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宝不疑有他,一步三回头的走了,一出门就朝学堂狂奔,打算早去早回。
科科生怕她跌了,道:“别跑了,你要是回去了,你娘还得找借口把你支出来?”
满宝还学不会边跑边跟科科说话,脚步慢了下来,边走边问他,“为什么呀?”
“很显然,你见什么时候你娘让你单独跑去学堂了?都得让你侄子侄女们跟着,显然,她不想让你在家里听她和你大姐说话,所以把你支走了。”
满宝就垂着小脑袋,沮丧的往庄先生那里去。
今天庄先生没出门,此时正靠在院子的椅子上一边看书,一边晒书。
不错,晒书,他四周摆满了书,一抬头看到小弟子垂着小脑袋进来,那低落的小样子让他忍不住一乐。
庄先生招手将她叫过来,笑问:“这是怎么了,又跟白善吵架了?”
满宝嘟了嘟嘴,嘟囔道:“谁跟他吵架了,我是大人了……”
满宝心里有很多问题不懂,于是就将今天早上大姐回来的事说了,她口齿伶俐,虽然有些逻辑颠倒了,但还是说清楚了,尤其她记性又好,刚听过的话自然忘不了,所以把大人们的话给复述了一遍,包括刚才她娘和大姐说的话。
然后她特别不解的问庄先生,“先生,大姐为什么非得跟一个人才能活,她自己不能活吗?她为什么说要去山脚下搭棚子住?家里的房子不能住吗?”
庄先生看着小弟子,沉吟半响,斟酌着道:“世间女子生存不易,她没有田地,又没有手艺,自然难以养活自己。”
庄先生不好跟她讲世俗,讲流言蜚语,那样对一个小孩儿来说太沉重,所以他只能从生存上来说,他道:“衣食住行都要有所依仗才行,她嫁人了,夫家有田地,也有可劳动的人,日子虽难点儿,好歹能活下去,所以你母亲才提议她再嫁。”
满宝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
她兴奋起来,道:“这个不难呀,大姐没地,让我爹分一点给她就是了,还能让大哥他们去给她开荒,多开几块,想种多少种多少。”
庄先生一噎,看着兴奋的小弟子,半响才道:“田产一般都是儿子继承的,当然,也有女方的,那得是嫁妆……”
说着,说着庄先生也觉得自己前后矛盾,他总不能明着告诉小徒弟,她爹可能会偏心,不乐意分产给你大姐吧?
庄先生轻咳一声,转而道:“你大姐名下要有田产,就得立个女户。”
这么一说,他顺了不说,回答小徒弟的另一个问题,“既然是女户,家里的房屋当然不可能分给她了,而且你家现在的房屋也少,恐怕都不够你哥哥们分吧?”
满宝没抓住重点,她好奇的问道,“为什么女户不能分房子,男户就可以?先生,这是律法上规定的吗?”
这还真不是,庄先生默默地看着小弟子,小弟子也默默地看着他。
半响,庄先生道忍不住叹息,“你再大一点儿就好了。”
再大一点儿,他也不至于那么难出口,虽然依旧会让小弟子受到冲击,但那时她肯定懂得更多了,了解了世俗,对这些更能接受。
就算他说她父母偏心,也可以理直气壮的说出来,因为这世间的父母,哪有不偏心的呢?
尤其是面对一边是儿,一边是女的情况下。
第114章 吵架
不能离间人家的父母子女的关系,那就只能从客官上来说了。
庄先生回书房里找来了一本很厚很厚的书,和她道:“你现在还小,等你再大一点就可以看律法书了。”
庄先生翻到一页,将满宝带到身边来,让她看。
知道她现在不怎么会断句,也很难看得懂这些晦涩的条文,庄先生便只点了点书就用通俗的语言给她解释,“女子也可继承父母财产,父母给女儿准备的嫁妆就是最直接的表现。”
庄先生道:“从律法上来说,只要父母留下遗言,要将房屋给女儿继承,那么理论上来说,女儿是可以继承房屋的。”
满宝被科科坑过好多次,所以她一下就问道:“那实际上呢?”
庄先生赞许的看了她一眼,道:“虽有国法,但这种事民不告,官不究,国法之下还有族法,有家法,除非女子留在家中招婿,不然祖产一般都不会传给女子。”
满宝眼睛亮晶晶的,问道:“什么是招婿呀?”
“就是让你大姐娶个夫君回来,男嫁女娶。”庄先生道:“这是继承父母资产最简便的条件,不过你父母未必愿意给你大姐招婿。”
毕竟周家又不是没儿子。
满宝道:“我大姐可以自己挣钱,自己做房子呀,我哥哥们会帮她开荒,也会帮她种地的。”
庄先生浅浅一笑,道:“那就得立女户了,不然这些资产也落不到她名下,甚至她自己赚的钱,也落不到自己的名下。”
庄先生翻开另一页,告诉满宝:“无夫无子者方可立为女户,户死则绝,你大姐虽不是寡妇,却是和离之人,又无生育,只是太过年轻,里长未必愿意上报为她争取女户。”
满宝就转了转眼珠子没说话。
她决定等她爹回来,一定要和他说一说这女户的事。
而此时,老周头正黑着一张脸坐在刘家的院子里,刘老头一脸愧疚的压着刘大郎给他道歉,“亲家,我昨天进城买年货了,你也知道,村子离县城远,我就在我闺女家里住了一晚上,今天一回到家就听说老婆子自作主张把休书给老大家的了,我气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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