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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神探班纳特[综名著] Chapter 34

Chapter 34

    两人拒不承认有欣赏的作者, 也否认定期只购买同一人的作品。
    “只是凑巧。”
    歇洛克轻松地挥了挥薄册,“除了阿佩普之外,我也会买其他人的。”
    凯尔西表示赞同, “确实我们能有很多选择,最近不是有一位新作者,「爱玫瑰的神枪手」。揭开白骨的秘密, 血腥里流淌着缠绵的爱意。
    多么有特色的作者, 如果他不再写廉价恐怖小说, 足够有能力改写恋爱故事, 那会比现在更火爆。”
    廉价恐怖小说一行需要大量的月抛故事, 「爱玫瑰的神枪手」是新入行的作者。
    依照主编麦克的话, 这位显然选错了题材。
    他的故事感情线占了主位, 不适合以暴力杀戮、残酷离奇、反复无常为卖点的恐怖小说。
    尽管「爱玫瑰的神枪手」也吸引到了一些女性读者,但她们不是廉价恐怖的主流受众。如果愿意跨行,「爱玫瑰的神枪手」显然比现更容易出名。
    “不错,我也读过这位的的故事。”
    歇洛克想要找些赞美之词, 但「爱玫瑰的神枪手」的情节设计太过简单, 让他一眼看透结局。总不能让他肯定里面的感情描写很细腻?
    歇洛克还是找到了闪光点,“虽然不知「爱玫瑰的神枪手」是不是神枪手,但他有些医学见识。起码不赞同随便让脑洞大开, 挖一勺脑部组织, 美名其曰这种手术能治疗精神病人。”
    脑洞大开, 即是钻颅术。它的历史太过久远,甚至能倒推回中石器时代。
    大脑的奇妙一直吸引着人类探索, 文艺复兴时期出现一个理论——脑中有一块石头, 它造成人或疯狂或痴呆。
    想要恢复正常吗?
    削掉一块头发, 秃得露出头皮后, 拿起穿脑孔钻打一个洞,取出那块碍事的石头就好。
    这并不是荒诞的怪谈传闻。
    哪怕随着医学进步,有越来越多的医学工作者呼吁,废除此类惨烈的手术,但在维多利亚时期切脑术仍有不少支持者。他们还振振有词,如今的技术几百年前要成熟多了。
    凯尔西渐渐适应了十九世纪的各种混乱,她在大学都遇到过钻颅术的赞同者。那些人认为移除焦躁不安病人的大脑皮层,能让病人们安静下来。
    在这个麻醉技术不到位,消毒除菌过分简陋的时代,病能不能治疗还是另说,不知有多少人死于术后感染。
    凯尔西无法违心肯定这种钻颅术的好处——它确实为推动医学发展做出贡献,列如有助研究脑部结构,但代价是十分惨烈地牺牲了许多病人。
    「爱玫瑰的神枪手」在小说里抨击了此类钻颅术,由此可见,他起码是一位有些医学见识的作者。
    “不只钻颅术,最新一期他还否定了颅相术。”
    说到脑袋,凯尔西想到在欧陆刑侦界流行了几十年的玩意——头骨各部位对应不同机能反应,仅凭头骨外状就能判断一个人的心理品质。
    摸一摸对方的头,假如他的头骨隆起,你就要小心钱包了。
    因为那是扒手的特征,头骨那一块正对着人对金钱的欲望,隆起就是贪婪。
    ——这就是鼎鼎大名的颅相术。
    “「爱玫瑰的神枪手」否认颅相学是明智的。”
    歇洛克嗤笑,“我曾经去颅相学学会听过演讲。他们希望每个人的头顶都和球一样顺溜圆滑,如此善人就遍布世间——因为这类头型被认为仁慈自爱。”
    如果摸头就能断案,还需要侦探做什么?
    无需学习各类不同学识,用不到逻辑推理与演绎分析,仅凭手感就行了。
    那时一定不能怂,直接挑战最有难度的人,摸头做一番分析。
    两人讥讽地想着,目光落在了彼此的帽子上。
    假设摸一把帽子下的脑袋,就能弄清对方的心理状态,还真是……
    凯尔西与歇洛克都齐齐移开视线,将乱七八糟的伪科学从思维里踢出去。
    怎么就从否定喜欢「巧克力蛋糕」/「阿佩普」,到拿「爱玫瑰的神枪手」做挡箭牌,最终演变成假设摸头能有什么可怕后果?
    一定是奇怪的气场又出现了,两人相遇就会产生一些诡异现象。
    “时间不早了,该回去喝下午茶了。”
    “时间不早了,该回去喝下午茶了。”
    两人都想要快速离开,不料又异口同声。
    只能给对方一个礼貌的告辞笑容,就头也不回地在路口分开,脚步匆匆地往租屋走去。
    两人谁都不会承认,之后的下午茶时间会献给「阿佩普」/「巧克力蛋糕」的新刊故事。
    **
    喜欢「阿佩普」/「巧克力蛋糕」的人绝不止一两位。
    又是一个周末。
    主编麦克叫住交了稿就走的凯尔西,“安迪,你的圣诞节有安排吗?要回苏格兰家乡吗?”
    十二月圣诞季,在伦敦工作的一些人已经启程,刚好在圣诞夜前赶到家,一家人团聚着吃圣诞大餐。
    凯尔西并没有能回的家乡,“不,我留在伦敦。主编放心,我能按时交稿的。”
    “不,不是稿件问题。”
    麦克摆摆手,“你交的稿件比别人多,不缺那几周。再说一直合作愉快,我会预付稿费,你直接邮寄给我也行。”
    凯尔西岂会听不出麦克另有他事,但她顶着络腮胡安迪·亚戴尔的人设,只能疑惑地问:“不是稿件,还有什么问题?”
    “不是问题,是邀请。”
    麦克从抽屉里小心地取出一封请柬。
    信封黑底洒金。
    金粉勾勒出一对山羊角,并无一个多余的字母。
    “b·克里姆特伯爵的邀请,希望「阿佩普」能光临本次的黑暗聚会。”
    麦克看凯尔西一脸茫然,其实他也不了解详情,可仍旧要表现很懂的样子。“放松点,这只是一个冬季聚会。你看,窗外有什么?”
    窗外有什么?
    有时,凯尔西宁愿去猜歇洛克,也不想猜麦克的跳跃思维。
    “哈哈,窗外有冬天寒冷的风。”
    麦克试图引导,“冬天寒冷的风,让你想起什么吗?”
    凯尔西耿直回答,“温暖的被子,让我不想起床。”
    “额,也对。”
    麦克差点无语,他就不该和耿直的苏格兰小伙绕圈。“好吧,我直说冬天的寒风里有圣诞节,但在北欧还有其他的节日。”
    比如,日耳曼人庆祝的尤尔节。
    它能追溯到到基督教还未在北欧盛行之前。寒冷漆黑的冬夜,人们点亮篝火围坐唱歌跳舞以温暖身心。
    “当然,节日不仅只有欢庆,传闻里那些冬夜还会有恶魔出没。
    最常见的就是怪物尤尔山羊。长着羊角的恶魔走过一家又一家人的门口,忽然一张山羊怪脸贴到窗户上,吓唬戏弄屋内的小孩。”
    麦克指了指黑色信封上的金色羊角,“这就是从传说里演化来的黑暗聚会。十二月不一定要过圣诞节,奥匈帝国的b·克里姆特伯爵,请他欣赏的人到阿尔贝斯山庄园,一起渡过别样寒冬。”
    凯尔西看着请柬眼神微暗,果然是混乱的十九世纪,各种奇异的聚会都会发生。
    “如果参加这个聚会,那么意味着要从伦敦坐船先到法国,再一路马车驶向奥匈帝国境内的阿尔卑斯山?”
    凯尔西思及如今的糟糕路况,还要来回双程折磨,几乎就要拒绝,“主编,我……”
    “别着急说不!这是一份荣耀。”
    麦克立即劝说,“尽管近些年b·克里姆特伯爵不太露面,但他在普鲁士颇有威望。过去也有过此类聚会,入场券是千金难求。”
    凯尔西面色震惊,但心中毫无波澜。
    伯爵又如何?现在他能派出私人飞机来接送吗?显然不可能,他无法发明制造百余年后的安全通行工具。
    麦克却越说越说兴奋,“这次以黑暗为主题,他邀请的都是此中翘楚。
    就我所知,整个廉价恐怖小说行当只请了三位,「阿佩普」、「巧克力蛋糕」,还有不知他为什么喜欢「爱玫瑰的神枪手」。”
    “主编的意思是「巧克力蛋糕」也可能去?”
    凯尔西一扫之前的兴致缺缺,“这样的话,伦敦的两大恐怖小说出版社都得了一个名额。如果我去,也算代表您去了?”
    麦克拍了两拍凯尔西的肩膀,小伙子总算懂了些他的用意。“不错,你总算明白过来了。b伯爵邀请了「阿佩普」,让出版社面上有光!
    虽然这是一门需要低调的事业,但业内都消息灵通,谁又不想获得一位伯爵的赏识?廉价恐怖小说遍及欧陆,需要那样的人脉关系。”
    麦克语重心长地说,“所以,我希望你能去参加聚会。安迪,我不需要你帮忙交际拉关系,只要做好你自己就行了。
    我想这其实也就是一个同好聚会,b伯爵有钱有名,想见见他喜欢的那些人。你做好「阿佩普」,就是宣扬了恐怖出版社的美名。”
    凯尔西似恍然大悟,接过请柬,也算接过了麦克的期待。
    *
    圣诞气氛越来越浓。
    法国敦刻尔克港,向欧洲内陆行驶的马车一大半都奔向家乡。
    二十天后,12月25日,阿尔卑斯山,黑暗聚会。
    圣诞季临时预订很难,目前只剩四座马车可供跨国出行。
    凯尔西赶时间无法等下一批的单人马车,原想包下四人马车的其他座位,却被告知已有两人订位。
    索性就不挑了。
    凯尔西扮好安迪·亚戴尔,络腮胡,头戴鸭舌帽,隐约露出棕红短发。她提着行李找到编号aa97的马车,车上已有一位乘客。
    男人四五十岁,戴着一副金边夹鼻眼镜。尽管他的双鬓已生发白,但仍挺直背脊端坐着。
    看来有人来,他取出了怀表一观,似乎在说这位同行客踩点真准。
    “先生,下午好。”
    凯尔西笑着上了马车,坐在了男人的对面。
    男人轻微点头算打招呼。还有五分钟就到发车时间了,他不由蹙眉扫视窗外,另一位乘客怎么迟迟不来?
    四分钟、三分钟……
    距离发车还剩两分钟,忽听一道奔跑的脚步声。
    年轻男人一路小跑冲了过来,开门抱歉地说,“抱歉,轮船误点了,差点让我没赶上这辆马车。让你们久等了。”
    圣诞季没有几位愿意跑远程的车夫,错过一辆车,恐怕要耽误十来天。
    “没关系,现在刚到下午三点。”
    凯尔西顶着络腮胡十分友好,以苏格兰口音说,“圣诞季赶路的人多,难免会有误点。”
    金边眼镜男却冷哼一声,夹着德语口音,“既然预见到圣诞季的拥堵风险,更要提前出发留下足够的时间。守时是美德,希望您能拥有。”
    年轻人闻言略微尴尬。刚刚看着对面的络腮胡微胖,想让其一个人坐能有更大的空间,所以在金边眼镜男旁边落座。
    岂料,这位邻座一点都不辜负德国人的严谨,对陌生人也如此较真。
    “好的,接下来的旅程,我不会给两位添麻烦。”
    年轻人随即转移话题,自我介绍起来,“约翰·华生,很高兴与你们同路,请问怎么称呼?”
    凯尔西直爽地报出姓名,“安迪·亚戴尔。”
    “请称呼我西格森先生。”
    中年男人说完这一句,闭目眼神,显然没有多聊的兴致。
    马车一路朝东,目的地都是奥地利。
    几天后跨过莱茵河进入德国,天上就飘起了雨夹雪,不时伴有雷声。
    三人与车夫都不讲究伙食,随意找家店吃了一顿啤酒配面包,午餐过后就要继续赶路。
    谁想刚一出店,一道惊雷正劈向停靠的马车。
    幸运的是拉车的两匹马还在马厩吃草,不幸的是车厢被雷给弄出一个大窟窿。
    车夫目瞪口呆,“上帝啊,我驾车七年,从没遇到这种情况。”
    中年男人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架,环视四处一圈,走向马车瞧个究竟。
    此时,他还是暗道一句,真是奇怪了。
    明明已经乔装成德国中年人西格森,明明已经离开了伦敦,明明已经离开一遇到就可能引发奇怪气场的凯尔西,他怎么还会看到雷劈马车?!
    歇洛克再生狐疑。
    转身,左边是大大咧咧震惊脸的络腮胡,右边是好脾安慰车夫的华生。难道真是他敏感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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