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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春风与你入罗帷 第四百七十四章 贫民窟的愤怒

第四百七十四章 贫民窟的愤怒

    我闭着眼睛,听见唐天齐的声音就在耳畔,甚至连他呼吸出来的气息都能感觉到,他伸手抚摸我面庞的触感,像极了我昏迷时的那个人,我忽然明白,为什么那人亲吻我的时候,我一点也不反感,因为,是他啊。
    “我来照顾她吧,天齐,你都好几天没休息了。”香风浮动,叶薇娅走近,轻声说。
    “薇娅,你回去吧,我不放心别人照顾。”唐天齐语气淡淡。
    短暂的沉默之后,叶薇娅忽然苦涩地笑了,“从前,我总觉着只要耐心等你,总能有等到你的那一天。可自从你拉着我,在她面前演了这出戏以后,我就知道,我永远都争不过她。我怎么可能争得过一个快死的人呢?”
    “她不会死,我会救活她。”唐天齐语气坚定。
    叶薇娅尖着嗓门叫了出来,“你明知道她已经没救了!连医生都说她没救了,你却还不肯放弃她?”
    唐天齐似乎觉得累了,语气冷漠地打断她,“她是我的妻子。”
    “唐天齐,我恨你!你从来就没有把我把我当成人看!”叶薇娅激动地把桌上的东西全都拂到地上,转身哭着跑了出去。
    脚步声渐渐远去,我听见唐天齐低低说了句“对不起”,随后一切陷入沉寂中。
    他是什么时候知道我生病的?我心里乱得很,可也是从这一刻开始,过去的种种不合理,我忽然全都想明白了。
    为什么每每我病痛晕倒,醒来时都能发现自己好端端躺在床上;为什么每次我都觉得自己快穿帮时,都能顺利度过。他什么都知道,却也什么都没说。
    “末然,我不会让你死的,你别怕,我一定送你去最好的医院治疗。”他俯身,温暖的吻落在我额上。
    我满心甜蜜,原来他还是爱我的,可等我想起自己满脸的溃烂之后,我的心沉下去,再也喜悦不起来了。
    没有谁愿意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露出这种模样,我正琢磨着要怎么躲开他,离开这里时,敲门声响起了。
    “当初我留你在这儿的时候,说的是我们俩一起照顾她,现在倒好,你整天陪在她身边哪儿也不去。不是说好要公平竞争的吗?”白浩楠语气里透着不满。
    唐天齐淡淡地说:“给你的那笔钱,足够让你把这座贫民窟翻新一遍了。把我惹急了,我不介意让刘队多派几个卧底过来。”
    白浩楠哼了一声,“没错,要不是你这笔钱,我也不会把喜欢的女人让给你。她现在活着,你守着她可以,但要是她死了,她的尸体必须留在这儿。”
    “我会带她走,不管她是死是活。”唐天齐冷冷开口。
    我听见白浩楠轻微的笑声,“带她走?你那里,没有她的容身之处。”
    两个男人之间的气氛降到了冰点,谁都没说话,只有外面微风轻拂的声音。
    我按捺住想要去挠脸上水泡的冲动,死死用手抓住被角,直到他们出去,我这才满身大汗地从床上坐起来。
    我绝不能躺在床上变成一具溃烂的尸体。
    随手抓起一顶帽子,遮住脸,我抓起围巾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转身推开窗户,翻了出去。
    沿途碰到一群说说笑笑的佣人,见我鬼鬼祟祟的,目光立刻朝我飘过来。
    我心虚地转过身,转头就被人挡住了。
    “什么人?”一个人疑惑地问。
    我想躲开他,他用力扯下我的帽
    子,看见我脸的那一刻,立刻露出了厌恶的表情。
    “哪里来的丑八怪?”
    我飞快地推开他,头也不回地跑了。
    三天以后——
    h城真是个适合我生活的好地方,就算你再落魄,但只要你融进这座城市的贫民窟,就没人人会用诧异的眼光打量你。
    一栋破旧的居民楼里,一间不超过十平方米的小屋,里面摆着一张小床,靠近墙角的地方是一张简陋的小桌子,整个房间光线昏暗,除了桌上摆着一瓶花,还能看出这里有人住的痕迹。
    外面传来剧烈的敲门声,我从床上虚弱地爬起来,拿围巾遮住自己的脸,打开门发现,是邻居家的小儿子,他叫小刚,是整条巷子里最聪明的小孩儿,尽管脸上长年带着脏污,脸色蜡黄,但眼睛却又黑又亮。
    “我妈说,家里刚包了饺子,让我给姐姐送点过来。”小刚走过来,把饺子放在桌上,看见那朵花已经快枯萎了,他麻利地拿起杯子里还剩半杯的水,浇进了花里。
    我一边感激地笑,一边咳嗽个不停,“替我谢谢你妈妈,这几天要是没她收留我,我大概要病死在大街上了。”
    小刚摇摇头,忧心忡忡地看着我,“姐姐,妈妈很担心你的身体,要不,咱们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小刚,替我谢谢你妈妈的好意。”我摸了摸他的头,知道他年纪虽然小,心地却很善良。
    小刚脸一红,从背后又掏出一盒点心,不由分说地塞进我手里,“姐姐,这是我送你的,希望姐姐身体早点康复!”
    大概怕我拒绝,他一扭头就跑了。
    我摇了摇头,转身正要躺回床上,忽然听到外面传来剧烈的撞击声,紧接着,车子刺耳的轮胎摩擦声响起,尖叫声此起彼伏。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皮开始急剧跳动起来,想起小刚匆忙离开的背影,我猛地推开门追了出去。
    外面刚下过一场雨,泥泞湿润,路人们围成一个圈,纷纷踮起脚窃窃私语。
    “多好的孩子啊,怎么会这样……”
    我听到有人叹息,心猛地往下一沉,不顾一切地挤进人群里,看见一辆黑色的奔驰,奔驰车轮下染着厚重的鲜血,在傍晚昏沉的天色下,已经变成了黑色。
    小刚满脸鲜血地躺在那儿,有一半的身体,都被压在了车轮下,我张着嘴,那声尖叫被闻讯赶来的小刚父母给打断了。
    “小刚!我的孩子!这到底是怎么了!”他们冲上去拍打着车子,用身体挡着去路,一面呼唤着着小刚的名字。
    车里下来两三个穿着流氓衫的打手,用力推了小刚父母一把,怒吼道:“他自己撞上来找死的,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这里全部的人都能作证,大伙儿亲眼看着他自己撞过来的,不信你问一圈儿。”为首那个吊儿郎当的人冷哼一声,满脸不屑地开口。
    小刚父母满脸泪痕地看向人群,接触到他们视线的每一个人,都沉默地避开了目光,没有谁愿意跟流氓作对,尤其是在h城这种三不管地带。
    “你们倒是说话啊!我的孩子被撞成这个样子,你们也是有孩子的人,就当可怜可怜我吧!”小刚的母亲歇斯底里地哭喊。
    “小刚他妈,已经都这样了,算了吧。”有人挤上去轻声劝说。
    小刚的父母擦了擦眼泪,无力地抱着孩子站起来,脚步颤巍巍地刚要走,那流氓忽然弹了弹手上的烟,指着车轮的血,冲小刚母亲嚷嚷,“等等!这是辆新车!把车上的血擦干净了再走!”
    小刚母亲脚步一顿,无神的双眼缓缓地抬起,不敢置信地盯着他。
    “你不擦难道等着我去擦?是你儿子的血啊你搞清楚大妈!”流氓嚷嚷得更厉害了。
    小刚的母亲浑身颤抖,眼看她就要嚎啕大哭,车里坐着的人要下车窗,不耐烦地皱眉:“还有完没完了?我赶时间,别磨蹭!”
    小流氓点头哈腰地答应了一声,匆匆打开车门上去,车子扬长而去,我慢慢直起身子,用力握紧了拳头。
    如果我刚刚没看错的人,那人是良子——那个曾经跟雷恒泄露白浩楠行踪的属下。
    我用了身上仅剩一点买药的钱,去医院准备给刚子交医药费,刚推开病房的门,护士就冲我摇头,“你是来看刚子的吧?刚才有好几个邻居过来,都扑了个空,刚子他没救回来。”
    我手里的水果掉在地上,大脑一片空白。
    “那刚子的父母呢?”
    “回去给孩子办后事去了呗。刚子的父母都是往年偷渡过来的,在这里存活已经不容易了,就算孩子不明不白被人撞死了,又能怎样?h城是个三不管地带,在这里,没有法律,只有谁权力大,谁说了算。”护士早已见怪不怪。
    我走出医院的时候,在玻璃门上看见了自己将近毁容的脸,我也距离死不远了,可在死之前,我忽然想明白了一件事。
    h城的三不管,只能给像白浩楠、良子那样站在权力顶端的人才能带来好处,而生活在最底层的人而言,根本就是一场灾难。
    我想起小刚来看我时,那质朴的神情,他总喊我“姐姐”,但其实,他年纪很小,才十二岁的少年而已。
    海边波涛汹涌,我拨通了刘队的电话,还没开口,他已经语气急促地说:“江末然,你去哪儿了?唐天齐为了找你,差点把天给翻了!你快回来,别瞎折腾!”
    我冷静地说:“刘队,你想不想升官?”他干了十几年刑警,一直都想继续往前进一步,可惜始终没办法。
    “你这不是说废话吗?做梦都想!你问这干什么?”他满头雾水地问。
    我边咳嗽边笑,“h城的事,你有胆子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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