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如何知道的?”刘危安问道。
“整个天风省,都被丧尸袭击,唯有奴隶区例外,安远市是和奴隶区唯一接触的地方,大家来奴隶区都来不及,奴隶区还会主动离开吗?”包元峰反问。
刘危安心头一震,终于知道哪里不对劲了,一路南下,碰见的丧尸无数,区别是有的地方密集一点,有的地方稀疏一点,都是都存在,唯有进入奴隶区之后,一只丧尸都没有看见,因为进入商业街太激动,一开始把这些东西忽略了,现在被包元峰提醒,马上醒悟。忍不住问道:“为什么奴隶区会没有丧尸?”
“也许是看奴隶太瘦,丧尸没有胃口吧。”包元峰笑着道,随即正色道:“这个答案,谁都想知道,但是没一个人知道。”
刘危安在商业街生活过,自然知道商业街的人不可能不怕丧尸,想不到,再次回来奴隶区,商业街竟然发生如此巨变。
“粮食的问题,刘朋友是否——”包元峰说道。
刘危安摆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正色道:“不好意思,粮食我也只要一点点,很抱歉,我不能答应你 。”
一路南下,因为担心被警察追捕,还有担心丧尸的问题,可谓马不停蹄,基本上没有休息,搜集到的粮食其实不多,路边上也碰见了几家超市,但是里面的吃的东西基本上被搬空了,根本没剩下多少,也不知道是谁下的手,别看他们开着两辆大卡车,其实食物并不多。
奴隶区情况不明,他可不想卖出本就不多的食物,他现在也并不缺钱。
“既然如此,打扰了。”包元峰黯然离去。
“他似乎是真心求*购粮食而来的。”徐莹出现在刘危安的身后。
“我知道。”刘危安没有回头,被包元峰提起来,他才意识到一个重要的问题,粮食,在丧尸爆发之前,粮食虽然紧缺,但是多花点钱,还是能够买到,但是现在秩序混乱,政府瘫痪,如果真的缺粮了,该怎么办?从包元峰迫不及待来这里购粮可以得知,他们寻找粮食的渠道并不多,也就是说,粮食并不是那么容易弄到手的,他们的粮食如果省一点吃,能够坚持一个月,但是一个月之后呢?他必须考虑这一点。
砰!
一声巨响惊醒了他的沉思,抬起头,刚好看见化作碎片的大门射了进来,每一片碎片都充满可怕的劲气,他脸色一变,闪电扯过桌子竖起来。
哆哆哆哆哆……
桌面上的裂缝迅速扩大,最后轰隆破碎,而他蹬蹬蹬后退了三步才把劲气化解掉,只感到一双手臂发麻,胸口隐隐作痛,心中骇然无比,身后,徐莹吓得花容失色。里面的大象等人听见动静冲了出来,刚好看见一个目光阴鸷的中年走进来。
黄金级!
一看此人身上散发的气势,刘危安就知道遇上麻烦了,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商业街,竟然隐藏这这种级别的高手。
“把粮食交出来,或者死!”中年人根本不管刘危安是怎么想的,说话和动作一样干脆。
刘危安知道自己大意了,如果在野外,视野开阔的地方,和大象一起,可能还能拼一拼,但是在房间里面他,他的箭术的威力根本发挥不出来,而靠大象一个人,根本挡不住中年人,咬了咬牙,正要开口,外面又走进来一人。
“来了商业街也不找我报道,你们很不懂规矩哦。”又一个人走进来,年级大约四十岁,穿着黑色的唐装,头发整齐向后,皮肤白皙,整个给人一种十分干净的感觉,就是笑容带着一丝阴柔,让人生不起好感。
“闫兴青!”中年人见到来人,脸色一变,气势收敛起来,十分忌惮。
又一个黄金级高手!
刘危安心中再次震动,黄金级高手什么时候这么不值钱了,一个小小的商业街竟然冒出了两个黄金级高手,一个比一个厉害。叫闫兴青的人虽然没有发出任何气息出来,但是他能够感觉出来,他要比中年人厉害的多。
“苟永寿,你的鼻子很灵嘛。”闫兴青呵呵一笑,目光随意扫了中年人一眼,就从他的身边走过,直接走到椅子上坐下,那种感觉,他才是这栋房子的主人。
苟永寿脸色变了几变,终究是没敢说话,轻轻地哼了一声。
“我是商业街的主人,你们来我商业街居住,我是欢迎的,但是需要加纳一半的食物,这是规矩,念你们新来的,我可以原谅你们一次,如果下一次,我可就不客气了。”闫兴青看着刘危安,笑容没有一丝火气。
“我会把食物送过去的。”刘危安心中发寒,他能够感受到闫兴青实力的强大,突然爆发之下,绝对能够杀死他。
“希望你在这里居住愉快。”闫兴青很满意刘危安的上道,站了起来,看了苟永寿一眼,“每一个来商业街的人都是我们的财富,要珍惜哦。”说完,也不等其他人的反应,直接离开。
大象眼冒红光死死地瞪着他的背影,如果不是吴丽丽拼命拉着他,估计就用忍不住冲上去了。
“剩下的食物,我要两成。”也许是闫兴青带来的压力太大,也许是担心刘危安狗急跳墙,苟永寿有点意兴阑珊。
“我会把食物送过去的。”刘危安平静道。
“你是一个聪明人。”苟永寿深深地看了刘危安一眼,转身离开。
苟永寿一走,所有人都如释重负,感到头上的压力消散,除了大象表情愤怒,一副杀人的样子,其他人都是一脸害怕,谢世强和修理工更是站都站不稳,直接软到在地上。
“我们要叫出粮食吗?如果叫出粮食了,我们吃什么?”吴丽丽问道。
“交吧,命比粮食重要。”修理工心里惴惴,他本来在妻子死亡之后,心如死灰,但是现在也忍不住害怕。
谢世强没有说话,看着刘危安,徐莹也没有说话,她丧尸爆发之后不久就被转入了监牢,生活枯燥,基本上没多少经历,苟永寿犹如实质的杀气,让她到现在都没有回过神来。
“大象,跟我走。”刘危安眼中精芒一闪,商业街可是他的地盘,现在有人敢把他当做皮球捏,当真以为黄金级高手就无敌了吗?
如果闫兴青是商业街最厉害的人的话,他的住处只有一个,原来的商业街第一首富的府邸,也是商业街的民间管理人。他对商业街虽然不能说熟悉,但是恰好知道一条抵达府邸的近道。
以最开的速度,感到了府邸附近埋伏好,拿出狙击枪的子弹,开始刻画符咒,他在赌,如果闫兴青是商业街的第一高手,这一战就必须打下去,如果不是,趁早离开,闫兴青的实力和黑山找差不多,他偷袭的话,勉强能够战胜,但是如果有比闫兴青更厉害的人,杀死一个闫兴青根本不抵任何用处,拼命,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第三颗子弹刻画好的时候,闫兴青的身影进入了视线,他走路很随意,但是每一步落下,已经在五六米之外了,速度比奔马还要快,最难得的是他能够做到举重若轻,刘危安心中震动,有些不安,光凭这一手轻功,实力绝对要高于黑山找,咬了咬牙,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大象埋伏在必经之路上,他根本无法通知大象。
“一只蝼蚁也想偷袭我?”闫兴青哑然失笑,一掌轻飘飘拍出,背后隐隐看见一条毒蛇的身影,发出无声的咆哮。
刘危安大惊,大象如何抵挡得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心神在一瞬间进入古井无波的状态,闫兴青的动作一丝一毫都看的清清楚楚。
大象发出一声震天吼叫,从汽车后面站了起来,抓起小汽车就砸了过去,一吨多种的汽车,在他的手上跟玩具似得。
就在汽车撞中闫兴青的时候,刘危安开枪了。
砰!
闫兴青眼神一缩,等看清楚是什么子弹的时候,嘴角溢出一缕不屑,伸出两根指头,在子弹射中他的眉心的时候,夹住了子弹。
如果有人看见这一幕,一定会震惊的跳起来,狙击枪的子弹是多么的快,目光都追不上,闫兴青竟然能够在听到声音之后还能抓住子弹,这还是人吗。而且,狙击枪的子弹的穿透力是多么的恐怖,闫兴青的两根手指头是精钢做的吗?
夹住子弹的瞬间,闫兴青眉心一条,一股危险的气息袭来,他脸色一变,子弹轰隆一声炸开,化作漫天火焰,瞬间把他笼罩。
啊——
可怕的火焰,哪怕他是黄金级高手也忍受不住,发出一声惨叫,这个时候手掌和汽车碰撞,汽车呼啸一声,倒射出去,摔在五十多米之外,发出一声巨响,变成了一堆废铁。大象仿佛没有看见小汽车,双足发力,仿佛一辆重型坦克射了出去。
砰!
刘危安开出了第二枪。子弹化作一道闪电,穿越虚空,瞬间就到了闫兴青面前,眼见就要射中闫兴青,火焰包裹中的闫兴青似乎有所感应般退后了一步,几乎是同时,大象的拳头砸了过来。
轰隆——
第三百一十一章、偷袭黄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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