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黎蔓秋到英国的时候,已经是深冬。
在皑皑大雪的伦敦里,在寒风刺骨的街道上,江玉之看到身披墨绿斗篷的黎蔓秋望着灰蒙蒙的天空,泛着淡淡血色的脸庞有一丝温暖的笑意,眼神也是前所未有的平静亲切。
伦敦有黎蔓秋的激情岁月,尽管已离开近十年,一切早已物是人非,她仍然对此感到熟悉。
在船上,黎蔓秋说伦敦是她的故乡,真正的故乡。可是有谁会在危急关头抛弃自己的故乡呢?她义正言词地说:“故乡一直都会在,可我不会,所以我只能尽量活得久一点,这样才会有机会在这片土地上站得久一点。”
江玉之问:“可是死在故乡的土地上,血肉都跟故乡融为一体,不是更长久吗?”
黎蔓秋愣了愣,扑哧一声笑了,“不是所有人都跟你的想法一样,大部分人还是贪生怕死的,我就是。”
两人安定下来没多久,江玉之在家门口迎来了一个陌生男人,他给她一封信,信封上写着“佐”字,她当即明白,这是康里给她的答复。
她目送那人离开,迫不及待撕开信封,一张干净整洁的白纸上写了一行字。
——你的姑姑已经帮你办了。
看着苍劲有力的字样,江玉之的双手轻抖了一下,接着攥紧纸张,心悸的感觉让她失神。
“康里能做的事,我也能。”黎蔓秋的声音回荡在她耳畔,云淡风轻,此刻听来却是如此的掷地有声。
那一天,黎蔓秋邀请了她曾经的挚友共度晚餐。那个女人体态丰腴,风韵犹存,丈夫在战争中死亡,和女儿一起生活已有几年。当她提起自己将带女儿到爱尔兰度假时,江玉之终于在餐桌上说了第一句话,她原本只是挂着友善的微笑。她表示自己对爱尔兰很有兴趣,虽然她不知道那是哪里。
黎蔓秋听着,立刻用诧异的目光凝视她,一直到她问,“我可以和你们一起去吗?”她坐不住了,开口问:“你要去爱尔兰?”言下之意,仿佛是“你要离开我?”一瞬间,她有些茫然,她是期待和江玉之在伦敦好好生活的,她由衷想要的生活。
“我想去旅行。”江玉之风轻云淡地说。
晚餐过后,送走和江玉之约定好的友人,黎蔓秋不可思议地质问这个若无其事的坏东西,“你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跟她说我不想和你们一起去?”
江玉之靠进沙发慵懒地睨视她,“你上年纪了,应该好好养老了。”
“什么?”黎蔓秋顿时火冒叁丈。
“秋姨,别不服老,深呼吸。”
黎蔓秋被气得说不出话来,不知道她又为什么发神经。
“秋姨,你一直都没觉得我太依赖你了吗?我懂事得太晚了,以致于现在才问你这句话。”
黎蔓秋疑惑地皱起眉头,江玉之继续说:“我不能依赖你一辈子,否则等你死了我什么都没有……只有钱,这该另当别论。秋姨,我不想拖累你,我已经知道你有多大的能耐了,不管你是否能一手遮天,干了那样的事就是错的,再理直气壮都是错的,而你不该错,更别说是为我而错。”
“什么意思?”黎蔓秋一头雾水,“那个事……不会再发生第二次的……”
“不只那个事。秋姨,你知道什么才是最可怕的吗?就是无知,和知法犯法,知错犯错。我不是前者,否则自己也不会难过了。”江玉之直视黎蔓秋惶恐不安的眼睛语重心长地说,“我不是前者,太可惜了。在我们来欧洲的船上,那个在我们面前装模作样,只想诱骗我上床的秃子,我想杀了它,砸破它的脑袋,让血浆和脑浆都喷出来。还有一个服务员,他勤勤恳恳地干着他的工作,他对我们态度恭敬,他对我们微笑,对每个人微笑,他看起来是个好人,但我就是想杀他,仅仅是因为……我觉得看他不顺眼。还有很多,船上人来人往,他们的发型、眉毛、眼神、嘴唇、衣服,或者他们不经意的动作、习惯性的动作,他们的行为,任何一点点都能让我轻易看谁不顺眼,手就痒痒的。天知道我忍得多辛苦,我只能当你没有在我身边,不然有个声音告诉我,‘什么都不用管,想怎么杀就怎么杀,有秋姨在呢’。”
黎蔓秋愣着,脑子一片空白,许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怎么会……”
“我想我跟康里是不一样的吧,他有计划,有目的,但我没有。当初要跟他在一起,是因为想玩,现在这样的行为,是因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那样做,欲望驱使,心之所向,总的来说和想玩没什么区别。我是个疯子,是个危险的疯子……你不能做疯子的依赖,会让我有恃无恐的,秋姨。”
黎蔓秋只觉脊背阴凉,失神坐在沙发上,眼前天昏地暗。
疯子,怎么会有这么清醒的疯子?
“秋姨,我会时不时回来看你的,只要你在这里,我就不会和你失联。”江玉之坐到她旁边抱着她说,一字一句温柔至极。
在离开黎蔓秋的前一天,江玉之给江韫之写了信,寄信之前,她的信让黎蔓秋看见了,她难以置信,差点撕了她好不容易杜撰出来的这封信。
纸张被揪扯,皱得不成样,江玉之不动声色重新写了一遍。
“恭喜你,这封信让我相信你确实是个疯子。”黎蔓秋说。
“我只是跟她开玩笑。”江玉之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黎蔓秋直直盯着她的侧脸,暗暗发誓如果她在外面“发病”,那她一定会把她逮回来送进精神病院,不,关在家里,让医生来给她看病。
发完誓,她沉痛地扶额,深深呼吸着。
江玉之在半路和那对母女分道扬镳,壮着胆子踏上前往法国的旅程,那个江韫之待过的国度。
在巴黎的街头,她想象江韫之也曾漫无目的地游走着,像一只无家可归、没有伙伴的幽灵,穿过一条条繁华,不,在战争的时候,应该是没落孤寂的街道;有人和她擦肩而过,立体的脸庞上一片沉闷的哀愁——自己的家园正在被摧毁。
游荡了大半个月,江玉之转向北岸,住进大饭店后,她每天出入于剧院、图书馆、音乐厅等场所,尽管语言不通。有一天,她忽然想到,她的姐姐那个时候应该没有钱跟闲情逸致到这些场所的,于是她茅塞顿开,又开始漫无目的地穿过一条条街道。
在繁华的商业地带,江玉之走进一家名为波克兰的珠宝店。安东尼·路易·波克兰是波克兰珠宝店的继承人,时年二十岁。他穿着得体的黑色正装站在柜台后,一头深褐色的短发打理得一丝不苟,精致的脸庞像稚气的天神,透着一股玩世不恭的气韵。在看见一个自己从未见过的人种时,深邃的灰绿色眼睛闪出光芒,仿佛两颗最耀眼的宝石,瞬间媲美满室的精美钻石。
江玉之对露出自来熟般笑容的男人友善地笑了笑,心底不禁讶异他的英俊容貌,默默拿他和康里比较了一下,算是各有千秋,康里较为沉稳些。
安东尼向她展示了几款手链,材质均是银镶小钻,又分别以方形或橄榄形的绿钻、黄钻、蓝钻作点睛之笔。钻石的光辉映入眼底,佩戴于皓腕之上更加皎洁淡雅。
安东尼在她一一试戴后凝视着她最后戴上的镶绿钻的链子说:“这个比之前的更适合你……你真漂亮。”
江玉之脸上的笑容不禁变得甜美起来,她看着自己手腕上熠熠发光的链子,对上他的双眼,“你也很漂亮。”
珠宝店里响起两人默契十足的愉悦笑声。
纯正的绿钻深邃迷人,令江玉之的脑海里浮现出港口初见时,黎蔓秋窈窕的背影和轻轻晃动的衣袂,风华卓绝。
江玉之买下绿钻的手链,安东尼像想到什么似的从另一个柜台拿出一条线条干净,色泽纯正的银链,上面只镶嵌了数十颗泛着明亮光芒的小钻石,还有一颗粉红的小心钻。
他说:“试试。”
两条粗细不同的链子在白嫩纤细的手腕上相互辉映,谁也没盖过谁的风头。
“真漂亮,它是为你设计的。”安东尼看着她独具神韵的脸庞说道。
江玉之被逗笑了,她将手链拿下来放在黑色的天鹅绒上,“真有趣。”
“你不喜欢它?”安东尼看着她把盒子合上推到自己面前来。
“不,我喜欢,它很漂亮,很简单,比起这一条,我一直都很喜欢简单漂亮的东西。”
“真的?能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它是我第一次设计的作品,也是我亲手做的。”安东尼喜不自胜地说,眼底蒙上一层期待。
“真的吗?那它对你一定很重要。”
“对,但今天我希望它能被一个特别的人带走。”
“噢,你会等到的,它也会等到的,但没了这么重要的东西你不会伤心吗?”江玉之微微歪着脖子,独特的眼睛水灵灵泛着晶亮的光泽,红唇皓齿,美得轻易掩盖一切珠宝的光芒。
安东尼看她看得入迷,“如果是戴在你的手上,它的价值会比在我自己手里更高,我只会更高兴。”
“什么?”江玉之反应过来,不自觉地呵呵笑着,“不,我买一条就好了,我现在更想要这个。”她指了指自己的手腕上的绿钻。
“我想把它送给你。”
江玉之闻言瞪大了眼睛,呆呆地环顾四周,几个店员都用一种看戏的灼热目光注视她,脸上还噙着似有似无的暧昧笑意,她挠了挠后脖子说:“我从来不收别人的东西,更何况是如此贵重的。”
“噢,我说错了。”安东尼脑筋转得飞快,“这本来就是你的东西,小姐,别落东西了。”
离开珠宝店的时候,江玉之带走了自己买的手链,还有柜台前的这个年轻男子。
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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