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无数的书迷们心中悲苦,叹息不已。
“李寻欢只要稍微一伸手,就能够触碰到让他魂牵梦绕了整整十年的人,但他却只能喊一声‘大嫂’,这种痛苦绝非常人能够想象。唉!李寻欢实在是一个可怜之人。”
“谁让李寻欢当年,亲手将林诗音送给了龙啸云呢,这真的是一个极不明智的决定,李寻欢害了自己,也害了林诗音。”
“的确,当林诗音决定嫁给龙啸云的时候,她心里的痛苦或许并不比李寻欢轻,如果她恨李寻欢,那也是十分正常的。”
“李寻欢真的是傻,即便龙啸云是你的救命恩人和最好的朋友,那也不能让出自己的女人啊。害得自己相思十年不说,林诗音也未必过得有多幸福,唯一幸福的人,就只有龙啸云了。”
“没办法,李寻欢只会为别考虑,从来不会为自己考虑。但他为什么又不多为林诗音考虑一下呢?或许是因为他没有把林诗音当作是别人吧。”
“这事儿最可恶的人是龙啸云,他最开始向李寻欢提亲的时候,不知道李寻欢和林诗音之间的关系,这还没有什么。但后面他绝对知道了,李寻欢和林诗音之间的关系,但他并没有主动放弃林诗音,实在是太不厚道和自私了。跟李寻欢一比,差距实在是太大。”
“这真的不是一个美丽的故事,老实说,我真的不喜欢这样的故事,但李寻欢的身上,却又有着一种特殊的魅力在吸引着我,让我明明看得很痛苦,却还是舍不得把视线从杂志上移开,这或许就是所谓的自己给自己找罪受了吧。”
“李寻欢的身上的确有一种特殊魅力,那种魅力能够让人明明看得痛苦,却依然会忍不住的看下去。”
“纵观古庸大大所有的武侠作品,李寻欢毫无疑问是最特殊的男主角,这应该是古庸大大新的尝试。现在,这种尝试无疑非常的成功。”
“老实说,像这种情节,绝对是所有小说作品里面,最忌讳的情节之一,也就古庸大大敢这样写。”
“明明是小说作品里最忌讳的情节,但古庸大大写出来,却能够让人在痛苦中,总是忍不住的要往下看。我们明明知道李寻欢做了一个很傻的决定,却又总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吸引,不愧是古庸大大的作品。”
“……”
书迷们在叹息之余,又感慨万千,明明是没有人会喜欢的情节,在古庸的笔下写出来,却总是能够让人忍不住的往下看。
而在往下看的同时,还能够让人深切的感受着,李寻欢的无奈、痛苦和悲哀。
他们是真的不喜欢看这样的故事,但他们又真的喜欢看李寻欢的故事。
这听起来似乎有些矛盾,事实上也真的有些矛盾,明明是不喜欢的情节,却依然看得不忍释卷。
只能说,古庸硬生生的将他们不喜欢的情节,通过李寻欢这个角色,转换为了他们不喜欢,但又总是忍不住要往下看的情节。
明明不喜欢,却还是忍不住的要往下看,说出去,其他那些非武侠书迷的人,应该都不会相信。
但这偏偏是事实。
这在整个小说历史上,都绝对是破天荒的头一次,或许也唯有古庸整得出这样的事。
书迷们又如何不感慨?
……
书迷们在感慨,一众武侠作者们也同样在感慨。
他们绝对相信,如果让他们来写这样的情节,绝对分分钟被读者们弃书,甚至还会引来一片骂声。
但古庸写这样的情节,却偏偏能够写得让书迷们看得不忍释卷。
而这并不是因为古庸写这样的情节,书迷们很喜欢。
事实上,书迷们同样不喜欢古庸写的这样的情节。
真正的原因是,古庸对于李寻欢这个角色的塑造,让书迷们感受到了属于李寻欢的,特有的人格魅力,让他们喜欢关于李寻欢的一切。
再加上古庸那种入木三分的超强笔力,才让书迷们痛并快乐的,一直忍不住要往下看。
一众武侠作者们很感慨。
“这样的情节,估计也就古庸敢写,这种笔力真是让人羡慕又嫉妒。”
“的确,是想我们就算要模样,也模仿不出来,因为笔力差得太远了。”
“李寻欢明明是一个痴情至圣的人,名字却偏偏叫做‘寻欢’,这显然古庸故意而为之。这样的一个人物,又将成为整个武侠小说界里的一个经典人物。”
“只希望这并不是古庸塑造的,最后一个经典武侠人物。”
“但愿不是最后一个吧。”
“……”
……
三圣村。
李凡也是轻声一叹,他其实和这个世界的书迷们一样,一样不喜欢李寻欢将林诗音送给龙啸云这样的情节,这实在不是一个美丽的故事。
但也正如这个世界书迷们感受的那样,故事虽然不美丽,但李寻欢的身上,却又有着一种特殊的魅力,让人不忍释卷。
李凡在前世看这部作品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感受,现在他把作品带到了这个世界,这个世界的书迷们也是一样的感受。
这只能说明,前世古龙大师的这部作品,是一部绝对经典的作品。
李凡非常荣幸他能够有机会,将古龙大师的这部作品带到这个世界来,让这个世界的读者们,也能够有幸读到古龙大师的这部绝对经典作品。
现在,作品已经连载到了,李寻欢和林诗音两人,在十年之后终于再次见面,以后的故事纵然还是有很多地方让人唏嘘,但不会再向前面这样,让人如此唏嘘了。
……
《多情剑客无情剑》的故事,将会继续连载,李凡则和秦雨霖一起,坐上了飞往魔都的飞机。
秦雨霖有些事情要回魔都处理,央求着李凡陪她一起,李凡最近没什么事情,自然就答应了。
……
第1813章 拍卖会
魔都。
李凡和秦雨霖走出魔都机场,打了一辆车,直接到了秦雨霖在魔都的一所公寓。
下了出租车,时间已经不早,差不多快要到晚上六点了。
秦雨霖问道:“姐夫,我们晚上是在外面吃饭,还是回去自己弄?”
李凡道:“买点菜回去自己弄吧,家里面的作料那些都还有吧?”
秦雨霖点头道:“应该还有的,那我们现在去买菜。”
李凡点点头,和秦雨霖一起去了附近的一家超市,买了一些日常用品,一些蔬菜,一些肉,一条鱼,然后直接回了公寓。
公寓里已经有很长的时间没有住人了,但还是颇为的干净,并没有沾染上多少的灰尘,只需要简单的打扫一下就可以了。
接下来分工合作,李凡弄饭,秦雨霖打扫卫生,两人各自都忙开了。
没用太长的时间,秦雨霖收拾完了屋子,李凡也弄出了几道美味的菜肴……
……
一夜无话,到了第二天早上。
吃过早饭之后,李凡陪着秦雨霖出门,去处理一些事情。
魔天广场,位于魔都中心的大型广场,是魔都最繁华的地段之一。
广场四周高楼林立,街道两旁,各种商铺眼花缭乱,其中不乏各种奢侈品店,里面的顾客虽然不多,但也不算冷清。
李凡和秦雨霖走在街道上,李凡说道:“走在这繁华都市的街道上,感觉还真是有些不一样。”
秦雨霖道:“这些地方偶尔来逛一逛还可以,长住的话,咱们的村子比这里可要好得多。”
李凡笑道:“你个丫头现在是彻底喜欢上村子了啊。”
秦雨霖“切”了一声,说道:“我是因为爷爷和姐姐都在那里。”
李凡点点头,说道:“好吧,我相信。”
秦雨霖看了李凡一眼,轻哼道:“你明明就不相信。”
李凡哈哈一笑,岔开话题道:“丫头啊,你看这里卖什么的都有,有没有喜欢的东西?姐夫送给你。”
“好啊!”秦雨霖随手一指,说道,“我要那个。”
秦雨霖只是顺着李凡的意思,随手一指而已,反正周围都是商铺,她随手一指,也能够指向一样物品。
她并不是真的要李凡送她东西,她是来办正事的,可不是来逛商城的,她也知道李凡只是故意岔开话题,随意一说,她只是配合一下李凡而已。
李凡顺着秦雨霖手指的方向看去,是一个一家商铺展示在展示柜的女士提包,大手一挥,说道:“没问题,买。”
其实,李凡也同样知道,秦雨霖并不是真的要他送东西。
所以,他也只是一说,并没有真的要过去买的意思。
秦雨霖自然也没有要过去看的意思,而是白了李凡一眼,故意生气的说道:“没问题你倒是去买啊,没诚意。”
李凡随口道:“估计有点贵,要不还是算了吧。”
而就在这个时候,李凡、秦雨霖旁边的,一个长得还算漂亮,身材也不错的女子,忽然指着秦雨霖刚刚手指的那个女士提包,对身边的男子嗲声嗲气的说道:“亲爱的,我要那个包。”
男子三十岁左右,颇有些气派,给人的感觉就是那种,随时都把“我很有钱”四个字,写在脑门上的那种人,问言后,十分豪爽的大手一挥,说道:“没问题,我们现在就过去把它买了。”
女子听后,先是有些得意和挑衅的看了秦雨霖一眼,然后又颇有些鄙夷的看了李凡一眼,最后又在男子脸上亲了一下,又嗲声嗲气的说道:“亲爱的,你真好。”
而后,两人缠绵的向着那个商铺走去。
离开之时,那个男子也同样有些鄙夷的看了李凡一眼。
男子和女子看向李凡的眼神,全被秦雨霖看在眼中,等两人离开之后,秦雨霖吃吃笑着,小声说道:“姐夫,你好像被人鄙视了。”
李凡无奈道:“丫头,这可全都是因为你啊,你不说要那个包的话,我哪里会被人鄙视?”
秦雨霖道:“姐夫,你少来,明明是你自己先说要送我东西的,你不说要送我东西,我也不会指着那个包啊。”
“这个…好像也是。”李凡有些无奈,这还真是“飞来横祸”,随后说道:“走啦,时间不早了。”
“知道了。”秦雨霖嘀咕一声。
就在两人举步欲走的时候,刚刚那个女子的声音,又传了过来,“不嘛,我就要这个,就要这个嘛。”
而后,是那个男子的声音,声音很小,秦雨霖几乎听不到,李凡却是听得清清楚楚,“宝贝,买这个也不是不可以,只是买了这个之后,呆会儿在拍卖会上,你想要的那个东西,可能就竞争不下来了。”
女子想了想,说道:“好吧,那我们先去拍卖会。”
男子道:“宝贝放心,你想要的那个东西,我一定给你买下来。”
“拍卖会?今天这里有拍卖会吗?”李凡问道。
“拍卖会,什么拍卖会?姐夫,你为什么突然这样问?”秦雨霖道。
她刚刚没有听到那个男子的话,所以有些奇怪李凡为什么,会突然问什么拍卖会?
第11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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