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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

    你治好了我的恐高症,我治好了你的害羞病,爱情本来就是两个疯子之间的圆舞曲,唯愿执子之手,热热闹闹鸡飞狗跳,最终与尔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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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故事,都算是一块夏日清新的小甜饼吧,类似的校园爱情故事其实多的是,之所以是这本吸引了莫行之,让他有了买下版权自己拍的冲动,还是因为那个作者的笔触尤其细腻,将温情和搞笑结合的很好。既然是傻白甜的故事基调,就完全不需要恶心的阴谋诡计和面目可憎的反派,一所青春校园,里面的老师同学都各有可爱之处,狗血也有,但绝不是那种裹着玻璃渣的狗血。
    总之,整个故事看下来,你的嘴角都会是翘着的,心情很好。
    对莫行之这样的菜鸟导演来说,作为练手之作,真是再合适不过。
    王子霄刚看完剧本,就拿着笑话莫行之:“你老实说,飞天鞋这一段,是人家原作本来就有,还是改剧本时你让人给加上的?”
    莫行之还等着他潜规则呢,结果他狠话放的很犀利然而却迟迟不付诸行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还能不能有了?所以内心很焦急,懒得理会他的明知故问。
    王子霄半点不肯体谅他的迫不及待,兀自躺在沙发上滚来滚去的笑,也不知道怎么就戳到他神奇的笑点了:“你这算盘打得可真够精的啊哈哈哈,魔力女巫找你当代言人太值了,说吧,你打算从他们手里敲多少广告费?”
    还有比这个更明目张胆的广告植入吗哈哈哈。
    莫行之突然捏住王子霄晃来晃去的白脚丫。
    他的脚型很好看,修长白皙,趾甲光洁粉♂嫩,淡青色的血管露出一点颜色出来,却丝毫不会突兀,反而增添了几分勃勃的生气。
    被他捏的很痒,王子霄笑的更欢了,还轻轻地拿脚踹他:“你快放手啊!”
    莫行之提醒他:“你还要不要潜规则了?”
    王子霄摇摇头,诚恳道:“我想了想,觉得这种不正之风一定要从我做起坚决抵制,经历过内心的拷问之后……还是算了吧。”
    算个屁!
    莫行之目露凶光,一边深刻的反省自己,竟然信了这小混蛋的邪蠢爆了!一边扒下猪皮将王子霄合身扑倒,山不来就我我就来就山,废个甚的话与其浪费时间不如埋头苦干!
    武力值爆棚的王子霄这一刻就像一只柔弱无依的小羊羔,那点反抗与其说是反抗,不如说是推波助澜,这无耻的模样让小坑爹系统时常陷入逻辑混乱之中,不明白当初怎么就给自己找了个这样的宿主,从前看他挺一身正气的啊到底哪里跑偏了……
    ……
    俗话说,男女搭配……划掉,有情人搭配,干活不累。
    王子霄跟莫行之正值青春年少,精力旺盛的恨不得每天溢出来,就算夜夜笙歌,到了该干正事儿的时候,那效率也是令友邦惊诧的高啊。
    这种傻白甜电视剧,他们不到三天就把一切前置工作都给搞定了。
    包括找演员,找幕后,找拍摄场地……
    几个戏份比较多的演员,他们邀请的是中影的同班同学或者学弟学妹——哪怕考到了中影,这些天之骄子们想接个称心的戏也是不容易的。每一届最终能混出头的都屈指可数,剩下的那些要么就在圈子里沉浮,到处打酱油,要么混几年不如意,干脆改行做别的,倒也不一定不能另辟蹊径。
    所以,王子霄和莫行之的邀约,对很多人来说,都算一块香气扑鼻的大馅儿饼。
    但凡有档期的,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演员的问题搞定了,剩下的幕后,什么服道化摄影……以莫行之的有心准备,也早就物色好了合心意的人选,几个电话打出去,人马就拉起了。
    至于拍摄场地,他们联系了自己的母校,作为重点高中之一,他们的母校建设的相当漂亮,用来充当原作中向小日的高中再合适不过。
    王子霄跟莫行之的大名,在他们的母校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莫行之本来就是校草,先且不提。王子霄的经历之传奇,反而更能令学弟学妹们津津乐道。什么?他以前就是那种□□通特没存在感的家伙?就因为喜欢莫行之,要追随他的脚步,所以发愤图强,头悬梁锥刺股,一边学习到吐血,一边处心积虑的陪他一起拍戏去了……现在成了大帅比,考上了牛逼的大学,还是大明星,又顺利的抱得美人归……
    太传奇了,太励志了!
    还在上中学的青少年们最爱幻想,什么今天你对我爱答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管他有没有逻辑总之要的就是一个爽!我命由我不由天!王子霄这样现成的榜样,激励了多少人努力拼搏啊!
    反而莫行之这原本就很牛逼的家伙——看出来了吧无敌流才是小众草根崛起才符合大众的爽点啊——存在感不如王子霄强,还悲催的沦为了“战利品”,没错,就是那个“有朝一日我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白富美……
    咳咳,别管怎么说,母校出了王子霄和莫行之这样的明星校友,名声大振,引得无数人趋之若鹜,好处接了一箩筐。现在王子霄和莫行之拍戏打算借几天取景,可能拒绝吗?
    校长亲自特批,给开的绿灯,可以趁着放假,进来取景拍摄。还表示会征求同学们意见,有想当群演的,可以跟着来。
    事实上,想要当群演的学弟学妹们太多了!
    放假了,玩儿什么不是玩呢?
    大家看电视剧看多了,演电视剧的机会没准儿一辈子就这一回,左右都是同学们,演的也都是高中生,跟过家家一样,太有意思了!尤其还能跟自己的偶像男神近距离接触!
    那边校长一提,同学们全高兴坏了。
    第一时间将这好消息po上网,狂得瑟:男神的新戏要在我校拍摄,等这部戏上映了要记得看哦,上面还有我出镜了呢~~~~~~
    隔壁的兄弟学校们一见,立即群情大哗,啊啊啊为什么好处都落在别家头上了,有明星校友了不起啊!
    恨不能立即转校!
    还没开机,《他是仙》就先被这些鸡飞狗跳的新闻预热了一拨,等有心人留意到,这部剧的导演竟然是莫行之时,就更是仿佛在大火上浇了一瓢热油,轰的一声,就炸了。
    那真是说什么的都有。
    支持派全都喜大普奔,他们都是莫行之的脑残粉,只要是莫行之干的都是对的,他要拍电视剧?真是博学多艺啊等电视剧上映了我们一定追追追!
    反对派们则一脸嘲讽:尼玛某些人真是太膨胀了,给脑残粉们捧几句天才学霸大明星立刻不知道自己姓什么,演员还没当明白呢就去当导演,真把自己当神了?坐等他拍成一坨烂狗屎!傻逼才看这种浪费时间浪费金钱浪费生命的片子!
    剩下的都是中立派,一边围观两边掐架,一边谨慎不发一言。就让时间来证明一切吧。
    所以混娱乐圈也不容易,你能享受名利,自然也要承受名利带来的巨大压力。无论你干什么,都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你,他们举着放大镜,解读你嘲讽你不惜用最大的恶意来评判你,人言可畏,积销毁骨,心理素质稍微差点,都能落下心理疾病。
    王子霄和莫行之有彼此作为依靠,这是最大的幸运。
    话说面对这重重压力,王子霄也怕莫行之会撑不住,特意开导他。
    莫行之淡淡一笑:这点小场面还吓不怕我。
    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莫行之相信自己的能力不假,他为这部剧付出了最大的心力也是所有人亲眼看见的。
    任何环节,他都亲力亲为。
    将自己之前学到的东西,化作前进的燃料。
    然后融入骨血,推陈出新。
    王子霄看着这样的莫行之,一边心疼,一边又忍不住为之心动。这就是男人的魅力所在了,全力以赴,昂扬向上,永不言败!
    他也做了自己所能做到的最好。
    等《他是仙》正是开机,一个活泼大方的开机仪式之后,一群风华正茂的同学少年就聚集在一处,爆笑的剧情开始轮番上演!
    《他是仙》无论主演还是幕后,都算最年轻化的剧组之一了。
    这样的剧组,引发出来的化学反应是非常有意思的。
    因为莫行之这个导演跟大家是同龄人,没什么代购也不会让人太过敬畏,所以剧组里的氛围非常的轻松好玩,大家有了什么好玩的点子,也会第一时间说出来,给《他是仙》加上了好多生动有爱的小细节,让这部剧完成度更加丰满有趣了。
    这也算一种良性循环。
    莫行之故意表现出“亲民”的特质,他放弃了大多数导演应该具备的“威严”,而是选择跟演员们打成一片,故意让整个剧组呈现出一种“松弛”而非“紧绷”的状态。
    因为他知道,面对着一群菜鸟,你越是严厉,他们就越是能给你发挥失常。正好大家本来就都是学生,只要做自己就好,自然一点,青涩都能成为亮点,让整部剧都充满了一种“真实感”,你看着他们,就觉得特别有代入感,因为自己的高中时代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呀,一点都不会让人出戏!
    可以说,有没有天赋根本骗不了人。莫行之这个菜鸟导演,他抓住了最重要的那条线,表现的还真不赖。
    时间过得很快。
    《他是仙》的拍摄进度一直在计划内,经历过最开始的手忙脚乱之后,莫行之对剧组的掌控越来越得心应手。以他们俩现在的演技来说,这种青春偶像剧难度太小了,拍完了《沉沦》跟《梨生花》这么两部熬人的戏,再拍《他是仙》,那感觉就像是在度假,日子过得实在是轻松写意。
    如此快两个月之后,《梨生花》陈导那边据说已经剪出来一个粗糙版本了,这部戏因为很少有特效镜头,所以难度都集中在拍摄的阶段了,后期反而比较轻松,预计再过一个多月就能上映,刚好赶上暑假的尾巴。
    暑假向来是各种特效大片的主场,像《梨生花》这种,哪怕拍成神作,也不可能跟那些特效大片在票房上一较高下。它主打的是电视电影这块,拉长战线,走口碑路线,以陈导的水准,除非她脑子进了水,这部剧收回成本绝对没问题。
    至于赚多少,就得看宣传能不能跟上了。
    一个多月就上映,宣传现在就得紧锣密鼓、开始发力了。
    任谁也没想到,《梨生花》宣传的第一枪,就是由王子霄来打响的。
    这天,很多有留意新歌榜的歌迷们,打算照例去大海中淘金时,惊讶的发现——咦,王子霄又传新歌了?
    这个不务正业的家伙,因为有一个堪称天籁之音的歌喉,和不错的“创作天分”,几首歌的打榜成绩都十分亮眼,慢慢的竟然聚集起一批数量相当不少的歌迷,他们情深意切、殷殷期盼着王子霄赶紧“弃暗投明”,演什么戏啊啊啊,你的天赋在唱歌上!只要你肯用心在这方面,保证两年之内晋升一代歌王!
    可惜,歌迷们的深情呼唤,不但没将王子霄拉过去,反而得罪了不少人。
    首先,那些专业的歌手们不高兴了——妈蛋你们什么意思?只要他来就歌王?你们也太不将我们放在眼里了!
    其次,王子霄的影迷们更是嗤之以鼻——别特么把我男神往瞎道上领了蠢货们!我男神唱歌当然好听,可他演戏更牛逼啊!光唱歌能有什么前途,我们要双管齐下,兼收并蓄,一边拿影帝,一边当歌王,走向人生巅峰!
    再次,王子霄的黑子们纷纷表示老子的大牙都给你们这帮坐井观天的蛙类笑掉了,还当歌王?他就只能唱些口水歌,有个屁的本事当歌王!
    但不管捧他的还是骂他的,王子霄唱了几首歌,就能有这么高的存在感,成为歌坛上令人无法忽视的存在,也正说明了他非同一般的本事——演艺圈里演而优则唱的多了,出专辑开演唱会,可惜除了脑残粉没人知道他们唱过什么的一抓一大把,哪像王子霄啊,每首歌都有着极高的传唱度,还拿过金榜第一的好成绩!
    现在,王子霄又偷偷摸摸上传新歌了。
    再一看,这首新歌还有配套的mv。
    不是所有歌曲都有mv的,且有mv的那些,相当一批也都拍的十分业余,一看就是用相机随便搞一搞,可观赏性太差。
    王子霄的歌曲,最以“歌好听,mv也好看”闻名。人家不愧是演员出家,弄出来的东西就是好看!
    带着期待,歌迷们点开了那首名叫《新贵妃醉酒》的歌曲。
    ☆、第104章 104
    mv刚开始的时候,画面中一片沉寂, 宛若空冥之地。
    就在这无边的寂寥中, 突然响起一段很特别的乐器声。
    尽管绝大多数人都不会辨认出来, 这一段前奏中出场的包括埙、箫、鼓和琵琶, 但那一种融于血脉的东西却在无声的告诉他们,这是属于古中国的韵律。
    更加含蓄,也更加悠长, 宛若穿越千年的一叹。
    画面中,黑幕撤去, 王子霄梳着整齐的分头, 穿着一袭月白色的长衫, 手执狼毫笔,立于案前,正在一张泛黄的宣纸上细细勾勒。
    他的手很稳,或浓或浅的水墨色在宣纸上蜿蜒出线条, 又慢慢有了明确的行迹。
    “那一年的雪花飘落梅花开枝头……”
    大片的墨梅正在枝头抱香怒放!
    “那一年的华清池旁留下太多愁……”
    美人的侧影,正立在梅花树旁边, 远处碧波荡漾, 空气中隐隐出现薄雾。
    一点都不夸张的说,王子霄在镜头前展示的水墨画底蕴,简直称得上是神乎其技!
    每句歌词才能唱多少时间?他只用一支笔, 就书尽了那一段帝王之恋的种种风流与悱恻。
    中国的水墨画向来讲究写意,在此之前,绝大多数普罗大众对水墨画的了解都不怎么深, 也向来觉得自己根本欣赏不来这种过时的艺术。
    但就在这短短的几十秒钟,王子霄以一己之力,让众多歌迷们感受到了何谓世界观的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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