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她这样的人,若是喜欢上谁,不管那个人做了什么,总是舍不得他死的。”南王露出了笑容,“连金九龄那样的人都能做到的事情,你说叶孤城能不能做到?”
谋士面露难色:“只怕,他未必肯。”
“他肯。”南王微笑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这样的身份,他当不了天外之人。”
谋士躬身道:“王爷智计深远,属下不能及也”
侍女垂首进来奉茶,茶盘放下,眼睛偷偷瞟到那本卷宗上,“红鞋子”三个字让她的眼睛有一种被刺伤的疼痛。
她的脚下,也正穿着一双红鞋,上面绣着猫头鹰的图案。
她的心砰砰跳起来,眼睛溜到鞋上,手偷偷的往下拽裙子,一点一点,想让裙子盖住那双醒目的红鞋。
这双鞋是她第一次穿,并不想最后一次穿。小心翼翼的觑着南王的脸色,躬身退下。
“杀了。”
南王并没有看她,脸色也没什么变化,只是随口轻声的说了这两个字。
话音刚落,谋士腰侧的剑已飞出,血珠飞溅!
侍女的人头在地上滚,脸色还停留在惊诧的瞬间。
不过三五息,一队白衣侍女匆匆过来将地上收拾干净,点燃香薰清除晦气。
从头到尾,南王的眼皮都没抬一下,淡淡道:“叶孤城教导世子练剑时你看了多久?”
谋士道:“回王爷,两年了。”
南王一声浅叹:“这天下,莫非只有他一人会使天外飞仙?”
“将这本卷宗送到叶孤城手上,他会明白自己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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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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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共枕
陆小凤这个澡洗得格外久, 久到林默把他的衣服搓完晾干,久到日光西沉,晚饭被端上了桌, 他才从浴桶里出来。
他之前跟朋友司空摘星打赌谁翻的跟头多, 他输了。而赌债是六百八十条蚯蚓。
他挖了整整十天, 司空摘星看着他挖,也笑了整整十天。
他本来不太累的, 除了脏点臭点之外跟平时也没什么不同,就连过来看林默时也会走上十几里路给她买她最爱吃的酥油泡螺。可当他整个人完全浸在热水里, 浑身的毛孔都打开后, 他忽然就觉得累了, 然后直接睡在浴桶里。
林默进去看了他三次, 每次把他叫醒让他去床上睡他都答应得好好的, 一转身, 又睡着了。
水越来越凉, 林默怕陆小凤着凉生病,只好一趟趟进来把凉水舀出去,再添上热水。
等添第四遍热水时陆小凤才堪堪转醒, 睡饱之后,陆小凤的眼睛又黑又亮,胳膊枕在浴桶边儿上要饭吃。
衣服还没干,陆小凤只要裹着被子在床上等。
淡粉色的床帐, 又香又软枕头和被子,躺上去就好像沉入少女的怀抱一般,他不想, 不能,也不愿起来。
这是他第一次躺在林默的床上, 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浪子,躺在自己喜欢的女人床上,总会想做点什么的。
黄昏的光线洒进来,照得屋里橘红一片,他的手遮住眼睛,光辉透过指尖,落在脸上,一片斑驳。
他的一生中,很少有这种静谧而温馨的时光。
蓝布帘外传来一阵阵饭菜的香味,林默拾帘探出脑袋:“我做好饭了,我是给你端进来,还是你出来吃?”
有烟火气,有为他做饭的女人,这里就像他的家。
他喜欢这个家。
他翻了个身,脑袋搁在胳膊上,懒洋洋道:“你端进来吧。”
卧室里也有一张桌子,上面放着电脑,A4纸还有打印机,电源电线插座连着墙角的发电机。
陆小凤盯着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已经盯了很久了,直到林默把这些东西收拢走,两菜一汤端上桌。
林默坐了下来:“我好久没做饭了,有点手生,可能不如你在外面吃的好吃。”
陆小凤笑道:“饭菜的香味骗不了我,我只闻一下就知道它们一定比皇宫里的御膳还好吃。”他团着被子坐起来,掖了掖被角又站起来,狠狠吸了一口气。米饭是用鸡蛋和肉丁炒过的,一盘蒜香茄子,一盘醋溜肉段,还有一碗蛋花汤。
对于一个饿到几乎要上街啃人的人来说,山珍海味莫过于此。
林默吃饭的时候很安静,或者说大多数的时候她都很安静,在她不说话,或者不笑的时候,脸是板起来的,看着有点冷。
陆小凤曾问过:“想什么呢,怎么一副不开心的样子?”
林默一愣,“没有啊,我没有不开心。”然后她会笑给他看,大眼睛弯起来,脸颊上两个酒窝,冷面不见了,看着有点傻气。
吃完饭,林默碗筷放到厨房洗干净,再回来时屋子里开始黑起来,太阳已完全的沉落下去。
林默道:“我去点灯。”
孤灯一盏,亮在渐渐黑起来的夜,照着灯下的两个人。
屋外是虫鸣,风吹树叶沙沙。
屋里静得几乎听得见心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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