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一分钟不到。明珠的手机屏再次亮了起来,手机联系人的位置上是「莎莎」两个大字。
接通电话,明珠单刀直入:“快把钱收了。”
方莎莎本来还想装傻充愣插科打诨一阵,见明珠态度如此强硬,只好回归正传:“真的不用了。就八千块而已。你之前帮了我这么多,每次旅游帮我带的礼物都不知道有几个八千了。”
她像是想到了难过的事情,语气带着些委屈:“你现在有难,身上满打满算还不到十万块钱,你明大小姐一个包都不止十万。我帮帮你,怎么了!你还拿菜刀凶我!!不知道我最怕菜刀的吗!”
明珠不厚道的被逗笑了,她清了清嗓子,很快又变得严肃:“一码事归一码事。你每次回老家也都送了我那么多特产,我也没有还呀。这钱,你赶紧收了吧,要不我住着不踏实,明天就搬出去了。”
方莎莎语噎,特产价格一点也不贵,只是心意而已……
方莎莎知道明珠在某些事情上有着近乎疯狂的执拗。比如,吃饭与不占人便宜。再比如,摄像与自由。
她也是能干出明天搬出去的事的人,毕竟离家出走也是说走就走。
方莎莎顿了顿,只好妥协:“好吧……但没有下次了!”
“不会有下次了!”明珠答应地很好很乖巧。
但方莎莎半点也不信,她无奈翻了个优雅的白眼,怕自己被气死,她不再多说:“钱我已经转给我哥了,让他转给他的同学,你的房东。”
“谢谢莎莎——”明珠见好就收,拖长了尾音撒娇哄道,嗓音中似含了蜜糖,让人听了浑身都变得酥麻。
她知道莎莎最吃她这一套。
“不过,你哥哥的同学是不住在这边吗?”
明珠租住的这套房子是方莎莎主动帮忙找的。
她哥哥的大学同学恰好在y市,有两套同层的房子,一套自住,一套空闲,房子地理位置和环境都不错。
方莎莎便联系了她哥帮忙租下了那套空闲的房子。明珠让方莎莎收下的八千元,就是这三个月的房租。
但明珠来这儿三天了,几次登门道谢都扑了个空,一直没见过自己的邻居兼房东。
“听我哥说,景沉哥最近好像在出外景,毕竟是个演员嘛,很忙。你明大小姐应该知道的最清楚了,你们家的那些明星都忙得脚不沾地的。”
“心疼我家小泾泾。”
明氏集团掌握着娱乐圈的半壁江山,其中刚刚凭借一部仙侠剧跻身一线的徐泾就在他们旗下。
方莎莎是徐泾的粉丝,她时常心疼公司给他安排的行程太满。
因此即便知道明珠是个有名的2G少女——不管自家公司事务每天只知道拿个相机拍拍拍,不追星,更不了解娱乐圈那些大大小小的明星,却还不忘嘲讽她一波。
明珠显然习惯了自家闺蜜的吐槽,她只是笑了笑等着她吐槽完毕。
“不过,这几天应该就能回来了。”重色轻友的家伙最后给出了她的答复。
明珠举着手机,即便知道她看不见,还是点了点头:“好的。”
方莎莎顿了顿,迟疑了一下,继续问道:“那你最近就打算一直住在这里吗,叔叔阿姨那边……”
听筒对面是一阵沉默。
方莎莎声音越来越小,最后也没把问题完整问出来。明了明珠的态度,她很快就转移了话题:“你这几天在y市怎么样,住的习不习惯?”
明珠很快语气格外欢快的回复:“很习惯的,你知道吗,这边……”
两个人的对话非常家常,从y市的气候聊到y市的景点再聊到每次女孩间谈话都必不可少的帅哥。
聊帅哥之前明珠特意环顾了四周。长廊上的人很少,而长廊对面的茶馆,安静得……就像是一个出现在一群热闹孩子之间的老头。
她满意地点了点头,彻底放心,但还是不由压低声音。不知道又说了些什么,发出阵阵抑制不住的「嘿嘿嘿」的笑声。
聊天氛围格外欢乐又活泼,刚刚的沉默似乎从未发生过一样。
与此同时,坐在长廊对面富贵茶楼二楼的男人的手机突然嗡响了一声,一条8000元转账的某宝到账提醒,出现在了骤亮的屏幕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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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和景宁》又名《嫁给准未婚夫的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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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又宁出身名门,除了绝美的面庞外,最受人钦羡的便是她与苏家小少爷苏云舟那份心照不宣的婚约。
毕竟,苏家作为顶级豪门,安家能与其联姻也算高攀。
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在继母的努力下,苏云舟早已与自己的妹妹暗度陈仓。
眼看安又宁的婚事要被妹妹抢走,众人纷纷幸灾乐祸,落井下石,等着看她如何挽回这门可遇不可求的婚事。
苏云舟以为安又宁需要这场联姻,正等着她的示好,却没想到,联姻照常,女方还是安又宁,男方却不再是自己,而变成了他又敬又怕的小叔。
苏景迁作为苏家实际掌权人,成熟稳重,能力出众,样貌俊美,却年至三十五,还至今未婚,无数人前仆后继投怀送抱都未能成功,大家纷纷猜测到底什么样的女人才能摘下这朵高岭之花。
直到某次宴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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