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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页

    清苓学有经验的妇女们,拿碎布缝了块大头巾,包在头上,稍微能挡点阳。
    我咋听说,不少婶子喜欢她、想讨她做儿媳妇呢。冯美芹撇撇嘴。
    那肯定不包括我。社长媳妇眉头一拧,条件再好,不也被下放到乡下来了?
    她家军达以后可是要去城里落户的,娶个下放的知青,表面看是男方赚了,可事实上未必。
    加上许丹的性子那么傲,社长媳妇打心眼里喜欢不起来。娶个城里做派的知青,自诩文化程度多么多么高、自身条件多么多么好,嫁来了婆家却不当自己是婆家人,一天到晚给婆家脸色看,这活不沾手、那活不沾手的,到底是娶媳妇呢还是讨姑奶奶?
    越想越着急,社长媳妇竹耙一丢,匆匆跑到扬谷那边,拽着儿子的胳膊,一路拖离晒谷场。
    娘,你干啥啊?没见我在忙啊!
    忙啥?你不是不稀罕这点工分吗?要不是红小兵这顶帽子,你爹非把你拖地里去不可!社长媳妇越说越气,你不是说县城还有事吗?咋又跑来这里?军达你别犯浑啊,许丹人是长得漂亮,但不适合做咱们家的媳妇
    娘你说哪儿去了!冯军达哭笑不得,她年岁比我大,我当她姐姐看呢。
    真的?社长媳妇一脸狐疑,扭头看看痛苦地摇着手柄的许丹,要没这方面想法,她一个姑娘家,咋跟你靠这么近?也不怕被人说闲话
    因为她也拿我当弟弟啊,你见过谁家姐弟俩关系疏远的?冯军达嬉皮笑脸道。
    呸!我可生不出她那样的闺女!社长媳妇啐了一口唾沫,惹得冯军达哑然失笑,行啦,我找爹说几句话,一会儿就进城。
    没事在家歇着不行么?非要跑出去?社长媳妇咕哝,但心里清楚留不住儿子,她这个小儿子啊,注定是要往高处飞的。
    不管真有事还是假有事,只要红小兵说组织有事,那必定是要紧事。农忙缺人手不假,但不至于独缺他一个,所以冯军达下不下地,说实话,真没几个人在意。即便在意也是羡慕多过嫉妒。没辙啊,人可是红小兵,一不留神给你来一下,一辈子没好果子吃。
    第142章 葵花籽儿,姐来了!
    冯军达拍拍屁股潇洒地走了,摇手柄的活重新又回到了许丹手上。
    累到快哭的许丹,有怨无处泄,只能狠狠地朝清苓递眼刀子。
    冯美芹看到后,抽了一下嘴,对认真干活的清苓说:许丹朝我俩丢白眼呢。估计恨死我俩了。噗嗤以前老端着一副娇小姐的清高样,这回总算露出马脚了吧
    啊喂!姑娘!幸灾乐祸别这么明显嘛。
    话说,今年天热的时间比去年长多了啊,都十月份了还这么热。冯美芹抹了把汗,脸已经晒得发红了,好不容易养点白,晒七天指定又黑成炭。
    清苓也抹了把汗,顺手摸摸自己的脸,可不是,大日头下晒七天,可不是闹着玩的。看来,得加紧把滋肤美白的鲜花水粉捣鼓出来了。
    不过说到天热,作物成熟得早,山腹里那片向日葵怕是也到收获季了。
    栗子、核桃这些,表皮不是刺毛球就是坚硬壳,成熟后继续在枝头挂上一阵子也没关系,啥时有空啥时去打,打到西北风呼呼、叶子凋零都可以。
    但葵花籽不一样,它属于裸长种子,一旦成熟饱满,最好趁天晴立马收回来。经雨淋后,即便晒干了也容易转潮、发霉。
    这么一想,清苓的心思不在晒谷场、而是往山上跑了。
    可惜农忙头七天,必须天天到地头报到,真可谓是早出晚归。
    她的活还好,偶尔偷个懒没人看到,只要不离开晒谷场就行。像收割水稻、采摘棉花的生产小组,连中午饭都在田里吃。要么是早上出门时带的,要么是让自家孩子跑回家做了送到地头的。恨不得人有四双手,两双吃饭、两双还在干活。
    当然,她们挣的工分也比清苓多,这毋庸置疑。
    抢收如此紧迫,清苓实在说不出请假两字。
    默默地干着自己的活,越是到后面越是沉默。没别的原因,就是累的。
    每天一回到家,随便扒拉几口饭,就摊在床上。
    幸亏有师傅师娘,要不然连饭都不想吃。吃口饭还要烧火、淘洗,谁有那力气啊。
    如今回想,真佩服原主。下地劳作、回来还得淘米做饭,哦,口粮不够,哪有干饭吃啊,都是稀饭垫的肚子。这么一撑两三年,难怪身材那么纤瘦。
    倒是现在,除了早晚,中午基本都是白米饭,偶尔还会煮一次相当耐饥的糯米饭,一下午都不会有饿。这么吃下去,不长肉才怪。
    清苓将师娘帮她捣碎的鲜花汁水涂脸上,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捏捏胳膊、摸摸肚子,带着笑容进入了梦乡。
    七天忙完,大头终于熬过去了,稻谷、玉米、秋芝麻,入仓的入仓,晾晒的晾晒。余下的像摘棉花、种冬小麦,就无需她们帮忙了。卫生院和代销点都恢复了正常作息。
    歇了两天,终于缓过了劲,在久违的休息天到来时,清苓和师傅说了一声,背着背篓,兴冲冲地上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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