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的公司绝大部分都是私人企业,没有义务向公众公开,但是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可以将公司的财报交由你审核。
你可以放心,我公司的所有财报都是来自毕马威会计事务所并采用美国会计准则进行审核的。”
李雷平静地回答道,“我知道联邦调查局大概是因为我向亚特兰蒂斯新闻网透露了有关飞船的消息而对我进行了调查。
但是我获知飞船消息的源头是来自我自己的一家太空探索公司,这家公司是纯粹的私人公司,没有接受过政府的任何拨款。
斯佩克特先生,我也是一名律师,我很清楚《保密法》只对公务员及因为职务原因接触到国家机密的人才有效。
我不是公务员,同时和政府部门也没有业务上的往来。
所以我发现了外星飞船,我自然有权在任何时候选择公布它。”
美国的《保密法》从来约束的不是普通公民,所以只要李雷不是公务员或者替政府做事,那么他如果发现了属于美国政府保密范围内的东西也没有义务为政府保密。
当然,如果李雷觉悟高主动为政府保密,那也是政府感到高兴和鼓励的。
“而且,斯佩克特先生,政府将外星飞船的事情掩藏到现在还不公布,难道不是对公共安全的极大威胁么?
美国人民有权知道有艘来历不明的外星飞船正接近地球,而我们的政府却还没有任何有关这艘飞船的通知。”
李雷将自己上升到为美国人民代言的境界,而美国人和美国法官都很吃这套。
哈维也不是那种迂腐的律师,他不仅擅长剑走偏锋,而且他的秘书还是美国三大咨询公司的高级公关经理,拥有极强的公关能力和丰富的公关资源。
只要李雷抛出这个设定,哈维就有办法让美国人民接受李雷为了美国人民知情权而被政府逮捕的故事传遍全美。
在美国人民的脑海里,政府就是最大的坏人;那么与之相对应的就是李雷是孤胆英雄。
虽然美国为了保持司法独立而让法官并非民选官员且可以任职终身,但法官也是人,也是社会动物。
既然如此,他们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舆论和民众的言论压力。
“其实这起案件我们是必赢的,只是李先生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联邦调查局要插手一件必输的案子?”
哈维将文件收了起来,然后吩咐自己的助手去审讯室外面等着自己。
“我记得李先生曾经在哥谭市当过一段时间的私人执业律师,也做过公设辩护人,想必司法圈里最阴暗的一面也瞒不过李先生。
李先生,你有没有好好想过,你到底是为什么被捕的?”
哈维的问题让李雷皱起了眉头,美国的司法系统是非常推崇效率的,像自己这种必输的官司别说法院不会签发逮捕令了,恐怕在检察官那里就被退回来了。
可现在的问题是,不仅检察官准备提起诉讼,而且法官还签发了逮捕令,甚至连联邦调查局都进来了。
从某个程度来说,美国司法界和美国娱乐圈、体育圈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一旦你输的官司多了或者你输了某些高曝光度的官司,那么你在司法界的名声就会直线跳水。
这就是为什么越是大型律师行的金牌律师越很少出庭的原因,因为他们输不起。
像哈维这种级别的律师,如果一年里输掉两起到三起具有全国知名度的官司,那么即便他是合伙人,他明年的薪酬和待遇都要下调。
如果这样的情况连续发生两年到三年,哈维就会从全国知名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变成某个社区私人律所里靠给小混混打保释官司来换取一日三餐的落魄律师。
同样的,辩护律师这边不敢乱来,公诉人这边更不敢乱来。
如果败诉率太高了,你还指望升迁?
特别是对公诉人来说,转职律师那简直是人生一大质的飞跃。
可是如果你输了那么多官司,法官委员会也不会乐意你加入他们的行列。
李雷自认为自己的官司不缺乏关注度,因此为什么公诉方在明知败诉的情况下也要跳进来找死呢?
除非这种牺牲能换取更大的利益。
“不好!”
李雷忽然想到了什么,“我的个人资料他们是可以随意翻阅的。
这该死的设计!”
李雷因为平时就是律师,因此他就没有习惯找律师来整理分类自己资料的习惯。
而正是因为这个习惯,李雷现在身陷囹圄,而对方又手持搜查令,那么自己的所有资料对他们就是不设防的。
如果李雷此时有熟知法律和自己工作的助理在的话,那这个助理自然会立刻申请证据保全和强制令等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核心机密。
不过李雷转念一想,自己的文件都是最后由红后归档的。
红后知道哪些文件该隐藏,哪些文件该加密。
虽然公诉方可以凭借搜查令强行检查自己的电脑,但是一些重要的文件还是安全的。
想到这里,李雷忽然对哈维说道,“想办法去州司法道德委员会投诉这次的检调行为是不符合程序的。
对了,赶紧将我保释出去吧。”
“保释当然没有问题。
事实上,在进来和你谈话之前我就将保释申请递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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