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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林明敦中针枪

    城卫营大门外。
    三人慢步走着。
    林庶灵在意那十万两白银,便问了出来,“新民打算卖掉一部分粮食来换取十万两白银?”
    “那七万石粮是明州和临州百姓的救命粮,不是我一人所有,怎能做主买了它。”华新民笑道:“若我要卖粮筹钱,你们两个还能放过我?”
    林庶灵和夏戈挺二人皆是情义之辈,他敢做假公济私之事,第一个饶不了他的人就是林庶灵。至于为何不是夏戈挺,谁让庶灵身手好,跑得快呢。
    夏戈挺也觉得奇怪,“你们华家在宁县是大族,可也不能一口气拿出十万两银子给你。新民打算怎么筹这笔钱,有需要帮忙的地方直管提。”
    “是啊,只要不违背道义,我一定尽力而为。”林庶灵附和。
    “这你们就不要管了,山人自由妙计。还有庶灵,这事千万不要告诉复博和维格,若是让他们知道了,要坏我大事。”华新民特意嘱咐道。
    林庶灵起先狐疑,见华新民胸有成竹的模样,也就点头答应了。
    林庶灵答应的事从不反悔,一诺千金要不然怎么能当上菩萨,华新民心里算是踏实了,“我先走一步,去召集我那边的人手,至于集合地点?”
    “我看就不如选在莫枝镇的废旧窑场。那地方僻静无人,而且附近老百姓也不敢靠近。”林庶灵想到一绝好去处。
    “行,我把人叫齐就过去。”华新民招手,人转身消失在街角。
    剩下夏戈挺和林庶灵两个。
    夏戈挺接下最难的活,却也最先完成,动一动嘴皮子就搞来一百支枪,这事说难可真不难。
    至于林庶灵,他的地位有些微妙,名义上是冲在前头的急先锋,可隐约被众人奉为核心,加之有菩萨这一身份笼罩,秋实众人习惯以他为首。
    论谋划,华新民和陈书同各领风骚;论博学,黄维格和顾雨亭不分上下:论胆识,夏戈挺和胡进敢作敢为。
    但以身手而论,林庶灵当属秋实第一,众人服他不仅因为身手,更是相信他的为人,在华陈二人各执一词,大有分道扬镳的趋势下,唯有林庶灵有能力将众人捏合到一起。
    其他人各有忙碌,倒是他成了闲人。
    “接下来怎么办,我的任务可完成了。”所谓无事一身轻,夏戈挺倍感惬意。
    林庶灵可闲不住,笑道:“你的活才干了一半,走,我们去借辆马车,取了枪运到城外的窑场。”
    ......
    枪到,人到。
    林庶灵架车把枪运到废弃窑场,接到消息的陈书同后脚带人赶到,他带了三十来号人,皆是二十岁上下的小伙子,身体健朗。
    林庶灵以为陈书同的手脚算快的,谁曾想华新民的手脚比陈书同还要快,前脚和他分开,后脚就带人来了废窑场。
    陈书同人刚进场,华新民跟着后面就到了。
    像是事先准备好一样,华新民带来五十几人,这些人以一个带帽子的中年人的为首,服装朴素但洗得尤为干净,年纪也不大,其中夹杂几个年长的走在前面。
    “你怎么多带这么多人!”陈书同见对方来的人多,顿时不乐意。
    华新民一撇嘴,“这有一百杆枪,我早料到你人少,多叫了几个把你的漏洞补上。”
    “什么,一百杆枪,你们上洋人那买的,这关口你们还敢上洋人那买 枪,胆子可不小。”
    “都是管人借的,全靠咱们夏中尉的面子,城卫营借了咱们一百杆枪,还派了几员得力干将来帮忙训练。”林庶灵边说,边搬木箱子,平稳放在地上,东西倒不重,怕摔坏枪械故一直小心谨慎,轻拿轻放。
    啪!
    那带帽中年人将扛着的箱子甩在地上。
    林庶灵微怒:“没听到我说的话,这枪是管别人借的,小心些,轻拿轻放。”
    “不碍事,这东西抗着上战场,枪林弹雨里过来,摔坏不了,结实着呢。”中年人大概三十来岁,唇上留着八字胡,笑着向林庶灵伸出手,“宁县章昭章士继,想必你就是新民口中身手明州第一,独闯怀馨园,散田城隍庙的大英雄林庶灵,幸会,幸会!”
    “只是做些力所能及之事,当不得大英雄称谓。”林庶灵伸手,同时观察着章昭。
    两人手握在一起。
    从对方的打扮来看应该去过西洋,加之这握手礼,属于西式礼节,华新民曾多次提起要在周地大力推广,取代旧时三跪九叩。
    “行了,以后有的是时间,这会别寒颤了。”
    华新民从人手里接过一根撬棍,一把撬开木箱子,“来,让我们看看温统领带给咱们什么好东西。”
    箱子打开,里面铺放有厚厚的干草,草堆中整齐平放八杆洋枪。枪身修长,约四尺有余,枪管为精钢打造,映着点点寒光,下面托着木架,后托是实木,整体线条粗狂又不失精致。
    箱子一打开,居然有一股刺鼻的油扑面而来。
    这枪居然是新枪!
    “这枪是崭新的,箱子未开封过!”林庶灵抓起一杆枪,放在手上垫了垫分量,随后扔给一旁的夏戈挺。
    他对枪械一窍不通,还停留在靠一双拳脚打天下的时代,虽然枪械在进步,以半妖的身手并不惧洋枪之威。
    而马府一战,似乎也印证他的观点。
    陈书同走近,从箱子里抓起一杆,放在手里打量片刻,没认出来。
    “是新枪没错!”夏戈挺瞄一眼枪膛,新枪旧枪看一眼膛线便知,说道:“膛线整齐平整,没有放过枪,城卫营守备明州这太平地,用不着新式的后膛枪,光靠前膛枪,甚至抗着鸟统上街巡逻,吓唬吓唬平头百姓已经足够了。”
    “看样子像是林明登,我在北方没用过这东西。”夏戈挺将枪放过箱子,早年在北方握得是拉栓子枪,现在少了一只手,再想握长枪是不可能了。
    “是亚美利加国的林明登步枪,不过弹膛这块被改过,应该是江南制造局生产的林明敦中针枪,这枪在后膛枪里面还算不错,不过现在已经是拉栓步枪的时代,这东西在西洋各国也被扫进历史。”华新民将枪扔给章昭,随后使唤后面的人排队上来领枪。
    林庶灵打开所有枪箱子,除了有两箱子枪是用过的,剩下十一箱里装的全是新枪。
    温侯做事还算靠谱,给了钱就给办事,事还办得地道,可问题就在于他是官兵,要是改行做生意,兴许是把好手。
    这秉性当兵,杀十回头都算轻的了。
    他把枪分发给华陈带来的人,在西洋是过时的东西,可在大周还是宝贝,这可是花十万两白银借来的。
    “都过来把枪领了,一人一杆,不许插队,把队伍排好。”夏戈挺吆喝着,回头对城卫营派来的几人说道:“赵德四,这批人就叫给你们了。我少了一条胳膊,教他们怎么用枪是不可能,全靠你们几个。”
    “放心,夏中尉,卑职保证完成任务。”赵德四是温千裘派来帮忙训练五人里的头头。
    赵德四是明州卫守营中的异类,不好酒不好赌,大烟更是避而远之,平日里最喜欢听评书,最崇拜说书人口中的大英雄大豪杰,横刀立马,驰骋沙场。
    一听是北方战场立下显赫战功的夏戈挺来营中要人,二话不说带着几个要好同僚讨下这份差事。
    独臂夏戈挺,在城卫营中可是口口相传,在大周第一强军,新军护发军左镇第一协中打下左镇第一兵的名头。
    要知道左镇是护发军中的精锐,而第一协就是左镇中的精锐,夏戈挺在精兵中的精兵中尊享左镇第一兵的美名,几乎就等于天下第一兵了。
    第一兵和第一将不同,第一兵是战场是一刀一场拼下来的名头,不是古代文人口中吹捧出的虚荣。
    天下第一兵!
    一想到这,赵德四不由心潮彭拜,从古至今明州出过几个豪杰,夏戈挺基本是明州有史以来最大的英雄人物。在这等人物手下当差,是几百年修来的福分。
    “都给老子听好了,拿好枪到边上空地站好了,不许吵闹不许喧哗,把枪杠在肩上,乖乖站好队!”
    “你都听这位......这位军侯的话。”章明不知如何称呼赵德四,憋出一雅称来。
    陈书同同样命令道,他找来的人都是乡民,有几个是猎户出身,忠厚可靠,就是胆略上差点,待会儿听到枪响不要尿裤子才好。
    他在心中默默祈祷,千万不要出洋相。
    “这几个人可靠吗?”林庶灵凑到夏戈挺耳边轻声问。
    赵德四五人看走路步子是受过良好训练,而且不沾烟酒,每一步着地有声,不像城卫营里的其他大头兵,抽大烟喝老酒,把身子搞垮,步子轻浮无力,都快飘起来。
    “来得路上我盘问过,在军营里没偷懒,有一定战场经验,上山剿过匪捉过妖。”
    “捉妖,城卫营还能干这事,捉到没有?”一听上山对付精怪,林庶灵来了兴趣。
    夏戈挺哼声道:“这哪捉得到,妖在山里跑得比兔子还快,城卫营老爷兵没跑两圈就趴窝,连跟妖毛也摸不着。”
    八九十号人在赵德四等人的指挥下,列队训练。
    乡民农夫编练成军是一漫长的过程,需要经年累月的操练,林庶灵他们没有时间,需要速成。按照夏戈挺的计划,今天练站队握枪,明天开始实弹练枪,能教多少算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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