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不知几分钟,终于,在某个路口拐角,裴伴看到一个身影快速划过,像是一道转瞬即逝的流光。
正跑动着的高个男生,上身着冷峻漆黑的冲锋衣,休闲牛仔裤下包裹着的双腿修长,跑动时姿态矫健得像是草原上捕猎的一头豹子。他手里抓着一条米灰色的毛织品,是原本应当系在他脖颈间的围巾。
再近一些,能较为清楚地观察到,男生原本就白得令好多女生羡慕的皮肤上似乎泛着浅浅的粉红色,那是剧烈运动后自然而然产生的生理现象。
从那个路口,到她面前,程清嘉花了多久?
裴伴无法用理智和科学去计算。
只觉得,他像是一道光那么快,刚刚她还在盯着将他衬得出类拔萃的黑色外套瞧,下一秒他好像就闪现到了她的面前。
如果不是光,那就是奇迹。
然后,裴伴又想到,他的跑步速度,似乎也随着岁数的增长,一年比一年快。犹记得刚入学那年的体测,裴伴在跑道一旁的草坪上抱腿坐着休息,她刚测完八百米,整个人都像是从地狱荡了一圈后被强行捞回来的。即便身心俱疲,但她的目光从未离开过暗红色塑胶跑道上的某一个点。
那个点属于最后一个梯队,这个梯队里的人大概就是常说的跑步困难户。他和身前身后艰难跑动着的四五个人一样,每迈进一步,都不像是在田径场上,而更像是深陷泥沼一般,要非常非常努力,才能将左右**替着一步步向前。
当时裴伴在心里喟叹,原来,程清嘉同学和她一样不擅长跑步呢。
那个时候,她的想法也尚且幼稚,即便不想承认,但内心深处却隐隐有些失落,要是程清嘉同学没有任何缺点和弱点,哪里都好就好了。
好像这样才符合一个完美的暗恋对象该有的样子。
这样,她见他第一眼就心生莫名喜欢,然后一直惦念,心中的恋慕逐渐加深,这一系列就能得到完美的解释。
因为他简直完美。
裴伴虽然不想承认自己有这样的想法,但也意识到有这样的想法的自己,就像是被困在阴暗处透过缝隙窥探世界的丑陋的植物一样刻薄又冷漠。
所以,在对耐力跑不太在行的程清嘉同学有一丝丝失望的同时,心里不可抑制地升起对自己的厌恶。
原来,她是那么糟糕的一个人啊。
这样的她,和王尔德笔下因小矮人的丑陋而取笑蔑视他的娇蛮无情的西班牙小公主有什么区别。
后来,裴伴机缘巧合下了解到程清嘉有了夜跑的习惯。
夜跑对裴伴来说是个很陌生的名词,也绝对不是个会贴在她身上的标签。
程清嘉也是她朋友列表里的夜跑第一人。
偶然几次,裴伴从小区门口面包店买东西回来时,也会在小区遇到从一米之外匆匆掠过的他。
夜色下,他很快消失,目光笔直头望向远方的他甚至可能没有注意到一旁走路的她。
夜色下,一个人,听自己的喘息声。
跑步啊,原来竟是那么孤独的一件事情。
怀里抱着一大袋面包的裴伴,心里如是想。
同时,她发觉他又是那么自由。孤独和自由,本身就是两个并存的词汇。
前段时间,她信誓旦旦说要和程清嘉一起夜跑,但坚持了几天也以三分钟热度的放弃告终。
到最后,退缩的理由也分不清到底是她觉得跑步实在太累,不想为难自己,还是她觉得自己跑步速度太慢,不想当拖油瓶,让程清嘉配合自己。
如果觉得努力一定有用,那其实是一种傲慢。
但跑步是坚持下来,就能得到正反馈的事情。
努力得跑,坚持得跑,身体就会产生记忆,体能也会逐步上升。后来,双腿交替迈动着大步向前,以更快的速度,就逐渐成了和呼吸一样自然的事情。
也许对越跑越快、越跑越轻松的程清嘉来说,有个子拔高的因素在其中。毕竟,腿长的人在跑步方面总有一些优势。
总之,这三年来,他终于从田径场上的落后选手,成了能起带头作用的第一梯队。
虽然裴伴知道,程清嘉再怎么努力也不能成为像京铭那样的天生的跑者,但在裴伴心目中,程清嘉是她见过的人中跑得最自由最浪漫的。
他不是有条件的在跑步,而是单纯的在跑步。
不为学校,也不为自己。不为名利,不为他人喝彩欢呼,不为万众瞩目。
是属于他自己的,一个人的孤独、自由和浪漫。
在程清嘉日复一日地奔跑的时候,裴伴那关于喜欢的心境也慢慢改变。
第一眼的喜欢,第二眼的惦记,第三眼的暗自倾慕,也许只是有爱的需求,所以去爱一个特定的人。喜欢的并不是他,而是爱情本身。
而后来,那在阴暗角落里丑陋生长的植物,听到四周墙壁一条条缝隙崩裂的声音,在某一日,将其困住的四面墙壁蓦地轰然倒塌,她终于流着眼泪,望向太阳。
30号那天,两人见面后的第一句话,是他稍稍调整了一下呼吸后,勾着唇角,对她说:怎么?难道不应该给我递瓶水么?
裴伴听了,先是低头红了耳朵,但几秒过后,她见面前高个男生眼里满是戏谑,才意识到原来程清嘉是在玩梗,分明是在以那件事情取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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