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也是,一副骷髅怎可能跟人对打,必有外力牵引操纵,它映在那小子护腕上的影子便是再铁不过的证据。再细看他俩过招的模样,越发不像互殴,反像切磋武艺,那骷髅的身手招式仿佛另一个他!
偷窥中的桃夭神情复杂地看着他们,原来世间之人没有最无聊只有更无聊,夜深人静大冷天,居然有人无聊到在坟地里停留且挖了一具白骨出来陪他练功夫还有,那青铜棍子只怕是这家伙的兵器,毕竟看起来他俩十分般配。若真如此,那怪物便是他养出来的,那此刻如何是好?硬冲出去制服他?好像没什么胜算,且不说他会哪门子异术,单凭他拳脚功力,可能半拳就把她打死了要不就赌他不是个没良心的坏胚子,出去哭哭啼啼撒泼打滚求他把咸鼠放了?如果咸鼠还没死的话哎呀,好矛盾!桃夭转了转眼珠,还是用药算了,上回收拾天仙楼那对老贼的药粉还有剩,全用出去的话,只怕这家伙也定招架不住那千虫爬过的奇痒之苦,如此事情便好办多了。
决定了!用药,痒死他!
她把身子埋得更低些,正伸手去解布囊时,天上却冷不丁飞来个白晃晃的玩意儿
第三十七章 佛眼(3)
咚!
哎呀!
不明物体端端砸在桃夭的脑袋上,她没憋住,痛得叫出来,捂着脑袋回头一看,那十分眼熟的骷髅头正躺在身后,咧着嘴冲她笑似的,与此同时,前头又是哗啦啦一阵响,男人面前无头的白骨突然垮了一地。
练功练完了?把人家头都打掉了?
桃夭看着那家伙深吸了一口气,没事人一样转过身,拿起搁在门槛上的黑色披风抖了抖,不慌不忙地披上,边系带子边问:此去可吃饱了?
话音刚落,那青铜棍的顶端骤然亮起一团莹白光芒,体积虽小却十分明亮,再看,白光之中竟还有一团赤金之物,形似一只睁开的人眼,亦虚亦实地浮于光芒之中,颇有神采。
听了他的问题,这眼睛竟连眨了好几下。
他见了,笑笑:那便好,你饱了,咱们才好出发办事。
此刻的桃夭早已忘了被砸疼的脑袋,张大了嘴,惊讶地瞪着那青铜棍上的眼睛,就差跳出去把它抢过来了。
以她的眼力,断不会看错,那棍子她不管,但那只会发光的眼睛,分明是寻遍天地都难得的妖怪天地初成,传有古神寂灭,身归无形,唯遗双眸落地,生妖性,成雪草一对,雌雄各一,通体莹透,形似人眼,晓人意,识人语,心智若小儿,不辨善恶,以妖为食,饱则明,饥则灭。其光所照处,妖魅鬼祟无可遁,称佛眼。
佛眼!那真的是佛眼啊啊啊!天上地下都只得一对的珍稀妖怪!
要说这种妖怪,确实是妖怪中的异类,虽来自不知哪个开天辟地的大神,却终是成了妖物,虽是妖,最大的本事偏又是令那些出于各种目的隐匿身形不想被外界看到的妖物们无可遁形,还只以妖怪为食,所以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两只佛眼的日子过得并不安稳,不少同类并不承认它们妖怪的身份,认为它们不过是坏心眼的神留在世间继续对付妖怪的武器,妖怪们甚至不希望它们活在世上,加上它们不会说话,心智与几岁小儿无异,遇到攻击只会将身体变幻成不同形状,要么逃跑,要么将敌人一口吞掉了事,然而这种本事对付普通小妖可以,遇到本事大的,便是九死一生据说有一天这对佛眼在人间乱走时,遭遇一只恶妖,眼见着要成它腹中食时,一个昆仑的家伙正好路过,及时救下了它们,随后便将它们带回昆仑。天界跟桃都听闻此事后,都曾有意要收留这对佛眼,可是昆仑一口拒绝,还说度妖为仙乃昆仑历来的规矩与仁慈,顺便不忘奚落天界这个老冤家一番,说他们眼中只有人与神方为正统,一贯视妖怪为下品,眼界心胸着实有限,佛眼到了天界也无甚好日子,把天界派去的使者气得脸都绿了。至于桃都,他们拒绝的理由更简单,就一句,你们桃都的妖怪够多了。总之,佛眼便暂时在昆仑安置下来,可不知过了多久,又听闻这对家伙从昆仑出走跑去了人界,再往后便没了它们的任何消息,是生是死无人知晓。
着实没想到今天竟在一片荒坟地里见到这家伙!看情形,应是哪位高人将它们活炼在了兵器之中,如此既能保护它们本体不易受伤,又能保留其照出妖物的特性,话说这活炼很麻烦且颇为消耗修为,但妖物在此过程里并不遭罪,能有此等本事的人,自是比那些不分青红皂白拿妖怪性命炼药制符的家伙高段许多,这样的高手,连桃夭都要高看其几眼,不过,该不会是这家伙亲手炼成的吧,这般年纪应该不可能啊得了,反正不管谁干的,如今这佛眼已经算不得纯粹的妖怪,可说是一柄神器了,只是它吃妖怪的本性还是没变。不过,这青铜棍里只得一只佛眼,不知另一只又在何处,若能得其一对,药材里又可添一员猛将,不过先拿一只也很好,桃夭忍不住盘算起来。
不对,等一下,今天跟到这里的首要目的不是咸鼠吗?怎么一见着佛眼便把它给忘了。坏了,这佛眼的光亮是以腹中食物为支撑,如今它刚刚吃了咸鼠,桃夭根据经验推测,它发光的时间越长,咸鼠就被消化得越快,到它下一次肚子饿亮不起来时,咸鼠就真的死得一根毛都不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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