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料之中,还是引起了非常大的关注。
“好甜啊啊啊啊啊啊啊!”
“本吃瓜群众不得不说一句,真的太配了!!”
“爱人,是已经结婚的意思吗?????”
“我就说上次洛钦已经澄清了是误会,非说人家玩玩而已,有钱长得帅就必须花吗!洛总就要打你们的脸!”
“差不多得了,话别说太满……怎么一个混商界的,也能有这么多脑残粉啊,真无语。”
“回楼上:看脸,看脸,看脸。”
“回楼上上:你酸了你酸了你酸了。”
第二天醒来,风波已平,一切恢复平静。
只有洛钦微博下面还有不少所谓新粉在叫唤,让发夫夫日常。
洛钦冷漠地关掉微博。
他下一次还登录不知道要多少年后。
除夕,林知夏终于没有再赖床,起得很早。
中午就要去老宅了,想到洛正严,林知夏心里不免还是有些紧张,给林柯艾穿衣服的时候都心不在焉,连着穿反了好几件。
洛钦做完早餐上来看到这幅样子,笑着说,“我来吧。”
林知夏便退到一旁,看洛钦给林柯艾穿衣服。
这些日子住在一起,他照顾可爱越来越有模有样了,而且很多时候比林知夏还有耐心,可爱本来就喜欢他,现在更黏他了。
想想当时刚刚重逢,他每天都担心洛钦会把可爱带走,担心洛钦做得太好,会把林柯艾的爱分了去,现在又是另一个心情了。
不过,对于可爱到底更喜欢谁,他还是很有执念。
好在林柯艾虽然有时候憨得很,倒还不是个“白眼狼”,这个问题他回答得向来又快又响。
“最喜欢爸爸!”
林知夏满脸得意,洛钦被他的幼稚萌到了,凑过去亲了下他的鼻尖,“真巧,我也最喜欢可爱的爸爸。”
林知夏嘴角上扬,拍了拍手,“下楼吃早饭!~”
吃完早饭,林知夏跟林柯艾去房子后面的小花园玩,洛钦买了个小秋千放在那里,林柯艾爱得很,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坐在上面。
一大一小坐在秋千上懒洋洋地晒太阳,洛钦泡了红茶,跟点心一起端过来。
秋千的魔力还是比不过好吃的,林柯艾迅速从秋千上爬下来,然后坐到小石桌前开始美滋滋地品尝。
他自动让位,洛钦就不必谦让,坐到林知夏身边。
林知夏头靠在洛钦肩膀,阳光晒得他越发舒服,连待会儿要去老宅都不让他心烦了。
他低声喃喃,“洛钦,小花园里的花好少啊。”
而且都是很小众的绿植,冬天里除了少许的几株还在盛放,其余都是光秃秃的一片,虽然是时令所致,但林知夏还是觉得荒废了这块地。
“我平常不太来小花园,所以也不怎么关心这里种了些什么,”洛钦看了眼四周,他以前没觉得,林知夏这样一说,便觉得确实有些荒了,“你想种什么?”
“玫瑰,蔷薇,洋桔梗,都想种,最想种的还是玫瑰,”林知夏来了兴致,而后又痴痴地笑开来,“可以做玫瑰酥!”
洛钦笑话他,“还说可爱爱吃。”
“他是爱吃嘛,”林知夏嘟囔,低下头看了一眼时间,“咱们走吧,不然要迟了。”
“好。”
洛钦走到小石桌前一把抱起还在往嘴里塞点心的林柯艾,他茫然地看着他们,“去哪儿?”
“去,爷爷家。”
林知夏笑着说。
洛钦一手抱着林柯艾,另一只手牵起了林之夏,走在冬日的阳光下,心中一片融融暖意。
到老宅的时候还不到十一点,林知夏木愣愣地下了车,看着那栋房子还是发怵。
上次来,还是林柯艾突然被洛正严带走的那次。
那个时候的他生活一团乱,而现在,始作俑者却成为了他最信赖最亲密的人。
生活就是这样不断走进麻烦,然后又走出去,周而复始。
他的感慨与胆怯混在一起,阻碍了他前行的脚步。
“小夏。”
洛钦抱着林柯艾走到他身边,林知夏下意识地牵住他的手,洛钦知道他内心慌乱,给了他一个安抚的眼神。
“别怕。”
就这一个眼神,林知夏突然觉得好过了许多,面色也从容了。
他们并肩走入房内,却没见着洛正严的身影。
佣人悄悄给洛钦打小报告,告诉他们洛正严得知他们中午就过来,老早就在客厅里转悠,等到他们人真的到了,又突然默不作声地上了楼进了书房。
洛钦无语,“越老越古怪。”
林知夏笑,“你也会这样吗?”
洛钦鲜见的把嫌弃放在脸上,“当然不会。”
林知夏心说那可不一定,“好了,去书房吧。”
二人带着林柯艾上了楼,洛钦轻轻叩了房门,好一会儿才听到洛正严出声。
“进来吧。”
林知夏与洛钦一齐进了屋,看到洛正严坐在书桌前,气色比在医院里好了一些。
洛钦叫了一声爸,林知夏旋即叫了一声洛叔叔。
洛正严头也不抬,“来了。”
还是那副很看不上他们的样子。
林知夏拍了拍林柯艾的小腿。
自从上次在医院一起玩玩具之后,洛正严还去看过林柯艾一次,平时也没少往家里买东西,林知夏每次都会告诉他是爷爷买的,所以现在的林柯艾对洛正严没有那么抵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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