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带褚初回去。庄笙突然说道,他说得有些慢,像是一边思考一边在说,他在那里和母亲住了十多年,那是他记忆最深刻的地方,之后的记忆越来越苍白。但或许那时的记忆还留在脑海深处,看到自小生活的地方也许能唤回一些记忆。
孟衍沉吟片刻,只说了句,那便去吧。
褚初当年和母亲居住的地方在郊区的偏远地带,因为儿子的病情褚母把房子选在了这里,多年来无人打理已经跟荒宅差不多。
园子里长满杂草,墙上的青苔爬地到处都是,打开常年锁着的大门,灰尘漫天,里面一股腐朽的气味扑面而来。
庄笙忍不住咳了起来,孟衍拉着他后退,眉头微皱,等通通风再进去。
庄笙点头,转而看向旁边的褚初。
苍白的少年愣愣望着眼前荒芜的园子,表情有些奇异,像是打开了尘封已久的记忆。过往零碎的画面自黑暗深渊浮光掠影般一点点浮现,无数的碎片交织组合,一幅幅不完整的画快速闪现。
不等抓住什么,已然再次消失。
切割的画面,零碎的记忆,最后浮于眼前的,是一个有着温柔笑容,却面容模糊的女人。
褚初怔怔望着虚空,忽然流下两行泪。
妈妈
他嘴唇蠕动,轻唤了声。
所有的家具都蒙上了白布,其中最显眼的是落地窗前的白色钢琴。褚初进屋后,对其他地方都是可有可无地一眼扫过,没有驻足但当他看到那架钢琴时视线便移不开了,双脚仿佛有自主意识般走了过去。
掀开白布,带起一阵呛人的粉尘,他却毫无反应,伸出手抚摸钢琴。他的脸上还是没什么明显表情,动作却是小心翼翼,古水无波的眼睛也一点点亮起。
在凳子上坐下,试探着按了一个键,钢琴发出沉闷的声响。
褚初一下坐着不动了。
庄笙与孟衍对望一眼,孟衍耸耸肩,放置太久,音板受潮了。
三个人里,褚初会弹不会修,庄笙既不会弹也不会修,也就是孟衍无论是弹钢琴还是修钢琴都懂点。
于是能者多劳。
打开钢琴的盖子时,孟衍动作一顿,表情明显愣了愣。
怎么了?庄笙好奇地问了一句,难道是修不好彻底坏了吗?
孟衍挑了挑眉,脸上露出耐人寻味的表情,他伸手从钢琴的琴箱里拿出一个东西,庄笙看清楚是什么时也愣住了。
那是一个微型录音设备。
第90章 Ⅲ.记忆迷宫15
孟衍摆弄了几下,嘴角微微勾了勾,还能用,应该是为了教会儿子弹钢琴想出的办法。脑子记不住,但身体的肌肉可以记忆,通过录音反复听哪里比较生疏,就能对症下药,再针对性地加强练习这样,大概就学会了。
褚初唯一会的那首《摇篮曲》,大概就是这样学会的,十年都未曾忘。
儿子练习一次弹奏一次,做母亲的反复听,反复琢磨,找出细微的需待加强的地方,回头再指导儿子,数年如一日,不知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
这还只是教一首钢琴曲而已,褚初还学会的其他东西,包括识字,包括做实验,又不知这位母亲在背后付出多少艰辛。
窥此冰山一角,可知母爱伟大。
庄笙无声感慨,但随即他想到另外一件事,猛地扭头看向孟衍,孟衍回他一个戏谑的笑,想到了?
庄笙用力一点头,毫不在意他的取笑,只是目光灼灼地盯着他手上的录音设备。
这款录音设备用手机就能播放,庄笙有点急不可待,赶紧连上手机后,点下播放键,紧张地等待。
开始是一段杂音,大概是正在调试,安放录音设备,偶尔会响起一个女人的轻声自语。
那是褚初母亲的声音!
她提到儿子今天生日,想给儿子弹一首钢琴曲。
庄笙的眼睛一下变得很亮,这录下的正好是十年前案发当天的事,有可能就是凶案发生前一刻,甚至更有可能录下了凶案发生的整个过程!
庄笙紧张地捏紧拳头,孟衍也摸了摸下巴,一脸趣味表情。只有褚初,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带来这里庄笙来之前跟他说过,但他已经忘了。
他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又想不起来是谁,一下怔住,神情有些茫然地转头四顾,最后视线落在那个发出声音的手机上。
*
你知道外面的人都怎么说我吗?有一个不会说话的傻瓜儿子,还有一个疯了的老婆!那个儿子已经废了,你还花那么心思和钱在他身上做什么?
小初他不傻,他只是记东西比较慢
他脑子有病,你也脑子有病吗?那是不叫傻那叫痴呆。我作为他的亲生父亲,来这里时他有哪一次喊过我,连正眼都没瞧过我一次。生这么一个儿子,我一辈子的脸面都丢尽了!我最后再跟你说一次,要么把他送走,要么你和他一起滚,我褚佑民的老婆儿子,不能是疯子神经病!
啪地一声,激烈的争吵戛然而止。
庄笙按下暂停键,抬头看向褚佑民,褚先生,你还有什么话想说的吗?后面发生的事情,想必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褚佑民神情怔然,仿佛泄气的皮球,一下瘫倒在椅子上,目光呆滞,嘴里喃喃自语,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她怎么会录下来?
庄笙神情一变,变得非常严肃,褚佑民,你杀害前妻的证据确凿,还诬陷嫁祸,将罪名推给自己十二岁的儿子。你现在可以什么都不说,只是以后恐怕也没什么机会说了,因为等待你的将会是法律的审判。
庄笙盯着大受打击仿佛瞬间苍老下去的男人看了片刻,抿了下嘴唇没再说什么,起身离开审讯室,他走到门口停住,回身看向一动不动低头坐着的褚佑民,问道:
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为什么杀害自己的妻子,还嫁祸给患有记忆障碍的儿子,之后还能若无其事,娶了新的妻子,将后来生的儿子当眼珠一样疼,幸福安乐地过自己的生活?
审讯室里很安静,过了好一会儿,褚佑民慢慢抬起头,麻木地一笑,为什么?这不是显而易见吗?他们是我的拖累,有他们在,我永远也没办法过正常人的生活。
庄笙皱眉,既然那样,只要离婚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杀人?
男人咧开嘴,神经质地笑了笑,离婚?跟辞了高薪工作一心扑在痴呆儿子身上的妻子离婚,周围人的唾沫都能淹死你。生了个脑子有问题的儿子,已经是我一生的污点,再做出抛妻弃子的事情来,在外面还怎么抬得起头。他脸上挂着笑,缓缓地一字一句地说道。
所以,如果妻子被发疯失控的儿子杀死,那我就是一个同时失去妻子和儿子的可怜男人。而对于一个疯得杀人的儿子,也不会有人强求我尽一个父亲的责任了。
竟然是这样的理由?
庄笙不可置信地微微睁大眼睛,他直愣愣地瞪视着褚佑民,好一会儿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咽了口唾沫道:可是,为此付出杀人的代价,你难道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以后你的一辈子都将在牢狱里度过。
褚佑民脸上的笑容慢慢淡去,重新变得平静,那又怎样?至少,我过了十年的正常生活。
直到后来,庄笙才知道,他最后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是什么。
哐当声响,里面的人没有被推门声惊动,依旧垂首坐着,坐姿很端正,双手好好地放置在膝盖上,乖巧而沉默。
房间里没有窗,又小又暗,台灯的昏黄光芒洒落,把人脸照得透出几分朦胧虚幻的不真实感来。
庄笙在褚初面前坐下,将手里的日记本放在桌面推到他眼皮子底下。
这是你的日记本。
他没说是从哪里找到的,因为说了褚初也不会记的,更不会想起他还有一个姑妈。
褚初的视线落在那两本日记上,眼珠微微转动了下,但他只是静静地看着,一直没有动。
庄笙翻开了日记本,指着上面的内容对他说道:这是你小时候写的日记,记录了你小时候的事情,那时你还跟妈妈生活在一起,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吗?
褚初抬头看了看庄笙,但依旧没有去碰日记本。
看着他那双跟孩童般干净清澈的眼,庄笙蹙了蹙眉,心里感到有些空落落的,他不自觉放低了嗓音,这是你的日记本,现在还给你。里面有你的记忆,你可以看看,当然,想不起来也没什么。
褚初的视线再次落回到日记本上。
庄笙在心里叹口气,他站起身,放心,我会尽快查出真相,你很快就会离开这里。
说着转身往外走,走了两步身后忽然响起一个低低的声音。
谢谢。
那声音很轻,轻得让庄笙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庄笙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人还是安安静静地坐着,开始慢慢翻看那两本日记。他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眼睛也是平静的,好像不管看到什么都无法激起一丝涟漪。
虽然日记找回来了,但是他的记忆再找不回来。
庄笙出来后听到有吵闹声,他一路寻着声音找去,看到姜让站在走廊里正跟黎白争论着什么。
姜让今天没穿医生的白大褂,牛仔裤配毛衣,看着仿佛年轻几岁,很是清爽,站在总是一脸严肃的黎白面前就像个刚毕业的大学生。
黎白的表情有些阴郁暴躁,忍耐着听姜让说话,看那眉头紧锁,满脸不耐烦的样子,感觉一言不合分分钟会动手。
庄笙听了两句,大概弄明白两人争执的是什么。
姜让觉得褚初十年前的案子是无辜的,那这次也是无辜的,要求警方放人;黎白坚持不放,认为十年前是十年前,现在是现在,除非有证据证明何玉和唐灵的死与褚初无关,不然褚初现在就还是最主要的嫌疑犯。
既然这样,那让我见见小初总可以吧?他是我的病人。姜让闭了闭眼深呼吸一口,脸上挂着礼貌的笑容,提出见面请求。
不行!黎白断然否决,他现在是嫌疑人,不能见。
姜让沉默,笑容淡了下去,这时他看到庄笙,立马撇下黎白快步向庄笙走去,庄警官,见到你真是太好了,我想见一见小初不知道可不可以?
山。与。
三。タ。
黎白抱臂站在一边,冷眼旁观。
庄笙觉得,这个姜医生倒真是挺负责的,为了一个病人这样奔走,不过规矩是规矩,无论谁都得遵守。
姜医生,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现在褚初身上的嫌疑还没有洗清,你不能见他。
同样是被拒绝,姜让面对庄笙时容易接受得多,他转而担忧起褚初来,那小初现在怎么样?他从来没有离开过疗养院,现在一个人被关在警察局,周围又全都是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心里一定很不安。
庄笙露出迟疑的表情,姜让立马紧张地问了一句,怎么了,是不是小初出了什么问题?
庄笙摇头,我只是觉得,以褚初的情况,恐怕任何一个地方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吧。
不管是疗养院还是警察局,对他来说大概都没有什么区别。
之前他和孟衍带褚初回到自己十年前的家,除了看着空空的庭院落泪轻唤了声妈妈,之后再没说过什么,也没有露出想起什么来的神态。
至于那架钢琴,庄笙不确定他走过去按下琴键,是因为想起了一些在这里的过往时光,还是出于在疗养院养成的习惯。
姜让听得表情一怔,整个人都沉静下去,过了好半晌才又问了句,那,他还记得记得疗养院里的人吗?
听出他潜藏的意思,庄笙顿了顿,有些不确定地说道:大概,不记得吧。
庄笙猜想,唯一在褚初成片空白的记忆里留下印象的,似乎只有他那位无私奉献的母亲。
其余的人包括那位生了他却不养他还将亲生儿子当成替罪羊的父亲,大概都是雁过无痕,转眼即忘了。
第91章 Ⅲ.记忆迷宫16
入夜的城市灯火辉煌,热闹的街区依旧川流不息。
与步行街隔着几条街的地方,全然是另外一翻场景。冷冷清清,没什么行人和车辆,几步外是阴暗的小巷子,路口的灯照不过去,幽森黑暗,仿佛就是为了方便做什么事情一样。
偶尔跑出来一只野猫,伴着悠长凄绝地喵叫,惊吓到行人,在灯光下一闪而过,很快又隐没于城市的各个角落。
呸,晦气浓妆艳抹,衣着暴露的女郎原本靠墙站着,被猫叫声惊得一跳立马站直了身体,寻着声音看去什么都没找到。
狠狠吸了口烟吐出烟圈,在这个颇为寒冷的夜晚搓了搓冻得起鸡皮疙瘩的胳膊,诅咒着该死的天气,和清冷的生意。
今夜还没开张,天冷了,出来打野食的人也少了,她们还不能固定地守在一个地方,免得被条子盯上。到时钱没赚到,人不仅要进去蹲几天,还得赔不少钱进去,大半个月赚的,遇上这么一次就都白干了。
女郎掏出大红色手机,无聊地跟姐妹抱怨。今天选的这地儿风水不好,都站大半夜了,别说男人,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就看到一只该死的猫,被吓一跳。
小姐妹有个固定场所,冬天不会受冷还方便顾客上门就是容易被一锅端。
叮叮地信息提示音响个不停,在这样安静的夜晚显得尤为清晰。
正聊得起劲,忽然一辆黑色的车无声无息地停在路边,女郎心中一喜赶紧收起手机,心中想,她要使尽浑身解数招揽到这单生意。
车窗滑下,昏暗的灯光下,只能看出一个男人模糊的侧影。男人转头望向女郎这边,对她伸手勾了勾手指。
虽然看不清面貌,可车是好车,而且车里的男人年纪看着不会太大。女郎心中稍微有些犹豫,这种看着就像成功人士的男人出来打野食,一般都会有些特殊的癖好。她之前有个小姐妹,接了一位这样的客人,结果整整休息了半个多月才继续上工,那一晚挣得钱都填了进去,还动了老本。
摸了摸发凉的肌肤,想一想干瘪的钱包,女郎牙一咬,心一狠,走向男人的车,躬身上车时,裙子上的亮片闪了闪。
分卷(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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