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媛重重地哼了一声,扭头不再理他。
夏征得逞地扬了扬眉,这小丫头看来是真的相信了,连他话里的机锋都没有听出来。
“不过,赈灾干嘛用你去?”林媛又想起了之前那个问题,既然他不是皇子,也不是个当官的,干嘛让一个开铺子的去赈灾,难道朝廷都没有人了吗?
夏征耸耸肩:“你没去过京城,对京城里那些官不了解。他们啊,个个吃得膀肥腰圆,但是真让他们做起事来,就都成了缩头乌龟。”
林媛一边听一边在脑海里自行想象着肥头大耳只吃饭不干活的肥猪形象,顿时觉得眼前的夏征真真是个美男子。
夏征叹了一口气,又道:“再加上现在朝廷也没有多少银两用于赈灾,只好从各位官员的府邸里征用了。”
林媛点头,原来是朝廷没钱啊。也是,朝廷若是没有钱了,受苦的就是底下的百姓,受了灾没人管。好不容易遇到朝廷拨款了,万一当地父母官是个清廉的也就罢了,若是跟李昌似的,那还真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了。
“难怪你这么急着挣钱呢,原来是因为你家也没银子啊。”
夏征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疑惑地看了她。
林媛笑道:“你家若是有银子上缴给朝廷的话,你爹还会这么着急地催你回去吗?他肯定自己就把银子交上去了啊。”
夏征眨眼,其实他家不缺银子的,只是银子都在他娘手里攥着。这次肯定是老头子又做了什么事惹了他娘不高兴,所以才会跟他这个小儿子求救了。
“哦对了,我听你们还说什么小白兔,谋朵花什么的,怎么赈灾还要带兔子吗?干嘛还要戴花?是一种药材?”
夏征和老烦说的最后一句话,她没有听清楚,所以一直很纳闷,夏征想让老烦跟他一起去,无非就是怕洪涝灾害之后会发生瘟疫而已。既然如此,那这个花啊什么的,就是一种治病的药材了吧?她对医理不太清楚,纯粹是好奇而已。
夏征却是满脸黑线,敢情这丫头是把“谋夺皇”听成了“谋朵花”啊,也不知道京城里那个温文尔雅易推倒的小白兔带上朵花会是什么样子,肯定很女人。
恩恩,为了他他都放血拿出了这么多银子了,让他戴朵花给他欣赏欣赏,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远在京城的某人,突然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继续埋头整理赈灾方案了。
而军营里,某人大哥正气急败坏地揉烂了刚刚收到的飞鸽传书,鲜少发火的他居然也有这么暴躁的一面,着实让一旁的侍卫十分惊讶。也只有二少爷,才能让大帅这么不受控制地生气吧。
“臭小子,臭小子!我也真想拿刀去剁了你!不就是跟你要点银子吗,你倒好,跟我要了一个店面也就罢了,还要把我军营里的暗卫也给要走!可恶,可恶!暗卫是能随便调动的吗?啊?那可是要上战场杀敌的!臭小子!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生气归生气,但是该做的事还是得做。
夏臻垂头叹了口气,有节奏地敲了敲桌子,不一会儿身前便出现了一个全身黑衣的男子,单膝跪地甚是恭敬。
夏臻咳了咳,掩饰了脸上的不自然,一本正经道:“刈,作为暗卫副统领,你的忠心和能力,本帅是一清二楚的。”
“谢大帅!”刈依旧恭敬地垂着头,没有多余的话语。
“咳咳。”夏臻脸上火辣辣的,“所以,本帅今日有个非常重要的任务要交代给你,这个任务十分重要,甚至已经关系到整个军营和大雍王朝的命运。本帅不放心交托他人,你可能完成?而且你还要保证,不惜一切代价,一定要把这个任务出色完成,你可能?”
刈顿时觉得浑身一震,仿佛有千钧担子压在了自己的肩膀上,但是他没有一点退缩,反而很是兴奋。作为暗卫,能为军营,为朝廷办事,甚至牺牲,那都是他们的荣誉。
双手抱拳,刈坚毅的目光似能戳穿地面:“请大帅放心,属下就算上刀山下火海,也一定会把任务圆满完成!”
夏臻已经开始冒汗了,十分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心:“现在出发,驻马镇,寻二少爷。一切听从他的调派。”
“是!”虽然有些纳闷为何会是二少爷派给任务,但是刈还是十分忠心地退了出去,准备马匹即刻出发了。
望着刈远去的背影,夏臻咬咬唇,十分抱歉地摊了摊手:“哎,你可别怪我啊,我也是没法子了。”
知道夏征第二天就要离开,林媛打算今天晚上给他做点好吃的,之前答应了要给他做粉蒸排骨的,这不一回家就开始忙活了。
另一个她不打算做菜了,因为早上走之前她发了面,这会正好可以用来蒸馒头。所以,林媛打算再做一个口袋饼,这个口袋饼可是个新鲜东西,以前从来没有做过,肯定能让夏征吃了一次还想下一次,早早地从京城回来找她。
念头一闪而过,林媛突然拍了自己脑门一下,这还没走呢,怎么就想着让他赶紧回来了呢?要是让那个自恋的家伙知道了,肯定又要嘚瑟了。
不过想归想,林媛这次做饭却是超乎寻常地认真仔细,正所谓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就要抓住他的胃,这话林媛可是贯彻地非常到位的。
现在家里可是不缺食材的,所以林媛想要做什么好吃的,简直就是手到擒来。先选了几块肉质不错的排骨洗净剁成了小块儿,然后加入白酒、酱油、盐和葱姜蒜腌上。林媛就开始准备米粉了。
家里没有现成的米粉,所以要现做,幸好也不是很难。她先把淘好晾干的大米直接放到炒锅里干炒,为了让米粉炒出来更有滋味,还放了一些花椒大料和小红辣椒进去,这样一直小火慢慢炒着,直到大米炒得有些发黄了就可以盛出来了。
因为大米炒过之后再煮饭会有一股很自然的香味儿,所以林媛就多炒了一些。一半放到了小磨上磨成了碎,另一半则留着等下用来熬粥吃。
因为粉蒸排骨不需要很细的米粉,所以这些大米她没有特意磨第二遍,让米碎里保留了一些颗粒会更好吃。把米碎倒进刚刚腌制好的排骨里,用手抓一抓,让每块排骨身上都沾满了米碎。最后放到大锅里蒸上小半个时辰,就算大功告成啦。
把排骨蒸上后,林媛就着手开始做口袋饼了。其实做口袋饼十分简单,无非就是先烙个饼,然后在饼的中间夹入各种肉啊菜啊的。
但是这个看似简单的东西,却也很需要技术,因为有的人做的饼是要用刀把中间彻底剖开的,而林媛做的口袋饼则不用,只是把边缘剖开而已。口袋饼的中间是自然分层的,这就是林媛做饼的一个小秘诀。
把发好的面分成巴掌大小的小面团,然后在表层刷一层油,再把表层都团到里边去。这就是林媛做空心饼的秘诀。
面团分好后,一个一个地擀成小圆饼。为了不让面团发干,林媛还特意找了两块干净的搌布,每擀好一个就用搌布把圆饼盖起来,直到所有的面团都擀成了圆饼为止。
这个时候还不能直接放到锅里去煎,还要进行第二次发酵,不然等下煎的时候面饼也不容易产生空心。
在等着发酵的时候,林媛把之前在老铁头那里定做的平底锅拿了出来,刷洗干净。
其实她当日还定做了不少锅的,但是因为房子一直没有盖好,厨房也还没有建起来,家里更是没有地方放这些大锅。所以,林媛只是先把可能用得着的平底锅和汤锅拿了回来。因为有小炉子在,这次再煎饼就不用去搬做月饼的大铁板了,说实话,这还是她这辈子头一次使用平底锅呢,心里的激动可想而知。
夏征一直在旁边静静看着她,享受着离别前的最后相聚时光。林媛也十分不舍他离开,瞧见他一直在门口守着自己,虽然不忍他闻着油烟味,但也没有撵他离开。
一看到平底锅,夏征的眉头挑的更高了,这样的锅他还是头一次见到呢。连皇宫里的御膳房都没有这样的锅。
“这个东西,好奇怪。”
林媛把平底锅放到小炉子上加热,笑道:“嗯,这叫平底锅,是我定做的。”
这么新奇的东西,也只有他的女人才想得出来。夏征看林媛的眼神更炙热了,真想把这丫头一起带回京城啊,给那些缠着自己的臭女人们瞧瞧,真正能跟他夏征站在一起的女人,该是什么样。
等平底锅热了以后,里边不放油,直接把小圆饼放进锅里,等它充分膨胀起来再翻面煎另一面,这样用不了多长时间,一个口袋包就做好了。
林媛用手指轻轻戳了戳鼓起来的口袋包,检查它熟了没有。
一旁的夏征却是惊异地看了又看:“这里边是什么东西?居然能鼓起来这么高?”
“里边是空的。”将第一个出炉的口袋包用铲子盛出来,放到搌布上包起来防止风干,林媛又拿起了第二个小圆饼放进了平底锅里。
夏征更是惊异了,趁她不注意,偷偷地把第一个口袋包拿了出来,两手一捏就要掰开。
“别掰!”
想好林媛眼睛尖,不然她这个口袋包就要被夏征给霍霍了。
“我想看看里边什么样嘛。”撇撇嘴,夏征一脸委屈。
林媛无语摇头,接过他手里的口袋包,左手轻轻按住,右手持刀,慢慢地沿着饼的边缘划了一个口子。而后打开,给他看了看。
“看到了吧,里边什么都没有,空的。所以才叫做口袋饼啊。”
夏征接过那个空空的口袋饼,一脸失望,原来这就是她说的特别好吃的口袋饼啊,也不怎么样啊,就是一个中间是空心的馒头而已。
似是看出了夏征的心思,林媛把口袋饼重新放回了搌布里包着,笑着说道:“这才只是刚开始,等下还有一道工序呢。”
接着把剩下的口袋包烙好,林媛才开始动手做起里边的馅料来。
之前挑排骨的时候,她还特意挑了一块里脊肉出来。夏征爱吃甜口的,所以她打算炒个京酱肉丝夹到口袋饼里去。
把里脊肉切成细丝,然后放入盐白糖和一点酒稍微腌一下,最后再放些面粉进去抓匀上浆,就可以开火炒肉丝了。炒肉丝的时候,一定要快速用筷子把肉丝划散才行,不然很容易粘成一团,有的肉丝不熟,有的肉丝就会被炒糊了。
等到肉丝变色后,林媛就赶紧把它们盛出来了。然后用一个小碗儿,放了半碗水,再加入白糖、盐、酱油、醋,调成了汁。
因为没有甜面酱,林媛只好用一般的酱代替了,不过因为夏征喜爱吃甜的,所以她特意往里边放了一些白糖。虽然做出来的口感没有甜面酱那么好,但是也已经可以称得上是美味了。
锅里留油,先放入一些切碎的大蒜爆香,然后再放入自制的甜面酱翻炒一会儿,再把刚才调好的料汁倒进去,一直翻炒搅拌。等料汁收的差不多的时候,最后把肉丝倒进去翻炒均匀,这样,一道美味的京酱肉丝就完成啦!
这京酱肉丝是林媛头一次做给夏征吃,在炒汁的时候,就已经把他的味蕾给勾了起来,此时见到成品出锅,更是口水直流,伸手就要捏起来吃一口。
“小心烫!”林媛轻轻拍了他偷偷过来的手一下,而后拿了一双筷子,笑道:“你真是从京城里来的吗?怎么感觉像是小村子里的呢。”
夏征知道她又在取笑自己贪吃了,嘻嘻一笑,迫不及待地夹了一筷子肉丝放到了嘴里。又是唔又是嗯的,烫得用手在嘴边直扇,就是不舍得把嘴里的肉丝给吐出来。
林媛被他这好笑的样子弄得捧腹大笑,端过盘子来放到了一边:“好啦,只能吃一口,还不到吃饭的时间呢。”
说着,也不管夏征哀怨的眼神,拿起一个大碗就把那盘京酱肉丝给盖了起来。
粉蒸排骨已经好了,林媛就在大锅里开始煮粥了。
想着今晚上的菜全都是肉的,有些单调,林媛就又在平底锅里煎了十个荷包蛋。现在家里有了银子,鸡蛋也不像以前那样数着个的吃了,想吃多少就有多少。而且刘氏正是补充营养的时候,给她变着法地多吃点鸡蛋也是好的。
鸡蛋煎好后,林媛让夏征给她打下手,把所有的口袋包全都划出口子来,然后她自己则拿了筷子往口袋包里夹馅料。
她准备了一些香菜和大白菜心儿,跟肉一起夹到口袋饼里既美味又清口。而且她还把王婶子之前送的那坛子酱菜也拿了出来,挑了几块腌的酸甜口的白菜夹进去了。
林媛做了几个夹肉丝的口袋饼,又做了几个夹鸡蛋的,最后应了某人的要求,还把肉丝和鸡蛋各夹了一些进去,这可乐坏了夏征,当场就三两口地吃了一个,末了还不忘舔了舔沾了酱料的手指头。
林媛好笑地看着他,一边继续忙碌着,一边盘算着若是有火腿就好了。这么一想,她才突然意识到,很快就要入冬了,等入了冬就可以做腊肉了。不光是腊肉,还可以做腊火腿、腊鸡、腊鱼呢!
想着又有好吃的东西可以做出来,林媛唇角不自觉地勾了勾。
做好了口袋饼,林媛还做了个呛土豆丝和凉拌香菜,荤素搭配,今晚的饭菜真真是丰盛极了。
林薇在屋里跟着刘氏学刺绣,小林霜被小石头儿叫出去,到小水洼儿那里摸虾了。有三婶子和小河看着,她倒也不担心,毕竟自从出了林大栓的事以后,她已经把小姑娘圈在家里好几天了,好不容易有人看着,她也就放她出去玩了。
林媛也明白,总是把她这样关在家里也不好,而且小林霜也算是个心眼儿多的,被林大栓抓走的时候,还知道踢下一只鞋子来给他们引路。若不是那只鞋子,恐怕他们还得再浪费不少时间找路呢。
至于小河,不知道是因为没有人再打骂她了,还是因为桂芝嫂子家的伙食实在是好,才几天不见,小脸儿都有些胖嘟嘟的了,而且精神也好了许多,见了人还知道有礼貌地叫人了,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
林媛也打心眼里高兴,林大栓和马氏都不是长得丑的人,这小河更是遗传了爹娘的好基因,长得一张小脸儿十分秀气。再加上她干活利索勤奋,嘴巴越来越甜,说话时嘴角总是不自觉地上扬,给人的感觉特别好。
不少见过她的人,都夸她越来越水灵了。
林媛姐俩刚把饭菜摆好,三婶子就带着小石头儿和小河把小林霜送了回来。
林媛端着凉拌香菜正要进屋,在门口瞅见了几人,笑着挥手让他们过去:“正好,要吃饭了,都进来!”
小石头儿在林媛家里吃饭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痛快地哎了一声就挣脱了奶奶的手,一蹦一跳地追着小林霜进了门,抢着搬小凳子摆放碗筷了。
小河毕竟是个大姑娘了,虽然也在林媛家里吃过饭,但总归是不好意思,羞涩地笑了笑,摇摇头。
林媛抿唇,将盘子递给林薇,快步走到大门口牵起了她的手:“小河,一起进来吃饭吧。你不是一直说姐姐做的饭好吃吗?走,今儿我又做了新鲜菜式呢。”
说完,看向三婶子:“婶子,一起来吧,省得你再回去自己做了。”
三婶子笑着摆了摆手:“等下你二栓哥和桂芝嫂子就回来了,我还得给他们做饭呢,就不留下了。小河,你留下吧,有你在,看着你弟弟,奶奶也放心。”
三婶子自然也看出了小河眼睛里的渴望,笑着拍了拍她的手,还故意把照顾弟弟的任务交给她,让她没了拒绝的理由。
果然,小河犹豫了半晌,终于点头:“嗯,奶奶,你放心,我会照顾好弟弟的。”
林媛紧紧牵着小河的手,把她拉进了屋里。她看得出来,自从小河进了林二栓家里后,有桂芝嫂子和三婶子的教导和有意地牵引,这孩子才会有这么大的转变。
所以,她也愿意帮忙改变小河的性格,让她越来越自信,越来越合群。
晚饭做的多,即便添了两个孩子也够吃的。
夏征虽然之前已经在厨房里吃了一个口袋饼了,但是一上桌子,又给狼吞虎咽了三个才作罢。不仅如此,还又吃了好几块粉蒸排骨,喝了一大碗米粥。
林媛都要担心他吃撑了,会把胃撑疼了。
殊不知,夏征这么能吃,不仅仅是因为今晚的饭菜美味,更是因为在未来他得有一段日子见不到林媛,吃不到她的手艺了,所以才要多吃一点,好好留住这份味道。
第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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