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公平, 他还是只小鸟的时候也蛮可爱的,可是从来没有人像哄小猫咪一样地哄他这只小鹰。是小鹰不够可爱吗!
辣到沈小鱼的坏薯片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被Andes通通吃进了肚子里。等后座上堆积如小山的那些零食通通被他吃完的时候,他们的车停了下来。
“到了吗?”Andes扯下耳机, 探头往窗户外边张望,看到的除了树还是树。
他们开了两个多小时的车来到了群山深处,这附近全是连绵的山峰, 连座像样的建筑也见不着, 看起来不像是有人居住的样子。
山林里的风大,失去毛发的Andes仿佛一只柔弱的初生的小鹰,一下车就猛地打了个喷嚏。沈小鱼不信邪, 迎着风探出头去,也“啾”的一声打了个喷嚏。
“这地方不像是有人住啊。”Andes吸了吸鼻子。他老人家贵人多忘事,记性比沈千帆还差,看着面前的树林感到完全陌生,就像从来没来过一样。
“我们是来找人的吗,我们是来找妖怪的!妖怪当然要住在人迹罕至的地方。”老乌解开安全带,拉开车门,“收容区应该不远了。前面都是野路,这车肯定是没法开,我们得走过去。”
老乌把他带来的行李通通塞进龟壳,一边装一边累得直喘气。他是乌龟不是骡子,背这么沉重的行囊实在是压得他有点喘不过气来。
Andes接过了几只袋子,忍不住抱怨:“说了让你别带那么多东西。”
老乌反驳道:“老夫带的都是有用的东西。再说了,你带的零食难道还不够多吗?”
Andes摊开了空空如也的双手:“可我已经全吃掉了。”
在山林里行走不便,楚行洲干脆变回了原型给他们开路。银白色的大狐狸走在最前面开路,沈小鱼骑在爸爸的后脖子上,小猫爪子扒拉着爸爸的脑袋,努力探着脑袋,试图越过狐狸耳朵往前张望。
沈千帆仰头看着他,不由地伸手摸了摸狐狸的绒毛,在心里感叹:好大!好硬!
温暖柔软的银白色毛发之下,隐藏着的是獠牙利齿,还有充满蓬勃力量感的肌肉。它是一头野兽,也是真正的猎杀者。
先前沈千帆看他趴在床上的时候没有那么直观,现在站起来才发现它的体格实在是了不起,用四条腿站立着的时候比成年人还要高一点,银白色的毛发在呼啸的山风中飘动。
巨大的狐狸讨好把脑袋凑了过来,在他肩膀上蹭了蹭。沈千帆摸着柔软的狐狸耳朵,忽然觉得如果找个的项圈和链子把他拴起来,那场景应该会很有趣。
但是很快沈千帆就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驱逐出了脑海。
怎么回事,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他又不是变态的狐狸精。
沈小鱼躲在爸爸的毛发里,那些银色的绒毛几乎能把它完全埋在里面,非常安全,非常暖和。
“咪!QuQ”
沈小鱼冲着沈千帆喊了一句,问他要不要一起上来骑爸爸。沈千帆摇摇头,把它扶稳。
“走吧,我来带路。”沈千帆说着,回头看了一眼落在后面的老乌和Andes。这两个人像老弱病残似的互相依偎搀扶着。
Andes是猛禽,他的翼展几乎有成年的人的手臂那么长,强劲的翅膀一扇就能腾空而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可惜他现在羽毛掉光了,在新的羽毛长出来之前他都没办法自由飞翔了。
Andes再次45度角仰望天空。可恶,一只不能飞的鹰,跟火鸡有什么区别!
一行人往密林深处走去。
收容区位于最最偏僻的郊外,几乎快要脱离赤水市的范畴了。方圆好几里内除了荒坟什么也没有。
“幸好我们是白天来的,要不然还真有点瘆人。”老乌说。
这里的草木和鸟兽无人打扰,自由生长,杂草几乎长到了大腿那么长。沈小鱼骑在银狐身上,瞪着眼睛好奇地看着周围的丛林,嘤嘤呀呀地说个不停。
狐狸耳朵动了动,不知道是听懂了还是没听懂,不过沈千帆听懂了。
沈小鱼喜欢到野外郊游!
一行人趟过了茂密的杂草丛,草叶不断摩擦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似乎还有什么东西受惊逃窜,不知道是老鼠还是兔子,弄得草丛颤动不止。
众人走到一处高低,老乌停下来喘了口气,回头向下张望:“上个世纪末的时候,这里曾经还有个采石场。”
采石场位置偏僻,干的纯粹是体力活。工作累,工资低,没什么人愿意去——打工狂魔老乌除外。
老乌在这采石场里工作的时候,在附近遇到了刚从收容区里逃出来小妖怪三兄弟。
“我和当时采石场的老板还是朋友呢,这么多年过去不知道他还在不在了。如果还在的话也该有□□十岁了吧。”想起当年的事,老乌还有些感慨,“采石场废弃以后,这一带就更加没有人来了。而且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传言,有人说这附近还闹鬼,一来二去,搞得现在连巡山队都不愿意来了……”
沈千帆看着周围的环境,觉得有些陌生。
自从离开收容区以后,这几十年间都没有来过了,附近的花草树木都变了个模样。他有点不记得路,仅凭着感觉往里走。
眼看周围的草丛和树林越来越茂密,Andes挽着老乌的手也越来越紧,像是一对紧紧相依地恋人。老乌被他肉麻到了,一甩胳膊:“你小子想干什么,别这么用力拽着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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