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时没有打断老的絮叨,直到老人家意识到自己扯歪话题。
“抱歉啊!人老了就是这样碎嘴,我刚才讲到那儿?任嚣病重不治招我回番禹,其实我知道他活不久的,他的年纪比我大二十多岁,身体没有及时得到越人及时调理,在南越活了十年已属万幸,他临死前也是个早晨,或许我和早晨朝阳是有缘分的,始皇帝已经驾崩两年了,他对我说秦政无道中原扰乱,番禺负山险、阻南海,东西数千里,颇有中国人相辅,此亦一州之主也,可以立国。任命我当了南海都尉,统率二十多万秦人和两百万越人,下达了盗兵且至,急绝道聚兵自守的命令,楚汉战争最激烈的时候,我称王了。”
曹时默然不动,赵佗的称王是那样的波澜不惊,仿佛隔壁邻居家生个大胖小子似的轻松,比起波澜壮阔的楚汉战争,赵佗称王只是那个时代小小的注脚,的确不需要太惊讶。
“我的故事是不是非常无趣呢?我也这样认为啊!前半生跌宕起伏的岁月,后半生平淡如水的生活,我在南越生活的太久了,久到我已经忘记了使命。忘记了屠睢临死前的嘱托,我以为我的人生将会在南越结束,直到你们的出现。”
赵佗感慨道:“楚人!我没有见过刘邦,但是我对他的人生知之甚详,他是反叛大秦的群盗首领,他是征服三秦的汉王。他是灭楚称帝的汉太祖,我眼睁睁看着他从一个普通的盗贼首领,成长为一个大帝国的开国君主,刘邦是始皇帝驾崩以来,第一个名副其实的皇帝,我很讨厌楚人,很讨厌汉人。但是我必须接受现实,秦人成了汉人,我有什么可挣扎的?我很惊讶你们的到来,更惊讶你的年轻,你今年才十八岁吧?”
曹时道:“颛顼历十月为新年岁首。过了十月年满十九岁。”
赵佗点点头说道:“比我当年还要年轻的多,我21岁任命为秦军副将,你十八岁就做了汉军大将,我不如你。”
曹时不以为然:“奉天子之命。每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不值得羡慕。”
“你能这么想就对了。我当了六十多年南越王,高后攻击南越,我曾私刻皇帝印玺,双方合议后又销毁了。我当了几十年的土皇帝,没有人比我更了解皇帝,你的出身优越,地位崇高,皇帝很亲近你,很喜爱你,但终究会有一天厌恶你,忌惮你,防范你,直到杀死你,伍子胥,文种是春秋时代的老黄历,李牧、廉颇、蒙恬就在一百年内发生过,他们的昨天,就是你的明天。”
“不会的。”
“老夫年百岁岂会骗你这少年人?我那不成器的孙儿,重孙儿还要靠你的照拂,老夫的身体是没有余力返回关中的,留在番禹过几年安静生活,死后把骨灰带回咸阳旁安葬就满足了。”
曹时沉默着,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赵佗。
赵佗知道他很为难,雪白的眉毛抖动,面前的年轻人是曹参的重孙,按照年纪做自己的重孙绰绰有余,他的重孙赵婴齐年纪比曹时稍大。
十六岁官拜少府名闻天下,十八岁拜车骑将军,先灭夜郎,后灭南越,放在大秦帝国那会儿,始皇帝也要重用这样的人才,李信不就是年纪轻轻二十多岁的秦将,率领秦军二十万伐楚而败退回咸阳,年轻的好处是前途远大,然而年轻并不是完美无缺,年轻骤升高位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你一定听懂了,74年前的我和你一样,面临一个重大的抉择,身在南越该如何应对始皇帝,我的选择是扎根在南越,面朝大海躬耕于斯,即便大秦帝国气运昌盛,我也不会再回到咸阳了,我立功时太年轻,为百官同僚所忌,当我年长又远离中枢太久,为天子所忌,不如留在荒野之地做个封疆大吏,倘若时代允许就会像我今天这样做个诸侯王。”
好男儿,求封王!
曹时打个机灵,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站在楼道中间,两边站着亲卫一动不动保护左右。
赵佗年纪大腿脚不好,虚弱的身体不适宜久坐,看过日出没过多久,内侍就推着小车散步。
他的前半生是个大英雄,起码在秦人眼里是灭六国的英雄人物,后半生演变成裂土分疆冷眼旁观的枭雄,看着大秦走向灭亡,看着大汉创制诞生。
赵佗的人生超乎寻常的复杂,或者说每个活过一百岁的人都是一部活字典,一个时代的文明结晶,传承文化的瑰宝。
这个月听到赵佗说起过很多故秦旧事,老头本人就像个活字典,把大秦帝国乃至秦孝公时代,商鞅变法以来故事都说了个遍,完全不同于史书断章残简的记录,更加详实也更为曲折,曹时每天都会拿着纸笔记录下他的话。
十一月进入冬季,汉军驻扎在南越国没有动弹。
况且不去管北方天寒地冻翻山越岭多有不便,单说水土不服的麻烦刚找到办法解决,立刻启程翻山越岭说不定还得病倒一批人,还不如呆在番禹平原熬过漫长的冬天,总好过踩着湿冷的土地,淋着冷雨,呼吸毒瘴,连滚带爬的回长安。
既不方便走也不能走,南越境内才腾出手来平定。现在撤兵则前功尽弃功亏一篑。
骄横的越人目无法度甚至无法无天的很多,尤其是部分常年居住在山里对生越,既不愿意种田,又拒绝汉化,保持不穿衣服的原始部族生活,身上涂抹奇怪的油彩。用吹箭标枪和劣质弓矢做武器,擅长淬毒和养虫子,就连居住在番禹的熟越都不乐意和他们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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