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清晨,罗裳醒来,见身旁那堆散发着淡淡轻烟的灰烬,看着江海眼底的红丝,知道他一夜没睡,麻利地将那未吃完的野兔肉热了,两人笑笑吃了,然后向北而去。
为什么向北?江海判断那上官雨润和大姨都不是普通人物,要查出他江海的底细应该不难,可能知道他和楚风扬的关系,那么三清山的西南方向断不能去。江海的老家在天成群,罗裳是从白夜国过来的,也许会猜他们可能往南边去。
江海偏偏去往北边。
“北边我们还没有去过,北腾群也是一个不错的地方,我们去玩玩吧。”江海道。
罗裳说“好”。
只要江海带着她,哪里她都会说好。
江海没敢去想上官雨润和闻樱会放过他们。
江海的直觉非常正确。
事实上上官雨润和闻樱也不可能放过他们,这不仅仅是脸面的问题。
罗裳知道的东西太多,也许她还不知道她知道的东西有多重要。
只是上官雨润和闻樱没想到这两个私奔的人会去北腾群——那里和以前的他们没有任何交集,他们也没有什么亲朋好友在那里——他们查得不太细致,至少还有一个小人物没有出现在他们的资料里:李思远。
来自北腾群的一个小家族,附属于北腾群的两大世家之一——张家。
江海自然从钱胖子那里知道,李思远已回了北腾群的家乡。金龙九群,群与群之间的面积相差极大,象西凉群,差不多就是天成群的五倍,而北腾群,又差不多是西凉群的五倍!实在是北地开阔荒凉,不宜人居。这北腾群如此之大,但人口却远不及西凉!并且此群的百姓,多与北地有旧,在金龙帝国的数千年间,北腾地界就发生了多次暴民暴乱,要闹独立的事件,金龙帝国在北腾群实行了数次征伐,弑了很多住民,这才稳住了局面。然后从内地迁徒了不少百姓和罪犯来此处生根散叶,这里的人口才能渐渐恢复,只是边地气候恶劣,矿藏不丰,农业艰难,所以一直算是金龙帝国的不毛之所!这也是金龙帝国最头疼的地域之一。
江海此番万里跋涉,有罗裳在旁,两人停停走走,如沐春风,只觉时间过得飞快,路途仿佛也短了许多。期间路过几个小城,罗裳想买一架瑶琴,在这荒僻路上弹些曲子给江海听,不想试了一试,弹出来的曲子却没有任何灵性,让罗裳很无语。
“海哥,洗脚!”
江海把自己的一只臭脚扳到鼻子下面,做了个鬼脸:“不算太臭,嘿嘿。我们男人,本来就是臭臭的。”观察着罗裳准备暴走,马上接着道,“是,裳儿!我立即去洗。嘿嘿,可是没有水怎么办?”
“你想办法。总之,要洗!”罗裳皱着鼻子。
“是!”
“海哥,刷牙!”
“我的牙还不够白?!”
“不是,你!有味你知不知道?”
江海大力搂过罗裳,故意向她哈气:“什么味?”
罗裳躲过他的咸猪嘴,半真半假道:“海哥,你再不刷牙,我就不让你上来!”
江海做了个昏死过去的样子:“那我刷!一天刷十次,是不是可以上十次?”
罗裳狠狠地捏了一下江海的背肌。
罗裳在荒野之地,喜欢爬上江海的背,让江海驮着她,江海的魔爪托着她的屁股,她就轻轻唱道:
碧云天,
黄叶地,
秋色连波,
波上寒烟翠。
山映斜阳天接水,
芳草有情,
好梦留人睡。
天不老,
情不绝,
心似双丝网,
中有千千结。
……
江海听得不由得痴了。
北腾群实是苦寒之地,虽然也有些山地,但大部分是沼泽和草原,风劲急凛冽,江海在入北腾之际,就备了好些物事在储物戒中,此时江海和罗裳早穿了毛裘。罗裳戴了有纱巾的蓑笠,一身白色劲装,远远望去,属于不太好分辨性别的那一种,江海则还是发挥草药的作用,把自己的样子略略改动了一下,依然是为了防止出现被人追过来的意外情况。
小心驶得万年船。
进入了北腾群的烈马草原。在草原上骑马,好象到处都是路,又仿佛到处都不是路。
草原正是枯黄的季节,远望很是心旷神怡,近看则是荒凉无际。很远很远,才能见得到一户人家,大都是一两尺厚的土坯房子,牧民喝的是那种极烈极烈的酒。
两人问明了北明城的方向,一路风餐露宿,两匹烈马上两个飘逸的一黑一白两位少年,随着流云来,跟着晚霞去,如一幅风情小画。
北腾群有二十多座比较大的城,北腾是群府所在地,北明也算是一座大城,而李思远的老家就在北明城。
草原上的牧马人身上一定有一股子浓烈的腥檀味道,江海没什么感觉,罗裳的感觉就比较剧烈一点,这一来,不管两人再怎么装,也是扮不来草原人的。于是两人干脆一副书生打扮,进了北明城。
北明城里,多的是牧民,他们说的话,江海十句能听懂三句,罗裳就基本上只能把耳朵当摆设了。江海并没有冒昧去找李思远,而是先找了一家栈住下,把罗裳安顿好,再问店家关于李家的事情。
店家一看就是那种爽快的汉子,一脸的胡子粗野豪放,“李家,在城东头,那个老大老大的宅院就是李家的房子,很好找的。公子找李家做生意?”
“李家是做生意的吗?”
“谁说不是?李家的生意做得很不小的,听说在北腾群都有不少产业是李家的,他们也算得上是北明的第一大户了。”
“噢。不知李家是做什么生意?”
那店家一脸那种意味的笑容,小声说:“就是那种皮肉的生意。不过,草原人都比较开放,一见到相好的,脱了裤子就开始干公子想要找一个玩玩?”
“不用不用。”江海摆手道。
李思远和他们说起他家里的时候,远不是这般情形。江海觉得还是不能随便去找这个小老弟。
回到房(两人就只开了一间房,罗裳装成一个男的),罗裳都有些倦了,这些日子来,两人跑的路不少,虽说都有功法在身,但这草原上也有不少修士来去,惊动了他们反而不美,且看看草原风光也是好的。
“有什么消息?”
“没听到什么,或许到周围打探一下再看,听说这城外有一座神山,是草原人常去的圣地,还有马会,我们可以去瞧瞧。”
“好啊。”罗裳也有了些兴致。
“马会听说一年两次,这次过几日就开始,我们先休息两日吧。”
“嗯。”罗裳很乖巧。
江难很难抵挡罗裳脱了衣服之后的体香,而罗裳也迷醉于江海的那种说不清的味道,于是不多时,承载了两人的床就有点要垮掉的意思。
两人不自觉地都笑了。
第二日,两人象是出游的书生,转到东门,站上东门城楼,就可以清晰地看到不远处的神山,往城里看也可以看到李家大宅。想了一下,江海还是决定不去找李思远。一来知人知面不知心,二来本来也就是有避祸的意思,如果还要连累别人,就不好了。
有缘自相见。随缘吧。
江海心道。
第三日,两人打马去了那座小山——这里牧民的眼中的圣山,听店家那意思,就是到山里的一座庙里求求神,可以获得好运。
两人倒不是想进庙里,只是想看看草原人的马会,但真的看到这座传说很灵光的庙时,还是吃了一惊:
这庙真的有点不大气。更象是一处小院落。
原以为这草原的圣庙应该多么金碧辉煌,而现在来看,也就比普通的民居好了一点而已,两人相视一笑,行到里面,只见房里正中就是一尊塑像,威武中含着妖艳,表层倒是真的有一层金粉,前面有十个蒲团,旁边是一个大的捐钱的箱子。和箱子相对的是一个和尚,房间里的光线被檀香晕染,看不清晰。
两人见着数个牧民已上前跪在蒲团之上,嘴里念着些什么,一会才起来,从口袋里拿了钱两出来,放到箱子里,然后向和尚施了礼,一步步往后退着出来。
罗裳拉了拉江海的衣角,示意了一下。
江海和罗裳出了小庙。
“那个和尚有些问题。”
罗裳道。
“噢,我还没注意到他,看那些牧民是很虔诚的。”
“那和尚表面穿得很是朴素,手心里的那串佛珠也有些年头,但他袖中和怀中隐隐露出的却是珠光宝气。这种人,表里不一,不说也罢。”罗裳的观察相当细致。
“哇,裳儿真是厉害,只这么几眼,就发现这些事。”
“不知那些牧民为何如此信它?”
“我听说有些教派,说的是你信教就会如何如何,你不信又会如何如何,首先是把人的脑子给洗了一遍,然后你就会自已把自己的成功归于信教虔诚,把你的失败归于信教信得不诚。而那些个骗子的解释也是如此。就算你信得再诚,那些和尚也会说这是在还你前世的罪行,或者是你的来世积累福份。总之,不管你现在如何,都必须要交钱去。呵呵,这就是这些人的本质!”
“裳儿是说他们自己是不信的?”
“哎,也不全是吧,有些人自已也是信的,差不多已是没有理智的偏执,但大部分人都是为了图财。可怜这些牧民也是需要有个精神寄托才得如此。”
“平大叔说江湖上行走要小心和尚道士乞丐孩童,应该不虚吧。”
“那你楚大哥可是在此之列噢!”
“说不过你。不过我楚大哥是很厉害的。”
“那是当然,你都如此厉害了。”
“哼,叫你会说。”江海的手从罗裳的衣服里伸进去,抓住了罗裳的小白兔。
“别闹。这里好多人的。”罗裳脸红了,把江海的手打了回去。
江海把手缩了回来,那团柔软让他心里暖暖的。“没事,他们都赶着去看马会。只是这圣庙确实不太对劲。”
其实江海心里也觉得有些诡异,以这等圣庙,怎么可能如此低调?
“我们从小就被训练,自然会观察地细致一些,这些天和你一起,不知为何,又想起了以前的一些事的一些细节,也说不清是什么缘故。”
“回头再说吧,现在我们去看马会吧。”
马会设在一处相当开阔平坦的山间谷地,搭了一个老大的台子,台上的旗帜随风而响,台上的人有牧民打扮的,也有军官打扮的,围了六七张桌子,飘过来酒香。
来的牧民很多,内地打扮的人也很不少,江海和罗裳就飘在人群后面一点。
台上有个牧主打扮的人开始主持马会了,说了些江海两人全不明白的话,然后一个军官也说了话,然后是一个乡绅,这个乡绅的话倒是江海听懂了,原来这就是李家的一个大管事,说是李家家主的弟弟,对这个马会赞助了多少多少,造福草原之类。江海没看出这人和李思远有什么相象之处。
然后是两个赤着手臂的汉子一人宰了只鸡,一人宰了只羊。那牧主样的人宣布马会开始。
就有数十个精壮的草原牧民骑着马到了起跑线上,远远的地平线上,有一个高高的标记,要绕过这个标记再回到起跑线上,最快的两个人就可以赏赐。发令的旗往下一挥,几十匹马飞快地冲刺起来,一时间,尘土飞扬,蹄声震天。
罗裳笑了笑,示意江海往回,江海有点诧异,但也跟着往城里行去。
(本章完)
第99章 北明
同类推荐:
禁忌之花(百合、人和妖、1对1)、
假拉洋片(兄妹骨科)、
快穿之睡了反派以后(H)、
《地主家的娇媳妇》高H1v1、
人类消失之后(nph人外)、
恶役千金屡败屡战、
麝香之梦(NPH)、
秉烛夜照【1V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