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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驱逐

    懂了这里的语言后,张静涛也就立即知道了这少年的身世,交谈便不成问题了。
    见这小妹子十分关心自己急坏了的样子,也许是因伏夕在脑袋里留下的记忆残留的影响,他不由心疼,连忙也用鸟语说:“阿咦,我没事。”
    阿咦见他能说话了,连忙便抱他坐起。
    张静涛还未想好如何应对面前的冲突,便觉全身还软,只能靠在了阿咦的身上。
    由于发现自己安全了,潜意识中,又觉得自己前世好像无牵无挂的,似乎是前世的人类社会发生了某种惊天巨变,自己是被大祭司救下的一名华人,一直在枢密院中负责整理宗卷,才会结交了权势大到了能晋见大祭司的罗格,为此,在安心之下,便感觉到这小妹子薄薄麻布下的身体很动人。
    对面一名络腮胡子的彪形大汉见了,眼中瞬间充满了恼意。
    这大汉立即说:“哼,没事就快走吧,离开这里,你们丝族人既然和这样的野兽为伍,你们就和野兽一起生活吧,这里没有你们的食物!”
    张静涛看去,知道这人叫石头。
    而作为远古部族中的人类,这附近的人,其实都算得上是最近的近亲的,这很绝情。
    这家伙,很有敌意啊。
    为何?
    张静涛连忙去细想,才知道这人几天前追求过刚成年的阿咦,但被阿咦拒绝了。
    而远古部落的繁衍模式,虽用的是母系近亲模式,但有个前提,那就是要你情我愿才好,所有人都在维护这一点,就如兵蜂会保护蜂皇一样。
    为此石头不敢乱来。
    “石头,这会不会太过激了,阿咦的族人都死光了,让他们去北面,没法生活的吧?她能让那些狼听话,应该没事的吧?”一名面容憨厚的汉子劝到。
    的确,这个叫作‘楚’的地方,已然比较寒冷,冬日时,偶尔还会下雪,即便有草叶毛皮裹身,都未必挡得住,常有冻死的人,因此,若要再往北去的话,会很危险。
    “可以,只要他们杀了那二只胡立小狼,和洞里的哈丝大狼,便可以留在我们草袋族,这些野兽太危险了。”石头看似也面带憨厚,实则很阴险。
    因这人说的野兽,都不过是可以家养的温顺小兽。
    比如这人说的胡立小狼,其实是那条长得很像发胖了的狐狸的肥柴犬。
    它常会‘胡立、胡立’叫唤,才被叫作了胡立小狼。
    但阿咦是叫它柴圈的,因柴圈会帮阿咦捡柴火,又喜欢原地打圈追自己的尾巴。
    说有二只胡立小狼,就更是误认。
    因另一只其实是小狐狸。
    这小狐狸比别的狐狸更喜欢‘婴宁、婴宁’的撒娇般的叫唤,也被草袋族的人叫作了婴宁,阿咦也就跟着叫它婴宁了。
    可想而知,柴圈和婴宁,对这些人是毫无威胁的。
    而哈丝大狼,说的则是一条被伏夕拴在了洞里的肥狼。
    这只肥狼总会哈气、哈气的谄媚呼气,谄媚的对象又只针对阿咦的丝族人,对别人却很防备,便被这些人叫作了哈丝狼,和哈巴狗有异曲同工之妙。
    而哈丝狼,倒的确是一条狼,但是,并不等于哈丝狼就有危险性。
    这是一种北地的白狼和灰狼与这里的黑狼融生出的种类,它们有灰白色的,也有黑白色的,并且,这种哈丝狼因在小动物极多的南方生活了不知几亿年后,已然习惯了只抓小动物,和吃猿人狩猎后残余的动物骨头,为此,对人类已经没有了攻击性。
    它的怂和二,早已经不是野狼们能够理解的了。
    因为,那就是一条哈士奇。
    俗称,二哈。
    可以说,肥猫大小的卷毛狗,气势都能比二哈凶。
    但是草袋族的人并不这么认为,并且,因这不凶的二哈的存在,楚地的各部族,已在私下里把阿咦的‘丝族’也叫成了‘狼族’。
    至于这些人会分不清小动物的种类,却很正常。
    别说这样的猿人了,就算是现代人,都是分不清身边的小动物的。
    有无数人都糊涂地认为,狼、犬、狗是可以互相配种的。
    甚至包括专业的养狼人都是如此。
    却不知,狼、犬、狗,艮本是属于不同的物种的。
    尽管它们看上去长得很像,在生活习性上也类似。
    而张静涛会知道这些,是因为他在枢密院时,看过一本名为《枢密》的密书,说是人类的真正文明就只有华文这一种文字,并且,这种文字连着拼音、标点、数字,就只有三千字,被古人叫作了三千大道。
    小孩子每天学10个字,一年后学成,便能写一亿字的天花乱坠的小说都无障碍,传播能力强大无匹。
    除此,就是这本书上还带有对文字的一些粗略的释义,虽并不细致,都是很模糊的表面释义,但至少粗略解释过狼、犬、狗这三个字,也把这三者分为了三个物种。
    为此,若要将这三者以生活习性来归为一类,那么,枢密院的书籍中,会标明学术前缀,并且不会简单的称它们为同类。
    比如:若以食肉类归类它们,那么就会标注,它们是同食肉类,而不会简单称其为同类。
    尽管类的含义,仅仅是指生活习性以及环境雷同,是物以类聚的意思,但在今人的理解中,‘同类’早已成了‘同种’的代名词。
    不信这一点的人,更不知‘近亲婚配最佳、异血婚配不繁’才是天道,非要把‘狼、犬、狗’和三者配种的话,就会出大问题。
    这三者之间,就算能侥幸配出后代来,这个后代,也绝不会有再次生育的能力的。
    狼狈,就是被强迫配出来的产物,天生就带着身体缺陷,后肢如同残疾,通常很无力,并且不能繁衍。
    为此,动物自身都能感觉到这种远血配种是没好结果的。
    于是人们在试图让狼、犬、狗这三种不同的生物配种时,通常会看到,它们天然的,就很抗拒,就如要把人和猴子配一样,必然会引发抗拒,而狗和狼,甚至会互相攻击,直到一方把另一方咬死,当作食物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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