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的观众很少能听的懂,一脸懵比的样子,但是他们有一种很叼,很专业,很了不起的感觉,简单的说就是:不明觉厉。
接着裴砚晨转换了一个方向问道:“你最喜欢的诗集?”
程晓羽道:“夏尔·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和威廉·巴特勒·叶芝的《苇间风》。”
“你写诗歌会用五线谱吗?”
“这个不一定。”
“诗歌的创作你觉得什么是最重要的?”
“我以为诗词之美多是一半韵律一半情,古诗和现代诗的区别就是,现代诗人多重韵而不重律,显得纷然杂陈。作诗不比作文,文可状物、叙事、记闻,诗则只能够寄情。重点在于诗词可吟可叹可唱,但文则唯可读,因此诗词若无关韵美,所表之情亦不美,个人认为精、韵、雅、情、深,这五个字实是写诗之本。”
裴砚晨突然间放慢语速问道:“同学,我想问下Lebenslangerschicksalschatz这个词应该怎么翻译合适?”
两人的对话进行到这里,裴砚晨说出了全场百分之九十九的观众都不知道的冗长德语单词,这个时候大家都已经屏住呼吸了,目不转睛的盯着站在台上的雪宝,看他能不能回答出来。
程晓羽清楚的记得这段对话,和当年她在图书馆问自己的时候,只少了一个字,“程”字,这样明显的暗示,他只能回避,他在内心叹了口气,轻轻地说道:“不好意思,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
对于此刻的裴砚晨来说,这是命运给她出的一个难题,这种时候她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有很多选择摆在她的面前,她像是可以随心所欲。
她可以灭灯,灭掉这个应该是程晓羽,却拒绝承认自己是程晓羽的人,她可以留灯,等到一下再说,或者直到最后答案揭晓,她可以直接问对方是不是程晓羽,让对方无法回避,由他做出选择。
其实这时候的裴砚晨,比以往任何时刻都要孤独和艰难,她不知道迷雾什么时候才会散尽,她不知道哪条路上布满荆棘,哪条道路暗藏沼泽。
她唯一可以依靠的,是她的直觉,唯一可以跟随的,是她的心灵。
她不仅要和自己作战,还要和顾虑重重的程晓羽战斗。
过往的情感和岁月正牧着一羊群,正在肆无忌惮的啃噬着她心上的骄傲与自卑,这一次她不想上一次面对许沁柠那样折败,即便也许所要面对的未来,也许比她想象的要艰难的多。
但既然程晓羽有勇气来,她又有什么好害怕的呢?
虽然,伤口上的旧痕是还没能完全复合,被吃掉的灵魂也还没有能够重生。但是任何情感和岁月的挫败,总有需要鼓起勇气,放下骄傲和自卑,去无所畏惧的面对的吧?
于是在周遭不可置信的目光中,裴砚晨选择了忠于内心,她在一片哗然的目光中直接按了爆灯。
当那震撼全场的音效响起的时候,炽烈的聚光灯洒在她如玉的面庞之上,眉若黛色春山,眸似碧潭秋水,淡红的唇在如同水墨勾勒出的冰凉清冷脸颊上留下了一点让人无法不回味的绝艳之色。
恰似那茫茫雪天雪地里恣意绽放的红梅,又似荡荡碧波湖上映日盛放的一朵莲花。
她脸上并无太多表情,眼神里却隐隐闪动着细碎的光芒,比金沙更亮,比平湖更明。
她铮铮的看着台上那一团白色的布偶,心想:我从来不后悔所经历的一切,疼痛的,酸楚的,因为删除我一生中的任何一个瞬间,我都不能成为今天的自己。
我曾经很讨厌自己,但我现在很喜欢自己,并且更喜欢你。
第1235章 《夜莺颂》
啊,但愿有一口美酒,
一口曾在地窖冷藏多年的美酒!
人一尝就会想到花神,想到葱绿的酒乡,
想起舞蹈、恋歌和丰收季节的欢狂。
啊,要是那杯酒带有南国的热气,
红如人面,充满灵感之泉的真味,
珍珠的泡沫在杯沿浮动,
能把嘴唇染得绯红,
我就会一饮而尽,悄然离开尘寰,
随你隐没在幽暗的林间。——约翰·济慈,《夜莺颂》第二节
大抵上阅读过英国抒情诗的文青们,都不能够忘记约翰·济慈的《夜莺颂》,这位多灾多病且贫穷,也许在爱情上也十分失意的诗人在1819年4月,在他刚刚满二十三岁的晚上,在汉普斯提德的一座花园里写下了这首诗。
济慈在这座郊区的花园里,听到了奥维德和莎士比亚笔下的夜莺的永恒歌唱,感到了生命有限,便把死亡和那看不见的夜莺永恒婉转的歌声相对照。
这首诗的中心意象是一对矛盾,即夜莺所代表的绮丽秀美、清新可爱的想像世界与诗人所处的庸俗、虚伪和污浊肮脏现实世界的矛盾。
在想像世界中处处是音乐、美酒、朦胧光影下的宁静,而现实世界则处处是焦躁、病痛和不安。
但是这苦与乐又是一个统一体。
约翰·济慈的声音现在听起来就像摩押人路得在古代一个下午,在以色列的田野里听到的一样振聋发聩,让人耳目一新。
而此刻的裴砚晨,在拍下爆灯键的那一瞬间,让程晓羽如同看到了病入膏肓的约翰·济慈在汉普斯提德的那座孤寂花园中,大声的吟诵《夜莺颂》。
如同一只萤火虫飞向太阳,带着自我毁灭的奋勇与激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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