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陆小凤千方百计的支开林默的主要原因。
另一方面,罗刹教近百年的积累,教徒们当了那么久的孙子,哪个不想翻身农奴把歌唱?
陆小凤孤身一人,在短短几个月内简直承受了全世界的恶意,他连蹲茅坑都不敢蹲太久。
现在,他站在被冻得结结实实江面上,遇见了想杀他的第四股势力。
一点红靠杀人吃饭,追踪能力甚至比他的剑法还要好。
陆小凤看着出鞘的镜花水月,竟也还笑得出,即便他的胳膊被白布吊着,上面满是暗红的血。
一点红道:“你为什么笑?”
陆小凤道:“看见你我就知道她成功了,想必沙漠之行有惊无险,我知道她平安难道不该笑?”
一点红眼角抽搐,冷声道:“你知道她远赴沙漠是为了我?”
陆小凤道:“当然,她什么事都不瞒我。”他用一只手解下腰间的酒葫芦,拨开塞子,狠狠灌了一口。
天太冷,他失血过多,得驱寒。
除此之外,他故意露出破绽,也是在诱一点红出手,无论是谁,对付一个有破绽的人总会下意识放松,只要对方放松,他的机会就来了。
让陆小凤意外的是一点红没出手,只是冷着脸,一字一顿道:“难道你愿意?”
“愿意什么?”
一点红道:“这是镜花水月。”
陆小凤道:“我知道。”
一点红接着道:“是她送我的定情信物。”
陆小凤:“……你说的她,是林默?”
“是。”
“定情信物?”
“是。”
陆小凤笑道:“你一定是误会了。”
一点红道:“我没有误会。”他接着道:“她亲口对我说,想同时拥有我们两个人,所以我来杀你,她就只有我了。”
陆小凤:“……”大冷天的,你想好了再说。
“你已无话可说?”
陆小凤的的确确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你的酒喝完了?”
“看来你非杀我不可。”
“不错。”一点红说完,瞳孔骤缩,刀光飞起,人已贴着冰面掠出去,冷光在寒风中舞动,却不是刺向陆小凤,而是刺向他身后,击落一轮乌蓬蓬的暗器。
寒风冻僵了一点红的手,限制了他的活动,刀比平时慢了三分,一枚钢针直奔颈脉大穴。
电光火石之间,灵犀一指夹住了它。
陆小凤吐着寒气笑道:“要杀我,得排队。”
一点红瞥了他一眼,冷冷哼道:“看你一副短命相,只怕轮不到我了。”
江面上的两个人瞬息之间已被团团围住。
“好像是的。”陆小凤道:“很遗憾,让你白跑一趟。”
镜花水月在冰面上转。
“我要杀的人,至今还不曾有谁死在旁人手中。”
第67章 掉冰窟窿
一点红作为职业杀手, 生平最讨厌的事就是有人抢他的单,没有之一。
尤其是让他亲眼看着本该死在自己剑下的人死在别人手里,他就会很难受, 难受得要命。这跟他童年的经历有关, 他十六岁出江湖, 是组织里年纪最小,武功最好, 要价也最高的杀手。
能找上一点红的主顾都是非常有钱的人,有钱人办事都追求万无一失, 能雇得起他, 自然也雇得起别人。
于是经常发生同行抢单抢人头这种过分的事情。
他最讲信誉, 杀不到人他就不会收钱, 可不收钱他就吃不上饭, 他的师父只教他剑法, 顺便教认几个字, 只关心他能带来多少利益,从不管他有没有饭吃。
好几次没饭吃的一点红出离愤怒,所以在早些年他接单, 不仅会杀掉任务目标,有时候甚至连同行一起宰,美其名曰买一送一。
时间久了,他的竞争对手都变得识时务起来。
他已经很久没遇到这么多不识时务的人了。
他杀陆小凤就好像青楼里被白嫖的妓丨女, 不收钱已经是底线了,怎么还能再被抢单?
这不是抢单,这是抢他的钱!
仇恨转移, 原本要杀陆小凤的他积极冲在在保护陆小凤的前线,镜花水月在冰天雪地中舞出一道道骇人的寒光。
一道寒光一条血线。
他原本的剑薄而窄, 所以杀人只有伤口殷红一个小点,改用刀之后还不大习惯,挥刺变成了斜划,见血是难免的。
血珠在风雪中高高飞起,落地的顷刻间已成冰霜。
有别人的,也有他自己的。
这些人的武功毕竟不弱。
人很多,从对方整齐划一的服饰来看应该是某个门派集体寻仇。他们叫嚷着:“魔教狗贼拿命来。”又借机插上一句:“交出罗刹牌。”
陆小凤微弱的分辨的声音还不如一个屁,没有人会听他说话。他的一只手臂本就有伤,再加上在外面冻了许久,哪怕有内力护体,仍比寻常慢了许多,再加上连日来的车轮战几乎耗尽了他的体力,已成强弩之末,辗转腾挪间,一只蝴蝶镖刺入他的肩胛骨,双剑紧跟其上,在他的前胸后背各划了一剑。
他的呼吸渐渐粗重,每吸一口气,都像是往肺腑里吞刀子,忽然间,他觉得眼前天旋地转,浑身像被抽走了骨头,软软地跪了下去。
同时,一把弯刀几乎擦过他的咽喉,却被镜花水月挡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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