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的语气中,充满了失落感,付筱雅听出来了。
付筱雅朝着大智望了过来,跟着停顿了一下脚步,身形从大智身后绕到了右侧,伸手一把抓住大智的右手,粉嫩的脸庞,已经红的跟个大苹果似的一样,羞涩地低垂着头。
付筱雅柔软的手掌,握在自己的掌心,大智感觉心跳更加快了。
“我,我,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心里就一直惦记着你了,你一直没有给我打电话,我心里很担心你,也很想念你。”
这也是付筱雅的人生中第一次对人表白。
两个青春年少的心,在这一刻,发生了爱的碰撞,这种爱,显得那么纯净,那么令人心动。
谁的年少没有几分朦胧的爱恋呢?
这份纯纯的初恋,是朦胧的,也是青涩的,更是让人一辈子都无法忘怀的美好。
大智和付筱雅,就是在这样艰难的生活和生存环境中,开始了他们人生的第一段爱恋。
第104章 :胡美云的热情
付筱雅为什么会喜欢上大智?
如果非要找一个理由去说明的话,那只能够说,喜欢一个人是没有任何理由的,这就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能够跨越很多人认为不可能跨越的一切障碍,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人能够解释:爱情究竟是什么?
当他们两人牵着手走到饭店门口的时候,两人的手下意识地分开了。
毕竟,他们都才二十岁,脸皮子还薄,再加上,他们也明白胡美云的嘴巴,免得让他冷嘲热讽的,倒不如装作这些事情没有发生。
走进饭店里面,胡美云正拿着她以前引以为傲的那个手机在按着,看到他们两人进来了,连忙让他们坐下来,说饭菜都已经点好了。
胡美云的这种热情,确实是让他们感到有点不适应,但是又不好去拒绝。
“这个破手机,烦死人了,发不了中文的信息,真想将它给扔了。”
“怎么了?美云?”付筱雅坐下来问道。
“我不是早跟你说了吗?我这个手机是没有中文打字的,我想给人发一条信息,还要人家接信息的认真去读拼音,真是烦死人了。”胡美云一脸的厌烦看着她手里的那部T2688手机。
“这不也没什么吗?现在我们大部分人都在打电话沟通,哪有时间发信息啊?!而且,我们老家的全部都是座机,每次都是打电话回去的。”
“唉!你不知道的了,现在越来越多人喜欢发信息了,打电话一个贵,还有就是有些话不方便在电话里说的,可以发信息,跟你说你是不懂的了,你的电话簿里面,除了我的电话号码,就是你家里人的电话座机号码了,哦!对了,还有大智住的地方的那个电话号码,是吧?!”
付筱雅被她说中了自己的情况,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小云,你是想要换手机吗?”
“嗯!有这个想法,我想换一个能够发中文信息的手机。”
“那你这个手机想什么时候换啊?”
“我?怎么?大智你想要这个手机吗?”
“如果你要换的话,那,那你便宜一点卖给我了,好不好?”
“你要吗?”
“是,是的,我看筱雅那部手机那么大一个,她一个女孩子人家用,很不方便,如果你这个手机不要的话,就卖给我了,我买过来,给筱雅用,我现在没有那么多钱,先让筱雅用一段时间,等我挣到多一点钱的时候,再给她买个新的。”
大智的话,感动的不是付筱雅一个人,连胡美云也为之感动。
虽然说是买一个二手的手机,但是大智先考虑到的首先是付筱雅,而不是他自己,这一份心,就已经足够让人感动了。
要知道,大智可是自己都还没有使用上一个手机,而且对于当时他们的收入来说,就算是买一个好像胡美云这样的二手手机,也需要不少钱,几乎跟当时付筱雅的一个月工资那么高了,不管是新的还是二手的,大智的这份心,已经足够感动她们两人了。
胡美云的心里在暗自骂着自己的男朋友,为什么就没有大智这种细腻和呵护给到自己呢?!
而付筱雅则在想,虽然大智一直给人的是憨憨的样子,但是他对自己,好像一直都是这样呵护有加,从来都是先想到自己,然后才想到他自身,这样的男朋友,自己应该感到满足了。
她们两人的心里,一个是感觉酸酸的,一个感觉是甜蜜无比的,坐在一边的大智,又怎么能够明白到女孩子的这种心思呢?!
“大智,你真要买?”
“真的,你能够便宜一点卖给我吗?”大智问道。
付筱雅伸手一拉他的手臂,叫道:“大智!”
“好了,筱雅,你还没有跟他一起就向着他了,不要忘了,我是你的同学和同乡啊!?”胡美云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
跟着,她又对大智说道:“如果你现在可以给钱的话,我卖给你800块钱,我才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当时买的时候是2400多,前几天筱雅也跟着我去回收手机店里问过的,我这个手机他们回收900多块钱,既然你是买给筱雅的,那我就买给你800好了,但是你要告诉我一下,你是怎么去影视城里拍戏的。”
说到最后一句,胡美云的双眼,放出了异样的光芒,这个时候付筱雅心里才明白。
--
第123页
同类推荐:
狗男人、
秩序之外(骨科 1V1)、
见异思迁(NPH)、
食髓知味(姐弟骨科,1v1)、
白羊(校园1v1)、
光影沉浮(1V1h 青梅竹马强取豪夺)、
失火(换妻)、
黑玫瑰【母子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