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珑现在并没吝惜地买了能调养荆孟身体的好东西,还有大量来自其他世界的肉类来帮助荆孟发展实力,其中的消耗算一算不在少数或许是他觉得先在现实站稳更重要?等现实有了足够的势力,想攒到更多法则币,也会更容易?
如果是这样的话,现在他也进入墟市了,应该可以帮一点忙,不用总让两个年轻人那么辛苦了。
阳珑看见水镜里的明乐逛进商行,还在蜂蜜、异兽肉之间看来看去,表情变来变去,最后还挺坚毅的样子,不禁有些好笑。
他清了清嗓子,对元极说道:阿元,走吧,咱们去吓唬吓唬他。
于是
明乐一边思考,一边走在零阶商品区域的诸多货架之间,想着有什么东西是现在很必要的,可以让他想办法凑到钱的。
突然间,有人拍了怕他的肩膀。
明乐吓了一跳,差点没蹦起来。
他赶紧转头看,就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孔,笑吟吟看着自己。
第180章 明哥的血脉
真是说曹操, 曹操到。
凤眼薄唇容貌极好,就是跟他不怎么熟的人会很容易把他当成渣男的那副长相,不是明乐心上人的亲弟弟阳珑又是谁?
明乐本来想着回去后要怎么跟阳珑联系一下,想办法确认自己的猜测到底对不对、阳珑和元极是不是一如他所想就是墟市的客人时, 就这么被阳珑直接拍了肩, 吓了一跳。
他顿时有点无奈:小珑。
阳珑笑着抬手, 故意跟他打了个招呼:明哥, 真没想到会在这儿看见你。
明乐思考过很多种跟阳珑说话的方式,这一刻却发现他原本的想法都没什么用,因为阳珑在他面前说话时就跟平时没什么差别, 尽管口口声声说着没想到, 实际上表达出来的语气哪里像是没想到?根本就是很平常的态度。
所以, 明乐也就稍微自在了起来:我也没想到。他想了想, 还是决定直白点, 你跟元极都是墟市的客人吧?
阳珑点点头,准备把这个人设贯彻到底, 直接说道:对, 我跟元极很早就是墟市的客人了。开学以后我跟他成了舍友, 很快发现了彼此的身份,就觉得这情况很难得,再加上大家的性格比较合得来, 就成了特别铁的哥们。
明乐对哥们这说法感觉不太对,不过既然阳珑这么说, 他也就这么听。然后他忽然想起什么,抬头朝阳珑身后一看, 果然, 在那看到了跟条影子似的元极要不是元极跟阳珑关系好, 他是真觉得奇怪,因为元极总显得没什么存在感的样子,除非阳珑提起或者他主动开口说话,否则就算他在阳珑身边待个半小时一小时的,也很难让人想起他来、注意到他。
阳珑又轻拉了明乐一把,神神秘秘地说:明哥,跟我往这边来。
明乐有点纳闷,跟他走过去。
在一个货柜前,明乐看到了几种金灿灿的灵药。不知怎么的,他在看到这些灵药的时候,本能地产生了一种渴望,而不同的灵药,让他产生的渴望有所不同。
明乐有点好奇,又像是想到了点什么,忐忑开口:小珑这是?
阳珑一笑:其实,元极除了是墟市的客人以外,也是有异能的。
元极点头:嗯。
他压根没什么异能最起码能力跟蓝星的异能没有一点关系但是既然阳珑说他有,他也就承认有吧。
明乐一愣,等阳珑的下文。
阳珑继续说道:他的异能,是可以看出不同人的身体里哪种血脉的浓度更高,最容易觉醒出什么样的异能来。有时候他甚至不需要亲眼去看,只要稍作感知对方的亲人,或者从对方表现出来的部分特征上,就可以做出准确的推断。他顿了顿,提起一个人,明哥应该也知道,我还有个舍友牛旭,上次寒假后他给我们带回来一些特产,元极就从里面看出来他姐姐的特殊性,现在他姐姐已经给我哥打工了。
明乐自然是知道的,来之前他还刚吃了肉干。现在他听见阳珑说这些,铺垫很足,心里也大概有点确定了,恐怕阳珑想跟他说的是
果然,阳珑说:明哥的身体里也有一种血脉浓度很高,元极早就发现了。
明乐喉头微动:你的意思是,我也可以觉醒异能?
阳珑点头:是的,只是明哥你的血脉浓度还不足以自行觉醒,而且那种血脉的等级很高,所以需要一种能够滋养那种血脉的、并且对那血脉有导引作用的灵药,才能提升血脉的浓度,然后觉醒成功。玩笑归玩笑,现在明乐明显还挺期待的,他就没卖关子,指了指那几种让明乐有特殊感觉的灵药说,这几种其实都是对明哥有用的,只不过,我个人觉得,它们的品级还不够,滋养的效果也不是很强。至少明哥你服用的第一种相关灵药,品级应该更高一点,之后如果不够用,再用其他的一起滋养,才能起到更好的效果。
说话间,阳珑把明乐带到一阶商品区域、二阶商品区域,在两个区域里,都有类似的灵药,那些灵药给明乐的感觉最强。
阳珑还在对明乐解释:明哥应该也有发现,你在舞台上的时候,自然而然就知道该怎么散发魅力,平时面对粉丝的时候,也从来没有任何怯场,反而天生懂得怎么让粉丝满意却又不会过度接近。明哥你虽然是顶流,但粉丝却比其他顶流的粉丝好管理很多,而且粉丝群对明哥的忠诚度也很高,只要明哥发话,她们自然会照做,控制自己的情绪。另外,其他年轻男性顶流的粉丝大多数都是女孩子,而明哥的不同,男女比例对半开,都很狂热却不过分狂热
明乐听着听着,脸上有点发红。
仔细想想他是这样的,可这些话从他心上人的弟弟口中说出来,就让他有点不好意思感觉对方把自己和自己的粉丝都研究得有点透彻。
挺、挺奇怪的感觉。
阳珑笑笑:明哥能做到这样,跟血脉也有很大的关系。
明乐微微睁大眼,他以前从没想过会跟这方面有关。
阳珑说:明哥的血脉是金乌血脉。他看着明乐震惊的表情,忍俊不禁,金乌就是太阳,明哥知道吧?蓝星上的人没谁能缺得了太阳,也许有些不太喜欢烈日,但温暖的那种很少会有人讨厌,太阳的魅力自然也很少有人能够拒绝。而太阳普照大地还分男女吗?所以喜欢你的粉丝,当然也不分男女。太阳对万物、对生灵大多都有正面导向,如果是太阳开口说话,普通的人类当然也会听从他们从骨子里就明白,除非他们不需要太阳了,否则,就得顺着点太阳的规律。
明乐听着,表情渐渐有些古怪,渐渐也有些恍然。
他想起来,好像他的粉丝都很喜欢他在舞台上独自唱跳的时候,特别是单独出来感谢诸多粉丝时,都会给他更大的反应,对他所有的表示给出正面反馈所以其实这是因为,他粉丝一起过来晒太阳了?而他是在阳光普照?
瞧着明乐的嘴角微抽,阳珑轻咳一声,把话题从粉丝啊太阳什么的那里拉回来。
阳珑说:当元极知道明哥你是金乌血脉时,我就想买个什么样的灵药最好,早先只有零阶商品区域有几种,我感觉质量一般,做滋养可以,做第一口不可以,就等了等。后来一阶的、二阶的陆续出现,对于明哥你而言,目前二阶的也算不错,但我还拿不定主意。毕竟现在已经开启了一些中千世界,再等一等的话,还可能出现更好的。
明乐懂了,更好的价格自然更高,在阳珑纠结的时候,也要攒下一笔钱。他心里感动,又觉得歉意一张白卡要一万法则币,品级在二阶的灵药起码也要两三千了,如果还想等更好的灵药出现,阳珑没立刻给荆孟买门卡,而是陆续提供一些其他资源帮忙,恐怕是先给他攒着买灵药的钱,不想等灵药出来以后却没法买下毕竟一次花费一万后,即使阳珑来得早,消费的时候也要捉襟见肘了吧。更何况,阳珑也要修炼。
越是想,明乐越是觉得惭愧。
他是想跟荆孟在一起的,又比阳珑的年纪大,怎么也该和荆孟一起为阳珑考虑才对,结果他就只顾着跟荆孟心照不宣地酝酿彼此心里的情意,却害得阳珑一个小辈老是替他们打算。
真的不怎么妥当。
阳珑一眼看出了明乐的想法,眨了眨眼。
他虽然是很需要法则币的,但随着交易方式的简洁化,来的客人越来越多,其实已经不再和最初那样缺钱了。何况他是墟市之主,凝聚一张门卡送给他哥,花费比起普通客人来更是只需要十分之一的价格,不存在什么替明乐攒钱的问题他的纠结点主要在于不方便把亲哥直接变成手下、说不定一不小心还得跟自己行礼、占他哥便宜等这类小情绪。
当然了,明乐这想法是个很好的借口,不仅给他找到了足够的理由,还能让明乐更喜欢他这弟弟不过,还是算了,他不乐意这样误导。
阳珑坦然说:明哥别误会,我的法则币其实够用的,没立刻给我哥买门卡,也有其他原因。不过之前我给我哥买了修炼的功法,我哥已经在修炼了,既然明哥也来了墟市,那我回头也给我哥把门卡买上我想给明哥买更好的灵药,确实是想让明哥能觉醒更快,根基更好。但我也没明哥想的那么无私,我不是为别的,只是觉得我哥肯定更愿意看到你的异能更稳固,而且你越厉害,也能更帮着点我哥。他轻咳一声,其实吧我还挺自私的,明哥你是太看重我哥了吧,连带把我也想得太无私了。
明乐听得一愣,见阳珑挺认真的样子,摇摇头笑了。
你别这么说。一直以来都是你在为我和你哥考虑,可你到底是做弟弟的,我们不能帮你做点什么就够惭愧了,还要想着你替我们做事时是不是那么毫无杂念吗?不能因为你来得更早,就一切理所当然。即使你和你哥是亲兄弟,也不是你理所当然就该替他做任何事。更何况是我这个其实算是你爱屋及乌的对象,对吧?他也克服了自己的羞赧,坦诚地说,以后不能总是让你花心思,也该轮到我和你哥来为你做点什么了。小珑,你做的已经足够了。
第181章 给亲哥门卡
阳珑没想到明乐会这么说, 不由愣了愣。
其实,他本来对亲情是无所谓的,毕竟都活了两辈子了, 还有幸几乎凌驾于诸天万界之上, 日子是想多精彩就能有多精彩, 以后的寿命也必然是长久到现在的他根本难以想象。但荆孟的出现是意外, 逐渐变成了意外之喜。
有牵挂自己十几年的亲人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 如果这个亲人相处的时候还很舒心,那就更开心了。随着感情越来越深厚, 对方总想尽可能给他好的, 他自然也尽可能想给对方好的,没事就想想怎么从墟市里弄点好东西给荆孟就是理所当然的, 因为荆孟也为明乐考虑那更是很自然谁让他俩的命运线这么让他唏嘘呢?为了荆孟的幸福, 他难免多关注几分。同时,随手可以给的门卡,同样成为他情绪波动的一个源头,纠结的时间多了,考虑也就更多
阳珑本来没觉得什么, 反正都是举手之劳而已,但此刻听见明乐这样一席话,他顿时恍然。
他随手做的事, 在他哥和明哥看来, 应该是付出很多很操心的吧。他关心亲人, 亲人也关心他, 所以除了为他的关怀而高兴外, 更多的还是会担心他付出太多, 弄得自己太辛苦。
想到这, 阳珑微微笑了。
明哥放心,我是量力而为的。他说,以后大家可以一起来。诸天万界很有意思的,我想,我哥和你都能在这过得开心。
接下来,大家也不需要多说什么。
明乐很快去看过了自己需要的二阶灵药,但没让阳珑出钱给他买,而是准备回去自己凑点资源售卖,他的身家不错,其实也能找到一些渠道的。
阳珑则直接买了一张门卡他只花了1000法则币,不过明乐不知道,他们只是相视一笑,都有点恶趣味地想着,回去以后要吓荆孟一跳。
明乐除了在暗恋荆孟的时候,独自一人时会有点忧郁外,在已经跟荆孟差不多心照不宣后,这点忧郁就再没出现过,特别是荆孟时不时的关心和看重,还让他心情越来越好,性子也完全灿烂活泼起来。
而阳珑他有时候就挺喜欢搞点事来开心一下的。
所以两人突然就有了点默契。
明乐眼睛亮亮的:小珑,周末欢迎我去你家做客吗?
阳珑露出个笑容:欢迎之至。
他俩就这么说定了。
在这个周周末的时候,要一起在阳珑的别墅里聚一聚,到时候阳珑会把买到的门卡赠送给荆孟,然后他们要一起看看荆孟变脸的样子。
那一定会是一段难忘的回忆。
嘿嘿。
周末一转眼就到了。
以前阳珑跟元极一起,还得该邀请的邀请,该询问的询问,要跟他商量才能决定是不是在假期时也一起行动。可现在不同了,元极就是他的系统,俩人都用不着找什么借口,在最后那节课上完以后,他直接把元极一拉,就高高兴兴地冲出了校门。
在阳珑身后,另外几个舍友收东西的收东西,赖在沙发上的赖在沙发上,看着两人一路奔跑的背影,都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真是越来越亲密了,每次见面都刷新印象,这两位也真是偏他们自己还什么反应都没有,也不知道是真什么都没有,还是他们反应太迟钝。
摇摇头后,舍友们又各忙各的了。
而阳珑和元极走出校门后,元极去开车自打说开以后,他迅速地给自己搞了个驾照并且买了车,供给他和阳珑光明正大地出行时用,也以免荆孟每次都担心他们怎么回去,不管多忙都要惦记着给他们安排司机等等。
阳珑则掏出手机,给明乐打了个电话。
明哥?我和阿元下课了,他去开车。
对,对,我们准备直接回去。
你那边戏完了没,要安排人过去接吗?
好,行,我们在别墅里见。
明哥可别忘了啊,就今晚的事儿了。
回见。麻烦你的助理开车慢点,路上注意安全。
分卷(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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