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娘脸上的表情很平淡,看不出有什么情绪,他一直盯着车子消失的方向,半晌才慢吞吞地把视线转到毓秀身上。
“小胖子这是再也不回来了吧?”翁娘问。
“有可能。”毓秀说,但很快话题一转,“如果我们找到了一个适合定居的新地方,我们可以随时去找他玩。”
翁娘眼前一亮:“真的?”
毓秀笑道:“真的。”
翁娘立即顺着杆子往上爬:“我看东北就不错,比这里冷多了,每逢冬天必下大雪,我们找个没那么繁华的小城市,既方便出行,又方便居住。”
翁娘越说越激动,同时不忘捡重点,“这里的冬天太短了,积雪融得快,要看雪还要去山上才行,夏天又那么长,都快把江恩临热化了,不说我,就说江恩临也不太适合住在这个地方。”
不得不说,翁娘确实说到点上了。
每年夏天都是江恩临最难熬的时候,尽管他们家里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开着空调,可治标不治本,江恩临身为雪怪,还是得住在经常下雪的地方。
毓秀还记得去年有天晚上,天气燥热难耐,可村里突然停电了,他只好让江恩临泡进水缸里。
谁知第二天早上,江恩临直接化在了水缸里,他身上的睡衣全打湿了,也在水缸里泡着。
直到现在,想起那件事来,毓秀仍旧感到非常心疼。
于是从这天起,毓秀便一直在思考搬家的可行性。
随着时间的流逝,村里剩下的人也逐渐往外搬,不过几年时间,村里只剩下包括毓秀家和村长家在内的六七户人家了。
后来村长接到上面的通知,说是政府发下来一些补贴,只要他们都搬到镇上,就能在政府的资助下重新建房。
村长心动极了,立即展开了劝说工作。
村长最后劝到毓秀这里,今年的毓秀已经有三十四岁了,也到了成家的年纪,可呆在这村里连个说媒的人都没有,只有搬去镇上才能遇到心仪的姑娘。
而且三十四岁已经是大龄了,再往后走就是四十岁了,即便毓秀长得好看且有点小钱又怎么样?现在那些姑娘的眼光可挑着呢。
村长叽里呱啦就是一大堆话。
三十四岁的大龄光棍毓秀坐在他面前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还走了约莫半个小时的神,等到他说得差不多了,才慢条斯理地开口:“村长,你不用劝我了,我已经决定好要搬家了。”
“这么快?”村长说,“亏我刚才说那么多呢,你什么时候决定好的?”
毓秀幽幽道:“刚才。”
村长:“……”
为了尽快落实上面发布下来的搬家任务,村长自告奋勇地帮村民们搬家,反正村里只有他一个人买了车,到时候搬家还是得用他的车。
剩下的人都是在村里生活了几十年的老人,积攒了一辈子的家当,一辆车要来来回回地装上几趟才能把东西搬完。
毓秀倒不急,让村长先帮那些人搬家,他则趁着这段时间带江恩临去山上呆了几天。
他把家里养的鸡全部放回山上了,看着那些在他家下了几年蛋的鸡扑腾着翅膀争先恐后地钻入丛林,他竟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这些年也是苦了那些鸡了。
其实要不是家里养的鸡太多了,吃了十几年都吃腻了,估计这会儿刚才放生的那些鸡都在他家锅里炖着呢。
以前他很害怕那些鸡的秘密曝光,这下好了,鸡没了,他再也不用害怕被人发现什么了。
春天的山上到处呈现出生机勃勃的绿,阳光被抽了芽的树枝切得细碎,化作星光点点地落在江恩临的脸上和身上。
许是山上比山下凉快,一路走来,江恩临的状态也在慢慢好转。
江恩临被阳光刺得闭了闭眼,他微微蹙着眉,看起来有些焦躁,然而当毓秀的手轻轻拉住他的手时,他眉眼间的烦闷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毓秀熟练地和江恩临十指相扣。
脚下有落枝,踩上去噼里啪啦的作响。
他拉着江恩临漫无目的地往前走,回头能看见深浅不一的绿和细碎的光,以及江恩临那张在光影中沉浮的精致面孔。
江恩临比他更没有目的,他往哪边走,江恩临就往哪边走。
毓秀的目光在江恩临长了一些的头发上停留片刻,伸手替江恩临将垂落在额前的头发捋到耳后。
“我们下周就要走了,可能不会再回来了。”毓秀摸了摸他冰凉的脸,叹了口气,“你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我本想就在这里住一辈子,但翁娘说得没错,说不定东北那边的环境对你更友好。”
江恩临抓住毓秀的手,侧过脸在他的手心上亲了亲,说:“我只要和你在一起就好了。”
毓秀笑得眯起眼,情不自禁地凑上去吻住江恩临的唇。
村民们搬家的这段时间,村里又小小的热闹上了一回,等到那些人都散得差不多了,毓秀才带着江恩临下山。
而江恩临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
下山的第二天早上,村长便开车来帮他搬家了。
毓秀没有收拾多余的东西,只拉了一个不大的行李箱,怀里抱着一个古风古色的坛子,他清清爽爽地往门前一站,和前段时间的搬家大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村长下了车,诧异地走向毓秀:“你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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