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悲剧,明明已经烤的很香了,那些一看是野兽的邻居们也不愿意吃他一口,好早点结束他悲惨的命运。
天色湛蓝,柔柔的飘着几朵白云,其有一朵还特意帮云琅遮住了太阳。
松树的猴子愉快的跳跃着,一头肥大的猴王在云朗的眼前临幸了他其的一个妃子,志得意满之后,从一颗李子树摘下青青的李子,不断地往云琅身丢,算是一种事后的游戏吧。
身子动不了,云琅那颗聪明的脑袋很快根据太阳以及植物的状况给自己定了位。
穗花杉,青钱柳,长在山脚处,这两个植物很容易辨认,尤其是穗花杉长而光滑长着两条白色气孔的叶子非常的容易辨认,至于青钱柳,对云琅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婆婆患有糖尿病,他没少给婆婆找青钱柳树叶子泡茶喝。
至于纬度用太阳的晨昏线来确定,对云琅来说不存在什么难度,即便是心算,也能轻易地得出结论。
都说人生识字糊涂始,这话一点都不假。
穗花杉与青钱柳都告诉云琅他身在秦岭余脉,而计算出来的大致经纬度告诉他,他此刻在骊山附近。
这一点他非常的确定,唯一让他糊涂的是——穗花杉,青钱柳什么时候多到随意长在这座小山了?
而且,身为旅游狂人兼凶猛的肉食动物的关人,太白山无人区都当做踏青地了,怎么可能会放过这片景色宜人的小山?哪里会有什么狼,豹子,狗熊遍地走的场面?
即便是关人憨厚,不懂得探索,那些为了经济繁荣早疯狂的恨不能把祖坟都刨出来当景点的政府官员如何会放过这片世外桃源?
一颗野三七生长在云琅的脑袋边,顶的一簇小红花开的正艳。
这东西有多珍贵,云琅心知肚明,大名鼎鼎的血参啊,即便是在野三七的产地云南都见不到几颗真正的野三七,这里却长着好大一片。
当学问与现实相抵触的时候,具有时限xing的学问变得很可笑。
这是一个很大的发现——云琅暗自揣摩。
做学问的心思起来了,云琅暂时不想死了,毕竟,霍金都轻松愉快的活着,自己虽然焦了点,只要有大发现,活着也不错,只要有点食物,活过来的问题不是很大。
烧焦也有烧焦的好处,那是温度高,再加浑身漆黑较吸热,一条三尺长的菜花蛇试探了几次之后,见云琅一动不动,把身体懒洋洋的盘在他的脸,开始晒太阳。
很久以后,云琅见到蛇害怕,尤其是被蛇盘在脖子的感觉能让他疯狂。
好在冰凉的蛇血为他补充了很多能量,蛇皮下面的蛇肉跟蛇皮给他补充了一些蛋白质,让他得以熬过又一个难熬的夜晚。
希望总在第二天早,这是婆婆说的话,每当云琅失望灰心的时候婆婆这样安慰他。
婆婆的话总是对的,至少被旱雷击的那一刻他确实在发光,焦炭的余味帮助了他很多,在昨天晚,连蚊子都没有光顾他。
手脚依旧不能动弹,这让云琅想要弄一点野三七块茎补血的想法落空了。
昨日里匆匆离去的狼群又来了,其有一头雪白色的母狼,身形高大,肚腹下面的一排**又红又涨,看样子,这是一匹带着崽子的母狼。
经过昨日的接触,云琅知道这些狼对自己烧焦的肉不感兴趣,这时候,他非常的希望母狼能趴到他的脸,好让他有机会喝两口狼nǎi。
这自然是一种奢望,等了足足一个小时,那匹母狼却没有任何靠近的意思,反而把身体隐藏在不远处的蒿草从。
云琅苦笑起来,这些狼的目标是昨日出现的那些野猪,自己充当了人家狩猎的诱饵。
太阳很快偏西了,那群欢乐的野猪带着满身的泥浆从树林子里钻出来,珍贵的野三七被他们用獠牙跟大嘴一株株的拱翻,露出地下肥厚的块茎。
一头满是伤痕且瞎了一只眼睛的野猪只是负责把野三七的块茎翻出来,那群小野猪跟在父亲屁股后面抢着吃野三七块茎。
云琅也很想吃……大野猪似乎感受到了云琅的渴望,一鼻子把躺在一株野三七下面的云琅拱到了一边,继续用嘴巴给自己
分段阅读_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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