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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最高欲望者 第3节

第3节

    白纨素总算有理由和他针锋相对了:“我想什么你也管不着。但是你想知道,我可以破例告诉你——我想和你援|交。”
    这什么虎狼之词?从一个小姑娘嘴里说出来,在学校办公大楼的走廊里?
    他板着的脸凝滞了一秒,眉心出现一道褶皱:“什么?你再说一遍。”
    “我说,”白纨素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紧紧盯着他,似乎为他面露愠色而心中无比畅快,“——我想和你援|交!”
    她话音刚落,就把手中的材料往地下一扔,一把脱掉了白色的上衣。
    他下意识地转过身,但却没走。
    “怎么了,没钱?不敢?这点世面也没见过就别教训人了,你以为你是谁?正义的使者吗?”她的声音提高了一个八度,天不怕地不怕地回荡在办公楼的走廊里。
    他似乎是恼了,猛然转过身盯着她,见女孩白色上衣下面穿了一件紧身运动背心,努力地兜着那十分有限的身材曲线,一副发育不全的样子。
    空气停滞了一秒。她伸出一只雪白的小手摊开,动了动手指头:“一千五百块拿出来,你说什么我听什么,包括今晚上跟你走。”
    “缺钱是吧?”男人二话不说,从西装口袋里掏出钱包,把里面的一小沓现金取出来,数都没数就递到她面前。
    白纨素垂下眼皮,见他那夹着粉红色钞票的手指比自己的还要细致洁白。怎么能有手比脸还要细的人呢?
    “这钱买的是你把衣服立即给我穿上。”
    她豪爽地接过了钱,又豪爽地塞进了自己百褶裙的口袋里,果断穿起了上衣。
    他绕过她就往楼下走。白纨素转身想要跟上,他就像后脑勺长了眼睛似的停下脚步,用手指着她:“你别跟着我,学生就应该好好读书,回你宿舍复习功课去。”
    这什么人啊,满嘴的大道理,脸分明好端端的,一张嘴令人生厌。
    “你怎么这么多废话?我愿意跟着谁就跟着谁,谁给我钱我就跟着谁,你管得着吗?”
    这姑娘诚心是要把人气死。
    “你刚才不是说给钱就听我的吗?现在我叫你干嘛你就得干嘛,回宿舍去。”他头也不回就甩掉她下了楼。
    “金主,需要的时候记得叫我,随叫随到哦。”白纨素还不忘了对着他自以为纯洁的背影补上一刀。
    作者有话要说:  忽略女主的虎狼之词
    她还是好女孩
    第3章 她的秘密
    夕阳西斜,白纨素背着单肩制服书包出现在茂门街的大十字路口。这座城市最热闹的时候不是白天,正是夜幕刚刚降临之时。许多门店和酒吧亮起了霓虹,只有拐角处那家结构不太规则的门面的灯暗着,半掩着门,似乎等着打烊。
    商店半新不旧的招牌上挂着“水货”二字。
    “姐夫。”少女叩了叩外面的铁栅栏门,里面很快有了点响动。
    穿着短袖夏季衬衫和工装裤的青年出来开了门。他有着适中的身材和灿烂的小麦色皮肤,头发有点凌乱,鬓角也略长,可见很久没理发了。
    一双眼睛颇为有神,只是黑眼圈有些重。店里弥漫着一股奶香味。
    这股香味对她来说,是香甜的、久违的家的味道。
    她已经许多许多年都没有真正回过“家”了。
    “正好我做了饭,你也吃点。”他从柜台内侧的电饭煲里盛了一小碗粥递给白纨素。她毫不客气地端到旁边的小圆桌上——那里已经放好了两盘炒菜,又熟练地从冷柜里拿了两罐饮料,从桌上的筷子筒里抽出筷子。
    “我这店要关门几天了,你自己照顾好自己。”他端着粥碗坐在白纨素对面,拿了筷子,警惕地转头四顾后小声道,“上头传来消息,最近在咱们市又查到一宗毒品交易。”
    白纨素知道他说的“上头”是指市公安局,她无精打采地夹着菜。
    “‘货’可能是最新型的东西,以前都没见过的。”他越说越小声,也越说越兴奋,“交易设计得很严密,双方谁也不知道上家是谁。上头给这个人命名的代号就是x。”
    一股由内向外的寒意自一侧头皮开始席卷下来,白纨素全身汗毛竖起,手中的筷子险些掉了。
    ——x。
    “今天我和x先生在人民路附近散步,我们从丁字路口一直走到了中心公园……”
    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她的脑海里,反反复复朗读着那本日记,那个刺眼的、黑色的“x”。
    她怔怔地望着眼前的白瓷碗发呆,碗里只有幽弱的灯光随着早已残存不全的记忆在水面上轻轻晃动。
    这是林纨最喜欢的牛奶百合粥。
    林纨是她的姐姐,确切地说是表姐。而坐在她对面的男人程若云,她称为“姐夫”的这个人,是林纨当时的未婚夫。
    林纨失踪了这么多年,坐在她面前的程若云依然记得林纨的口味,一碗牛奶百合粥,放一朵切碎的银耳,加一勺砂糖。
    程若云以前是警察,自从林纨出事后,他辞去了警察的工作,到林纨生活工作过的繁华a市开了这家进口商店,做生意,跟南来北往的人打起了交道。
    他一直没有放弃调查林纨的去向和下落。虽然不再从警,但凭着和公安的熟络,当起了警方的线人。
    “姐夫,你认识李晓依吗?”白纨素一脸不安分的表情。
    “李晓依?谁啊?女的?不认识。”程若云面无表情地吃着菜。自从有了林纨,他眼里就再没有别的女人了。
    她在欲言又止之后终于再次开口说话了:“其实……我已经查清了那个‘x’的真实身份,会想办法接近他,进一步调查姐姐的下落的。”
    程若云突然把筷子一撂,神色变得严肃:“回你的学校上课去,好好把毕业证拿了。整天到晚瞎猜什么?真以为你是神探爱德华啊?这事不关你的事,我就不该跟你说!你哥我辛辛苦苦替你姐姐照顾你,你别给你姐找事。”
    他一瞬间变了脸,变得跟那个讨厌的、只有脸好看的说教狂一个调调。白纨素委屈地抿着嘴,只得不再说话。
    姐夫是警察,他的话,她还是不敢不听的。
    程若云不允许她沾染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每天命令她好好学习读书、毕业找工作,走正常人的路,但他自己却成天唠叨这些,沉浸在这里面出不来。
    他有很多事没有告诉白纨素,当然,白纨素也有很多事没告诉过他。
    “赶紧吃饭。”程若云拾起筷子,瞪了她一眼,“我跟你说的话你没到处乱说吧?”
    “没有。”
    “没有就好,吃完饭赶紧回学校,女孩子家家大晚上的别在外面瞎遛。”
    **********
    吃过晚饭,程若云就匆匆撵走了白纨素,并把“水货”商店关了门。
    她失魂落魄地回到寝室,同学们参加联谊去了,天色已经全黑,房间黑着灯,只有寝室阳台的玻璃窗外透出西外大街明亮的车水马龙和大学城附近华灯初上的夜景。
    白纨素渐渐走进房间,身后的影子在夜景的光线下被越拉越长。
    她打开桌边的台灯,书桌前亮起黑夜里的一片如豆光晕。随着随身携带的书桌抽屉钥匙转动,抽屉里放在最上面的一本黑色封皮的旧书映入眼帘,是那本数年前风靡过的探案集《康斯坦特推想》,如今已经绝版。
    这是白纨素最喜欢的书,文笔流畅,故事总是出乎意料地惊险翻转。书里讲述了一位著名警探、犯罪心理专家爱德华,运用行为分析的神奇手段连环破案的故事。书的作者署名途恩,一看就是笔名,他在故事的最后一章曾经说过还会有续集,但时隔这么多年,第二卷 都没有再面世。
    当过警察的程若云也很喜欢这本书,并说过书里的案子很经典,有一些还是自己上警校时接触过的案例,作者把现实中的案子换了个故事背景写得如此精彩,对犯罪心理的研究非常细致,文字造诣也很深,一定是个内行人,还是个专业老手,指不定是哪座公安大学的退休教授。
    因为这本书和程若云,白纨素小小年纪就有了想当爱德华那样的神探的冲动,可惜在十八岁那年报名警校,她却因为“政治审查不合格”被拒绝在了门外。
    “她是罪犯的养女。”
    “她姐姐是个卖肉的,给别人当二奶,一家都不是干净的人。”
    “犯罪分子的女儿长大了,肯定也会犯罪。”
    少女紧紧攥着拳头,本来就白的小手被攥得发红,青筋暴露。
    “女孩子当什么神探啊,你知道当刑警办案子有多危险吗?这种粗活就不是给你们干的。”程若云叫她选个正常点的专业,像别的女孩一样研究穿衣打扮、好好生活,千万别学自己一天到晚研究打打杀杀、违法犯罪,这不像女孩子该干的事。
    他当年可不是这么说的。他们虽然算不得青梅竹马,好歹也是有过共同理想的人。怎么才几年过去,就沧海桑田了?
    白纨素把自己宝贝着的书放在一边,打开了藏在抽屉里的旧纸盒。
    盒子里有一个日记本,这是林纨离家上大学那一年,她送给林纨的生日礼物。
    这本日记是林纨与妹妹最后的联络。它以语焉不详的方式突然回到白纨素手里,从此林纨便从世界上消失了一般,再无音讯。
    盒子的底层放着几份证件,是几张剪了角的护照和身份证,分别是林俊勇、薛铃,和陈菀。
    白纨素一张一张地翻过,细细端详着上面的照片。翻到最后一张“陈菀”的身份证时,对着上面的照片发起了呆。
    照片上那个凶凶的短发女孩虽然面容稚嫩,却依旧流露着倔强的神色,那是十四岁时的自己。
    “阿菀长大以后想做什么呀?”
    “我想像若云姐夫一样穿警服,当警察,保护舅舅、舅妈和姐姐。”
    “阿菀怎么知道程若云会当你姐夫啊。”
    “因为若云姐夫喜欢姐姐,所有人都知道。”
    白纨素把这些东西一股脑塞进了书包。
    **********
    一股呛人的烟味夹杂着酒香与生硬的熏香味,在一片漆黑的空间里弥漫开。
    “站起来!麻溜起来!”有几个男声在黑暗中起着哄,粗鲁而兴奋。
    几道强光聚焦在场地中央,将那里的空气渲染得干燥炽热。简陋的拳击围栏正立在固定它们的那些沙包袋中间左摇右晃,上面挂着的围绳斑驳陈旧,在撞击之下腾起一股白烟。
    那精瘦的男人挂在围绳上喘着粗气,一双虽然有些细瘦却肌肉紧实的手臂死死地挂住绳索。一缕缕汗水沿着他瘦削的古铜色脸颊掉落下来,将光着的上半身的肌肤洗得发亮。
    男人的腿有点抖,紧咬牙关。但他始终也没有松开这一口气,令身体滑落到地上。
    场地上鸦雀无声。他对面的耀眼灯光下站着个戴着拳击手套的小个子。
    小个子穿一件纯白色贴身运动背心和一条黑色小短裤,留齐耳短发。一双红色的拳击手套在巴掌大小的脸前方不断敏捷地跳动,随时准备再次出击。
    这个小小的身躯仿佛拥有着无穷无尽的精力。这灼热的灯光打在那近乎透明的青白色皮肤上都似乎失去了温度,像麻杆一样纤细的胳膊和腿,雪白。
    男人的身材虽然精瘦到分明见得到肋骨,却拥有一身紧实的筋肉和灵活的身段。他对四两拨千斤一向很有自信,对付比他体格瘦弱的对手更是根本不在话下。
    小个子的身上似乎并没出多少汗,但额前的头发却被浸湿了,晶莹的水珠下面是一双漆黑的、犀利的明眸。
    男人犀利的双眸里燃起一丝战火,他挪动了一番酸痛的双腿,晃了晃又痛又胀的头颅。然而黑暗之中突然传来了挂钟的钟鸣,四周一阵扫兴的嘘声过后,他的双腿和双臂终于泄了力,瘫坐在了地上。
    黑暗的空间一刹那变得灯火通明。围坐在这简陋的临时拳场外带着一脸倦意的人们纷纷吹着口哨作鸟兽散。一个身材壮实的中年汉子从不知哪个角落里走了出来,嘴里吆喝着:“赶紧帮忙收拾东西,把酒瓶子酒罐子都给我捡起来,开门营业了!”
    围栏和沙包袋被几个穿着健身服的会员迅速撤走了,对手也已经不知所踪。刚刚打输了的精瘦男人还在临时拳场上坐着,一脸的怅然若失。
    穿着一件浅色运动背心、宽松运动短裤、肌肉结实的中年汉子走到他面前伸出手,一把将他拽了起来:“小侯打得有进步,好好练。”
    “康哥……”被唤作小侯的年轻男子撑起了身,有些垂头丧气,“三番两次输给一个小女孩,我这男人的脸面都丢光了。”
    中年汉子拍了拍他的肩,冲他和蔼地笑了笑。那张充满沧桑气息的脸通常绷得有些紧,几乎很少出现笑意,他是这里的老板李康元。
    “拳术是门功夫,贵在坚持。小白跟着郭教练都苦练了三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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