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来说,能跟你们认识,跟你们相遇,真的是太给力了!其实我也不知道你们怎么看我的,说实话,我也知道自己有点废材,有些时候内心也很煎熬……其实我真的很在乎你们的看法,这不是什么俗,我是真的是想知道,真的想知道,真的想知道……”王鸥好像舌头打了个结,话都说的不够利索了。
程晓羽则开口道:“大壮,我只能说一切尽在不言中,有些事情我确实做的不够好,请大家别怪我,但我把你们当朋友的心也是真诚的……”
王鸥打断程晓羽的话摇头道:“晓羽,我们并不是要兴师问罪,我们就是太清楚你多好,你就是太好了,才让我们钦佩,我说的比较乱,我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你们别介意,毕竟我语文是硬伤。四年了,我们还能聚到一起吃东西、唱歌、喝酒、聊天、通宵打游戏、压马路真的很幸福。”
其实每个男人都需要有好兄弟、好朋友,在KTV,当你唱不上去的时候,可以把麦给他。在酒桌上,当你喝不下去的时候,可以把杯子给他,当你想哭的时候,有人可以抱可以安慰,当你喝醉的时候,有人陪你喝酒,送你回家。
程晓羽听着王鸥的灵魂剖白也是心有感动,只是他也不知道如何去说,再一次把酒杯中的酒满上,三人又是一杯清酒下肚,空瓶子已经有三个了,但是桌子上的菜也不见少。
夏纱沫忙完这顿宵夜,坐在程晓羽的身边,也巧笑倩兮的敬了程晓羽酒,看样子是一定要把程晓羽撂倒。
王鸥喝的醉倒在了桌子上,陈浩然瞧了一眼已经不行了的王鸥,眼神清澈的对程晓羽说道:“听说你退学了,看样子是暂时不打算回上海,你一个人在旅途上岂不是无聊?所以我也退学了……”说到最后陈浩然表情淡然,仿佛自己做了一件很随意的事情……
程晓羽却有些惊愕的看着陈浩然说道:“浩然,没必要,你得要好好读书啊?!我将来还指望你帮我分担一些兮羽的事务呢!”
陈浩然淡淡地说道:“那些理论的东西,我都懂,我不过是缺乏实际经验而言,我也不客气,到时候你要继续在商业方面努力的话,一定要请我就是……”
程晓羽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心中暖流传遍了四肢百骸,也不知道是因为酒精还是友谊,这天夜里程晓羽和王鸥、陈浩然喝的酩酊大醉……
第809章 开庭
2012年11月30日,东京地方法院关于程晓羽在“万怡亭五星酒店负一层美食街连杀四人”的案子第一次开庭审理。而这个案子则被新闻媒体称之为“地狱十日案”。
这一出世纪大案开场之前,就引起全世界人民的极大关注。尤其是在霓虹,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都是关于这个案子的分析。
在开庭的前一天,11月29日,《读卖新闻》在头版头条刊出了资深记者小田彻的专稿,全面剖析了控辩双方在审理过程中可能使用的策略。
在这篇题为《程晓羽审理策略:如何证明‘地狱十日’真的存在》的文章中,作者写道:起诉方预计将会把程晓羽先生说成求生意志力极强,为了生存不择手段杀害他人的人。他们会试图说服陪审员们,接连杀害毫无抵抗力的河口元、吉本真和小山兄弟四人的行为,几乎是种不断升级的暴力行为的逻辑后果。
与此相反,被告方的策略预计将主要依赖于未曾找到相关证据,以及更加有效的,未曾找到目击证人能把他同犯罪现场联系起来的物证。
起诉方将会解释表面上处于绝对弱势的程晓羽一方,实际上并不仅仅为了自保而杀人,报复、仇恨、嗜血才是案件的真相。
而被告方的律师将会争辩,程晓羽是迫于无奈,是为了正义和生存。并且还谈到最为关键的DNA检验问题时,这篇文章写道:本案的一个关键性在于警方的取证困难。
根据霓虹证据法,刑事案中的证据一般可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种。所谓直接证据,是指能够以直接而非推理的方式来证明案情的证据。比如,某证人出庭作证,声称他亲眼看见凶手用利刃杀了受害者,这就是直接证据。
所谓间接证据,是指不能以直接方式,而必须以推理的方式来证明案情的证据。比如,在凶杀案现场发现了血迹或指纹,这就是间接证据,或者说是旁证,物证。
刑事诉讼对证据要求很高。要定罪至少具备这几个条件:第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第二,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系被告人所为。
第三,所有的证据查证属实且排除合理怀疑。
也就是说口供必须结合一定的物证或者其他证明途径才可以对犯罪行为人进行处罚。就算是全世界的人都说程晓羽杀了四个人,霓虹警方也要找到譬如物证或者其他证明力比口供更强的证据才能定案。
对程晓羽和喜多川义人更为有利的是,刑事案件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即便程晓羽已经承认了杀人也不能定罪。
由于刑事案件中必须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和犯罪行为之间的唯一确定性,仅仅口供是不可能达到这种证明力度的。
简单的说,就算程晓羽在当着无数人的面杀了人,光有这一百个人的证言是无法定罪的,必须警方找到程晓羽的杀人凶器、程晓羽当时在场的证据、程晓羽溅在衣服上的血迹,程晓羽在现场的脚印、程晓羽的指纹等等物证,才能定程晓羽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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