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蛐蛐,就像是一匹脱了缰的野马,若不是清雅拉着他。恨不得四处里乱窜。他惦着脚尖,努力的四处张望着。像是在寻找什么。
“额娘,额娘,那里那里,有肉包子!”他声音洪亮,即便在这热闹的街市里也掩盖不住。
那郭记铺子里的老板娘,一瞧见他,笑眯眯的说道:“小少爷,今儿个怎么没有和玛法一起来啊!”
蛐蛐一个激灵站住了脚,缓缓地回过头去,讪讪地望着九阿哥笑了笑,“嘿嘿,阿玛,佟玛法就带我来过一次,真的,只有一次!”说着,还像是怕他不信似的,竖起了一根手指头,只是他那滴溜溜转的眼珠子,便出卖了他!
九阿哥也不戳穿他,笑了笑,便寻了张空桌子,抱着元宝坐了下来。
蛐蛐小脸一红,小声的嘀咕道,“肉包子是很好吃嘛。”
“老板娘,来两屉肉包子,一碗杂酱面,豆浆五碗,捡那上好的小菜来几碟。”
老板娘一听,笑咪咪的答道,“好勒,你们家小少爷是老主顾了,今儿个又带了家人来,这碟子辣萝卜是我才腌制好的,送给各位尝个鲜。”
元宝摸了摸蛐蛐肉呼呼的小手,说道:“哥哥,下次玛法带你出来吃肉包,记得给我带两个。”
九阿哥与清雅相视一眼,忍不住笑出声来。“蛐蛐,快吃吧,等会肉包得凉了。”
蛐蛐点了点头,刚想拿起面前的包子,却发现那包子竟然凭空的不见了。他想叫嚷,却发现额娘正拽着一个脏兮兮的小孩,面色严肃。那孩子一手拿着肉包子,另一只手正朝着钱袋子摸去。
“啊!小贼,还我肉包子。”
清雅仔细瞧了那孩子一眼,不过比蛐蛐大了个一两岁,看起来却身量颇小。一双手又黑又瘦,脸上黑乎乎的都是泥土,看不清容貌,只有那掩藏在泥垢里的眼睛,干净明亮,像是天上的星星。
“你要吃包子,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偷东西,却是不对的。”
小孩伸了伸脖子,眼神有些闪烁,听到清雅的话,她倔强的伸了伸头,“这位好心的太太,我实在是太饿了,才一时想茬了,绝对不是故意要偷你的钱袋的。你就放了我罢!”
“哼,太太,你别被她给蒙蔽了,这孩子就是个无父无母的惯犯。只是她手脚灵活,今儿个倒是第一次被人抓到,这么小的孩子,便会偷东西了,这长大了还得了,绝对不能够轻饶。”
清雅抬起头一看,只见那说话的人正是那郭记的老板娘,她看着脏小孩,很是愤慨,想来这孩子经常来这里偷东西,赶走了她不少的生意。
“你说谁没有母亲呢?我的母亲是天下最好的母亲!她还给我绣过好看的荷包!你若不信,我拿给你看!”那孩子哪里还有适才淡定的样子,愤怒的将肉包子放到了桌上,伸出那只空着的手,从脖子上扯出一个粉色的荷包。
那荷包竟然是用上好的丝绸制成,针脚细密。上面用金丝银线,绣了一只栩栩如生的孔雀,这都不是特殊之处,最让人眼前一亮的是,那孔雀的眼睛竟然活灵活现的,像是大户人家受过训练的绣娘专用的点睛之法。
清雅一见,脸色一变,松开手来,厉声问道:“这荷包,真的是你额娘给你的么?”
那小孩子一听。滴溜溜的转了转眼睛,赶忙拿起桌上的肉包子,一溜烟的便往人群里冲。
“那孩子怕是故人之子。我且前去看看。你带着孩子们在这里等着。”清雅冲着九阿哥说着,赶忙追了过去。
若是她没有看错的话,那孩子脖子上的荷包,分明是当年她身边的大丫头惊蛰的手法。那粉色的荷包面子,是宫里的贡缎。清雅因为不喜欢那粉嫩之色,方才在惊蛰出嫁的时候,给了她做陪嫁之用。
只是惊蛰不是嫁给了一个前程甚好的书生么?她配送的嫁妆,虽然比不得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但是要让他们过上较为殷实的日子,还是比较容易的。
这不过是堪堪数年而已。怎么惊蛰的孩子便成了街上的偷儿了。
还是说,这偷儿根本就是在说谎话,那荷包是她偷来的。不过瞧着她适才如此维护她母亲的样子。委实不像。
清雅心里咯噔一下,她身边的大丫头一直不多,惊蛰虽然比不得谷雨贴心,但是到底也是随着她一起嫁过来的。她没有谷雨稳重,也有些识人不清。当年她出嫁的时候,清雅便再三提醒过。要守好嫁妆,严防陈世美。没有想到,到底是凶多吉少了。
清雅叹了口气,快步的追了上去,这市集里人非常之多,不便显露功夫,那孩子却有熟门熟路,滑溜得紧。差一点儿就跟丢了。
“你别跑,我认识你娘!”
那孩子一听,住了住脚,回过头来看了清雅一眼,“不可能,你骗人,我娘身子不好,甚少出门,根本就不可能认识你这样的贵妇人。你不过是想骗我,然后抓住我痛打一顿对不对?”
说完,那孩子竟然跑到了大马路中央,横冲直撞起来。
清雅皱了皱眉,这儿可不比适才那条市集小道,这里常有马车、马匹经过,十分的危险。更何况,她也不能跑出了太远去,她有些担心孩子们太皮,九阿哥一人管不住。
“你娘是叫惊蛰吧。”
那孩子一愣,回过头来,呆呆的看着清雅,“你真的认识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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