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我赢了,就没有一点奖励吗?”低哑而又磁性的声音。
傅辰梁的视线扫过沈清川的腰身,裹上骑马装,他知道那底下的腰如柳条般柔韧,视线往上移动,洁白衬衫领口上是纤细的颈脖。
傅辰梁觉得就算是沈清川的喉结,也无比的可爱。
可惜啊,傅辰梁觉得沈清川如诱人的樱桃蛋糕般甜美,可在他心心念念的人的眼中,他却是沈清川唯恐不及的鬣狗。
鬣狗很疯,凶狠且手段狠辣,狮群遇上了鬣狗,鬣狗哪怕要牺牲同伴的性命为代价,也要不折手段,不计代价,从狮群的口中夺下猎物。
沈清川语气里带着一丝嘲意,缓缓扬唇,说道,“你赢了关我什么事,更何况谁输谁赢还说不定呢。”
沈清川望着不远处还在驯服枣红烈马的关泊雅,烈马扬起前蹄,想要把关泊雅甩下去,关泊雅双腿夹紧马身,手拽着辔头,手臂的力气极其大,扯住缰绳,另一只手持着红竹柄黑皮鞭子,狠狠甩在马身上,愈烈下手愈狠。
关泊雅低束长发扬起一弧度,可他身形如一柄不会折断的名剑,美人如玉剑如虹,有雷霆收震怒之势,人如白龙翻雪浪。
关泊雅走南闯北,曾和马商做过生意,自然是知道怎么顺服烈马,这讲究的就是一张一弛,有些人爱马如命,特别是名贵宝马,都当命根子来哄,说是驯马却下不了狠手,又或者是只知一昧下狠手,全然浪费良驹。
烈马愈是暴烈,下手就要更狠,让它知道痛,等它平复下来,又对它温柔些,来回反复几次。
远处凉亭的富家子纷纷拍手叫好,这美人与烈马向来是男人最想得到的东西,他们看得听兴高采烈的,也幸亏离得远,关泊雅额头出了一层薄汗,汗水冲刷,褪去些妆容,眉目更加冷锐,加上他手背微微鼓起的青筋,若是有人看到,恐怕就不会认为这冷艳美人是女娇娥了。
明明是凉风秋日,此时却宛如盛夏。
凉亭上的富家子吹起口哨,有些则已经开始押宝打赌谁输谁赢,就连名媛贵小姐们也纷纷参与,多数是压傅辰梁赢,只有一两个富家少爷把钱财压到关泊雅身上。
他们是不知指望关泊雅能赢,只是觉得没人压关泊雅,倒是有些可怜。
这些钱财他们全当是打水漂了,了藉一片怜香惜玉的心,打赌输了,就当做是请他人喝茶。
仆人们已经站在马道两旁,比赛规则很简单,谁赛完一圈,拿着一条红丝巾提前先回来,谁就赢了。
在终点设在二十公里外的一棵大树上,树枝绑着红丝巾,顺着赛道跑,来回也要两小时。
傅辰梁骑在一匹黝黑骏马上,峻拔英挺,脸上的神情也是闲闲散散的,他身材高大更像是一常胜将军,语气有些嚣张,说道,“关老板,等下输了,可不要哭鼻子,不然沈三少会伤心的。”
全然当关泊雅是女子,傅辰梁脸上挂着恶劣的笑容,他明知关泊雅的身份,故意这样说的,心里很期待关泊雅在沈清川面前输了,而且还是输给他。
关泊雅骑在枣红烈马上,神思静定,不做顾盼,手牵着缰绳,目光只看向前方,宛如踏破虚空的神明,如凛冽风雪,叫人望而生畏,他开口说道,“傅先生,话不要说的太满,小心闪了舌头。”
“我不会让清川伤心,就算他伤心了,也有我陪着他,也轮不到你来。”
“傅先生,还是先管好你自己的事吧,我听说傅老爷子对你可是很不满。”
这话一出,傅辰梁的脸色当即黑了下来,哼了一声。
两旁的仆人们头不敢抬,目不敢视,当做充耳不闻的木头人,他们是听出傅爷和泊雅小姐不太对盘的语气了。
一开始,他们还以为是傅爷和泊雅小姐比赛赛马,是想创造二人独处的机会,和泊雅小姐骑马共秋游。
毕竟泊雅小姐是有名的美人,虽然不常出现在歌舞厅,但是夜皇后这个名号从富家公子们的圈子传出来,就连他们这些仆人也是有所耳闻的。
他们也知道傅爷的身份,两位都是他们得罪不起的主儿,要是往常他们会扑上去奉承讨好,说几句伶俐的话,富家子弟出手大方,能讨几块银元。
如今,他们低头无视,老老实实地按流畅准备马赛。
一瘦高个子的仆人,手里拿着一面旗子,站在道路边,五六米的地方挥了挥旗子,大声嚷嚷道,“比赛开始!!!”
两道响亮的鞭子声响起,两匹马如利箭般冲了出去,平坦的黄土道路上扬起一阵沙尘。
过了一会儿,沈清川和卢惠芝则骑着马走到后面,善于骑马的仆人早先就在一旁教沈清川骑马的一些要领动作,还让他骑马小跑了几圈,马匹温顺,沈清川有过底子学着也快,慢慢骑是没什么问题的了。
对比傅辰梁和关泊雅疯了一样的赛马,沈清川和卢惠芝则显得很悠哉。
傅辰梁的骑上的那匹皮毛黝黑的马也是宝马,爆发力更强些,所以他领先了关泊雅十米远。
傅辰梁拽着缰绳,手上的鞭子狠狠地甩子啊马屁/股,马儿痛的嘶鸣一声,跑得更加的快了,宛如化作一黑飓风。
可惜,关泊雅骑的马毕竟是汗血宝马,马儿四肢修长,步伐轻盈,似乘着风踏着云赶上去,马的肩和颈脖都发红,皮毛发亮加上其原身就是枣红色,发了汗,皮毛颜色更加鲜艳,宛如流血般,似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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