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吴承这话,那些躺在地方,手已经摸到腰间手枪的黑衣人们才将手放了下来。不过这个时候却不敢再像之前那么嚣张。
本来他们还想把弗勒他们几个从吴承身边赶走的,不过现在显然已经没有那个可能,除非他们动枪。
可问题是,弗勒他们几个身上也同样有枪啊!
在身手没有之前敏捷的前提下,他们也不敢确定自己这边这么多人能够胜过他们几个。
事实上,如果不是吴承不愿意他们动枪,他们早就将这些黑衣人给收拾掉了。拼着中上几枪,也定能保护吴承的周全。
甚至他们都觉得,如果真的“擦枪走火”,他们的老板很可能都不需要他们保护,他自己完全有闪避那些子弹的能力。
倒不是说他的速度比子弹快,而是在子弹打出来之前,便可以预判子弹的方向,从而进行提前闪避。
这种提前预判,并进行闪避子弹的能力,他们几个平时训练的时候都能做到,更何况是他们都测不出实力的BOSS了。
然后就这样,吴承他们五个人……因为感觉到事情有些麻烦,所以这一次,吴承没有再让阿芙拉过来,除了开飞机的两上机师,飞机上已经没有其他人了,所以只有他们五个人。
他们五个跟着这群黑衣人,一路朝着洛城东郊而去。那个被吴承一拳打爆鼻梁,估计要脑震荡的家伙,也被他们带走,送往医院。
两三个小时之后,车队在一座看起来并不怎么起眼的庄园前停了下来。在北美这边,像这样的庄园有很多,外人完全看不出来,住在这里面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很可能住在里面的,只是一个一辈子务农的农民,也很可能住在里面的是一方大佬,或者是某些富豪。
在北美这边,土地相对要便宜许多,许多有点积蓄的普通人,都能自己买个牧场盖座庄园玩儿。不像内地或者是香江,地少人多,地价飞涨,能住得起大房子的,都是些有钱人。
吴承他们下车,准备跟着这群黑衣人进去,结果在经过庄园大厅门口的时候,弗勒他们四个被拦了下来。
吴承看了他们一眼,微笑道:“在外面等着吧!”
如果真有什么事情发生的话,吴承自信自己一个人比他们四个加起来都管用,而且还不用担心后顾之忧。
随着其中一个黑衣人,穿过有些昏暗的大厅,进入后院。
后院的草地中间,放着一张长桌,桌上放着几盘精致的糕点和一盘牛排,还有一瓶开启过的红酒和两个装着红酒的高脚杯。
桌畔坐着一个面容粗犷,神情有些凶蛮,但却穿着西装,装作一副很斯文样子的中年人,中年人的胸前挂着一条白巾,正拿着刀叉切割着面前的牛排,故作优雅地吃着。
另一边,则是一个年轻一些的金发青年,手里拿着副扑克,正在朝着墙角的瓜棚里乱射,瓜棚上吊关不少黄瓜,不过有些黄瓜已经少了一截,显然是被这个青年手中的扑克给摧残的。
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对黄瓜有仇!
“BOSS,东方承带到!”那黑衣人你着头,朝着那个坐在桌旁吃着牛排的中年人说,似乎不敢让自己的老板看到脸上的伤。
不过那中年人却是看都没有看一眼自己的手下,而是直接朝吴承看了过去,“东方承,我知道你,或者说,纽约那边的黑手党,都知道你的大名。刀疤鲍比死得莫名其妙,想来就是你的手笔吧!”
吴承微笑走了过去,从倒扣在桌上银盘中的高脚杯中拿起一个翻过来,而后拿起桌上的红酒,给自己倒了小半杯,轻轻摇了摇,而后浅抿了口,微笑道:“不错的红酒,不过醒得时间有点儿长了。”
他说着,在中年人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道:“还不知道阁下怎么称呼?你这样派人请我过来,不怕变成鲍比第二吗?”
中年人咧了下嘴,露出一丝血红的牙齿,原来他的牛排,只有三分熟而已,牙龈中还有牛排中的一些血丝。
“你可以叫我烈格斯,或许在你的眼里,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无名小卒。”烈格斯嘎嘎怪笑了声,末了道:“其实这次要求请你过来一趟的,也并非我本人……”
“哦?那又是谁?”吴承轻抿着杯中红酒,笑问。
“东方承,你的胆子果然不小!”此时,吴承的身后传来一个年轻的声音,“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艾利克斯·斯蒂芬森,你可以叫我斯蒂芬森,想必你应该有听过这个姓吧!另外,烈格斯的名字如果你不熟悉,那么,我想你应该听过他教父的名字,梅耶·兰斯基。”
“原来是犹太黑手党家族的成员啊!”吴承微微笑了笑,而后放下酒杯,双手环胸,认真看着烈格斯,“那么,你们这次的行为,是代表了你们自己个人,还是代表犹太裔族群呢?”
斯蒂芬森嘿嘿笑了笑,“有区别吗?东方承,你可知道,你的天翼国际通讯,触及了多少人的利益?”
“斯蒂芬森!ATT(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吗?那么,那个带血的狗头,也是你们寄给我下属的吧!”吴承看着烈格斯问。
吴承头都没抬一下,一副直接把斯蒂芬森给无视掉的模样。
于是很快,咻的声,一张扑克牌便朝吴承的脸颊飞了过去。如果没躲过这张旋转着直射而来扑克牌,估计吴承就要破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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