办得下去。”
    就像十年来,她没有莫行尧也活得好好的。
    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并非人生的头等大事。她无法理解为了爱而奋不顾身的女人,甚至阴暗地想,宋姨并不是因为爱章总才低声下气软成一摊泥,宁愿与别的女人共享一个男人也不离开他,而是无法放弃富足的生活。
    这半个月里,她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从早到晚与工作为伴,日日如此。
    她没再招惹过他,上下班遇见,都是客客气气打招呼,不越雷池一步。就同他对待她一样,礼貌疏离。
    期间定中寄来一封邀请函,邀请她这个“知名校友”前去参加母校百年庆典。如果陈之兆并未时不时打来一通骚扰电话,林初戈必会在心里感叹一句天下太平。
    窗外风雨飘摇,夜色浓稠如墨,晚风裹挟着热浪自百叶窗飘进来,温柔地拂过她的脸颊,雨声淅沥淅沥,一声低似一声,大雨终于停下,漆黑幽暗的天幕又轰隆隆打起雷。
    时间将近十点,整栋大厦只有她一人,她并不怕雷电,放下手中的钢笔,支起左手撑着脑袋静静听了片刻,手机突然不应景地震动一下。
    一则新短信。
    ——“初戈,我在你公司楼下。陈之兆。”
    仿佛有块磐石沉沉地压在心头,胸口闷得紧,林初戈牢牢盯住那三个字,恨不得盯出一个窟窿来。
    她想起在阙城时,莫行尧说她天不怕地不怕,她的确不像一些女生那般害怕雷电害怕蟑螂,但她怕缠郎,烈女怕缠郎。
    在停车场遇到陈之兆起,这位老同学便像索命鬼似的纠缠不休,奈何除去电话短信轰炸,他并没有做出实打实的性骚扰行为,就连短信的内容也丝毫不越界,她完全拿他没办法。
    曾经追求她的男人都懂知难而退,脸皮厚如战壕的,只有陈之兆一个,好似长在他脖子上的不是脑袋,而是硕大无朋坚硬无比的椰子。
    她正要拨通陈之兆的号码臭骂他一顿,手机却在接二连三的攻势下耗电完毕,自动关机。
    林初戈悻悻地放下手机,慢吞吞地收拾桌上凌乱繁杂的文件,她有意拖延,实在不想看见陈之兆的脸。
    银钩忽现,天空上划过一道白色闪电,张牙舞爪近在咫尺,闷沉洪亮的雷声旋即响彻屋顶,几乎刺破耳膜,头顶上的日光灯倏然暗下,金融区一片森然,不再灯火通明。
    断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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