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心中一直想改变洪荒众妖族强者为尊,弱者为奴的现状,在每每战祸之后,战败的妖族族众免不了被奴役之处境,张越深思其中原由,根子早在妖的血脉深植。
洪荒现在毫无同情怜悯之心,妖性野蛮横行,强者认为一切皆是自己掌控,那就是自已的东西,正是张越所知历史中的那些名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君要臣死……
对妖之生命是无情的漠视,恻隐之心是有,仅仅为可怜罢了,无半点反思!这也是注定了的洪荒历史,洪荒注定要迎来一场大劫!
张越希望集市先进,淘汰野蛮,让文明进驻,而文明的核心标志是律法。历史中的商鞅是他心中文明进步的代表人物,中华文明由奴隶进入封建。现在的洪荒正是蛮夷满地,弱者境遇比之奴隶还不如也!
律法之根在契约,以之为中心,律法执赏罚二柄,目的是对力量的审判。现在的洪荒缺少的正是这种力量,弱者自有强者制衡,审判自是不缺!强者力量强大,洪荒中如龙凤三族,祖龙祖凤祖麟由谁来对其审判!
张越为集市之主,掌集市赏罚之柄,每日反省自己,深感自己也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自己有朝神智昏庸做出错误决策,又由谁止制。做错了事又由谁来审判,谁敢审判!
张越不敢保证自己不犯错,集市军成,安全有了保障,集市力量拧成了一股,这股力量也是妖之组织,也是有需求的,将来龙凤大劫来临,自己不幸身陨洪荒,集市继承者对这股力量失去掌控,该怎么办?继承者掌控了这支力量,却性情暴戾,神智昏庸,又该如何?谁来制衡?谁来审判?
集市律法在张越三规之下由四军与散修大能执行,执法力度不一,夹杂了太多情感!四军本是军士,杀性颇重,虽说乱世当用重典,可杀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军士是战争工具,用在集市也有些不务正业。
张越明白律法之最佳体现是公平,公正,公开,让集市每个妖,每个妖族能平等,妖与妖妖族与妖族在律法要一视同仁,妖与妖族更要如此,这其中完全是力量赤果果的博弈,律法从来维持的只是秩序与利益分配,正义总是迟到缺席!一如张越在校场怒而将宵小祭旗,事后深感后悔,张越将身份放在敖汉与天赐身上,顿觉后果不是自己所能承担,集市恐将离心分裂!
集市交易现在价值与价格大体公平,交易以物易物,货币推出时机已到,如此功德张越自是不想落于他手!
维系妖与妖的关系的根本在利益,集市交易遵集市秩契之法各取所需,集市兴旺,众妖和睦,利益分配还公平合理,货币一旦诞生,方便洪荒众妖修行,让价格具现化,有了承载之物,此为货币之价值(所谓比特币价值天生残缺,在于毫无半点承载商品的价值,没有于任何实物挂钩,流通性更是不说,唯只和货币挂钩),可副作用也会随之而来,商将与之共生,商之天性逐利,剥削由此而来,也不怪乎中华历史上商之地位低下!如何给予商之应有地位,促进集市发展建设,让商这股生长建设的力量发挥应有的作用,不会物极必反,(力量属性也是能转换的,国就商掌控)不会裹挟集市政令!
事情烦多,让张越深感头痛(其实是苍手无从下手,大大们要鼓励苍手下)!觉得手中人才不够,从三族挖贤才也要做个计划了,为今之计当从易处着手,想毕集市又一场各族长的商议又准备开始!
11.集市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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